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當代中國對元清二代的認識_風聞
中治研究-2019-02-25 20:06
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曆史學界開始興起一種研究思潮,認為如若當代中國不去正面認可元清二朝,當代中國也就會失去治理西北等國土的合法性。典型如元史專家姚大力説的“如果元朝與清朝都不算‘中國’,那西北一大半領土,我們還要不要?”在這一歷史認知的導向下,我國曆史學研究領域開始不斷正面肯定元清二代,極力塑造元清二代之於當代中國的貢獻,特別是滿清疆土“嫁妝説”幾乎達到了一俊遮百醜的地步。更危險的是,這些學者還將元清二代的正面定性與中國的領土完整、民族團結捆綁,恐嚇漢族人,逼迫漢族人在世界觀、價值觀、歷史觀等多個領域不斷倒退。然而,面對“新清史”這麼一個明顯包藏禍心的西方學派,這些學閥們立刻變得毫無抵抗之力,完全沒有在國內利用學術霸權和文化公權圍剿批判者的霸道和從容,徒然鬧出某“清史專家”在國家一類報紙上號召全國曆史學者批判美國某“新清史”學者,反被該美國學者把報紙貼到牆上加以嘲諷的笑柄。實際上,當代中國在捍衞國家領土完整和民族團結等多個領域,與元清二代的正面定性沒有因果關係。特別就紅色共和國“得國”最正的執政合法性而言,更不能自命滿清王朝的繼承者,於國於民皆有大不利。
一、正面定性元清二代的背景
其實正面肯定元清二代,在當代有兩大因素,一是領土糾紛的錯認;二是少數民族話語權的上升。
(一)領土糾紛的錯認。直至目前,我國與日本、越南、印度等多個鄰國存在較為突出的領土糾紛。其中又因為英美蘇三巨頭在二戰後確立的“雅爾塔體系”對我國疆域未有詳細安排,特別是美國在波茨坦會議後的故意使壞,給我國與鄰國處理邊疆糾紛帶來極為不利的後果。比如釣魚島問題,不管從歷史,還是二戰後的收復國土,我國對釣魚島的主權都是毋庸置疑的,琉球羣島即使不獨立,也應當在二戰後交予我國託管,但美國反其道而行之,反將上述領土交予日本託管,致我國與日本長期存在領土糾紛,給當代中國整合東北亞帶來嚴重不利後果,凡當代中國與日本改善關係,整合東北亞邁出實質性步伐,釣魚島問題必然爆發,進而影響中日關係,迫使當代中國擱置整合東北亞的步伐,如野田內閣的購買釣魚島鬧劇。南海問題也是亦然,我國既有歷史合法性,又有二戰結束的收復國土,但美國等西方國家無視這一事實,反而鼓動周邊國家挑釁,進而造成原本並不存在爭議的南海糾紛時不時引爆,比如所謂的“南海仲裁案”。這一背景下,我國不得不大量引用中華帝國時期有效管理邊疆的歷史依據,以及中華帝國時期與鄰國簽訂的國際條約,達到為領土談判提供歷史淵源的法理目的。這一過程中,自然形成了肯認中華帝國各時期,特別是時間最為靠近的滿清王朝的局面,典型如譚其驤的“版圖中國論”。也同樣是這一不斷加深肯認的過程,讓我國不少人漸漸混淆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區別,從承認滿清朝廷統治這一事實判斷,轉入肯定滿清朝廷貢獻這一價值判斷,將本來純粹的領土繼承問題變成了謳歌滿清開疆拓土的功績問題。
(二)少數民族話語權的上升。紅色共和國建立後,採取西式的民族甄別政策,將各個少數民族一一甄別出來,並通過七十多年的身份證塑造,將各少數民族建構成為一個個獨立於漢族的民族實體,並在各個層面賦予特權,不斷提升少數民族人口,降低漢族人口。如貴州某縣上個世紀70年代前,只有3%的人口是非漢族,到了當代,為了追逐特權,全縣98%的人口成了少數民族。在這一違背兩千年來大一統治理經驗的民族政策主導下,少數民族羣體不斷壯大,特別在體制內的話語權不斷上升,進而影響我國的方方面面。為了應對這一局面,當代中國在歷史觀、價值觀、世界觀等多個領域不得不回應這一挑戰,於是有了某歷史學教授的千古奇論,中國這片國土上,不能只有漢族人當皇帝,應該漢族、蒙族、滿族輪流當皇帝,漢族人應當豁達看待。
