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這次請管好你的手_風聞
世界说-世界说官方账号-我们只做大家看得懂的国际深度报道与评论。2019-03-01 21:46
世 界 説
陳逸翹
繼歐盟去年給谷歌開出50億美元鉅額罰單後,其嚴格的反壟斷法規再次鎖緊了另一個互聯網巨頭 —— 臉書(Facebook)。
德國監管機構Federal Cartel Office (FCO,聯邦壟斷聯盟調查辦公室)2月裁決認為,臉書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在未經用户同意下收集用户信息,既違反了歐洲數據保護原則,也是對於臉書市場主導地位的“剝削性濫用”,目前已經被命令停止在德國的數據收集行為。
瘋狂向互聯網派罰單的歐洲
歐洲對巨頭們的嚴謹監管由來已久,過去兩年,歐盟競爭委員會和歐盟成員國沒有少向巨頭們開罰單。
2017年5月,臉書因為在收購WhatsApp一事上誤導歐盟人員,被罰款1.22億美元;6月谷歌因引導瀏覽者到自家消費平台被罰款27億美元。2018年,歐盟委員會1月罰款高通(GCOM)12億美元,因為它向蘋果公司付錢壟斷蘋果產品中的芯片使用。
△ 除了臉書,谷歌也是歐盟的一大冤家 / 視覺中國
但不同於歷次,德國監管機構本次對臉書的標誌性裁決,除了競爭法以外,還有一個“罪名”—— 對數據的剝削性濫用。這是歐洲歷史上第一次將數據保護法和競爭法同時應用在一宗案例上。
2018年5月,歐盟出台了史上最嚴厲的通用數據保護法規(GDPR),旨在保護網絡用户的隱私。
GDPR在信息的儲存級別、方式、授權、第三方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着極高的要求。本月發佈的統計顯示,以荷蘭、德國和英國為首,歐洲經濟區已經收到了5.9萬個數據泄露報告。
1月中旬,法國又給谷歌開出了一張5700萬美元的罰單,成為目前91個GDPR罰單中的最高罰款金額。
△ GDPR對數據保護有極高的要求,不少互聯網巨頭已經因此“中招” / 視覺中國
GDPR的最高罰款上限是2000萬歐元,許多聲音預測,天價罰款才剛剛開始。
移動和網絡安全公司The Media Trust的首席執行官克里斯•奧爾森(Chris Olson)表示:“毫無疑問,2019年將是GDPR罰款的標誌性年份。”
嗜“數據”如血的臉書
作為全球互聯網巨頭的臉書其實很早就被盯上。
2018年3月,臉書爆出醜聞,一家英國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 Cambridge Analytica未經授權,通過在線性格測驗等方式,收集了數百萬臉書用户資料並用於政治目的。該公司參與了2016年的脱歐公投以及美國總統大選。
同年7月,超過5000萬臉書用户的數據遭到黑客入侵。臉書雖在72小時的期限內發佈了消息,但有歐盟隱私監管機構認為其報告“缺乏細節”,要求其提供更多關於數據泄露性質和規模的信息。
△ 臉書曾因劍橋分析的醜聞收到重創 / 網絡
如果臉書的確違反了GDPR,它可能面臨的最高罰款將是16億美金,也就是臉書上一年的全球收入。
而德國監管機構2019年2月實施法律行動,則是針對年初臉書創辦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有意整合臉書旗下的三款軟件Facebook Messenger(臉書的即時通訊工具)、WhatsApp(跨平台加密即時通信工具) 和 Instagram(免費提供在線圖片及視頻分享的社交應用軟件)的即時通訊功能,讓全球26億用户能跨平台互傳訊息。
這三個平台目前各自獨立運作,在數據整合後就可以達到跨平台聯絡的效果。這項計劃臉書預計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完成。
從臉書角度來説,整合的好處是可以開闢更多途徑來分析用户,從而開拓無限商機。整合後,廣告商可以將生意擴張到 WhatsApp 以及 Instagram 的平台,刺激臉書的廣告收益。
△ 臉書計劃整合Whatsapp、Instagram以及Facebook Messenger,以進行跨平台運營 / 網絡
