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CSBA:重塑美海軍艦載機聯隊應對大國競爭_風聞
TSQ-2019-03-0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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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22:17 CSBA:重塑美海軍艦載機聯隊應對大國競爭
遠望智庫技術預警中心特約撰稿人 吳天昊
本文為遠望智庫原創文章,轉載請標明來源和作者
2018年12月15日,美智庫戰略與預算評估中心(CSBA)發佈題為《重奪海上高地:針對大國競爭調整美海軍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的研究報告。報告全文共170頁,重點分析了在當前大國競爭加劇的形勢下,美軍調整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的必要性,並提出2040年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方案及相關對策建議。

報告指出,為實施新的國防和軍事戰略,應對中、俄等大國構成的新興挑戰,美海軍需要調整其艦載機聯隊編成。冷戰後的25年裏,由於沒有遇到實力相當的對手,美國的艦載機聯隊強調的是集約性和多功能性。然而今天,為擊敗大國的軍隊,美海軍艦載機聯隊缺乏實施新的作戰概念所需的作戰半徑、航時、生存能力和專業性。如果海軍無法改造其艦載機聯隊的力量編成,那麼海軍高層必須考慮是繼續投資發展艦載航空兵還是將艦隊資源用於發展更急需的作戰能力。
一、新的國防戰略需要新的部署態勢和作戰概念
報告指出,2018年出台的美國《國防戰略》聚焦中、俄對美國利益構成的挑戰。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引入了一種懾止入侵的新途徑,強調第一時間拖延、拒止或擊敗對手的進攻。這與美國現行的在入侵發生後幾周或幾個月才做出反應形成鮮明對比。《國防戰略》強調阻止或拖延對手入侵主要緣於中、俄實現目標的能力及反介入的能力都在不斷提升。為此,新版《國防戰略》要求美軍採取一種全新的部署態勢,即依靠前沿部署的海上力量,在當地美盟軍地面和空中力量以及遠程轟炸機的協同配合下,拖延、拒止和擊敗對手的入侵。此舉更加註重對抗環境下的生存能力、遠程打擊能力,以便在遠離對手導彈威脅的地域發動攻擊。在與強大對手作戰時,美國的航母打擊大隊需要根據具體威脅和地理環境因素,在距離對手800~1200海里的位置發動進攻,以便將威脅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並實現進攻性空中作戰效能的最大化。在強大競爭對手的領土附近展開對抗,將驅使航母打擊大隊主要實施3種作戰樣式,這與過去應對大國間競爭與衝突相似,具體分為:一是對強大競爭對手的高防護目標實施小規模遠距離作戰,例如對地攻擊、水面作戰、電磁作戰或護航、反潛作戰等;二是在大國衝突地域周邊實施持續作戰(如在菲律賓海或南海對抗中國,在挪威海對抗俄羅斯);三是與伊朗或朝鮮等缺乏一體化遠程監視、防空與反艦能力的地區性強國展開全面作戰。
在遂行上述任務時,雖然艦載機聯隊所擔負的任務沒有變化,但卻需要運用全新的作戰概念,以便在未來應對日益加劇的威脅,對沖對手所享有的地理優勢。具體包括:
(一)防空反導、情監偵及目標鎖定
中俄所擁有的可對美航母及岸上基地發動進攻的精確制導導彈數量最終將壓制住美國防部正在尋求構建的高性能導彈防禦系統,包括定向能武器及短程攔截彈。為謀求強對抗環境下的生存能力,並對海基和陸基防空系統進行有效補充,美軍艦載機聯隊在冷戰時期運用“遠距離空戰”概念,以便在蘇聯轟炸機對美航母發射反艦巡航導彈前對其實施攔截。“遠距離空戰”概念需要遠程戰鬥機在E-2C預警機和S-3B加油機的支援下,在距航母200海里以上的空域巡邏。但如今反艦巡航導彈的射程已經達到500海里,並將在2040年前達到1000海里。儘管中國和俄羅斯的轟炸機在這一距離無法探測到美盟艦艇或地面部隊,但這兩大對手擁有強大的空中、太空及第三方的目標監視與鎖定能力。為應對這種威脅,美海軍需要在21世紀版的“遠距離空戰”概念中運用分佈式防空手段。在這種新型防空概念中,艦載機聯隊的防禦性防空(DCA)戰鬥空中巡邏(CAP)需要在遠離航母或岸上基地800~1000海里的空域以潛在威脅為軸心實施。為應對潛在威脅區域以外的敵機,情報監視與偵察及目標鎖定空中巡邏將為防禦性防空戰鬥空中巡邏提供支援,在探測和鎖定敵機後,由航母打擊大隊水面作戰力量、陸基防空系統和防禦性防空飛機實施攔截。未來的防空與反導概念將需要遠程、長航時、可在強對抗環境下生存的飛機。這種飛機將利用被動式情監偵與目標鎖定系統、遠程空對空導彈及定向能技術,以便先敵發動攻擊。這將降低對防禦性防空飛機的速度和機動性的要求。