二、正面定性元清二代的不利後果
“征服王朝”、“新清史”等西方學派的險惡用心,主要是通過剪裁史料,在將中國定性為純粹的漢族國家的基礎上,將中國的疆域版圖定性為只限於“漢地十八省”,為日後分裂中國埋下歷史伏筆。為了對抗這一包藏禍心的學術派別,國內一些學者選擇一條“新路”,即否定或者淡化北方遊牧、漁獵民族侵略內地漢民族的一面,極力宣揚所謂民族融合的一面,並且將元清等遊牧、漁獵民族塑造成為中國自古以來的一員,因此不管“征服王朝”、“新清史”等西方學派如何責難,漢族、蒙族、滿族都是中國人,所以他們征服中國後建立的政權也都是中國,“征服王朝”、“新清史”等西方學派的險惡用心也就失去了根基。就純粹邏輯來説,如此回擊的確有力。但問題在於,且不説這一歷史邏輯嚴重踐踏漢族人的尊嚴,傷害漢族人的感情,就該歷史邏輯本身,也是不符合自然人性的,特別若是再通過《清史鏡鑑:部級領導幹部清史讀本》之類的內參影響國家決策,後果更是不堪設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一)歷史合法性不足以捍衞國家領土完整
就現代國際法理,我們要有一個常識。二戰以來,世界上眾多第三世界國家依據“民族自決”原則擺脱殖民統治,紛紛獲得民族獨立,讓“民族自決”原則成為當今世界範圍內各個民族自主建國的元規則。即使如英國、西班牙等老牌西方國家在今天依舊受到境內民族訴求通過民族自決獨立建國的巨大壓力。可能有些人會説,中國不是西方國家,民族主義是近代在西方才產生,中國不適用。也有個別學者一再強調,中國的“民族”和西方的nation不一樣。或者中國是一個“文明型國家”,本身就是百族之合。問題在於這類文字遊戲毫無意義。我國已經藉助身份證推行民族甄別政策,塑造五十六個民族長達七十多年,以前再不是一個民族,現在也已經是一個民族了。而且與古代不同的是,現代生產力進步,家族傳承的時間線明確清晰,識字率高,只要某一代自認為非漢族,其後代皆為非漢族,很難再有古代那般,彼時生產力低下,識字率也不高,往往因為戰亂、饑荒、流亡等因素造成家族傳承斷絕,他族自然同化成為漢族的情況出現。所以我們要清醒認識到,只要某一民族有意民族自決,即使歷史合法性再充足,也只能通過其他各種手段加以阻止,甚至手段有時會很激烈。這並非當代中國一個國家的問題,任何多民族國家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國內少數民族人口越多,聚居越明顯,壓力就越大,歷史合法性根本不足以對抗。觀新疆最近幾年不斷從內地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退役士兵、應屆大學生等,就會明白現實最會教育人,最會明白人。
(二)將領土承繼與正面定性元清二代捆綁十分危險
一些歷史學者擔心不能正面定性元清二代,會危及當代中國繼承元清二代的領土。實際上,這是缺少國際法常識產生的誤讀。依照國際法理,即使某一國家實體內的人民被殖民(征服),但只要獲得民族解放,完全有權利訴求繼承國家實體在被征服期間的領土。領土繼承是一個事實問題,與價值無涉。如若不然,眾多第三世界國家擺脱殖民統治民族解放以後,然後就無權訴求殖民統治時期國家所有的領土,豈不荒謬?所以不管站在何種立場,對於元清二代的價值評判如何,都不會影響元清二代治理下的中國人民在獲得民族解放以後,訴求承繼征服者統治下的中國所屬領土的歷史合法性。認定一個國家實體,核心還是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繼承不繼承某一區域領土,只能取決於人民的意志和力量,而且往往力量更重要。就此來説,紅色共和國堪稱偉大,通過偉大的十四年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戰爭,解放和收復了當時中國人能力範圍內所能取得的幾乎所有領土。