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源反殺案女生無罪後首發聲:若我無罪而父母判刑,我寧願進去換他們出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27725-2019-03-01 16:38
【綜合整理】
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公安局做出決定:不追究小菲(化名)刑責,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這也意味着,小菲無罪。而曉菲的父親王新元、母親趙印芝仍然被羈押在看守所內,等待着他們的,依然懸而未決。
無罪後的小菲常發呆,夜裏哭。

今天,她在接受封面新聞專訪時,首次通過視頻表露心聲:“很擔心我爸媽,他們還關在裏面。父母是為保護我才進去的,如果他們被判有罪,我一個人出來也沒什麼意思。要我進去能夠換他們出來,我也願意。”

當記者問到,被宣佈無罪後,你有沒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小菲説,完全沒有。
不僅是沒有,反而感覺壓力更大了。

小菲説,自己父母年紀都大了,如果還要承受牢獄之災,自己真的受不了。

她還表示,如果這次一家人都能無罪釋放,他們就找個地方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但是這也要看父母能不能被無罪釋放。

此前,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曾提出,小菲母親主觀上無殺人故意,屬正當防衞,建議公安由羈押變更強制措施。
而來源縣公安局則認為“脱離羈押易致與其女串供,妨礙偵查和訴訟,且其砍殺死者後遭重大變故,情緒不穩,目前,小菲父母仍被羈押在看守所內。

去年7月11日深夜,26歲的男子王某攜帶凶器,翻牆闖入追求對象、也就是21歲的曉菲家中,隨後雙方發生衝突,在曉菲一家人反擊的過程中造成了王某死亡的後果,次日,王新元、趙印芝和曉菲被刑事拘留。
事發至今,曉菲一家三口“是否屬於正當防衞”成了案件最受關注的焦點。
什麼是正當防衞?什麼是防衞過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我們關注事情的發展趨勢,希望事件可以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