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要多一個假期?衞健委這樣答覆 最激動的卻是女士!_風聞
城管张队长-123456-2019-02-28 12:5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導讀
男女“共同育兒假”你期待嗎?全國兩會在即,有關男性“育兒假”的説法又引發關注,不過最激動的卻是女士……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多名代表委員建議,進一步延長男性陪產假(護理假)、設立育兒假,從而分擔婦女撫養責任,推進“全面兩孩”政策落實。
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末我國全年出生人口達1523萬人,人口出生率為10.94‰。也就是説,“全面兩孩”政策背景下,我國仍然連續兩年出現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長率下滑的情況。
在這樣的背景下,設立“育兒假”再度成為熱議的話題。
男性將有育兒假?衞健委答覆……
據南都報道,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代表委員從落實“全面兩孩”政策、促進婦女生育的角度,建議國家完善相應的政策配套,如:
推行男女共享的帶薪育兒假,鼓勵男女共同分擔育兒責任,從而鼓勵女性生育二孩。
還有代表委員從保障女職工勞動權和生育權的層面,提出適當延長女職工生育休假時長和男性陪護假,從而解決職工育兒中的實際困難,保障女性勞動權利。
衞健委在答覆中肯定了延長男性陪產假天數、設立育兒假等措施的意義,認為這些措施將有助於鼓勵女性生育、引導丈夫參與嬰兒哺育工作。
不過衞健委也表示,要綜合考慮延長假期對職工雙方單位生產經營秩序的影響,以及休假期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和替崗人員費用如何支付、由誰承擔等一系列問題。
“我們將積極向立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推動修改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生育獎勵政策。” 人社部答覆稱。
此外,南都記者瞭解到,由於男性陪產假牽涉到用人單位利益,有些企業並不會自覺到位地去執行。對此,衞健委在答覆中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 督促各地落實法律法規中有關產假、生育獎勵假和配偶陪產假的規定。
共同育兒假已入地方法規,但是……
據新華日報消息,2018年3月28日,《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經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當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共同育兒假首次正式入法。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享有15天的護理假,而共同育兒假是在這15天的護理假之外,又增加的假期,“鼓勵用人單位在女方產假期間安排男方享受不少於5天的共同育兒假” ,以倡導男性與妻子一同承擔育兒等家務勞動,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不過,報道也指出,共同育兒假畢竟是倡導性條款,而非強制性,因此,最終男性能否享受共同育兒假,還要看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
消息一出便引發熱議,有人説,私企能老老實實給你放假嗎?


也有很多人表示支持:

還有人建議應該立法強制休假:

人民日報在評論中認為,對於私營企業來説,給男性職工放育兒假,就意味着他們將遭受兩個方面的經濟損失:一個經濟損失是,男職工回家“奶孩子”去了,就不能為企業創造效益了。一個經濟損失是,育兒假是“帶薪”的,職工沒有創造效益,還會多領取企業的工資。顯然,沒有幾家企業會有這樣的情懷和胸襟。
即使有的企業很有情懷,給男職工放了共同育兒假,讓他們回家去當“奶爸”,恐怕真正成為“奶爸”的人也不多。
放“共同育兒假”,女性更關注“平等就業”
“共同育兒假”的消息一出,最激動的要數女性了,不過她們的更多的關注點在於男性也放育兒假,或許有助於公平就業。


早在2016年,南京師範大學金陵女子學院院長趙媛等10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了關於**“調整產假制度,切實保障女性平等就業”** 的議案,呼籲給男女雙方同等時長的產假和陪產假,“特別是在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這樣能解決人們生育二孩的後顧之憂”。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就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共同育兒假,
你期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