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長篇連載——巴基斯坦觀點——“梟龍”的誕生(一)_風聞
小狗2017-微信公号—“小狗2017”—已开通,请关注、指正2019-03-02 08:23

本文記錄了巴方一名親歷者眼中的“梟龍”簡史,僅代表了巴基斯坦一名中校的觀點。
謝里夫-薩-納阿姆希/文
一挺/編譯
( 轉自鐵血社區)
原作者介紹:謝里夫·薩·納阿姆希中校,出生於1956年,巴基斯坦空軍飛行員,駕駛過F一86、FT一5、Q一5、J-6、J-7P等戰鬥機,1979年任巴基斯坦空軍參謀部助理。1983年第一次到中國。現任巴基斯坦空軍外事辦公室助理。
從20世紀60年代起,巴基斯坦空軍就成立了一箇中國事務辦公室,專門負責與中方的聯絡和協調。巴基斯坦空軍擁有相當數量的中國武器和電子設備,比如功勳卓著的J-6戰鬥機、HQ一2地空導彈和對空監視的845A雷達等。中國提供的武器並不是巴基斯坦最好的,也不是我們所最想要的,但它們是不可或缺的。在有限軍費的制約下,很多先進武器對於我們來説可望而不可及。
巴基斯坦的武器採購總體上受到各種政治原因的限制,特別是重要裝備的採購。美國對巴基斯坦的軍事援助是一個主要來源,但這筆錢並不穩定,取決於不斷變更的華盛頓政府和新德里之間的關係,有些年份軍援會徹底消失。
中國也提供一部分援助,並且相當穩定,至少從60年代到現在是如此。中國的援助大多以貸款、基礎建設和直接提供產品來實現,或者在武器銷售上給一個相當優惠的價格。當然,援助並不僅僅限於空軍,民用方面也許更多,軍內和政府高層中一直有一個對中國懷有相當好感的羣體。中國事務辦公室的一個重要任務是研究在中國獨特的封閉供應機制中如何更好的獲得我們真正急需的東西,並且妥善地與對應部門銜接。中國對外供應和銷售體系非常特殊、複雜,根本不能用通常的態度和思路去處理,只有熟悉中國人的思想和習慣的人才能完成這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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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J-6的替代機型
1978年12月,空軍參謀部召開一個小型會議,討論如何替換空軍現有J一6主力機羣的問題。J-6戰鬥機是中國仿製蘇聯的米格一19,雖然是50年代水平的產物,除了在最大速度方面較為遜色以外,其他性能即便在20年以後也算非常優秀的。不過這種戰鬥機畢竟太老了,電子設備相當匱乏,儘管可以使用紅外空空導彈,但所需要的瞄準雷達等設備幾乎找不到可以安裝的空間。
在使用中還發現發動機容易起火、彈射救生設備可靠性不佳,再加上從1976年開始巴基斯坦空軍的J-6戰鬥機就開始逐漸進入全壽命末期了,陸續有飛機退役。儘管可以得到一定的補充,但這種大規模退役將在1980~1984年間出現高峯,尋找一種新飛機取代J一6勢在必行,特別是鄰國阿富汗正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蘇聯進入阿富汗,這給巴基斯坦帶來很大的壓力,和一個咄咄逼人的超級大國比鄰並不是一件好事。
會議中,總參謀部規劃處展示了一些我們可能獲得的戰鬥機,大部分是美國產品,如F一5E/F、F一104G,以及法國的“幻影”ffI/50。F一5E/F相對而言最容易獲得,價格中等,以當年的價格約320~400萬美金。F一5最大的好處是較完善的電子設備,但爬升力和攔截能力比較差,持反對意見的飛行員説他們可以駕駛J-6輕鬆的在任何空域將F一5打下來,這也許是事實。我們有些飛行員對F一5非常熟悉,他們在其他國家曾經長時間駕駛過。

從越南戰爭中F一5乏善可陳的戰績來看,也是有道理的。裝備F一5的國家很少參與激烈的戰爭,這和巴基斯坦即將面對蘇聯和印度的兩側重壓不符。另外,儘管F一5不算貴,但其單價還是較高,替代J一6需要150~200架。

如果美國不願意提供援助,空軍自行能負擔得起的採購只有其中的一半。我們對於F一104G並不陌生,儘管其名聲不好,但截擊能力還是巴基斯坦非常需要的,唯一的障礙是價格——它比F一5貴得多了,除非購買歐洲的二手飛機,不然裝備數量不會超過40架。
“幻影”戰鬥機在空軍中也有裝備,它是我們目前唯一的高檔裝備。巴基斯坦空軍使用的“幻影”Ⅲ和法國空軍使用的是相同型號,都裝備了“西諾拉”雷達,可以在海上使用“飛魚”反艦導彈。“幻影”Ⅲ的飛行性能很好,既有高速飛行攔截的能力,也有優異的低空盤旋能力,同時還有相當完善的電子設備,自動化程度很高。不過,這也是該機價格昂貴的主要原因——單價在600~900萬美金之間,而且武器只能使用法國的,這些東西也很貴。就算是購買電子設備大大簡化的“幻影”50,巴基斯坦也承受不起這個價格。

對中國方面的討論比較低調,氣氛也較為壓抑。我們知道中國自己也沒有什麼太出色的戰鬥機,繼續採購J一6是最保守也是最容易實現的方案,但其高速能力的缺陷在未來對手面前會非常致命。中國也有J一7戰鬥機,這是從蘇聯著名的米格一21戰鬥機仿製而來的產品,高速性能出色,越南戰爭中表現不錯,但在中東則比較糟糕。
J一7和J-6一樣有着設備簡陋、航程短的問題,需要修建大量的前線機場支撐。另外,中國戰鬥機較差的安全性也是參謀部的一個心病。雖然沒有達成什麼決議,空軍參謀部決定將各個方向都作為一個突破口進行嘗試。會議結束以後,總參謀部派遣桑莫克准將前往法國,希望和法國商談購買“幻影”50戰鬥機;賈瑪爾中將前往美國,希望能尋求美國空軍的支持。
起初,尋找替代飛機的結果並不算理想——巴基斯坦從法國那裏獲得了50架“幻影”5-PA,暫時彌補了飛機數量上的空缺。在美國的努力最終換來相當理想的結果——美國同意巴基斯坦購買40架最新的F一16戰鬥機,這部分裝備讓空軍參謀部終於鬆了一口氣。

F一16戰鬥機對付蘇聯飛機有着壓倒性的優勢,尤其是這些飛機的開支都是從美國軍事援助渠道支配,交付非常迅速。獲得F一16以後,巴基斯坦空軍幾乎是全面圍繞該機為中心進行建設:一方面巴基斯坦空軍向美國提出繼續購買F—16戰鬥機的計劃,將機羣最終增加到150架左右,計劃分3批訂貨;第二批77架也順利達成協議,這一部分飛機巴基斯坦需要支付接近一半的費用。
雖然空軍參謀部決心圍繞美國飛機建設空中力量,但中國的因素不能忽略,他是我們唯一可以在20年來始終穩定堅持提供武器的朋友。1982年,我們從約旦空軍瞭解到他們正準備購買中國的J-7M戰鬥機。這批戰鬥機裝備了英國的航電設備和彈射座椅,性能比中國人自己的型號優越,並且價格相當便宜。

