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風險食品訴求不能否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_風聞
鹰击长空-黑名单专治乌贼、反智、喷子、谣棍和杠精2019-02-27 14:33
摘要:為了證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反駁轉基因不是“天然的”、轉基因食品無法保證 100%安全、轉基因食品不能吃等錯誤言論。通過分析政府對食品的安全管理與食品安全間的關係、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認知與其食品消費行為間的關係,論證了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並進一步通過分析“純天然”食品和“零風險”食品的不存在,再次證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説明過激的食品安全需求不能否定轉基因製品的安全。

食品的安全性應由科學實驗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的定義為:可供人們食用或者飲用的各種食物成品和原料及食、藥兩用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根據其功能和原料來源,可分為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有機食品、轉基因食品、新資源食品、輻照食品、健康食品、特產食品、肉類食品和機能性食品等類型。
據《史記》記載,楚漢之爭時,劉邦的謀士酈食其曾勸劉邦:我聽説知天命的人可以成王。王者應把人民看作天,而人民則把糧食看作天。即對於老百姓來説,糧食是最重要的;在《漢書》中這句話變成了“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再後來進一步演變成: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以質為本,質以誠為根。也就是説,國運興要以百姓安居樂業為繁榮的基礎;百姓有糧吃才能安居樂業,而稱之為“天”的食品則要以安全為前提;為保障食品安全,首先要把好食品質量關,而食品質量的保證則源於食品原材料的種植、食品加工和銷售等環節經營者的誠信。可見,自古以來食品及食品安全問題就為各朝代統治者所重視,它對民眾生活的保障、社會的穩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中,食品安全是關鍵點。
研究認為,食品安全是每個國家都無法避開和亟待解決的公共衞生問題,2000 年世界衞生組織大會將食品安全確認為公共衞生的優先領域,這是因為食品安全與人類的生命活動與健康密切相關。但是現實生活中,仍存在民眾盲目迷信進口食品、食品消費偏重便捷性和價格、投訴問題食品的法律意識薄弱、民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低等四大問題。其中,僅有 6.6%的民眾認為,自己非常瞭解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在購買食品時,36.7%的民眾會注意食品的品牌或商標,30.7%的民眾會注意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16.0%的民眾會注意食品外觀是否完好,13.2%的民眾會注意配料、食品添加劑等,3.4%的民眾會關注生產廠家或產地。可見,民眾對食品安全認知的水平是參差不齊且具有片面性。
整體上看,民眾對食品安全的認知,會隨着社會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而發生變化,食品安全意識也在逐漸增強。不過由於受到傳統消費觀念的影響和公眾認知水平的不同,社會上對食品安全的認知和訴求仍不乏出現一些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如認為天然食品才是最安全的、轉基因食品致癌或對人體有毒害作用、轉基因食品要100%安全等。過激言論不僅引發了社會上公眾對食品安全的恐慌心理,降低了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信任度,進而還對我國食品業的發展造成了諸多負面影響。
為科普轉基因知識,使民眾對食品(包括轉基因食品)有一個科學公正的認知,增強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本研究根據我國曆代官方對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以及人們對食品安全認知的變化、轉基因技術的發展和成就、轉基因食品的特點以及對“天然食品”和“零風險食品”的認知等,闡述了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認知與其食品消費行為間的關係,公眾的食品安全認知與科學意義上的食品安全間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所以不能僅以對食品安全認知的水準來評價食品安全性或者否認食品的安全性,研究為證明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提供了科學依據。