但這種商業行為,從管理者的角度來説,臉書不但有侵犯個人私隱的問題,整合後更為鞏固其作為社交網路平台龍頭的優勢,亦觸及了政府反壟斷原則的神經。
在個人數據成為商品的互聯網時代,資本巨頭對於用户資訊的收集和壟斷,已經開始令各國政府感到憂慮。最近,德國政府就將對於這兩個問題的憂慮,化作對臉書的法律行動。
壟斷市場的臉書不可濫用數據
臉書已經被德國監管機構Federal Cartel Office (FCO,聯邦壟斷聯盟調查辦公室)命令停止在德國的數據收集行為。根據FCO的裁決,臉書必須有用户授權方可以從WhatsApp以及Instagram調取用户數據整合到臉書平台上。
這項禁令將立即生效,臉書今後也將不被允許在缺乏用户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和分配第三方(包含WhatsApp及Instagram等臉書集團旗下社交平台)的數據到他們的臉書帳户。
這是歐洲歷史上第一次有監管者把數據保護法和競爭法同時用在一個案例上,也是第一次有互聯網巨頭因“利用市場壟斷地位帶來的第三方來源去匯收數據”而被監管者處分,具有歷程碑式意義。
△ FCO局長安德烈亞斯·蒙德特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今後不允許臉書任意收集用户信息 / 視覺中國
FCO本身不是數據保護機構,它的職責是運用德國和歐盟競爭法來保護市場上的競爭自由。它的責任在於調查企業之間的限制性協議,通過調查某些兼併和收購案例來確保競爭性市場結構,並執行針對主導市場參與者的濫用行為的規則。
而 FCO正是應用了競爭法的框架,裁定臉書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
FCO 對臉書的產品市場定義為“德國社交網絡市場”, 此定義不包括Snapchat,YouTube或推特(Twitter)等服務,也不包括領英(LinkedIn)等其他網絡。
在FCO看來,這些都是與臉書有根本性不同的產品,理由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它們提供的特定服務只佔臉書等社交網絡為其客户提供的一小部分,只能夠構成局部的替代競爭。
△ Youtube、Snapchat等視頻社交軟件不被認為屬於“德國社交網絡市場” / 視覺中國
而即使它們的特定服務包括在相關市場中,臉書集團及其子公司Instagram和WhatsApp仍獲得非常高的市場份額,構成壟斷。所以,對於扎克伯格反駁FCO忽視了臉書直接面對Twitter、YouTube、Snapchat等其他平台的競爭,FCO並不買帳。
目前臉書每月在德國擁有約3000萬活躍用户,其中每天有2300萬人使用,活躍用户在德國市場佔據高達95%的市場份額。
雖然曾經有谷歌社交網站Google+ 這樣的競爭對手存在,但由於 Google+ 已被母公司Alphabet預定關閉,消費者缺乏有效的選擇。FCO實際上有合理理由裁定臉書違反了反壟斷原則。
△ 臉書昔日的競爭對手Google+已行將就木,所以FCO有理由裁定其壟斷 / 網絡
細看FCO的理據,更不難理解這次裁決背後的邏輯。FCO主要關注臉書從第三方來源收集數據,並且將這些數據配對到本身用户的臉書帳户,以及將其應用於眾多數據處理流程的做法。
臉書從第三方應用程序(包括旗下WhatsApp和Instagram)中彙集用户數據,通過其平台中“喜歡”或“分享” 按鈕在線追蹤甚至不是臉書用户數據的做法,對於監管者來説並不恰當。
這相等於臉書對於它絕對市場優勢的一種“剝削性濫用”,實際上是採用不公平的手段強逼用户妥協之餘,對於其他網絡周邊使用者隱私的冒犯。
歐盟對於互聯網巨頭的頻頻嚴謹監管,反映了歐盟對於保護消費者的決心,以及對巨頭們的戒心。
臉書已經表明將會在杜塞爾多夫區域法院就案件提出上訴,雖然目前尚未有跡象該案會上呈歐洲法院審理(這將變成關乎臉書在全歐盟地區業務的判決),但可以預見,此案例將會為其他歐盟成員國法院所借鑑。
(世界説 李釗成 對本文亦有貢獻)
本文由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 The Glocal 獨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