反過來,若將領土承繼與“漢化”論等正面定性元清二代的價值評判捆綁(“漢化”論者的核心觀點是因為滿洲統治者漢化了,所以滿清帝國為中國),反而會掉入“征服王朝”論、“新清史”論的話語陷阱。“征服王朝”、“新清史”論更多是選取對其有利的史料,表為揭示歷史事實,實為建構價值評判,如果用“漢化”論等價值評判與其糾纏,後果就是本來承繼領土這一毋庸置疑的事實,卻是成了一個可以探討的價值評判問題,潛在的危險極其巨大。因為價值評判在歷史問題上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是有先入為主的,或者説,就是有立場的,屁股決定腦袋,只要不認可,論證再多也是枉然。一旦將領土承繼這一事實問題引入價值判斷領域,那麼領土承繼這一“先佔”問題就成了一個因人而異的價值判斷問題,勢必會給我國捍衞領土完整和祖國統一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三)自命滿清繼承者自毀聲譽
不管漢唐宋明,還是元清,抑或現代的中華民國(分北洋軍閥、國民黨軍閥兩個時期),還是如今的紅色共和國,就國家實體而言,皆是中國。歷史上的確沒有現代意義上的“中國”這一國家定性,但不代表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建立起來的有別於其他地區人民的政治實體表現出來的國家象徵不能定性為“中國”,簡單的説,中國作為一個國家進行定性,的確是現代才有,但歷史上她一直存在。“漢人”也是亦然。如果説國家恆定,那麼,政權是不恆定的。漢唐宋明、元清,以及現代的中華民國(分北洋軍閥、國民黨軍閥兩個時期)、紅色共和國,就人組成的政治實體而言,皆為政權。又因為我國直至今天依舊是一個權力頂點,所以一般人很難區分政權和政府的區別,但在分權制衡國家,政權與政府又有區分,比如西方國家可以有很多個政府,變化很快,但政權難有變化,政府的支持率可以很低,但政權的支持率一般比較恆定。
有了這些常識,再看紅色共和國“得國”的道德性、合法性就會有更深一步的認識。紅色共和國當年之所以“得國”,不僅僅是打敗了國民黨軍閥,更深刻的意義在於,紅色共和國作為一個政權,對內建立了基本的國家制度和秩序,讓人民過上了相對安定和平的生活,實現了人民的解放,對外一掃百年屈辱,廢黜了各類不平等條約,並通過抗美援朝打出了國威、軍威。可謂既有“仁政”(簡稱“仁者愛人之政”)的道德性,又有“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感召性,“得國最正”一點也不過。如此正義的政權豈能在歷史觀、世界觀、價值觀上繼承踐踏人性,推行民族壓迫的滿清王朝?
三、辨析元清二代的定性
當代中國存在幾個流傳頗廣的爭議命題,如“元清非中國”、“崖山之後無中國,明朝之後無華夏”、究竟什麼是“漢人”等問題。其中“崖山之後無中國”一説,由於近現代日本侵華利用該言説為侵華造勢,引起諸多有識之士警惕,進而否定該説法。“漢人”的定性也由於敏感性,一直存有爭議。其實這些問題都與元清二代的定性有密切關係,也與當代中國究竟要建立一個什麼樣的民族國家有密切關係。該命題很宏大,非本文可以釐清,純粹發表一下個人的觀點。
(一)元清為中國只是一個事實
如前所述,漢唐宋明,抑或元清,包括其他一些局部以及被消滅的小朝廷,皆為歷史上的中國這一國家實體內部存在過的政權。漢唐宋明四個大一統王朝為中國不言自明,重點要説的兩個大一統王朝元和清。首先説元,蒙古帝國不是中國,中國也不具備聲索蒙古帝國治下全部領土的歷史合法性,説個簡單的道理,我國能聲索蒙古帝國治下金帳汗國的領土嗎?能聲索蒙古帝國治下伊爾汗國的領土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實際上,當代中國連聲索外蒙古主權的資格都不具備,原因看過本文即可明白,因為主權的關鍵還是領土之上的人民)。就中國史,可以稱得上中國政權的只能是蒙古帝國名下的蒙元朝廷,即忽必烈的子孫。