一、 對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的認知不能否認食品和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安全問題由來已久。國內最早有關食品安全管理的記載出現在《禮記》中,即周代對食品交易的規定有: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鬻於市。其大意為糧食和水果,都得吃成熟的,生澀的、過時的不允許拿出來出售。唐代規定:商人明知脯肉有毒但不及時焚燬可構成刑事犯罪,並視具體情況將處罰分為2類:一是得知脯肉有毒卻不及時焚燬,在沒有引發中毒事件時,杖刑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不僅不立刻焚燬,還致人中毒,則要視情節及後果來處罰,若令人中毒而無生命危險,判徒刑 1 a,若令人致死,則判死刑,即便是自己食用致死,也被認為是過失殺人。宋代規定,從業者必須加入行會,而行會必須對商品質量負責,嚴禁以次充好現象的發生。清朝時,食品安全管理更為先進,對所有經營者都要審核併發放牌照,防止無證和假冒經營。如對茶葉經營者,政府要為其頒發經營執照和註冊商標,若有必要還可授予出口經營權;對商家的茶葉要取樣檢查,達標的放行,否則會被沒收或焚燬。新中國成立後,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尤為重視,先後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衞生註冊登記管理規定》等系列法律法規,為國民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法規保障。在分段監管的體制下,食品安全由衞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監管,並承擔責任,並以此為食品安全提供了行政管理保障。
我國曆代對食品安全都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對食品造假行為同樣採取嚴懲措施。但是,現實生活中,由於商業利益驅動,少數不法分子仍心存僥倖,製造了一樁樁駭人聽聞的食品安全事件。2000年12月15日,金華市查獲1500kg的“毒瓜子”。2001年3—9 月,廣東河源發生“瘦肉精”事件,導致 484 名市民因食肉中毒。2002 年 5 月 21 日,長春市假“鴨血”事件。2003 年 11 月 16 日, “金華火腿敵敵畏”事件被曝光。2004 年 4 月 30 日, “大頭娃娃”事件曝光。2005 年 7 月 5 日,三鹿被查出超前標註生產日期的酸牛奶。2006 年 7 月,中央電視台曝光湖北武漢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2007 年 8 月 14 日,台灣味全嬰兒奶粉阪岐腸桿菌超標。2008 年 8 月,人造“新鮮紅棗”流入烏魯木齊市場。2010 年,地溝油事件。2011 年 3 月 15 日,雙匯使用瘦肉精餵養的豬肉事件在央視曝光。在 2017 年央視 3·15 晚會上,曝光國內涉嫌銷售日本核污染食品的網上商家已達 13 000 多家,卡樂比麥片等多個廣受歡迎的進口零食都在列。雖然不法分子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事件還是令公眾感到茫然和震驚。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和大多數消費者對國家食品安全政策缺乏瞭解,使消費者產生了對食品安全風險的錯誤認知,從而降低了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度,而且由此引發的恐慌心理使消費者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制度的完善性產生懷疑。
在食品安全風險評價方面,風險分析框架是一個策略,是國家制定食品安全衞生標準、制定食品安全和管理政策、解決食品安全事件的總模式。陳君石院士認為,我國所面臨的的食品安全問題具有全球普遍性;如果專家的行為、政府的管理以及消費者的信息交流都能遵循風險分析框架,那麼社會和民眾就能對食品安全問題形成較全面和正確的認識,由此制定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也必然符合和滿足現實需求;他還認為,在食品安全的管理、檢測和生產上,生產過程的複雜性決定了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關鍵作用。王常偉等依據媒體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政府檢測和抽檢及消費者感知 3 個視角對比分析,發現國內食品安全的客觀態勢趨好,但消費者對食品安全訴求提高程度大於客觀趨好的程度。證明了食品安全風險的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短時期內無法杜絕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公眾過高的食品安全訴求脱離社會現實。因此,我們不能完全以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認知來判定食品的安全性,也不能因為食品安全事件頻發而否認絕大多數食品的安全性以及懷疑國家的食品安全監管政策。況且某些媒體報道的食品安全事件有誇大事實之嫌,陳君石院士就認為:根據 WTO 對食品
