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唐朝在西域的安西都護府駐軍是如何生存的?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19-03-04 07:41
有人問三解為什麼不寫寫唐朝,那三解就講講唐朝,希望大家不會感到枯燥。
問題如下:
唐朝在西域的安西都護府駐軍是如何生存的?
回答如下:
唐朝安西、北庭都護府是一個長期保持的建制,一直到後來建立節鎮之後,仍舊保留了相應的官職,只是採取了兼職的形式,所以,確實可以將唐代在西域的駐軍視為“都護府”的所屬,當然,實際的隸屬關係要複雜得多,這裏就不展開了。
所謂“如何生存”,有“狹義”和“廣義”兩個層面的概念,“狹義”上應為如何供養、維持,而“廣義”上則應為生活方式、生活狀態,“廣義”的問題回答起來太宏觀,夠寫一篇“唐代西域生活史”了,還是且按下不表,只説説“供養”這個小問題。
也就是“後勤”,這個事關帝國擴張的“大問題”。
唐朝進軍西域,是一個過程,最早是唐太宗滅亡高昌國**(地在今新疆吐魯番)**,當時唐朝出兵西域軍隊的供應,採取的是戰時後勤,見《舊唐書·褚遂良傳》:
陛下誅滅高昌,威加西域,收其鯨鯢,以為州縣。然則王師初發之歲,河西供役之年,飛芻輓粟,十室九空,數郡蕭然,五年不復。
也就是説,唐朝滅亡高昌國的大軍,**通過河西走廊的諸州,**採取“飛芻輓粟”,也就是行軍沿線各州、縣直接運輸糧草的方式,滿足野戰軍的需求。
必須指出的是,此為“行軍”,也就是完成特定作戰任務的野戰軍,屬於“事罷則散”,**也就是完成任務即解散歸家,並不常駐,**所以,他們的後勤供給屬於“特事特辦”。
滿足“行軍”所需,供應糧食、派發伕役都需要沿路州、縣承擔,其軍食取自府庫,伕役就要徵調民間,一般性的補償措施即免除相應的租庸調,以作為回報。
然而,由於帝國西部邊郡的人口稀少,一次數萬人規模的行軍過境,所造成的損害往往是毀滅性的,所以才有“十室九空,數郡蕭然”之語,哪怕有賦役的減免,仍舊是“五年不復”。
高昌國被滅後,其地被劃入了唐帝國的版圖,並非羈縻府州,而是真正的編户齊民地域,所以,其作為邊地的防禦,也必須提上日程,而從記載來看,唐太宗力排眾議,確定了高昌戍的編制——1000人。
這1000人,屬於鎮戍編制,既非一般人熟知的府兵,也非行軍的“行人”,而是普通民户為期一年的戍邊勞役,從已知的材料來看,這些服役者來自大江南北數以十計的州,最遠者甚至行程數千裏,只為到此處履行他的“國家義務”。
對於他們在“戍所”的供應,軍糧有兩種方式籌措,一為府庫支取,另一為屯田,見《唐律疏議·擅興律》:
軍防令:防人在防,守固之外……各量防人多少,於當處側近給空閒地,逐水草所宜,斟酌營種,並雜蔬菜,以充糧貯及充防人等食。
翻譯過來就是,駐防的軍人,除了防守之外,還要根據人數,分配空地供他們耕種,並要注意雜種蔬菜,以供糧儲和食用,具體的數量標準,可參考《新唐書·食貨志》:
鎮戍地可耕者,人給十畝以供糧。方春, 屯官巡行,謫作不時者。
也就是每人應該分配十畝可耕地,每年春天,長官巡視的時候,發現有人不按農時耕種者,要罰其輸官勞作。
從制度安排上來講,唐代的鎮戍和西漢的屯戍非常相近,但是,**由於“邊地”概念的不同,**唐代除了常態的鎮戍烽燧防線之外,還衍生出了更大的編制,其後勤供養就完全不同了。
這種不同之處,就是唐代在西域,乃至於邊疆的駐軍,又多了一個新的門類“鎮軍”,也即以“行軍”的野戰軍編制發展而來的“邊境常備野戰軍”,這種編制,在秦始皇時代曾經短暫出現,即蒙恬統帥的上郡“屯軍”,此後的西漢初期,又消失,直到漢武帝開邊之後才重新出現,當代出土簡牘所見的“野戰屯軍”,均為昭、宣之後的編制,直至東漢,才發展為與唐代“鎮軍”類似的“屯駐營兵”編制。
唐代的“鎮軍”出現要早於“節度使”,其出現的原因即在於唐太宗開創的滅國戰爭+羈縻府州的擴張模式並不足以帶來邊境的安寧,反而由於草原強權的滅亡,新勢力的崛起和騷擾成為常態,唐代邊防必須應對“大規模”、“高頻次”的挑戰。
那麼,僅僅只有分兵守點和烽燧報警功能的鎮戍體系就完全不堪用,需要數千人甚至數萬人的大軍長期駐守交通要津,適時反擊。
此時的西域駐軍,即是上述兩個大類混合,不過,“鎮軍”根本不足以通過駐紮地的賦税供養,只能另闢蹊徑,其中的大宗即“和糴”,也就是用具有貨幣功能的布帛交換軍糧物資。
“糴”的本意就是買米,“和”自然就是和和氣氣地買嘛,不過這玩意兒也就是説説,起碼到了五代和北宋,所謂“和糴”已經變成了變相賦税。
其實,讀過《賣炭翁》的朋友,“半匹紅綃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值”,也應該知道這所謂的“和”是怎麼回事了,但是,紅綃和綾再輕,也得運輸,從長安到安西都護府所在的交河城或是龜茲城,都是幾千裏的路程,怎麼走?
