建議查警員曠工從刷臉改為軌跡定位抽檢模式_風聞
京雀-(装?)抑郁家里蹲2019-02-19 14:26
給國家信訪發的幼稚建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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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聞論壇看到一個大概是基層民警寫的批評帖子,“人臉識別考勤,無人機查處民警,高科技應該是刀刃向內還是該服務民生?”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80777
大意是説,有的地方,如廣州,人臉識別技術是用來科技賦能打擊犯罪的,可以針對逃犯進行識別,然後讓警方去抓捕。但是,他朋友所在地區,人臉識別是用來查警員是否曠工的,辦案辦到一半,要趕緊開車回警局,在人臉識別系統面前拍照;
熬夜處理文檔或者審訊犯人之後,剛小睡一會兒,就被鬧鐘吵醒,也要趕緊去拍照,證明自己在單位,沒有曠工……每天要這樣拍照4次,否則就當曠工處理罰款,極大的增加了基層幹警的工作疲勞度,傷害士氣,增加怨氣,因為只有坐班的文職民警才能每天及時去刷臉而不增加太多麻煩。
可惜帖子沒説亂用高科技給官僚賦能的地區具體是哪裏。但我在想,能否統一規定,對於經常要出警的刑警類的崗位,禁止用固定式裝置對其進行查崗?譬如可以做成基於北斗導航系統的衞星定位手環,對其所在位置進行軌跡備案;
有條件的話,再結合執法記錄儀的錄音錄像進行更全面的工作內容備案。最後每天由督察人員隨機抽樣查幾個人在工作時間在哪裏,用移動軌跡統計來分析是否曠工,但避免每天都要所有外勤幹警回到警局的特定位置去拍照,這樣可以減少無效的往返運動降低勞動強度和油耗及警車折舊成本。
對了,理論上定位手環也可以通過心跳次數,擺臂頻率,分析佩戴者是在活動狀態還是在睡眠狀態,因此抽樣統計過程中如果發現佩戴者在工作時間睡覺,應該再往前查一兩天,分析其是否值過夜班,如果是,那就是調休補覺,不能算曠工。
抽檢過程中若發生錯誤,確實沒曠工的誤判曠工,基層幹警應該可以申訴,申訴時最好能隨機抽樣其他普通民警和督察人員,譬如各6人,參考紅軍時期的革命軍人委員會(當然那時是選舉士兵代表的,不過選舉太麻煩沒抽樣科學),複查那幾天的衞星軌跡定位和睡眠時間記錄,每人正負10分對原來的判定結果打分評定是否正確。若真是誤判,負責搞統計的督察要道歉,每月3次誤判的要賠款給被冤枉者。
不能光罰基層幹警不罰督察的錯誤。其實一線幹警的執法記錄儀要是能和雲端人臉識別系統結合起來,幫助快速識別逃犯,應該更有意義。另外無人機查崗或可改為執法記錄儀即時錄像並上傳視頻到雲端備案,事後抽檢模式?不知哪種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