(二)對地攻擊和水面作戰
未來的對地攻擊和水面作戰將根據對手的情況,在遠離航母打擊大隊500~1000海里的空域展開,以便在不降低艦載機聯隊攻擊能力的同時,將航母打擊大隊所面臨的空中與導彈威脅控制在可應對的範圍。雖然艦載機聯隊在實施對地攻擊和水面作戰時所使用的武器彈藥數量少於陸基轟炸機,但足以打擊水面艦艇、南海島礁上的設施或岸上孤立的指控或傳感器設施。為此,艦載機聯隊需要能夠在距離航母500~1000海里甚至更遠的空域打擊敵方水面艦艇,以便在對手攻擊航母或航母所防護的岸上目標前將其消滅。利用聯合防區外空地導彈(JASSM)等防區外武器,航母艦載機可以在靠近航母的空域發動對地攻擊和水面作戰,但這種武器的價格高於小直徑炸彈(SDB)等近程武器,且數量有限,無法滿足每一次水面作戰的需要。為此,對地攻擊或水面作戰將需要整合高生存能力飛機、進攻性防空作戰或電磁作戰及穿透性武器等。

(三)反潛作戰
潛射對地攻擊和反艦巡航導彈的擴散與發展凸顯出反潛作戰的重要性。未來,現有P-8A“海神”等反潛作戰平台在強國領土附近實施反潛作戰時更易遭受攻擊。而MH-60R“海鷹”直升機在航程和續航時間上存在不足,無法在敵方潛射巡航導彈射程外實施反潛作戰。為此,美海軍將需要更多地依靠無人傳感器來發現和鎖定潛艇目標。爾後,執行反潛巡邏任務的艦載機可以迅速對距離航母或海岸1000海里的敵方潛艇實施攻擊。這將置艦載機於敵方領土附近,要求反潛巡邏具備更強的生存能力。

(四)進攻性防空作戰與電磁戰
美國的對手很可能利用自己的防禦性防空戰鬥空中巡邏(CAP)及一體化防空系統來保護高價值港口、機場、傳感器與指控設施。為確保艦載機聯隊和陸基攻擊飛機能夠近距離接敵並使用小型短程武器,護航飛機可打擊敵防空系統,干擾敵方飛機及防空雷達與武器系統。執行進攻性防空作戰(OCA)的艦載戰鬥機和電子戰飛機還可利用航母的機動性(相對於陸上基地)和防護能力來與敵方的戰鬥機和轟炸機作戰,以便拒止、粉碎或拖延對手在南海和東海等海上地區實施的入侵行動。這種護航任務將需要遠程戰鬥機及能夠攜帶導彈/無人機載干擾器、傳感器或誘餌彈等載荷的攻擊機。攻擊機還可以攜帶下一代干擾器(NGJ)等高功率防區外干擾器。