中國飛機採用西方設備?這在70年代早期幾乎是不可能的。J一7的原型米格一21的設計無疑是非常優秀的,其在西方航空界曾引起熱烈的爭論,甚至有美國官員在國會上悲觀的説要戰勝米格一21就只有生產更多的米格一21。米格一21最大的缺點正是來源於航電和救生安全性方面的問題。
約旦的啓發讓巴基斯坦空軍內部萌發了一個想法,規劃處的參謀們開始狂熱的徹夜討論,甚至於有人直接飛到埃及,向他們的同僚瞭解米格一21使用中的優劣。恰好埃及也對中國的J一7M感興趣,並瞭解了不少的情況,告訴了我們很多寶貴經驗。
米格一21最大的缺陷不是來源於飛行性能,正相反,該機在空中非常難纏。其最大的缺陷在於沒有合適的空間安裝先進的雷達等電子設備,發動機落後而且耗油率高,攜帶載荷小、作戰航程短。約旦的改進僅僅是在不改動飛機本身結構方面獲得性能提高的一種方式,這種改進在不改動機體方面已經達到極限。後來我們得知最關鍵的雷達還因為價格原因打了折扣,這讓我們非常失望,也無法瞭解約旦改進方案的最大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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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M的故事
1983年7月,賈瑪爾中將訪問中國。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去考察中國現有的戰鬥機,並從中尋找適合巴基斯坦的機型。在瀋陽,巴基斯坦代表團被允許參觀中國新式的J一8型戰鬥機。這種雙發飛機較為龐大,有着非常優異的高速性能,但遺憾的是其技術來源於米格一21,有着同樣的缺陷,缺乏足夠的空間安裝先進的雷達。
負責接待的設計師顧誦芬先生介紹了即將改進的J-8B戰鬥機——其米格一2l風格的機頭被替換成米格一23風格的,這樣一來雷達和電子設備空間的問題獲得解決。不過這需要時間,同時這架飛機太大了,機動性能還停留在第二代戰鬥機的基礎上,複雜程度較高,價格也高,對擁有F一16的巴基斯坦缺乏吸引力。因此,賈瑪爾中將向陪同的劉國民先生提出希望能看看中國替約旦研製的J一7M戰鬥機。中國人很快就答應了我們的要求,因為原型機正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進行試飛。於是,我們乘專機降落到一個離海邊很近的機場(位於大連附近的30裏鋪機場)。在這裏,那架J-7M原型機和它的總工程師迎接了我們。

嚴格的説J一7M看上去非常不錯:增加了武器掛架,可以攜帶4枚空空導彈,並且加大了腹部吊掛的副油箱,航程略有增益。最關鍵的是它安裝了自動化導航系統,飛行引導和攻擊定位變得很輕鬆;雷達雖然不是非常先進,沒有下視下射能力,但卻能夠自動化引導導彈的瞄準線進行瞄準,並能控制發射,這就比大多數第二代戰鬥機強了不少;多功能平顯讓這一功能變得更加現代化,導彈瞄準角度可以比以往大很多,很大程度上減輕了飛行員的工作量,並具有初步離軸瞄準能力。
這讓我們感到非常驚訝,J-7M這一套航電系統比“幻影”Ⅲ上那一套簡單,但是卻要實用很多,中國人聲稱這種飛機的售價只需要200多萬美金。想象一下,200多萬美金的戰鬥機和600多萬美金的戰鬥機性能幾乎一樣,光這一點就非常吸引人。由於是樣機,中國人拒絕了我們的試飛要求,但是答應我們可以隨後派遣飛行員對另一架試驗機進行試飛。對於中國人來説,他們敏感地認為我們對這種飛機產生了濃厚興趣,很有希望採購它來取代以前提供的J-6戰鬥機。因此,他們顯得非常積極,提供給我們相當詳細的資料。
回國後,空軍參謀部根據我們的陳述和帶回的資料,感覺將J-7M列為J-6的後繼機完全可行,認為可以在該機基礎上進一步改進。至於飛行性能具體如何,需要飛行員真正體驗評估以後才能進行,建議作一個詳細地瞭解和評估。考慮NJ一6的替換時間還比較充裕,有足夠的時間進行仔細甄選。因此,同年12月,我們與兩名從飛行學院調集的飛行教官再次前往中國。
這一次我們前往中國的腹地——西安,提供給我們的飛機是一架從中國空軍直接抽調的J一7Ⅱ型戰鬥機,只按照J-7M改變了航電,武器和燃油沒有改進,但不影響飛行測試。飛行測試安排得非常緊湊,20多天的時間裏有14個飛行日,一共飛了19個架次,累計飛行時間超過25小時。
飛行員感到中國J一7戰鬥機比在埃及飛的米格一21更加輕巧靈活,爬升力比“幻影”略強,8000米以上的加速和盤旋能力相當不錯;安裝了英國雷達後可以在只看儀表盲飛下鎖定目標,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高速能力比想象中還要好,攜帶導彈也能夠飛到馬赫1.8以上,甚至時間比“幻影”Ⅲ還要少些。缺點在於飛機的滾轉性能不夠好,響應度和速度都較慢,雖然小速度飛行是可以的,但小速度機動性不夠理想;飛行員的視野還不夠好,風擋上的支撐條相當影響視線,地面引導信息和導航信息的顯示還有些問題。

回到巴基斯坦以後,空軍總參謀部成立了一個研究小組,研究是否購買J一7M替代J-6,是在目前的設備基礎上購買,還是做出調整,安裝更新的設備。預計空軍的實際採購年份要等到1986年以後,到時目前這一套電子設備可能略顯落後。
根據中國提供的性能參數,再對比從埃及等國家獲得的米格一21的資料,以及美國準備向我們推薦的F一5E/F戰鬥機的資料,我們發現J一7M有相當多的缺點:
首先是壽命,中國戰鬥機沿襲蘇聯體制的設計,戰鬥機結構壽命較短,一般只有2000多小時,而西方則高一倍多;雖然中國戰鬥機較便宜,如果考慮到全壽命費用,這個開支並不小。
其次,儘管J-7M增加了200多升的燃油攜帶能力,但其總燃油僅有2210公斤,最大航程僅有1500公里,作戰半徑太小。增加了慣性導航設備的J-7M完全可以不必受到圍繞基地作戰的限制,燃油總量至少需要增加到3200公斤左右才能基本和“幻影”Ⅲ持平。
第三,武器掛點的問題:J-7M有5個掛點,中國人推薦掛載4枚導彈和一個720升腹部油箱,這種狀態下作戰半徑只有280~400公里;如果在翼下在掛載兩個480升副油箱,導彈還是隻能攜帶兩枚,武器數量顯得略少。
武器也是一個問題,中國可以提供PL一5C導彈給J-7M使用,也可以使用巴基斯坦擁有的AIM一9P。這幾種導彈都較為落後了,屬於第二代紅外空空導彈,沒有全向發射能力,瞄準角小、敏感度差、射程短。巴基斯坦已經獲得具有全向射擊能力的AIM一9L,作戰效能提高了整整一代,新飛機最好也能使用這種導彈。但是問題在於美國導彈只能使用美國航電,J-7M上這一套英國系統可能無能為力。

