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代機和四代機的競爭與任務分配_風聞
TSQ-2019-02-26 15:42
上篇文章中我提到三代機和四代機有任務分派因素,但我並沒有排除競標因素。實際上,競標做法我們國家一直在做,畢竟為了國家能夠拿到新的更好的武器裝備,競標這個過程是必須的。但是,競標並不是絕對和唯一的,這個時候任務分配因素就會起作用。另外有些時候連競標都沒有,就是任務分配。光泛泛説沒有多大意思,下面還是從航空工業歷史上來看情況。
毫無疑問,殲六生產放瀋陽,把殲七從瀋陽交給成飛這是國家決策,這必然是任務分派的結果,那個時候還沒有611所,所以在成都是先有廠後有所,而殲七絕大部分改進都是成飛而不是611所的原因就在於此。而611建所的原因就是把601所的殲九團隊整體搬到成都,這也是國家安排,所以611所殲九項目的獲得,也是任務分配的結果。
當進入到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611所殲九下馬,如果沒有項目,這個所就沒活可幹,研究人員就廢了,所以殲七III項目讓成飛和611一起研製,後來鬧了矛盾,最後殲七III項目屠基達退出,611單獨研製,成飛就管生產。
從國家希望得到最佳的方案方面來説競標是必須的,因為國家必須要看那個研究所的方案更可行,更滿足要求,譬如殲轟七的競標上,洪都的強六、601所的殲轟八明顯不如603所(西安飛機設計研究所、現在的第一飛機設計研究院)的殲轟七,所以603拿到項目。
但是,當兩家方案差距並不大,或者説兩者旗鼓相當時會怎樣呢?殲十項目就出現這種情況。眾所周知的是宋老1982年15分鐘翻盤的説法,但是這個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因為如果15分鐘就翻盤了,那麼1984年才最終確定把殲十放到成都,1986年才立項,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顧誦芬的回憶錄中明確寫了1982年601去找了遼寧省委,611找了四川省委,雙方都找政府介入。在葉正大的回憶錄中就寫到,張愛萍是在四川省委的電報上批覆將殲十定在成都,而且轉葉正大和鄒佳華儘快安排。同時葉正大提到張愛萍説的“瀋陽就搞好殲八”這個事情,很多人認為張説的是601能力不行如何如何,其實那個時候611也沒有什麼項目能證明自己,這句話其實真正的含義是另外一個,因為顧誦芬也提到了張愛萍這句話,所以,這句話的的另外一個理解是:瀋陽不要吃着碗裏還盯着鍋裏的。其實,我們再看顧誦芬回憶錄,其中提到殲十一開始還用的是殲十三的參數指標,如果是自己新研製,那麼兩個不同機型如何能用同樣指標?這也就是葉正大他們到成都開會時聽到顧誦芬和管德抱怨競爭方面存在的問題。最後葉正大將殲十放在成都歸於國家整體戰略安排,因為那個時候我們剛打完越南,和蘇聯關係仍然沒有緩解,放在成都是國家整體戰略的考慮。
我們現在回頭再看整個殲十決策過程,顯然並不是單純的競標因素,而是多種因素綜合在一起。這裏需要説明一下,我從來沒有認為不應該把殲十放在成都,我認為殲十放在成都是國家戰略決策,這是必須的,我非常支持這個決策。另外,611所在殲十上幹得不錯,更重要的是通過殲十項目培養出一個能夠研製四代機的團隊,就這個結果就可以認為殲十放在成都是成功的。這也是為何早幾年我一直反駁一些人説殲十沒有創新等的原因。但是,根據歷史情況,也不能單純説就是競標的結果,如果是競標的結果,兩個所何必又去找各自所在省委?張何必在四川省委的電報上簽字?
三代機競標是中型三代機競標,重三上並不存在競標。現實中是國家引進了SU-27然後國產化,將國產化項目交給了601所。如果不引進SU-27,國家會安排一款比殲十更大更重的三代機項目麼?估計多半會考慮安排,因為如果不引進SU-27,而殲十項目的研製本身也有很多風險因素,站在國家角度,不會在三代機就壓寶到一個所,必須兩條腿走路。所以我們能夠看到網絡上有時會提601所在九十年代初曾經提出過類似F-18的雙發氣動佈局三代機。如果不引進SU-27,那麼601很有可能搞一款雙中推較重的三代機。
接着説四代機。四代機是我國要達到和世界先進水平競爭的一款機型,所以競標因素會是主要因素,畢竟這個決策非常重大,這是必須的。那麼四代機競標中一點分配因素沒有麼?實際上,四代機預研的項目本身就是分成不同方向去探索的,包括隱形等相關技術方向的探索,也不是一個所能涵蓋所有四代機技術的。我們現在要注意的是,四代機目前是重四定在成都,艦載四代機需要研製,而空軍可能會需要中型四代機。所以,如果要競爭,那麼怎麼競爭呢?軍迷可以説國家給611時間讓611設計出一款中四和鶻鷹競爭,但是國家會這樣考慮麼?還有一點,很多人説鶻鷹如何如何不夠先進,但是鶻鷹參數在2012年珠海航展透露時,有多少軍迷認為中航是在吹牛放衞星,那説明這個參數還是很好的。另外,國家手頭有重四參數,有中四參數,對於某個機型能夠做到什麼程度,他們獲得的信息遠比軍迷要多得多。那麼,最終做出決策顯然不是軍迷想的誰誰誰強加給軍隊。在四代機上,個人技術因素佔據比較大成分,同樣還有分配因素在裏面。
最後綜合概括一下,中國的航空工業是在一個大的公司下面,各個研究所和企業實際上是既競爭又合作,國家在研究所和企業中做權衡,這個權衡包括了競標考慮,也包括任務分派,還包括國家戰略上不能將雞蛋放到一個籃子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