二、未來艦載機聯隊所需機型與力量編成
報告指出,新的作戰概念需要新型飛機和有別於今天的艦載機編成。更重要的是,2040年的艦載機聯隊作戰半徑將更遠,生存能力將更強,並將與今天的戰機保持相同的載荷能力。
(一)未來艦載機聯隊所需要的機型
1、遠程多用途高生存能力無人作戰飛機。如前所述,一體化防空與反導、情監偵與目標鎖定、對地攻擊、水面作戰、反潛作戰、電磁戰等作戰任務都需要具備更遠作戰半徑、更長航時、更強生存能力、且載荷與今天的艦載攻擊戰鬥機相當的飛機。而無人作戰飛機在無需空中加油的情況下,作戰半徑可達3000海里,並且可憑藉其雷達散射外形、電子戰系統及自我防衞武器實現較高的生存能力。由於是無人駕駛,其飛行續航時間也要遠高於有空中加油保障的有人駕駛攻擊戰鬥機。大型的無人作戰飛機最好能夠攜帶精確、遠程、被動式和低攔截率或低探測率的傳感器,甚至可攜帶定向能武器或高功率電磁戰系統所需的發電設備。
**2、無人作戰飛機機載電子攻擊機。**儘管海軍計劃將E/A-18G作為電子攻擊平台延壽至2030年代甚至更遠,但該飛機需要遠離敵人的防空火力。然而,敵人的被動傳感器的性能在提升,地空導彈與空空導彈的射程在增大,因此該飛機將很難繼續生存下去。而通過將E/A-18G的子系統加載到無人作戰飛機的任務系統上,並在無人機的機翼和機身上安裝多種主動電子掃描陣列,就可以將無人作戰飛機改造成電子攻擊平台。這種新型電子攻擊機能夠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入對抗空域,利用精準的波形和功率來實施干擾和欺騙。該無人機還可攜帶和部署一次性電磁戰無人機和導彈,用於在目標地域上空遂行情監偵與目標鎖定、干擾、誘騙任務。
**3、無人空中加油機(MQ-25)。**一種專門用於空中加油的艦載機可確保艦載機聯隊的飛機到達距航母1000海里的戰鬥空中巡邏點,並遂行遠程攻擊任務,以便在迅速應對敵方入侵的同時,使航母遠離危險地域。美海軍已着手設計和製造MQ-25艦載無人加油機。公開的官方徵求建議書(RFP)要求MQ-25可在遠離航母500海里的空域為F-35C或F/A-18戰鬥機提供至少15000磅的燃料。為了充分利用MQ-25的潛能,海軍應重新將其設計為多用途無人機。MQ-25的早期版本可繼續聚焦空中加油任務,以避免影響項目研發進度,但在部署和測試MQ-25的工程演示型號過程中,海軍可對該機進行改良,以確保其在適當的作戰環境下遂行情監偵、攻擊和電子戰任務。這些改良設計可在2025年MQ-25投入生產時融入進去。
**4、遠程戰鬥機(FA-XX)。**護航與進攻性防空作戰任務需要遠程戰鬥機來應對敵方的防禦性防空戰鬥空中巡邏,以確保美國的陸基攻擊機能夠接近目標並使用小型短程對地攻擊武器。為此,可對現有戰鬥機或攻擊戰鬥機進行改造,將武器載荷調整為載油量並引進額外的節油措施,以便為未來遠程戰鬥機提供所需的航程、傳感器與武器性能。這種技術改進還可避免因開發新型戰鬥機而導致項目成本過高難以為繼。
**5、現有可用機型。**從現有機型看,2017財年~2023財年,海軍計劃完成MH-60R反潛直升機、MH-60S通用直升機、E-2D預警機和E/A-18G電子戰飛機的採購。2040年的艦載機聯隊將包括MH-60S和E-2D,但需要對上述兩種機型進行延壽。而且受作戰半徑及生存能力的限制,到2040年這兩種飛機的作用將不及今天。從在研機型看,海軍正在採購F-35C攻擊戰鬥機,並計劃購買足夠數量的F-35C,以便在9個艦載機聯隊中各配置2個F-35C中隊(每個中隊裝備10架F-35C戰機)。2040年的艦載機聯隊也將為每個艦載機聯隊配置一個F-35C中隊,但另外一箇中隊將裝備FA-XX遠程戰鬥機。此外,未來的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還假設海軍計劃用CMV-22取代C-2A,並且將基於海軍及海軍陸戰隊在研的多用途無人機,裝備一箇中空長航時(MALE)垂直起降戰術無人機(VTUAV)中隊。
(二)未來的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
如圖一所示,報告所建議的2040年艦載機聯隊將由上述新型和現役飛機混編而成,以提升艦載機聯隊的作戰半徑、航時、生存能力及載荷。儘管海軍規則中的未來艦載機聯隊包括20架F-35C和24架F-18E/F或FA-XX攻擊戰鬥機,但本報告所建議的艦載機聯隊將包括18架作戰無人機(UCAV)、10架FA-XX戰鬥機、10架F-35C攻擊戰鬥機和6架無人機載電子攻擊機。這種力量編成納入了一些專用機型,以應對強大競爭對手不斷提升的能力。例如,FA-XX遠程戰鬥機可更好地應對敵方的防禦性防空飛機,而無人作戰飛機則比海軍籌劃的短程攻擊戰鬥機更適合支援長航時的戰鬥空中巡邏、反潛作戰、水面作戰和情監偵與目標鎖定任務。此外,該力量編成中還將包括MQ-25加油機,以便最大限度地提升艦載機聯隊的航程與航時。