(AIM-9L)
第四,空軍已經接受了以F一16為代表的新空戰觀點,開始日益強調低空性能。J-7M在這方面受機體強度限制較大,只能達到7.5g,在二代機裏算好的,但沒法和三代機比。
第五,起落性能不佳,J-7M需要很長的跑道用於起降,這對於需要前置部署的飛機來説更加不利。
任何一種飛機都有它的缺點,這是無法避免的。問題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取代J-6戰鬥機的問題,航程短、壽命短都是J一6戰鬥機所具有的,這對已經熟悉和習慣這種飛機的地勤人員來説也許不算太麻煩的事情,至少不是不可接受。武器的問題也並非不能解決,使用美國的類似的航電產品取代英國貨就可以;雖然這會增加飛機的額外研究費用,但和增加的戰鬥力相比是非常值得的。
不過,比較麻煩的是美國的態度,他們是否能批准這些敏感設備出口給中國。辦公室內的爭論持續了三個月才慢慢平息,規劃辦公室建議對飛機進行深入測試,最好能邀請中國將飛機帶到巴基斯坦來,將它放到巴空軍的體系中和現有戰鬥機進行比較。對於擔心較多的導彈問題,如果能進行實彈打靶,應該可以近距離觀察。高層將軍們都認為這個主意不錯,於是1984年1月,巴空軍參謀部正式邀請中航技和中國空軍進行友好交流,明確邀請中國最新型的J-7M戰鬥機參加。
中國對這件事情非常積極,一方面他們也需要獲得更多的宣傳和肯定。巴基斯坦是***國家,和中東很多武器主要輸入國有着很好的關係,在巴基斯坦國內進行演練能夠增強他們對這種飛機的認識;另一方面,J一7戰鬥機是中國的主力裝備之一,他們也迫切需要親自體驗這種飛機和不同飛機對抗的經驗。因此,1984年6月9日,中國代表團從內地直接飛來兩架飛機,一架是早先巴基斯坦飛行員在西安飛過的只改進航電的J一7Ⅱ戰鬥機,另一架則是完整的J-7M。
中國代表團在卡拉奇附近的白沙瓦機場呆了整整3個月,空軍作訓部特意組織和策劃了10多次不同的戰術演練。最初顧忌同樣駐紮在這裏的美國軍事顧問的影響,只調集了J-6、Q一5與J-7M進行演練,這兩種飛機都是中國提供的,雙方都非常熟悉。
隨着演練科目的深入,“幻影”5也加入戰團。令人吃驚的是,J-7M取得了大多數對抗的勝利,這讓很多飛行員感到難以置信。因為J一6戰鬥機在中低空的性能應該是完全超過J一7M的,也許是中國飛行員的技術和戰術比較合適。
最後,在觀摩已久的美國顧問的默許下,巴基斯坦出動空軍最精鋭的F一16戰鬥機才將J-7M徹底制服。隨後還進行了實彈打靶,結果發現J一7M不管是對空還是對地,瞄準精度比以前型號提高了一倍多以上,瞄準所需要的時間也大大縮短,駕駛難度也遠小於J-6,並且能夠使用大部分巴空軍武庫中的彈藥。這讓空軍高層對採購J一7M的興趣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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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空軍的“大躍進”
中國代表團在離開時説了一句話:如果你們對飛機有任何需要,或者任何想法,我們都可以適度幫你們在飛機上實現。這是中國人為客户負責的一句客氣話,但它引發了空軍高層將領們心中“魔鬼般的念頭”
中國人的積極表現使我們相信中國方面是沒有多大障礙的,雖然他們還是很希望我們直接購買J-7M。現在應該到最關鍵的時刻了——派代表團前往美國。
剩下來的工作和技術沒有關係,開始按照美國的遊戲規則變成一個純粹的商業和政治活動:我們必須尋找到一個適當的美國公司作為盟友。根據美國軍火出口法案,我們所需要的設備可以通過兩個途徑獲得:一是直接與美國公司進行商業談判,只需要通過商務部和國防部的批准就能夠買到所要的裝備;另一種渠道則是通過國防部軍事援助法案,由美國空軍向國防部提出要求,在商務部和國防部的審批下編列進年度預算並通過國會審批,然後由政府採購,最後分配給美國空軍,由他們直接和巴基斯坦空軍建立聯繫並援助給我們。鑑於F-16採購計劃巨大的成功,巴空軍希望繼續走軍事援助的路子,這無疑選擇了一條最崎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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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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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周旋於中國和美國之間
軍援必須是美國空軍自己採購,如果沒有特別必要,很難説服他們付錢買其他國家的東西來援助。儘管有困難,但成功的可能性還是存在。賈瑪爾中將認為依靠空軍自身微弱的年度預算不可能完成這樣巨大的計劃,最好的辦法還是拉住美國人,即便是付出一點代價也是值得的,比如支付部分機體的費用,這也比買整架飛機便宜。熟悉軍援計劃的賈瑪爾中將需要在美國找到一個總承包商,它必須具有在國防部獨立承包的經驗和強大的飛機設計經驗,最好能具有巴基斯坦所期望使用設備的應用經驗。在美國公司中,沃特最為積極,他們正在謀求海軍A-7攻擊機機翼更換改進的合同。
他們一直缺乏一種有效的飛機來打開外銷,巴基斯坦的建議令其非常感興趣。不過,沃特公司屬於LTV集團,他們和PW是關係企業,發動機方面他們不熟悉GE的F404,也沒有使用經驗。另外,沃特公司很長時間沒有從事過獨立型號研製,技術實力上會有些問題。

