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元賣個娃娃終得“報應”_風聞
中国版大表姐-2019-02-19 11:26
來源:貴州都市報
聽説有人要賣孩子,汪某叫上朋友劉某、王某前去詢問。遭到對方拒絕後,劉某提議強搶。3人經過預謀後,深夜蒙面闖入被害人李某家中,將李某僅兩歲的兒子搶走。隨後,汪某又叫上妻子宋某將孩子賣給他人。近日,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汪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00元,判處宋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00元。
46歲的汪某與妻子宋某來自貴州省織金縣。1994年6月,汪某聽人説,安順市普定縣有一家人要賣孩子,並詢問汪某是否找得到買家。隨後,汪某便和朋友劉某、王某商量後,同意前去看一看。找到要賣孩子的李某家後,3人詢問他是否要賣小孩,當即遭到對方的拒絕。
“我們回來了之後就商量怎麼辦。劉某提議到李某家把孩子搶了。”汪某在供述中説,劉某的提議得到了他和王某的同意。當年7月14日凌晨1時許,3人又來到李某家中,王某持木棍在門口放哨,汪某和劉某蒙面入室威脅李某。李某家中有3個孩子,案發當晚大的兩個孩子睡在一起,李某與妻子抱着小兒子睡在另外一張牀上。熟睡中,突然衝進的兩名男子手上均拿着刀和手電筒,強行將李某懷中的小兒子搶走。待對方逃走後,李某趕緊叫人幫忙追,卻再也追不上。
汪某等3人成功搶到孩子後,將孩子帶至織金縣躲藏。隨後,劉某、汪某與妻子宋某將孩子帶到河南省衞輝市尋找買家。由於孩子哭得很厲害,買家突然稱不要了。為了找到合適的買家,3人又回到安順,並聯繫上了葉某(另案處理),希望對方幫忙。很快,葉某給他們帶來“好消息”:福建省有個買家要買孩子。於是,宋某、葉某等人又馬不停蹄地趕往福建省。
到達福建後,來接他們的是一個女子。該女子帶着他們一行人來到她家隔壁的一家人。由於孩子哭得太厲害,雙方商量後,將孩子以900元的價格賣給該女子鄰居。隨後,汪某與宋某就來到上海、江蘇等地打工躲藏,直至2018年5月31日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認為,汪某以出賣為目的,夥同他人深夜持刀入户強搶兒童,其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宋某在汪某等人邀約下,明知系被綁架的兒童仍參與將兒童販賣至省外,其行為亦構成拐賣兒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此案中的被告人劉某、王某,也分別被判刑。
(記者 楊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