其次是清,不管是認為滿洲為通古斯外來民族,還是認為滿洲統治者為明王朝治下的建州衞官員,都不影響滿清帝國為中華帝國史上一個政權的事實,特別到了近代,滿清帝國遭遇西方殖民者,在與西方殖民者打交道的過程中,滿清朝廷自稱“中華”,對內得到各階層的認可,對外得到西方殖民者歷史上的承認,就事實而言,滿清帝國為中國政權是毋庸置疑的。但這只是一個事實,是事實判斷,而非價值判斷,當代中國不需要考慮蒙古族和滿族是不是中國自古以來的民族,是也好,不是也好,都改變不了中國這片土地上的人民承繼元清二代疆域的法理性,事實就是發生了,改不了了,不管古今中外,所有人都得認。
(二)元清二代得國的非正義性
如前所述,紅色共和國“得國最正”,核心指標為對內施展“仁政”(仁者愛人之政),對外“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實際上,這也是歷史上儒家對於一個王朝(政權)“得國”正不正的標準。由此我們來看漢唐宋明四個正統漢族王朝,基本上都沒有大問題,不管是內部政權之間的爭奪天下,還是篡位奪權,四個正統漢族王朝幾乎不見大規模屠殺人民,反而多“約法三章”、“秋毫無犯”,安邦肅紀,休養生息,對外抗擊侵略,保衞黎民百姓的生命和財產,基本符合儒家“仁政”(仁者愛人之政)的標準。反觀元清二代,統治者不僅摧毀競爭的政權,還大規模屠殺黎民百姓,特別是滿清,在已經攻滅弘光政權,取得全國基本統一的情況下,還強行下發“剃髮令”,讓本來已逐步接受滿清朝廷的中國各族人民,因為這一民族壓迫政策不得不奮起抗爭,滿清朝廷隨後舉起屠刀,綿延屠殺幾十年,完全沒有儒家“仁政”的一點樣子,其本身不再是抗擊侵略的守護者,而是直接的侵略者。所以,元清二代的執政合法性在價值判斷上是要否定的,民族壓迫的事實也是要批判的。進一步説,中國這片國土上,漢族人可以當皇帝,少數民族人也可以當皇帝,這沒問題。但同樣是當皇帝,貶抑還是褒揚是要有價值評判的。如若不然,誰勝利了誰就值得讚頌,那麼下一次面對外族的屠殺我們是不是要爭相去當漢奸?因為勝利了就是中國,抵抗者如岳飛、史可法、李定國等人不是民族英雄,投降者洪承疇等輩是推進國家統一的民族英雄。不問是非,不講原則,扭曲人性,宣傳這樣的歷史觀,某些歷史學者當深思。
(三)“元清非中國”的真意
如此再看“元清非中國”、“崖山之後無中華,明朝之後無華夏”等命題,我們就會明白這些命題都不是就事實判斷去説的,而是就價值判斷去説的。“崖山之後無中華,明朝之後無華夏”,是對元清二代在價值評判上的否定。尤其要説的是,小日本近代利用“崖山之後無中華”這一言説,自命“中華”妄圖為侵華尋找歷史論證,但其實踐卻稱呼中國人為“東亞病夫”,“三光”政策燒殺搶掠,單南京大屠殺一城就殺我三十萬同胞,何曾有“仁政”的一絲一毫模樣?即使當時的小日本經濟科技等比中國先進,但他們在文化上也與畜生無異,憑什麼自命“中華”治理中國?侵略就是侵略,再虛偽的歷史論證也改變不了對其作出的否定評價。一些有識之士看到小日本利用“崖山之後無中華”,進而武斷否定“崖山之後無中華”的合理性,其遺憾之處在於未能認識到古人對於“中華”是有認定標準的,是不是“中華”不是事實上的承認,而更多是對統治者進行價值上的評判(腐儒例外)。其實基於政治哲學的考量,我們會發現,人站到了權力的頂點,很難再有什麼制度、規範、法律等外物能夠制衡其作惡,更多靠的還是自身的道德自律。而能夠影響政治道德的有哪些?個人素養很關鍵,但外在的道德評價同樣也非常重要。理解這一點,儒家政治哲學也就入門了,也就會理解我們中華文明為什麼是一個歷史文明、一個道德文明,也就會理解為什麼今天所謂法治昌明的美國是一個“腐朽”的國度。
(四)糾正滿清“嫁妝”説的錯誤看法