實際上,格魯曼公司才是巴基斯坦空軍參謀部的主要目標。這主要是因為不管是總裁佩萊哈克還副總裁柯尼爾,和巴基斯坦空軍乃至政府上層大多數官員的私交都非常好。格魯曼製造了著名的F-14“雄貓”戰鬥機,是美國海軍的絕對主力,眼下正在為美國海軍和新加坡實施A-4E更換F404發動機的工作,飛機改進也相當熟悉。格魯曼公司從60年代就和伊朗王朝以及巴基斯坦的關係良好,他們的國際事務經驗很豐富,碰巧也缺乏一種有效廉價的國際銷售產品,這令他們對巴基斯坦提出的改進計劃相當感興趣。他們也非常熟悉國防部的軍事援助計劃,這為合作奠定了基礎。從一開始,我們實際上就把格魯曼當作唯一選擇的合作方。
由於還不允許將先進的敏感設備直接出口到中國,飛機總裝要麼需要在美國做,要麼需要在巴基斯坦做。不管是從成本還是技術方面,我們都希望選擇後者,畢竟自己能生產戰鬥機對巴基斯坦是個不小的誘惑。
因此,研究小組邀請了巴基斯坦飛機公司的工程師加入到工作中來。他們的到來提出了很多具體的技術問題,這些工程師有維護和大修J-6、“幻影”戰鬥機的經驗,接受過中國和法國航空系統的專業培訓,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他們提出發動機的檢修不要採用J-7系列的尾部整段拆卸,而希望採用類似西方的腹部大開口方式;地勤人員希望尾部安裝美式攔阻鈎,巴基斯坦機場是按照美國標準修建的,在跑道末端習慣採用攔阻索來預防飛機衝出跑道,中國人一般使用攔阻網。空軍飛行員要求必須有雙座教練型,最好具有空中加油能力,風擋最好是整體的,視野應該比J-7系列好,武器掛點還需要增加,至少需要7個。

大修廠的工程師提出飛機結構壽命需要提高,特別是首翻期要和發動機相匹配,不要發動機還有一半壽命機體就報廢了,或者機體大修的時候卻沒有發動機項目,發動機大修的時候機體又不需要維修,這樣會佔據雙倍的檢修時間。具體要求結合前期要求足足寫了100多頁。這些意見在1985年 3月10日遞交到中國手裏,同時,中國方面也將初步設計方案交給巴方。中國人將這個計劃命名為J-7CP,CP是中國和巴基斯坦縮寫,表示這是兩國合作的計劃。
中國人最初設計較為簡單,也許是一些設備的具體尺度還不清楚的原因。他們認為J-7M的飛行性能完全能夠滿足要求,氣動佈局和控制系統不需要做出改變,主要變化在機頭:兩側D形進氣道在機身中下部,進氣口形狀類似F-4戰鬥機,固定正激波設計;機翼基本沒有改進,但增加了兩個掛點,後機身和J-7系列一樣。這個設計主要是考慮到我方前期對電子設備的要求較高,沒有提出具體性能改進需求的結果。中國人説如果只改進前機身和電子設備,飛機改動只集中在前部,工作量不算太大,估計最快3年可以完成設計、測試和試飛定型。
我們感到中國人雖然將掛點增加到7個,但J-7系列機翼翼展很小,內側起落架又佔據了比較寬的位置,增加的掛點位置不理想,掛載東西會受到很多限制。受F-16的影響,6月份的建議中,我們特別提出希望在機翼尖端增加兩個掛載空空導彈的掛架。只有這樣,飛機才能實現真正同時掛載4枚導彈作戰的能力。再加上重申發動機的選擇主要考慮F404,需要做出改變的不僅僅是前機身了,機翼、後機身都必須做出較大變化。
到目前為止,這些工作還是中國人憑藉政府的行政指令在單獨進行。我們對他們工作的效率感到驚訝,往往我們的新要求還沒有提出,他們已經將上一次的要求表現在設計方案上了。但巴基斯坦相信這件事情中國人單獨做不了,改進設計應該由經驗豐富、技術先進的格魯曼公司來做,需要他們的指導。
格魯曼對這件事情很重視,我們剛剛提交了新的技術要求建議書,他們就由正副總裁帶隊前往中國考察,並且直接考察了正在生產J-7M戰鬥機的成都飛機公司。他們主要是去了解中國人到底有沒有生產符合要求飛機的技術條件,格魯曼公司還沒有決定正式加入到這件事情中去。因為巴基斯坦還沒有在美國國防部獲得許可,在此之前他們不打算和中國方面過多地接觸或者參與到實際設計工作中去,因為目前還沒有明確由誰為這些工作支付費用。這和中國人埋頭苦幹形成反差。現在問題出現了,中國人走得太快,我們還在等待,美國人卻還沒有開始行動。
隨後的工作變得比較繁瑣,進度也相當慢,開始成為一場艱苦的政治拉鋸戰。在美國,巴基斯坦遊説團在美國公司、國防部以及空軍間周旋,他們必須要讓美國政府相信巴基斯坦完全有必要需要這種飛機,並且這種飛機是先進的F-16或者廉價的F-5戰鬥機無法取代的。大量時間花費在美國政府各個部門間投遞申請資料,中國人感到急不可耐,他們已經在做風洞試驗和早期設計了。
巴基斯坦代表團一直沒有辦法搞到按照要求列出的美國設備設計資料,很多工作因此停頓,甚至於中國人打算乾脆先做一架只改進機頭的飛機,這樣可以不必等待美國方面的資料,利用從英國獲得的雷達和航電就能飛起來。不過,這個計劃因為沒有找到出資方而中斷了,中國空軍還在默默觀望,他們不願意承擔這個風險。在他們看來,雙發的J-8戰鬥機已經在作機頭改進工作了,在尚未成功之前沒有必要再進行另外一個。
中國人不能理解巴基斯坦消耗了一年的時間居然沒有任何進展,既然要改進飛機,那麼就開始行動吧!而對於我們來説,美國是決定能否走下去的關鍵。在美國政府沒有表態之前,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的,哪怕中國人設計得再好,也只是一個美麗的肥皂泡。
當然,這個原因沒有告訴中國人,中國人只是知道我們打算利用美國資金來完成這件事,但並不清楚具體狀況和難度。這給雙方的溝通帶來一些問題。
對美國政府的工作雖然沒有立刻獲得批准,但是一系列公關活動還是引起很多公司的注意。根據美國法律,國防採購案必須有三家公司競爭,除了沃特和格魯曼,波音和諾斯羅普也表現了短暫的興趣,他們紛紛開始與中國和巴基斯坦接觸。

諾斯羅普最先退出,因為他們希望巴基斯坦能夠採購他們的F-20,這種飛機在1985年已經能夠在公眾面前表演了。不過,F-20價格相當高昂,並且不能走軍援的渠道,反而不及直接採購F-16來得合適。波音則希望搞一個比較保守但是簡單的改進方案,他們認為象我們所提出那麼多複雜的要求已經不是改進所能夠達到的了,持續投入讓研製時間變長、風險加大。巴基斯坦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格魯曼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在美國政府所有的複雜手續完成以後,巴基斯坦正式向沃特、格魯曼、波音、諾斯羅普和洛克希德發出了招標書,將交付給中國的設計建議書和中國方面提供的設計草案交給前來應標的公司。諾斯諾普和洛克希德很快就退出了,波音則由其亞太分部負責承辦,這剛好湊夠國防部要求的三家競爭公司。 與此同時,中國開始感到迷茫。這個合作方案雖然名義上是中國和巴基斯坦的合作,但實際上工作都是在中國和美國之間展開。

