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資料裏的民國農村_風聞
站在历史的肩膀上-文明理性2019-02-23 13:16
“部分官吏窳腐貪污,土豪劣紳巧取豪奪,往往使民間疾苦投訴無門,實為助長共匪兇焰之主因。” ——[台]王多年:《國民革命戰史:反共戡亂》,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71年版,第1卷140頁。 “農村中的壓迫大不相同。中國地主把佃租提高到無可再高的程度。好一點的田地,他們收取收穫物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在某些地區,如重慶,他們收取百分之八十之多。在地權十分集中的縣份裏,大地主好象中古歐洲的貴族一樣,自己有武裝的家臣,有無情的收租管事,有農奴——即佃農。 小自耕農常常並不比佃農好過日子。任何人都可以向他抽税,並且常常是在抽着。他必須負擔政府的勒索,各種本地官吏的零星竊盜,以及駐在他的縣裏的軍官們的需求,路過他的地方的小兵們,都覺得可以隨便問他要豬要肉要吃的。 ——[美]白修德等:《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0-32頁 “‘在很多地方,鄉村人民的處境,就像一個人永遠站在齊頸深的水裏,一個小浪就足以把他淹死。’託尼在一九三二年這樣寫道。” ——[美]韓丁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49頁。 “多少年來,佃户和長工們稍稍表示一下反杭,就要遭到殘酷的鎮壓,因此,如果要向地主的權力發起進攻,農民便深為猶豫,這幾乎成了本能。在地主階級統治的兩千年內,一次又一次的反叛都被鎮壓下去了。率眾起義的首領們,不是被收買,就是被砍頭,他們的迫隨者則被活活地剁成肉塊、燒死、剝皮,或活埋。 太行地區的地主曾經得意地向一些外國來訪者們出示過他們用人皮製成的物品。這些事件和這些回憶就是中國農民文化遺產的一個組成部分。殘酷鎮壓的歷史故事,通過詩歌和傳説世世代代流傳下來,在各地流行的戲劇中也一再得到表現。” ——[美]韓丁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59-60頁 “一九四一年夏秋兩季,我走過河南、河北兩省,從黃河走到長江,目睹了本書前面某一章所描述的那場大饑荒的開始。每天走在路上,但見原野空曠,土地荒蕪,十室九空,殘破不堪,十分淒涼。當時許多地方的旱情並不很嚴重,所以我很奇怪,為什麼土地會如此荒廢。農民告訴我,他們背井離鄉去逃荒,是因為國民黨税吏、蔣軍糧秣官橫徵暴斂,田賦超過了實際的產量。既然全部勞動果實都要被搶走,交不出捐税還要捱打坐牢,誰還種地呢?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18-119頁。 一九四七年,在國民黨統治區的河南安陽縣,我發現蔣軍軍官在地方豪紳配合下所徵派的兵捐常常是田賦的一千倍以上。光説數字不免抽象,據我所知,兵捐之重,不僅使農民常常失去全部土地、糧食和衣物甚至迫使他們賣兒賣女,把妻子給税吏為傭為妾。”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20-122頁。 “在過去的華北和現在的蔣管區,新年對於富農和地主是吃喝玩樂的喜慶佳節,但對於貧農和佃户卻是憂愁難熬的災殃。佃户們被迫出門東躲西藏,以逃避地主及其狗腿子追討年關債。佃户要是不敢逃走,或是想留在家裏過個團圓年,那麼,為了還債,往往得把家裏的東西抵個罄盡,只給老婆孩子留下糠皮,有時連糠都不剩。 我訪問解放區的時候,雖然看不到一個貧農在過年的時候吃得很豐盛,可是也看不到一個貧農跑到野地裏躲債,看不到有哪一個農民為了抵債把閨女送給地主當丫鬟或者陪地主兒子睡覺。而你若是到了國民黨統治區,就還會發現這些現象,絕非少見,而是非常普遍,天天都在發生。”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57頁。 “農民急需填充飢腹,利息再高也不得不借債。在蔣介石統治時期,利率增長到了驚人的程度。一九三二年,農民借一百塊錢,到年底要還一百二十五塊錢。一九三六年,就要還一百四十塊至一百六十塊錢了。抗戰期間,利率猛漲到三個月百分之百,用糧食計算。負債農民的境遇有時是駭人聽聞的。作者在河南見過一位農民,他在春播前向地主借了一百斤小米,借約規定,到了秋收時節要還兩百斤。他後來還不起這麼多,就請求寬限,答應來年秋後還三百斤。可是因為遭災,到期還是還不起,他只得把自己的地抵押出去,最後結果是丟了四畝地。由於這個原因,母親和兩個孩子就餓死了。為了區區一百斤糧食的債務,竟賠了四畝地和三條人命。”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1頁。 “就是在上海並離上海不遠的蘇北,地主也象封建領主一樣住在土圍子裏,有民團守護,統治着一、二十個村莊的佃户。這種土圍子是佃户集市貿易的場所,他們完全受地主及其狗腿子的擺佈。佃户不但要把收成的百分之五十向地主交租,而且自己的個人問題和家庭問題也要由地主決定。在山西,我發現地主往往包攬一切紅白喜事,不經這夥封建老爺的同意,就不能成親,也辦不了喪葬。地主仗着自己的權勢,任意姦淫村裏的婦女,特別是佃户的妻子,更是地主隨心所欲地玩弄的對象……。我在魯西的另一個村子裏,還聽説這樣一件事:一個地主看上了鄰舍的一個女子,這女子是他表兄的兒媳婦。因為女的深居簡出,地主很難上手。唯一的辦法就是來硬的。一天,地主叫上村長,自己和管家拿着手槍和刀,闖入屋裏,把女的強姦了。沒有人敢説什麼,也沒有地方可以投訴,因為地主即官府。 對於中世紀的因素在中國農村仍居統治地位這一點,還需要什麼證據嗎?在西方,隨着農奴制的廢除,貴族的初夜權也被廢除了,然而在東方,地主雖然對佃户的妻子沒有初夜權,卻可以在許多個夜晚和下午跑去姦污她。 蓄婢、納妾和包辦婚姻的習俗也是與地主制度分不開的。如果不廢除地主制度,國民黨法律中有關這方面的一切條文都是毫無意義的。窮人女兒在內地地主家當丫頭,有的被商人販賣到上海當妓女,太醜的,就送到工廠做工。她們自己毫無選擇的餘地,因為已經賣身給他人,只得任人擺佈。”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