所謂滿清疆域“嫁妝”説是指宋明作為漢族王朝失去了漢唐以來的西北大片國土,是滿清將這些國土帶入中國,成了滿清入華的“嫁妝”,實際上這也是“新清史”的潛台詞(滿清“嫁妝”説跟“新清史”實際上是一路人)。但這一説法是混淆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典型例子。事實判斷的角度,滿清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治理疆域的控制力是比宋明強,版圖也的確有擴大,但不能就此認為滿清做了多大貢獻,得出某位歷史學教授發明的“大清輝煌”説。因為深究歷史我們會發現,當代中國直至今天仍與多個鄰國存在邊界糾紛,給當代中國整合東北亞、整合東南亞、“一帶一路”歐亞大陸戰略都帶來較為顯著的負面影響,而這一事實的深層原因,與滿清的嚴重認知落後以及嚴重不負責任有密切關係。比如新疆若非左宗棠極力爭取,疆土能否留存也很難説;比如鎮南關大捷的不敗而敗;比如琉球羣島的喪失。所以就疆土而言,滿清帝國絕非一個正面例子,反而是一個反面例子。這裏就牽涉一個歷史學的終極命題,歷史能不能假設?這裏我們認為,歷史能不能假設看説的是事實判斷還是價值判斷。過去、現在、未來,過去是既定發生的事實,不可更改,但對過去,現在的我們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毫無疑問決定着我們未來該怎麼走。所以,事實判斷的確不能假設,但價值判斷毫無疑問可以假設。價值判斷都不能假設了,我們還研究歷史做什麼?一切都不可更改,一切都必須採取一種態度,歷史學就是純粹的史實描述,那“以史為鑑”從何談起?所以對於歷史,我們必須要在價值判斷領域進行假設,特別是教訓深刻的清史。假設近現代中國是一個包容開放的王朝(不一定是漢族王朝,前秦、北魏之類都可以),中國一定會比滿清王朝好嗎?疆土一定會比滿清王朝大嗎?答案毋庸置疑是肯定的。四十年開放,加入WTO十八年,中國取得的成就足以讓中國人有此自信。而“嫁妝”説的錯謬即在於此,它的立論依據是中國一定封閉僵化保守,但中國人的精神絕非如此,漢唐宋明直至當代中國,除了滿清王朝,沒有哪一個大一統時期是封閉僵化保守的,近代以降,中國若是一個正常的包容開發的中國,依照中國人的勤勞、智慧,疆域超越滿清完全沒有問題。從根本上來説,對於這一設問,不同的答案代表了不同的民族自信心。這不是一個事實判斷,這是一個價值判斷,立足點就是作為中國人對自己的文明有沒有信心,有信心,答案就是肯定的,沒有信心,答案就是否定的。細節問題不需要考慮,邏輯就這麼簡單。
(五)當代中國的抉擇
最後,再次強調之於元清二代的認識,必須要有一個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區分。事實判斷,不管“新清史”如何論證滿清王朝的滿族特徵,也改變不了滿清作為一箇中國政權的事實。那麼,中國這片國土上的人民就有承繼滿清版圖的法理性。這是其一。其二,我們必須要有清醒認識,當代中國捍衞國家領土完整,追求祖國統一,關鍵在於人口的分佈。我國作為一個典型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分裂面臨的壓力主要來自於“民族自決”,要充分吸取前些年在新疆問題上的教訓。其三,今天的漢族不等於歷史上的“漢人”,依照歷史上的“漢人”標準,今天的許多非漢族人也是“漢人”。對於當代中國來説,使用西方的民族甄別政策人為阻隔各民族之間的自然融合,在政策邏輯上是錯誤的,是對兩千年大一統王朝治理經驗的逆反,急需糾正。而且站在執政的角度來説,國家內部塑造那麼多民族不是自找麻煩嗎?我們要深思我們究竟要建立一個什麼樣的民族國家?現在的道路能不能走得通?經不經得起時間的檢驗?其四,新修清史必須要能立足中國古典的政治哲學,輔以經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優秀成果,對滿清王朝作出客觀公正,且符合自然人性的評價,方能讓新修清史能夠流轉恆久,否則,傷害漢族人感情不説,還徒然留下笑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