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一腳算防衞過當,警察這麼幹算啥_風聞
饺子说事-饺子说事官方账号-看天下警事,听饺子娓娓道来。2019-02-27 17:17
按照慣例,先發視頻。
再發圖片。

事情很清楚了吧?
至於抓捕當中的一些瑕疵,我們都習慣了,大家也是理解吧,畢竟咱們沒有這方面訓練,
能知道提醒背銬已經不錯了,好多人還是不習慣帶裝備、拿傢伙、穿防刺服,
但是從車上跳來跳去的動作最好不做。
我們只是想説兩點:
一、交警也很牛。
視頻中的交警一點都不比巡特警做得差。
二、如果福州見義勇為那位踹了一腳都算防衞過當,
這些警察的抓捕動作算啥?
按照某些自詡為法律工作者的人士的説法,福州那位踹人的動作就是報復性動作。
咱們先不説前期是不是強姦,也不説到底有沒有掰手指的動作。
僅按照對趙某最不利的描述,李某把趙某推倒,趙某打了李某兩拳踹了一腳,又拿凳子要打李某時被拉住。
換算一下,趙某被李某推倒在辦公桌上,趙某隨手拿起桌上的物品扔向李某,接二連三,你能界定後邊扔那幾下是報復泄憤,還是説條件反射的自我保護?
如果不是李某腸子被踹破,而是啥事沒有,你能説人家是防衞過當或者過失傷害?
如果李某腸子被踹破,算是趙某的罪行的話,
那麼,雷大碩士吐死了,難道邢永瑞的手下沒毛病?
難道江蘇連雲港警察抓人時把目標胳膊弄傷了,是不是按你們説的也是報復性動作?
是不是也算傷害?
再看這個視頻,眾多警察已經把車輛逼停,因為嫌疑人不開門,多名警察使用各種工具砸破車窗,並用長柄工具向車內一頓戳。
按照某些人的理念,是不是應該戳一下瞅一眼,戳第二下就是故意傷害?
然後把嫌疑人從車上拽下來按倒在地上銬,會不會被人説是報復性行為?
但是,如果戳一下瞅一眼,會不會給嫌疑人以喘息之機,開動車輛來回撞擊造成一些危險?
如果把人拽下來,站立上銬,不説旁邊一直有車駛過,萬一撞車會很危險,就是站着踢警察一腳也犯不上吧,還記得前段那個被踢襠的警察嗎?
再換算一下,練過一點散打的,都知道一個簡單的連環打法,**先左右各來一拳,再來一個正踹,**實際比賽中,拳就已經打中了,你能説正踹是過度動作,是報復動作?
真是莫名其妙。
如果那樣,美國警察那樣動輒就把一個彈匣子彈都射出去,算啥?

按照這裏描述的,女警已經躲開了射擊,再開槍是不是算報復殺人?
打那麼多槍是不是鞭屍狂魔?
最後,把總書記的一句話作為結尾,送給某些人。
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一個重要原因是少數幹警缺乏應有的職業良知。許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專業知識,憑良知就能明斷是非,但一些案件的處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政法機關的職業良知,最重要的就是執法為民。——習近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