(F404發動機 轉自“空軍之翼”網站)
美國公司和中國的接觸不可避免地要顧及到巴基斯坦這個最終用户的需求,但他們沒有能夠照顧到中國人作為主體提供者的需求。中國人也不明白巴基斯坦辛苦運作的代價和計劃成功的關鍵點。他們為了爭取更多的利益,在三家美國公司之間採用了一種非常遊移的態度,這實際上為巴基斯坦在美國的活動設置了很多不必要的障礙。
也許,中國的目的並不僅僅在於完成巴基斯坦這一單合同,他們需要讓這個合作成為自己裝備戰鬥機的一個突破。所以,儘管巴基斯坦很早就明確要求使用美國F404發動機和APG-66雷達的方向之後,中國人仍然在沃特提供的PW1120和波音建議的 PW1120與PW1216發動機上舉棋不定,雷達中國人則傾向於更輕更簡單的APG-67。發動機方面,獲得普惠的1120發動機對中國人誘惑不小,一方面是這種發動機推力更大、推重比更高,可以支持更大的機體,中國下一代戰鬥機正逐漸聚焦在使用這種發動機的身上,並且這種發動機還比F404便宜50萬美金。
最後,更具有誘惑力的是PW1120對巴基斯坦來説也有魅力,它是F-16戰鬥機F100發動機的衍生型號,結構基本一樣,很多維護零件也可以通用。PW1120的尺度和重量與中國的WP-7B很接近,只是流量大了30%,需要重新設計進氣道。不過,中國人説即便是F404的進氣量也和WP-7B 不一樣,進氣道實際上也是需要完全重新設計的。PW1120的麻煩在於沒有固定用户訂貨,得到的時間會很晚。
1985年底,波音和格魯曼都開始了初期的可行性研究,波音開始同意使用F404是最理想的,不過他們建議最好使用通用為瑞典“鷹獅”研製的RM12。這是F404的一個高推力型號,格魯曼則建議使用F-20曾經使用過的F404-GE-402發動機,因為這個型號是現成的,也比較成熟。雷達方面,波音建議採用APG-67並大量使用F-16的設備,格魯曼則推薦APG-66和F-16樣式的座艙。沃特到此時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方案,他們仍然沒有放棄對PW1120的希望。