安全的定義來衡量,目前媒體報道中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數並不屬於食品安全事件。
對於轉基因食品,眾所周知,轉基因技術誕生於 1983 年,自 1996 年轉基因作物商業化種植以來,全球轉基因作物的種植為糧食安全、生物多樣性和環境安全作出了巨大貢獻。據《國際農業生物技術應用服務組織》報告,2017年,全球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達到 1.898 億 公頃 ,是 1996 年 170 萬 公頃的 112 倍;截至目前,有 28 個國家和地區種植過轉基因作物,有 67 個國家和地區應用了轉基因作物;到 2016 年底,種植轉基因作物的土地共增產糧食6.576 億 t,所增產值達到 1 861 億美元;按增產部分折算,共節約土地 1.83 億 公頃 ,並因避免開墾更多的可利用土地而保護了生物多樣性;糧食增產增效使得約 1 600 萬~1 700 萬農户(約 6 500 萬最貧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環保方面,1996—2016 年節約了 6.71 億 kg 的農藥活性成分,共減少了 8.2%的農藥使用,使環境影響商數降低約 20%,僅2016 年種植轉基因作物的土地上就減少了 271 億 kg CO 2 的排放量,農藥等化學成分的施用量減少以及CO 2 排放量的降低起到了防止環境污染、保護生態資源的良好作用。
**雖然轉基因技術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社會上個別人士仍持極力反對的態度,到處宣揚轉基因食品不安全,造成社會對轉基因食品的牴觸情緒。**而事實正如農業部科技教育司司長廖西元所説:從生產和消費層面上看,轉基因作物產業化種植已超過 20 a,面積累計 20 億 公頃 ,但至今尚未發現被證實與轉基因食品有關的食品安全事件。所以,批准上市的轉基因產品是安全的。
有關轉基因研究開發的管理,農業部科技教育司司長廖西元介紹説,第一,國務院頒佈實施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及相關部門制定的實施辦法等 6 個法律文件為我國轉基因研究和監管提供了法律保障,對轉基因研究和轉基因產品生產、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和約束;第二,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數十個第三方檢驗測試機構,承擔對轉基因的安全評價、制定轉基因評價標準和對國內轉基因研究材料及進出口轉基因產品的檢驗檢測;第三,為解決一些重大問題,國務院牽頭組建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第四,農業部和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全國或各地轉基因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這在法律、制度和組織層面上為我國農業轉基因研究的安全性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所以,從管理層面的保證以及轉基因產品上市已超過 20 a 至今未發現被證實的轉基因食品安全事件方面來講,我國轉基因研究和開發是有安全保證的,經過批准進行的轉基因研發和銷售的轉基因產品是安全的。

轉基因大米全國品嚐會
二、 對傳統食品安全的認知無法否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傳統食品即指人們常説的食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將食品定義為可供人們食用或者飲用的各種食用成品和食物加工原料,包括除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以外的食、藥兩用的物品。但有學者認為,廣義的食品概念還應包括食品的原料,原料在種、養殖過程中所處外界環境,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運輸、儲藏和銷售過程中的環境因素等。可見,食品安全管理所涉及範圍之大和實施之複雜,所以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認知應客觀、全面和科學。
人類對食品安全的認知,主要體現在對食品的供應需求和人體健康安全方面。不同時期認知的主要對象和主要目的可能有所變化。如新中國成立初期,人們對食品安全的認知對象主要是糧食,認知目的是能否吃飽;隨着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人們的認知對象由糧食擴大為蔬菜、肉類、水果等,此時的認知目的不僅僅是温飽問題,而是已關注到食品是否會給食用者帶來健康問題,如食品是否有毒、是否引發過敏等,即認知水平有了一定提升。
