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國牌一夜涼透:永遠別把低俗當個性!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68314-2019-03-06 21:30
來源:微信公號“ 陳列共和”
共和君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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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潮牌,只能這樣了嗎?
陳列共和出品
問大家一個問題啊,當看到一件衣服上印着 MLGB 四個單詞,你第一時間會想到什麼?
玩潮牌的人腦子一轉,可能會想到李晨創辦的 NPC 旗下潮牌 MLGB,全稱是“My Life’s Getting Better”。
但不怎麼關注潮牌的人呢,絕對會想到四個字——馬勒戈壁。
之所以問大家這個問題,是因為就在前天,李晨和潘瑋柏的潮牌 MLGB ,就因為商標“以打擦邊球的形式涉俗”被判無效,榮登熱搜第四。
評論區眾説紛紜,但總歸是明明白白地站成了兩派——
一派人覺得:都是成年人了,好好做品牌不好嗎,玩什麼低俗文字遊戲?
另一派則覺得:心有多髒,看到的東西就有多髒,就是挺 MLGB!
但摸着良心説吧,不管你是不是 MLGB 的粉,大家都心知肚明,它代表着什麼。
至於有人説,這是一個陰謀!這是有人想坑我的李晨哥哥!瑋柏哥哥!講道理啊,這個商標其實在2016年的時候就被判無效了哦。
來,我給你捋捋這幾年發生的事兒啊。
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公司申請註冊“MLGB”商標
2015年,第三人姚某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理由是,商標容易讓人想到不文明用語,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具有不良影響
2016年11月9日,商評委認定該商標含義消極,宣佈無效
之後,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了訴訟。再然後,就有了現在這件事兒
當然,在此期間呢,李晨和潘瑋柏一直都説“MLGB”是英文“MY LIFE’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但之後又爆出一件事,真是無法解釋——
他們在註冊"MLGB"這個商標的同時,也申請過另一個商標。聽起來更過分,也更低俗,它叫**“caonima”**。
emmm…如果説前者強行解釋還説的過去,但這個怕是怎麼都講不明白了吧!
當然,我承認,這幾年李晨和潘瑋柏確實把自己的品牌內核宣傳得很到位。
但我想,在一開始註冊商標的時候,是否也是想要利用亞青年的叛逆、獵奇心理,搏一把眼球的呢?
畢竟,我覺得當下,甚至好幾年前開始,就有很多自嗨品牌,瞅上了國潮這個大趨勢,披上了“潮牌”的外衣,費勁心力掏空少年們的腰包。
比如名字同樣一語雙關的NM$L。
這個品牌的創始人叫孫笑川。之前是一個遊戲主播,技術不佳,出名純靠嘴臭。最喜歡説的一句話就是**“NMSL”。**
所以,用這四個字做LOGO,難免會讓人聯想起他出口稱髒的樣子。
NASA看了要流淚▽
除了這樣名稱自嗨的品牌,還有一堆設計不知所云的“潮牌”。
還記得之前莫名其妙扎堆出現的明星潮牌嗎?謝娜的歡型、陳赫的TIANC BRAND、鄭愷的DaHood、薛之謙的dangerous people。
他們這些品牌的雷同設計,一度讓我懷疑是不是都是一個廠商出版的,直接換個logo就行。
歡型
TIANC BRAND
DaHood
對於這種現象,共和君一度厭惡至極。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是做潮牌,而是純粹在消費自己的名氣和粉絲。
真是無法理解這樣毫無設計感的衣服,怎麼好意思拿出來賣呢?
在白T上印一個卡通大頭就是潮了嗎?在衞衣上平鋪字母就是潮了嗎?找一個外國模特拍拍成片就是潮了嗎?這根本就是你們自己的個人文化衫吧!
我不是反對明星做潮牌,也不是看不起潮牌,畢竟冠希哥的CLOT是真的好。而且在陳冠希一開始做品牌的時候,也有人給過他建議,讓他利用自己的名氣。
可能其他明星也是這樣想的。只不過,有的人把這當成一份事業,有的人只為坑錢。
説起來,當年李晨的NPC,也是能與CLOT抗衡的內地潮牌。甚至在2017年的時候,就以首個內地潮流品牌的身份登上了四大時裝週的舞台。
而且當時的秀款,還都挺有看頭。簡單好穿,又極有自己的態度,看一眼真的就很想入同款——
從 nic is coming 到現在,十多載已經過去,NPC不僅是內地潮牌的領頭羊,也是無數人的青春。
不過,你曾帶起了內地的潮流浪潮,如今卻要自己沉下去,着實可惜。
共和君覺得,想要走上更大的舞台,面對更多的人羣,就要承擔更大的責任,有更正面的宣傳。打擦邊球,玩低俗的文字遊戲,真的沒有你想象中那麼酷。
正如之前引起熱議的椰樹廣告涉俗事件一樣,其實我們早就知道:做品牌,不論你是什麼領域,用產品本身去打動人才是硬道理。
還望所有品牌自勉,自重,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