(PW1120發動機)
讓中國人下定決心的是另一件事:瀋陽生產的J-8B型飛機比J-7CP提前出現了,在我們還在討論J-7CP可能性的時候他們已經完成了試飛。J-8B也是改進了前機身,正在和美國協商購買航電進行改進,用來裝備中國空軍。看上去其機頭改進非常成功,這堅定了中國的信心,同時也堅定了巴基斯坦的信心。J-8B在美國展開的計劃中最有可能的承包商正好也是格魯曼,選用的雷達也是APG-66,同時還有建議用F404替換WP-13發動機。
這些項目都恰好和J-7CP吻合,如果美國能夠批准J-8B,那麼J-7CP將不再出現出口方面的限制問題。不過,老練的格魯曼也因為同時在運作兩件內容相近的事情顯得非常謹慎,事情的進度也放得相當慢,避免因為某些細節上的不當使兩者都受到影響。
為了符合美國政府的要求,10月,巴基斯坦將計劃正式命名為“巴基斯坦輕型戰鬥機更換計劃”,簡稱SUPER -7,即超7戰鬥機計劃。向美國5家企業投遞了招標文書,所有文件都符合美國政府的工作流程要求,接下來需要足夠的耐心等待。
美國政府開始正式處理這件事情,11月5日,美國國務院中國事務軍事事務官塞斯托夫訪問中國,並專程到成都飛機公司考察。他受美國商務部委託,代為調查成都飛機公司實施超7計劃的工業基礎、技術準備以及一些敏感技術處理等方面的問題,並正式承諾中方:到1986年初美國政府就將對這一事件給出最終的態度,也將對巴基斯坦設備清單的國防出口問題進行表決。得到美國對計劃的正式承認,中國方面加緊了風洞試驗研究,並製作了一個初期設計方案模型。
1月8日在新加坡航展上,計劃首次以 SUPER-7的名義出現在中國展台上,引起民眾的廣泛關注。這是80年代飛機改進計劃中最大膽的一個,包括西方所有航空媒體都表示了密切關注,感興趣的國家比如埃及甚至直接打電話到我們辦公室詢問細節,中國方也面收到不少國家的意向,這讓他們對市場充滿了信心。
1月17日,沃特公司電傳空軍參謀部,以改進任務要求高和費用低、可行性低的理由正式退出超7競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承接了海軍A-7“海盜”攻擊機的改進任務,沒有時間和技術力量來研究。競爭者只留下波音和格魯曼。而此時美國政府的關節正在鬆動,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公司的總裁在美國訪問期間,已經獲知美國國防部批准了 F404和超7所需要的航電設備向巴基斯坦出口的申請。中國人認為時機已經成熟,加上航展的熱烈反應,最好能立刻展開正式的研製工作。他們立刻致函巴空軍參謀部,要求獲得F404發動機和相關設備的詳細資料,以便儘快展開設計工作。
由於賈瑪爾中將已晉升為空軍參謀長、上將銜,沒有太多時間來負責管理這個計劃,因此在1986年2月,空軍任命前空中英雄薩利姆上校出任超7項目主管。原研究組解散,大部分人員調集到項目辦公室,“佩刀”2計劃正式成為巴基斯坦國防部一個進入項目管理的防務計劃。
薩利姆的工作風格是雷厲風行的,他深知現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完成美國的可行性研究和最終的設計任務書。他要求項目辦公室在一週以內將以前2年所積累的建議和研究的成果彙集成一份正式的書面項目設計管理要求,這很讓人雞飛狗跳、徹夜不眠了一陣。
然後,他又花費1周的時間讓我們把以前不成熟的、不準確的、含混的地方一一刪除,並逐字逐句修改。在一切工作走上正軌以後,薩利姆分別照會格魯曼公司和中方,要求進行會談。為了和北京達成對計劃運作的默契,薩利姆率先訪問中國,於3月9日前往北京。這是巴基斯坦第一次正式向中國高層全面清晰地闡述“佩刀”2項目的組織原則。
這一次會見,薩利姆開門見山的表明“佩刀” 2項目必須走美國軍事援助的路線,使用軍援分配給巴基斯坦的錢來進行這一項目,因此這個計劃必須看美國的臉色,困難還是比較明顯的。但原型機的研製我方願意採用商業管理方式,由巴基斯坦國防部出資進行。原型機的風洞試驗、機體結構設計由中方完成,格魯曼公司負責總體設計並且提供設計諮詢,總裝在美國格魯曼公司或者巴基斯坦進行,測試和試飛必須在巴基斯坦進行。批量生產時,中方負責生產機體,美方負責生產機頭,總裝在巴基斯坦飛機工業公司的塔吉特飛機廠進行。
中國方面沒有立刻拿出意見,只是説具體的內容和費用需要分工細節出來以後才能夠有詳細預算,但他們希望和美國、巴基斯坦三方一起共同簽訂一個合作協議,並進行詳細的任務分配,必須要明確各自的責權和工作量以及費用的支付等等。這個需要回到國內交由高層處理,於是11日,薩利姆飛往成都,和具體負責製造和設計的成都飛機公司交接細節。這一次遞交的設計要求更加詳細和清晰,確立了超 7的主要基調。在任務要求中再也沒有提及飛機需要在J-7M的基礎上改進,而是直接提出性能要求。
在項目的開頭明確指明瞭必須使用在美國獲得批准的 F404發動機和航電設備,而性能要求中,關於機動性一項則明確指出飛機應該以中低空機動性為主,高空性能居次要地位,但仍然希望最大速度能達到1.6馬赫以上,其中要求最為嚴格的是:
1.機體壽命必須達到3000小時以上,最好與F404發動機壽命相匹配,首次大修期必須大於1200小時。
2.機體結構必須能承受9g的機動過載。
3.內部載油必須大於2268公斤。
4.必須具有空中加油能力,或者預留空中加油接口和系統。
5.飛機外掛點必須增加到7~9個,至少要保證7個掛點可以同時掛裝武器和副油箱等設備,外掛能力不小於2700公斤。
6.飛機必須提供美國式的無支撐風擋和美國式的座艙環境。
7.必須具有降落攔阻鈎。
這些要求是參謀部內廣泛徵集飛行員和工程師們的經驗要求、經過三年的討論不斷增加和刪除所彙集的,也是巴基斯坦空軍所熱切期望的。隨後的一系列會議中,薩利姆轉達了1985年10月以後波音和格魯曼訪問巴基斯坦的情況,同時也説明了沃特公司退出競爭的情況。
中國方面讓我們參觀了他們自行製造的全金屬全尺寸飛機模型,在中國的習慣上,這個步驟是生產前的徵兆。但是我們沒有意識到提出的一系列苛刻要求實際上全面推翻了眼前這架模型所表現出來的狀態,反而樂觀的認為這很接近我們的設想。
中國人告訴我們需要花費3年時間設計飛機,並且最少製造5架樣機用於測試和試飛,項目最快需要5年以上才能完成。研製經費至少需要3~5億美金,按150架飛機來算,每一架飛機的採購單價估計將會在800~1000萬美金,這大大超出了我們預計的範圍。巴基斯坦空軍內部認為超7的單價在800萬美金以下是可以接受的,12億美金分5~6年完成採購,所有費用都可以在美國軍事援助的空軍份額中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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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博弈:夾在中美之間的巴基斯坦
中國人對於費用的預估超出了巴基斯坦的最初設想,薩利姆回國以後轉而向格魯曼諮詢,要求能否就巴基斯坦的要求儘量簡化設計試飛方面的費用。格魯曼這個時候還沒有完全把注意力放到超7項目上來,按照設想是他們主導設計和工程,中國方面只需要提供必要的飛機結構和氣動資料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完全重新設計飛機。
最簡單的方法是將F-20機頭直接移植到 J-7M機身上,估計只需要3架飛機就能完成試飛,總費用不會超過2.5億美金。這讓我們安心不少,本來選擇格魯曼就是為了借重他們在戰鬥機上的先進技術和實力,中國人在這方面顯然還有很大差距。儘管波音公司進度較慢,而且還遊移不定,但中國人似乎更喜歡和他們打交道。波音公司沒有退出競標,他們提供的商業管理計劃比格魯曼清晰而且詳細,項目管理工作顯得更為出色。
不過,波音給我們的感覺是工作僅僅停留在紙面上,6個月來沒有什麼實際進展,戰鬥機方面缺乏必要的經驗。他們長期從事的都是大型轟炸機和攻擊機的生產、改裝,最主要原因還是他們和我們高層的關係不如格魯曼密切,不那麼讓人放心。因為這個項目他們是沒有多少利潤可以賺取的,隨時都有中途退出的可能,存在很大風險。另外,他們提供的選擇太多,明顯增加了費用和研製的時間。
中國方面再次向我方索要F404和航電系統的詳細資料,他們説這是美國國防部已經許可由設備定購方提供的。
但實際上巴基斯坦並沒有向這些設備的生產商索要過設計資料,這些東西都委託給格魯曼處理,他們並沒有交給巴基斯坦。
相反,他們建議巴基斯坦向中國索要J-7M的全套資料,或者提供一架樣機,由格魯曼來完成總體設計。這個建議更接近我們最初的想法,所以我們答應和中國人談談這個問題。格魯曼開出了一份很詳細的所需資料清單,涵蓋了飛機的方方面面。格魯曼認為這些資料都是過時飛機的,對格魯曼也沒什麼意義,中國方面應該提供。但薩利姆感到這種方式有一定難度,覺得中方可能對此舉懷有戒心,因此要求副總參謀長法魯克一同前往成都,希望憑藉部長級會談,將索要資料的任務從上而下的達成。
果然,會議在資料問題上陷入泥潭,中國方面堅持資料是有償的,不能交付給我們,特別是美國多次推諉中國所需資料的前提下,中國人説不希望自己參與了計劃以後到頭來什麼也沒有得到。為了設置障礙,他們為圖紙開出了120萬美金的價格,這讓我方措手不及。顯然在最終的風險評估和工作分配以及研製預算還沒有出來之前,我們是沒有打算為任何東西付錢的,空軍也沒有這一筆預算。
談判進行得很艱難,中國人感到被欺騙了,所以態度很嚴厲,僵持了2天,會議沒有任何結果。我們飛到北京尋求更高層的幫助,中國高層沒有堅持付費的説法,但是要求資料的平等交換,即中國人付出一部分設計資料,美國方面應該交付同等含量的設計資料給中方。
超7的所有設計應該在巴、美、中三方完全透明化,不能由美方撇開中方單幹,或者是無力的單向透明,這個問題必須要等到巴美中三方會議時才能解決。中國堅持要得到美國方面的正式承諾,此外,中方要求在下一次會談時必須明確誰該為中方的工作支付報酬、怎麼付和付多少。
經過5天談判,幾乎所有的目的都沒有達到,最後只達成了一個諒解備忘錄,主要內容是可行性研究由三方共同完成,巴方必須為中方支付一部分先期工作的費用,並且日後量產以後的飛機機體必須是巴方向中國訂購,並直接支付費用。
1986年6 月,美國和中國正式宣佈開始“和平典範”計劃,格魯曼作為主承包商負責改進52架J-8B戰鬥機。這意味着美國國防部批准了那些敏感設備對中國的出口權限。到了7月,波音實際上已經被排除在計劃以外,空軍參謀長賈瑪爾上將對中國和美國的談話中都明確確認由格魯曼作為美方合作者,但這並不是正式宣佈。中國人在不滿意格魯曼對資料不平等態度的情況下,和波音加緊了合作,意圖壓制格魯曼,他們甚至有單幹的傾向。
很早中國人就向我們表示了他們有一種推力達到 7000公斤的渦噴發動機,它是由WP-13F發展而來的改進型號,可以很容易地安裝在J-7M的機體上,甚至不需要特別的改裝。

