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真的是沒備案的問題_風聞
上低音号-2019-02-20 06:30
2019年第一起羅生門案,現在經過多方消息拼圖基本上還原事實真相了。
可能讓吃瓜羣眾比較失望的事,這事並沒有什麼明顯的黑惡勢力,也沒有什麼明顯的警察職能問題。有的只是一個小小的多米洛骨牌。
以下案情是我根據網上消息拼湊而成,並不一定符合事實真相。
事發當晚,施暴者李某和受害女子碰面,李某想豔遇,女子想要業績,於是就去了女子工作的酒吧喝酒。
因為喝了幾杯酒,再加上分不清女子在酒桌上的職業温情與現實中的關係。李某想乘熱打鐵當晚就和那名女子發生關係。在被拒後惱羞成怒想強來。
女子呼救被退役軍人趙某聽見,並救下。同時女子的室友報了警,但因為她們兩職業關係並不願意將事情鬧大,所以報警的時候並未提及強姦。
警察趕到後大致瞭解了一下情況就把李某和兩女子一起帶回派出所做筆錄。注意,這時候警察並未帶走趙某。這已經表明了警察的立場和態度。
可以猜測的是,因為兩女子職業的關係,她們並不希望將事情鬧大。所以在做筆錄的時候很有可能事實上幫李某開脱了主要罪責,希望大事化小就此打住。
但誰也沒想到李某在筆錄的過程中肚子疼,送去就醫發現腸破損做了手術。在因為當事女子幫忙開脱罪行而免於刑事處罰的前提下,李某的傷情必然導致趙某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 ̄m ̄),這件事情中還真的沒有什麼真正的大惡之人。有的只是多米洛骨牌一樣,一次次小惡積累與放大。最後變成了一個非常顛覆人們三觀的事件。
在這裏我不在討論事件中各個人物自身的對錯,我只重提一個問題,積極備案。
事件中的趙先生如果當時主動去公安局參與備案,就可以阻止當事女子幫李某開脱罪行,也就不會再有後續的麻煩出現。
備案就好像一個司法快照,把事發當時的場景記錄下來。最大的保障當事人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