事實上,高宗、武則天時代的西域駐軍**,和糴所需的絹帛當然來自中原,卻並非由長安、洛陽發運,而是****通過户部度支官的調度,直接由各州輸送至邊郡的集結點。**
這個集結髮運點,正是河西重鎮涼州**(地在今甘肅武威)、秦州(地在今甘肅天水)****。**
與其類似集結髮運點,開元天寶年間,在帝國的東北方向為清河郡(貝州改,地在今河北邢台),是東北方藩鎮**(范陽、平盧)**供軍的樞紐,號稱“天下北庫”。
唐代前期的財政制度中,名為“開元通寶”的銅錢從來都不是重點,以“調”和“代庸”的名義從千百萬民户手中徵來的布帛**(每丁輸絹2丈、綿3兩或布2丈5尺、麻3斤為調;每丁服役20日,稱正役,不役者每日納絹3尺或布3.75尺為庸)**才是核心 。
這些州、縣徵收的布帛並不統一輸送入長安都城,而是近者、精者入京城,遠者、粗者輸送邊軍,集中到集結點之後,又要進行進一步的發運,其步驟在《儀鳳三年(678年)十月度支奏抄·四年金部旨符》中有詳細的記錄。
這份官方文書涉及到的是每年4萬段集中在涼州的庸調布帛作為貯存物品運往伊州**(地在今新疆哈密)和瓜州(地在今甘肅酒泉)**的流程:
從涼州派遣官典****(官物運輸押運官),發給**“遞牒”,根據“遞牒”在涼州總管府管區內各縣徵調“傳馬”和腳伕,運送物資到目標地,這個過程是通過沿途各縣所轄的“傳馬坊”**接力運輸。
不僅如此,運至西州、庭州及安西方面的布帛,也是由涼州發運,通過派出**“送庭州帛練使”**,採用這種“傳馬坊”的接力遞運方式至目的地。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唐太宗、唐高宗時代,唐朝在西域的出征“行軍”和鎮守的“鎮戍”的人數一直並不多,基本上涼州官馬發運就足夠使用,之後,安西四鎮又失陷於吐蕃,都護府丟失,也就無所謂後勤。
到了延載元年(694年),王孝傑統帥唐軍重奪安西四鎮,在龜茲重建安西都護府,此時,唐軍在安西的兵力終於達到了3萬人,此後唐朝在西域的常駐軍事存在不斷增長,直到達到開元、天寶年間的最高水平,此時,安西、北庭、河西三鎮的每年和糴米100萬段布帛,衣物薪俸要170萬段布帛,約佔全國軍事支出的30%。
也就是説,唐朝在西域的軍事存在是一步步擴充的,其後勤壓力也是逐步增長的,不僅賬面的供軍費用在飛速增長,運輸大量布帛的運費也成為了沉重的財政負擔,尤其是河西走廊沿線州、縣的百姓,在承擔直面吐蕃侵略的沉重軍役之外,還要承擔“傳馬役”,實在不堪重負。
**所以,武則天時代,唐朝朝廷從涼州發運的軍資,開始採取“軍鎮”,即目的地所在的節度使轄下鎮軍(而非節度使)自行派遣擁有折衝府武職的正式軍官趕赴涼州擔任押運官(名為“行綱”),負責文書的簽發,**具體的押運隊伍則往往採取“轉包商隊”的方式組建。
此後的發展更是神奇,各個軍鎮甚至連押運官都不再派赴涼州,而是在後勤線沿路要點,建立以“軍將”為主要管理者的“長行坊”,作為接運物資的“兵站”,而由商隊攜帶運輸的物資,則於沿途發賣。
**這套“軍人經商”的手法與“絲綢之路”的繁榮相生相長,到了開元、天寶年間,各個節度使開始兼任“長行使”、“轉運使”,**自行統一處理轄下軍鎮的軍資供應和運輸工作,其財政權力的膨脹幾乎不可遏止。
雖然唐律嚴格禁斷胡商入蕃貿易**(即直接往返的國際貿易),但是,通過昭武九姓胡(即中亞粟特人,為東伊朗人)聚居的羈縻“六胡州”,唐朝境內龐大的昭武九姓胡商業網絡(含祆教粟特人和摩尼教粟特人)**,與草原上的突厥汗國和後期的回鶻汗國的關係從未斷絕,甚至成為了絲綢之路的“主宰”。
在此條件下,更換了“保護人”的西域商業並未衰落,反而在“天可汗”的旗幟下一步步向西擴張**,到公元8世紀左右,已經將西域貿易最流行的銀幣驅逐出了市場,而是以開元通寶(銅幣)和帛練(絲織品)替代之,在契約中的一般計價品也已經變成了熟絹(一種絲織品)。**
正是藉助西域繁榮的商業,大唐帝國在西域才能夠足食、足兵,而大唐付出的,則是千百萬在史書上永遠不會記錄名字的“繅絲女”的寸寸血淚,當然,這一切都不會被記得,她們已經被簡化成為一個偉大的詞彙——“絲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