(WP-13發動機)
另外,他們向羅羅公司索要了RB199發動機的資料,認為必要時可以用它作為備用,以免引進計劃失敗。雷達和航電方面,英國是J-7M的合作國,他們設計了一種更新的SSR“超級空中徘徊者”雷達,完全可以取代美國雷達。之所以他們能夠遷就巴基斯坦,完全是希望由我們出資來走完這一段風險最大的路,同時希望獲得美國最先進的武器裝備。歐洲的設備性能上總之還是有差距的。

(“備胎”RB199發動機)
中國人的急躁態度讓他們急於看到事情的進展,我們則一切都望着美國,因為離開了格魯曼,軍事援助的渠道很有可能就會消失,這樣即便計劃進行下去也沒有意義了。負責“佩刀”2項目的中航技總裁李國民先生於7月21日來到***堡,空軍副參謀長法魯克會見了他們。李帶來中國和波音研究的成果,徵詢我方是否能夠吸納波音進入改進計劃。法魯克立刻回絕了這個要求,並聲明由格魯曼公司合作是一早就制定下來的計劃,也向政府遞交了申請,並且費用已經得到批准。
如果波音進入則必須要重新提出申請,這是不可接受的。除非波音能提出特別優秀的方案,也只能在國務秘書的許可下讓他們承擔可行性研究。並且巴方已經準備在8月14日前後宣佈誰是最終的承包商了,現在再來提出與波音合作並不合適。況且波音的方案基本沒有提及新鮮的東西,仍然是老一套,模糊的地方依然模糊,進度也遠遠落後。中國人聽了法魯克的意見以後,繼續拜訪了國務秘書和副總參謀長。在得到巴基斯坦官方一致的承諾後滿意地離開,他們實際上只是打算敦促我們儘快落實工作,並不太在乎波音是否能參加進來。
8月14日,巴基斯坦宣佈招標結果,中航技和格魯曼分別在列。8月17日,我們奉命前往北京,簽署中巴合作雙邊協議,協議明確了中巴間的合作關係。8月 19日,格魯曼在總裁的帶領下也抵達北京,展開第一次正式的三方會談。這一次會談的主要目的是協調三方工作關係,既要讓格魯曼明確設計上的領導地位,又要滿足中國人在機體改進上的主導地位。
不過,會議的激烈程度是我們沒有想到的,格魯曼帶來了他們的2個設計草案,但是遭遇到中國方面的激烈批評:
第一個方案,格魯曼提出將F-20的前機身和J-7M結合,兩側進氣道在座艙後,貼合米格-21原來進氣通道的位置。中國方面以全尺寸J-7CP的金屬模型為資料,明確指出F-20和J-7兩者完全沒有對接的可能性,改進機頭的工作中國已經做得差不多了,不需要再為此耗費無謂的精力。美國人當然不同意這樣的説法,這讓雙方激烈辯論了幾十個小時。最後勉強同意中國方面對前機身設計方案,但提出還需要進一步修改。

(殲7M)
另一個方案有氣動上的變化,在機尖增加了“響尾蛇”導彈發射架,翼根向前伸出一塊,延伸到改進後的進氣口側,形成一個後掠角為70°的小邊條。中國人認為J-7M機翼根梢比很大,加上採用了相對厚度很薄的高速翼型,在那麼小的弦長尖端增加掛架,恐怕機翼外段的強度無法支撐。
這些意見最後都被雙方紀錄並確認,同時中國也提供了他們的設計,當然還是基於J-7CP,自然也受到美方的批評。格魯曼的設計師認為這樣的改進幅度太小,根本無法達到巴基斯坦設計要求,特別是氣動佈局,如果不改變機翼設計,即便是發動機變得更強勁飛行性能將不可能有多大的變化。經過激烈討論,三方達成協議,需要對氣動佈局做一定的修改。
中國需要派遣設計師和工程師前往紐約長島的格魯曼總部,由雙方共同展開新佈局的設計。三方協議最大的基礎,是認可了巴基斯坦將研製經費限制在2.5億美金以內,中國也接受了美國人提出製造 3架樣機來完成所有的試驗計劃。剩下的一些細節問題各自提出解決報告,留待下一次三方會談時解決。
這次會談基本確定了超7計劃需要耗時6 年,第一架原型機將會在1991年開始試飛,需要3架樣機,設計工作將分兩個部分進行,由格魯曼公司負責總體設計,成都飛機公司承擔大約85%的機體結構設計,飛機結構、材料和J-7M相比將有超過70%上以上的不同,氣動佈局需要較大變化,並等待中國風洞試驗完成和格魯曼的總體設計確定方向,計劃研製總共將耗費2.5億美金。
1987年2月,巴基斯坦空軍為超7戰鬥機賦予了一個正式的名字——“佩刀”2。這是巴基斯坦空軍確認裝備這種飛機的一個正式態度,此後在對外宣傳中都統一使用“佩刀”2的稱謂。不過,由於超7的名字和宣傳做得較早,中國和美國人還是習慣用超7來稱呼它。
中國J-7P的批量裝備至少使巴空軍戰鬥力基本上沒有受到老式戰機退役帶來的影響。有意思的是,在當時國產戰機很少有綽號的情況下,成飛為其取名"空中哨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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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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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普惠公司訪問中國,並詢問巴基斯坦項目的發動機選擇。其實這時設計工作已經完全圍繞F404發動機展開,不再存在選擇另一種發動機的可能性問題。但中國人不這麼想,他們不希望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他們準備利用超7本身的宣傳效應和技術成果推出一種J-7C型戰機,性能可以比巴基斯坦使用的稍低。
如果在格魯曼的技術掌控下,中國人將沒有機會這麼做。普惠的國際項目主管哈吉斯對中國表示,願意提供發動機幫助中國改進超7。
普惠重點推薦的方案是PW1216,這種發動機是以非常成熟的A-4"天鷹"使用的雙軸渦輪噴氣式發動機增加中國WP-7B發動機加力段構成的,推力可以達到7425公斤,軍用推力也可以達到5400公斤,不加力比早期米格-21加力推力還大。該發動機推力重量和尺度都和WP-7B一樣,流量也一樣,飛機甚至於連重心都不用改。
PW1216的耗油率比WP-7B低12%以上,壽命長達8000循環,超過4000小時,完全可以和機體壽命一樣。普惠相信儘管推比小一點,但性能完全能夠吸引中國人。另外,這種發動機技術水平比較低,而且曾經大量出口,日後不容易受到美國出口審核政策的限制。
普惠的缺點在於自恃太高。