食品安全研究工作者通過大量調查研究發現了影響食品安全認知的因素,認為食品安全認知與消費行為並非呈正相關性、認知偏差可誘發對食品安全的誤解等。
BAUER 於 1967 年最早提出,在食品風險與消費者行為關係之間,決定消費者行為的因素不是風險自身,而是消費者對風險的主觀認知,即便是消費者能夠正確評估出購買行為的風險時,也是如此。大量研究表明,外部事件、消費者認知和消費者行為三者密切相關,在研究消費者對食品信任和風險認知的關係時,學者經常把食品的保質期、是否假冒、是否有農藥殘留、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劑和是否是含轉基因成分等作為研究對象。BROM指出,生物技術在食品生產中的使用加劇了消費者的擔憂,而 CHEN 等則認為,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非正確認知與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信任間並不存在相關性,即認知與信任還有一定偏差。現實生活中食品種類眾多,也很複雜,但研究結果發現,消費者對某種或某些食品的安全認知與信任水平與文化程度、地區經濟狀況、是否有過類似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等有關。
**關於食品安全風險的總體特徵,幾乎所有的研究都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技術角度的食品危害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風險認知影響比較小,甚至沒有關係,**食品安全風險認知主要由社會和心理因素決定,社會和心理因素扭曲了,更多時候放大了食品安全風險。也就是説,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認知可能不一定就是真實的食品安全水平。何況在政府和消費者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率正在逐漸減少。我們不能因食品安全風險的存在而否定所有食品的安全性。
轉基因食品從基因轉化到轉基因食品加工都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按上述分析,公眾對其食品安全風險的認知影響應比常規食品小,但又是如何引發公眾對轉基因食品的強烈擔憂和牴觸情緒呢?那就是社會和心理因素在作崇。在對轉基因食品安全認知方面,由於少數非專業人士和“利益集團”的負面宣傳以及大多民眾缺乏對轉基因這個新生事物的認知和跟風習俗,在社會上形成了一股反轉基因浪潮,認為轉基因製品不是天然的,轉基因食品可能有毒害、致過敏等副作用,狹隘地要求轉基因食品必須是 100%的安全等等。個別人的社會和心理因素扭曲了,更多地放大了轉基因食品安全風險。但另一方面,自從進口轉基因大豆以來,國內民眾就開始食用轉基因大豆油,這期間沒有發生一例轉基因大豆油安全事件,故民眾對轉基因大豆油雖存在認知上的擔心,但仍在購買和食用,反映出消費者認知與行為的矛盾性。這種矛盾性的存在恰恰反映出民眾對轉基因食品安全認知受社會和心理因素的影響,而因沒有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而產生的自發購買食用行為則證明了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事實證明,風險認知上的偏差不能否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對轉基因食品風險認知的偏差已產生對轉基因研究和開發的嚴重負面影響,國內轉基因作物的種植面積世界排名從最初的第 4 名降為 2016 年時的第 8 名,如不再引起足夠重視,受到影響的將不僅僅是轉基因研究和轉基因作物產業化,對國家糧食安全策略的制定和農業可持續發展也會產生消極影響。
三、 對“天然”食品的認知無法否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首先,作為“純天然”食品不能添加各種食品添加劑,那麼不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是否安全,是否就能確保食用者的健康呢?答案是否定的,這是因為食品安全是研究食品生產加工和銷售各個環節中能確保食品安全可靠的技術體系。食品生產加工和銷售過程的複雜性以及食品所處環境的多變性,以目前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方式還無法做到保證食品 100%安全,任何環節的疏漏都可引發食品安全事件。沒有食品添加劑的古代食品,仍然會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據《袁氏世範》記載:宋代時一些不法商人經營假貨,以劣充好,以假充真,如銷售注水肉、雞塞沙、鵝羊吹氣,賣加入灰分的食鹽等,手段之惡劣,嚴重影響正常的市場秩序,對人們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不良後果。