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大神抄襲外國作品三十年?藝術圈為何沉默?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8333-2019-02-27 21:17
來源:微信公眾號“大家”
作者:張海律

前情提要:
據公眾號《抄襲的藝術》爆料,比利時藝術家克里斯蒂安·希爾文(Chiristian Silvain)近日通過比利時多家媒體發聲,指中國著名藝術家葉永青抄襲其藝術創作並從中獲利,“他甚至膽敢在布魯塞爾展出我的作品”。據指控,三十年來,中國藝術家葉永青一直在製作幾乎完全是希爾文作品的畫作。

葉永青與Chiristian Silvain部分作品對比圖一
1.沉默的藝術圈
當那篇《中國藝術圈著名老炮被比利時藝術家指責抄襲30年!》的文章,在2月27日早上(就是今早)刷屏後,我留意到,我的微信朋友圈裏,那幾位藝術家和策展人沒有一個轉載並表達看法。這莫非是一種源自圈子自身的天然自我保護能力?傳説中的文人相輕,難道在藝術圈行不通?
帶着吃瓜羣眾的好奇心,我把文章轉給兩位策展人朋友。她們均吃驚地表達毫不知情,其中一人只提了句“不喜歡文中藏掖着不提人名的陰陽怪氣”,“非得讓我百度葉某是誰,嚇了一跳”;另一位理智表示這事最後可能很難定性。“不是説在中國就幾乎不可能維權,並進一步説山寨之國或版權約束不明晰這些問題。而是得回到波普藝術上面,模仿和再創作本身就是這個藝術領域最典型的手段,究竟該怎麼去定性呢?”後面這位朋友非常熟悉葉永青的藝術創作,認為這個被控訴抄襲的系列,符合他的創作脈絡。
當然,外媒的焦點上升到在中國藝術家沒法維權,就有些上綱上線了,一跟國情和政治掛鈎,總是能博得更多的眼球。比如這篇轉述外媒報道的公號,輕鬆就達到10萬+的閲讀量,並在底部出現大量抨擊葉永青和山寨國度的留言。
藝術和策展圈的朋友們不轉發不表態,或許是因為事情還不明朗時候,只能持理智觀望態度。但作為一個曾經認真看展的當代藝術恐懼者,就讓我來扯扯自己的淺見吧。

葉永青與Chiristian Silvain部分作品對比圖二
2. 指控的意義
首先,像絕大多數“客觀評論”那樣,我得先澄清一下自己和藝術家的關係。
第一,雖然都是昆明人,但我與著名藝術家葉永青老師毫無關係,他不可能認識我。
第二,我實在欣賞不來他的藝術,所以我不能評價他的藝術價值。就我的淺識而言,我最多隻能私下抱怨一下“那隻草草幾筆隨便塗抹出來的醜鳥,竟然能25萬人民幣定拍”,**實在讓人覺得這就是一場藝術資本市場自娛自樂的遊戲。**而命名為“獨行”和“父與女”的另外兩隻醜鳥,在這次的新聞中,一樣被指抄襲比利時人Christian Silvain。

左:葉永青“父與女”“獨行”;右:Christian Silvain作品
第三,我甚至不喜歡他在最近採訪中的矯情念舊,似乎大多數藝術家、作家、文學家一到老年,就不可遏制地痛恨當下,躲進被記憶美化的青春裏,成為什麼都看不慣的怨婦。
以上的個人澄清,對這一次的“疑似抄襲事件”無關。就這次事件,我個人並不打算就一些對比圖得出葉永青是否抄襲的結論。但是,我卻覺得,從這個事件開頭,應該形成一種認真審視波普藝術創作手法,乃至整個藝術領域“借鑑”邊界的討論。這種討論在藝術圈中一直都有,但極少擴展到公共領域。
説中國是“一味模仿西方的山寨之國”,不過是意氣之言,看看西方當代藝術的現狀如何。能被拖出來與葉永青相比的最典型例子,是傑夫·昆斯(Jeff Koons)。隨便一搜他的名字,會發現這傢伙有着清一色的抄襲新聞,並多次被控侵權,卻依然是藝術圈炙手可熱的名字,其《氣球狗(橙色)》在2013年賣出5840萬美元,成為在世藝術家在拍賣行價格最高的作品。

傑夫·昆斯《氣球狗》
傑夫·昆斯過往的抄襲劣跡包括:雕塑作品《裸體》抄襲讓·弗朗索瓦·博雷的攝影作品;未經許可使用《加菲貓》玩伴小狗歐迪的形象;《我可以喝點哥頓金酒》近乎完整拷貝1986年的平面廣告;《凝視球繪畫》(Gazing Ball Paintings)系列,只是把包括《蒙娜麗莎》在內的歷史大師作品畫作中央加上一個藍色圓球。


《凝視球繪畫》(Gazing Ball Paintings)系列部分作品
傑夫的擁躉當然可以説,這是大師對其他作品的戲仿,馬塞爾·杜尚不也給蒙娜麗莎塗抹過鬍子。但寄給傑夫·昆斯的訴訟狀中寫道,“他應該知道在合法地複製另一個藝術家的作品前要徵得原作者的同意。”
上海當代藝術博物館曾在2015年舉辦過一場名為**“Copyleft:中國挪用藝術”**的展覽,認為中國挪用藝術至少包含三種現象:和中國藝術傳統相關的臨摹;和西方現當代藝術相關的挪用;與當下社會現象相關的山寨。
而今,葉永青被指抄襲的作品,顯然可以歸入第二類“挪用”去討論。
那麼對原作近乎100%的拷貝,是否能輕描淡寫地解釋為“挪用”?
如果算“挪用”,那麼他30年來盯着Chiristian Silvain的作品“挪用”,還能不能算是藝術上的戲仿?
其或讚許或諷刺的點又在哪裏?
……
這些問題的答案,或許只有葉永青本人知道。
現在看來,無論定論如何,他必須要向那位比他窮得多的比利時同行做出解釋。在葉永青對媒體最新的回覆中,他並沒有撇清與比利時人的關聯,“這是對我影響至深的一位藝術家,我們正在爭取與這位藝術家取得聯繫。”

葉永青的《鳥》

Chiristian Silvain也非常喜歡鳥的意象
康定斯基在《關於形式問題》一文中,對“模仿”給出了一個明確定義:
“缺乏天賦的藝術家——也就是説缺乏對藝術的內在追求的藝術家——將別人所創造的形式挪為己用,迷惑大眾。”但也接着給後來者一個可下的台階,“如果藝術家是為了表達內心的衝動和體驗,才使用別人創造的形式,也就是説如果這種借用是符合了他內心的真實,那麼他就完全有權力這麼去做。”
時代日新月異,藝術更迭換代,康定斯基的言論不見得就是真理。而我也不敢再多挪用其他藝術評論裏的句子,否則恐怕該被追責為“洗稿“了,我也只是”借鑑“而已!
只能説,作為藝術愛好者,我們不希望這件事在喧囂一天之後,就不了了之。

2019年2月16日的比利時報紙丨來源公號:抄襲的藝術
延伸信息:
藝術家克里斯蒂安·希爾文(Christian Silvain)作品合集:
http://www.silvain.org/poetic-art-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