F404發動機既然已經在美國獲得出口許可,再推薦僅僅足方案的PW1216就沒有多大意義了。就算中國人有興趣,這種發動機最快也要1991年以後才能提供樣機,此外還存在研製風險。最關鍵的是,中國自己已經發展了一種性能極其類似的發動機,完全沒有必要採購它。普惠另一個產品PW1120,推力高達9387公斤,但重量和尺度以及空氣流量完全不匹配。雖然價格便宜,由於包含美國現役主力發動機F100的技術,出口限制上非常嚴厲,即便普惠都沒有信心能夠將其出口到中國。只不過沒有合適的產品,拿來湊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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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突然降臨的暴風雨
1987年底,中國方面的技術人員開始陸續前往美國格魯曼公司,超7基本佈局開始明朗。基於武器攜帶數量的要求和低空機動性要求,格魯曼將機翼更換為前緣後掠40°的帶小邊條切尖三角翼,翼展也從原來的7.15米提高到9米。這個設計和我們使用的F-16很接近,這表明飛行性能也會很接近。機翼尖端也如F-16一樣擁有兩具導彈發射導軌,機翼前緣還增加了機動襟翼,飛機尾部沒有太大改動,還是沿用J-7M的尾翼和垂尾。格魯曼認為F404發動機直徑較小、散熱要求不高,原機身會有較多的剩餘空間。前機身的改進基本由中國人完成,從那個J-7CP全尺寸金屬模型發展而來。
格魯曼要求必須在1988年3月以前實現對設計方案的選型工作,三方都對其提出的機翼設計方案表示贊同。接下來就是細節落實的過程,這主要是中國和美國方面的工作。這一時期我們的主要任務就是監督和協調,中國人在有些事務上很有主見,美國人則不願意花費更多的精力和他們討論。在他們看來,好與壞一目瞭然了,有什麼好解釋的,思維和工作習慣上的不同不斷製造摩擦。
在細節設計問題上,格魯曼輕微改變了中國的前機身部分,他們讓進氣道很有技巧的向內傾斜15°,提高了飛機在某些狀態的總壓恢復係數。由於機翼的改變,起落架的設計也有了變化,支點向機腹移動很多,這樣對機翼掛架有很大好處,可以設計佈置9個掛點了。垂尾的外形也作了修改,後掠角變小、方向舵增大,後緣後掠角大大縮小了;尾翼面積增大,尖端的防顫杆取消。

不過,美國人也開始發現巴基斯坦提出的一些設計要求還是比較難於調和的,他們建議在正式設計定稿之前,巴基斯坦能否考慮調整某些單項指標,放棄一些性能方面的限制,比如內載燃油量和空中加油。以目前設計的機體結構燃油可能會在1900公斤上下,如果要增加到巴基斯坦的要求,結構空重上會付出很多代價。另外,後機身的尾部流場不是太理想,阻力可能會比預期大。中國人也開始勸導我們,説飛機結構和佈局變化已經很大了,不能以F-16的性能來要求超7。飛機設計需要一個平衡,單獨強調一些能力會得不償失的。
修改設計要求需要通過空軍參謀部的批准。薩利姆返回國內向空軍參謀長賈瑪爾上將彙報了工作的進展情況,並轉達了格魯曼對於飛機設計上的一些建議。由於我們並不掌握飛機的設計情況,同時對具體技術產生性能影響的具體幅度不太清楚。等到會議有結果已經是1988年春季,巴基斯坦同意按照格魯曼最後提交的設計方案定稿,中國和美國方面也明確了各自的分工。
格魯曼因為開始為海軍F-14D提供改進工作,因此不能在美國接納中國工程師參加飛機的設計和總裝工作。

(格魯曼末代戰鬥機——F-14D)
他們將總體設計完成後,讓中國人去自行完成全部的機體設計,安排工程師到中國來工作,提供一定的設計援助,比如使用美國生產的一些金屬材料和一些具體工藝結構。
1989年,設計工作進展得很順利,空軍高層曾經多次前往成都瞭解設計進展情況;格魯曼開始製作全尺寸飛機座艙模型,並準備將所有電子設備按照真實位置安裝,進行火控系統的開發和試驗。幾乎所有人都對工作進展感到滿意,誰也沒有想到這竟然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寧靜"。
1989年,美國在一個禮拜之內就決定停止一切和中國有關的軍事技術合作。格魯曼因此遭到重創,他們正在進行的兩個項目都是中國的戰鬥機計劃。

(“和平典範”計劃)
得知這個消息以後,國務秘書穆斯塔法和賈瑪爾上將趕到美國,希望能對巴基斯坦項目網開一面。但努力毫無作用,包括格魯曼在華盛頓的遊説也沒能改變美國國會的決議,"佩刀"2計劃被無限期擱置。得知這一消息,幾乎所有項目辦公室的人都非常沮喪。這意味着長達6年的辛苦工作完全付之流水了,幾乎所有人都留下了傷心的淚水。僅僅是計劃擱置還不算致命打擊,也許還有再次啓動的機會;現在耐心點,所需要的只是美國態度改變而已。但接下來的國際局勢變化讓情況更加惡化:蘇聯宣佈撤出阿富汗。

巴基斯坦獲得軍事援助的最大理由就是要阻擋蘇聯南下的步伐,現在威脅消失了,軍事援助的理由也不存在了。
果然,美國在1989年底開始重新整理軍事援助的審核,巴基斯坦的份額被大大削減,採購F-16的計劃也因此放緩。"佩刀"2因為佔用費用多且尚未完成,被美國空軍直接砍掉。這才是最終的結局,失去了資金的支持,這個項目再也沒有繼續的必要了。
1989年底,"佩刀"2項目辦公室正式撤消,薩利姆調入外事辦公室工作,其餘工作人員都陸續回到原服役單位。同時,巴基斯坦電傳中國外交部和中航技公司,宣佈"佩刀"2計劃中止。從1983年到1989年,巴基斯坦在"佩刀"2項目上總共花費和支出了6000多萬美金,但卻連一架樣機、一部雷達或者發動機都沒有得到,飛機甚至連設計都沒有完成。這是對巴基斯坦國防部的一次重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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峯迴路轉:中國與俄羅斯的合作
巴基斯坦是一個小國家,經濟不發達,空軍經過幾十年的建設大約穩定在300~400架作戰飛機的規模上。進入90年代,老舊的J-6不可避免的要全部退出現役,在"佩刀"2項目上的兩手空空,對美國訂貨上也出現了問題,77架F-16交付時間被推遲到1998年以後。J-6退役以後,巴空軍只有40架F-16和不足100架"幻影"Ⅲ/5戰鬥機,遠遠不能滿足防空需要。特別是印度在90年代初採購了很多米格-29,再加上上百架"幻影"2000,印巴空軍的實力對比中,巴基斯坦越來越落後了。

(RD-93前傳——米格-29的RD-33發動機)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