由此可以看出,古代沒有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天然”食品)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所謂的“天然”食品並非 100%安全。**況且食品按照相關標準添加食品添加劑後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是可以安全食用的,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傷害。所以説,不含有添加劑的食品、 “天然”食品是安全的這種觀點是認知上的偏差,不應因食品含有添加劑成分(符合添加標準) 而否認食品的安全性,也不能片面地認為“天然”食品就是安全的。
可能有人會問,古代加工食品時也會放食鹽,怎麼能説古代沒有食品添加劑呢?這是因為食品添加劑的概念規定,食品添加劑是人們有意少量添加到食品中,達到改善食品的色、香、味目的的物質,其自身並無任何營養價值。而食鹽屬於食品的原料,是調味品和人體營養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
認為食鹽屬於食品添加劑也屬於認知上的偏差。在學界內, “純天然”3 個字並沒有公認的科學定義,只是一種説法而已,其本身並沒有邏輯嚴謹、要求標準或可測量的數據對其定義。所謂“純天然”是指作物在自然環境下生長,但不意味着其生長的過程沒有用過農藥、殺蟲劑、催化劑,也不意味着作物的生長環境中,如土壤和用水是沒有用過任何化學合成物的。號稱“純天然”的產品,其成分有無激素、化學制劑、人工合成物等就更不得而知了。因此, “純天然”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一切非人工合成的東西都可以稱為“純天然”。因此,**對食品持有“天然的就是安全的”這種認識觀念是錯誤的。**持有這種陳舊擇食觀念的原因,可能來自我國幾千年的傳統膳食觀念。不少商家就是利用消費者的這種認知上的偏差,打出“純天然”的旗號,誤導消費者。反轉基因人士也就是藉機來指責轉基因食品是“非自然的”,是不安全的。
轉基因食品僅僅是因為含有轉入基因的表達成分而區別於所謂的“純天然”食品,而轉基因作物(品種) 本身仍是改變了一個或幾個性狀的原有物種的新品種,而非新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只要新培育的轉基因品種中外源基因表達產物無毒副作用、不含有過敏原成分,或者這些表達產物中所能引發毒害、病害或過敏反應的物質的含量低於食品檢測標準,那麼轉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就像大米含有致癌物質—— — 黃麴黴素,但只要大米中黃麴黴素不超標就仍可食用,屬於安全食品。僅僅因為認為轉基因食品可能有風險的認知就否定轉基因是沒有科學依據的,也是不公平的。大量研究已經證明,轉基因成分對人畜是無害的。何況轉基因植物及產品是否是“非自然的”的還存在爭論。綜上認為,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

我國自主研發國產轉基因抗蟲大米華恢一號已獲國家頒佈的安全證書
四、 零風險食品的訴求無法否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學者認為,風險認知是人們對其周圍環境中可能存在的客觀風險的主觀上的感知,所以食品安全零風險訴求同樣屬於這種風險認知範疇。但是有研究認為,由於人的主觀情緒能夠使其對事物的認識和所產生的行為發生改變,故此這種情緒對消費者的行為決定起重要作用。正向情緒可使消費者正確、客觀地認知事物,產生正能量,促進社會發展;逆向情緒違背客觀實際,對事物的認知錯誤且偏激,缺乏社會責任,阻礙新生事物的發展。因此,個人喜好、利益驅使等皆可能影響到人們在面對風險時所具有的態度。劉婧研究還認為,人的性別、收入高低、受教育程度、社會地位以及工作種類等因素都會影響他們對風險的認知。NISBET等研究發現,通過新聞媒體報道和科學知識普及文章宣傳等能使公眾更好地瞭解科學知識,自身科學素養也得到提高。還有學者通過調查分析發現,參觀科技館、參加社會培訓等,也能學到科學知識,提高自身科學素養。
有研究認為,科學素養較高的人一般都能更好地理解或接受風險的存在;而另一些研究結論則相反,認為科學素養的提高會使人們對風險更加敏感或反感。但不可否認的是,是否具備良好的科學素養會直接影響人們對待某一事物的看法,進而影響其對待這個事物將採取的具體行動。通過以上分析可知,食品安全令風險訴求雖屬風險認知範疇,但卻是屬於情緒影響的結果,與個體的喜好和自身利益有關,確切地講,與人類的自我保護心理有關。雖合人情,但缺乏科學依據。
正如世界衞生組織食品安全與營養部官員Peter Ben Embarek 所述:食品 100%安全是不可能的,任何國家、任何公民對任何食品都應實事求是,都應接受食品存在安全風險這樣一個現實,不過有關部門要做到的是儘可能地降低食品的安全風險,且能夠預測潛在的還未發現的風險。陳淑敏研究認為,食品安全風險是指食品對食用者是否造成傷害,而這個“傷害”包含 2 層意思,一為食品中不存在致病因素或存在致病因素但達不到致病的量,另一個是食品中致病因素達到使人致病的量。前者為安全食品,但可能含有致病因素,所以,食品安全並不意味着食品中不含有致病因素。總之,100%安全的食品不存在,只有可接受的風險,即有點風險,但是不至於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假如知道玉米、花生等含有黃麴黴素而不用其榨油,好多人就沒油吃。
目前,業界將無公害食品、生態食品、保健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劃歸為安全食品行列,但其中有機食品因其生產和加工標準高、管理嚴等,被稱為最為嚴格的安全環保食品。那麼**有機食品能否做到零風險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為有機食品不能使用化學合成農藥,但可使用如植物源性的農藥,同樣會對環境和動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有機食品也有天然毒素的風險,比如花生可能發黴,會有黃麴黴毒素的風險,玉米中可能有伏馬菌素的風險等。有機食品田間施用農家肥,因為生產農家肥的動物體內含有各種病菌和重金屬,這些病菌和重金屬會隨糞便排出,進一步污染種植的食物,最終導致食用者感染病菌或重金屬中毒,甚至死亡。**2011 年德國一家有機農場的蔬菜導致3950 人大腸桿菌中毒,53 人死亡;2013 年美國一有機農場的冷凍混合莓導致甲型肝炎流行,在 10 個州造成 162 人得甲肝。**這 2 次嚴重安全事故的源頭都來自有機農業施用的糞肥。所以,標準高、管理嚴的有機食品也無法做到零風險。
同樣,轉基因技術也存在風險,但轉基因技術安全性是可控且有保證的,是不影響食用者身體健康的,對環境也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下面以轉基因大豆為例説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20 世紀 80 年代,美國孟山都公司研究人員從矮牽牛中克隆到抗甘膦抗性基因(EPSPS 基因),並應用 Ti 質粒介導轉移技術,將 EPSPS 基因導入大豆基因組中,培育出抗草甘膦大豆品種。這種轉基因大豆於 1994 年被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批准商業種植,且發展很快。由於這種大豆含有耐除草劑草甘膦基因,對非選擇性除草劑農達(Rwndup)有高度耐受性。在大田中施用草甘膦除草劑,不會影響大豆產量,還節省了大量除草所用勞動力。轉基因大豆由於出油率高,價格低,所以市場前景很好。但由於反轉基因者的干擾,轉基因大豆的毒性和安全隱患問題備受爭議。其主要擔憂有 2 點,健康問題和生態問題。
從健康角度來説,食用油主要成分是甘油三酯,而轉基因大豆所轉移的基因的作用就是讓植物產生更多 EPSPS酶,和植物油脂的成分沒有關係。所以,大豆油的主體成分和是否是轉基因植物生產出來的無關。但有人會問,EPSPS 基因和其產物EPSPS酶是否會混雜在油中從而影響人的安全。首先分析基因的安全性,轉入大豆的 EPSPS 基因和大豆的其他基因對於人類來説都是外源基因,沒有區別,如果 EPSPS 基因對人體健康有影響,那麼其他基因也同樣會影響人體健康;況且從生理角度講,基因是由一個個核苷酸按一定順序連接組成的,基因屬於大分子物質,在人體內只有降解為小分子核苷酸才能被人體吸收利用,而此時的核苷酸已不含有任何遺傳信息,不會導致人體的基因突變,所以對人類來説基因是安全的;EPSPS 基因的產物 EPSPS 酶是植物光合作用的關鍵酶,人體和其他動物體不含有光合作用固定二氧化碳的反應系統,即缺少酶的作用位點和作用底物,所以 EPSPS 酶對人體不會形成任何傷害,況且這個酶也是被降解為氨基酸後才被人體吸收的,氨基酸動植物通用,不會因來源不同而對人體造成傷害,臨牀病人補充氨基酸作為營養物質也説明了這一點。此外,截至目前,尚未檢測出轉基因大豆油中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成分,轉基因大豆油的較長時間食用也未發現導致人健康問題的實例。
也可能有人會問,轉基因抗草甘膦大豆由於大量長期使用草甘膦,食用油中是否有草甘膦殘留,對人體是否有影響?對於這個問題,作者認為,並非是只有轉基因作物才用除草劑,不要把除草劑的危害全部歸咎於轉基因;另一方面,對於食品殘留除草劑等問題,是按照有關食品安全法規進行檢測的,不合格的食用油是不會上市的。從生態角度來説,首先,沒必要產生對抗草甘膦大豆成為超級雜草的憂慮,因為大豆只能抗草甘膦這一種除草劑,並不能抗所有的除草劑,一旦出現抗草甘膦除草劑的雜草,換一種除草劑就可以殺死這種雜草;此外,除具有抗草甘膦除草劑特點外,轉基因大豆與常規大豆比較也沒有其他競爭優勢,轉基因大豆成為雜草的可能和傳統大豆沒有區別。大豆在我國種植了幾千年,並沒有形成嚴重的雜草。概而言之,轉基因抗草甘膦大豆的環境風險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嚴重和可怕。
綜上所述,嚴格管理和評估後批准上市的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公眾應公正、全面和科學地認知轉基因食品,樹立對轉基因食品安全的信心,自願地選擇適合自己的消費品。

來源:山西農業科學 2019,47(2):289- 296
作者: 杜建中 孫毅 路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