圖一:建議中的2040年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
與海軍現有及規劃中的艦載機聯隊相比,本報告所建議的力量編成將大幅提升艦載機聯隊的作戰半徑和生存能力。該力量編成有很多替代方案,但主要可歸納為兩種:一是海軍繼續維持由F-35C和新型或延壽的F/A-18E/F組成的艦載機聯隊(見圖二);二是海軍引進一些無人作戰飛機,以取代即將退役的F/A-18E/F,實現有人機與無人機之間的力量平衡(見圖三)。

圖二:替代方案一

圖三:替代方案二
三、對策建議
為了能夠在2040年前調整艦載機聯隊的力量編成,報告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對F/A-18E/F型機的採購維持至2023年以後。**原因在於:一方面,儘管報告所建議的艦載機聯隊將海軍規劃中的艦載機聯隊攻擊戰鬥機的數量減少了一半,但這些飛機可以填補近期和中期的能力缺陷。如果到2040年無人作戰飛機或F-35C未能全部實戰部署,那麼仍在服役中的F/A-18E/F可以代替這兩種機型。另一方面,此舉可解決老舊飛機維修成本不斷上漲的問題。新型或升級版的Block III F/A-18E/F型機的設計服役壽命為9000飛行時,按照艦載機聯隊攻擊戰鬥機的年平均飛行時為400小時計算,該機可服役20年。超過20年後,將這種飛機延壽5~10年的成本將超過裝備新型飛機服役20年的成本。
**二是按計劃維持F-35C的採購,**以便到2024年完成該機的一半採購量,支援2040年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所需(每個中隊10架)。
**三是2020年~2024年間,研發FA-XX戰鬥機,以作為現有飛機的衍生機型,並從2025年開始投入生產。**在2020財年~2024財年的五年防禦計劃實施期間,將生產Block III F/A-18E/F和F-35C,然後將其中一種機型或其他在生產的戰鬥機或攻擊戰鬥機改造成FA-XX戰鬥機。儘管這種方式將需要額外資金用於臨時性工程項目,但將為海軍從頭研發一種新型戰鬥機節省數十億美元。
**四是在2020年~2024年間,研發一種難以被探測到的無人攻擊機,並於2025年開始投入生產。**儘管無人攻擊機可基於現有設計方案,如X-47B,但可能會需要1~2年的時間進行開發,以便製造一款可執行專項任務的飛機。如果從2020年開始進行研發,那麼到2025年之前該型機可少量生產。儘管財政及工業基地等方面的制約因素可能會使無人攻擊機的數量無法在2040年前達到200架,但到2030年代中期,艦載機聯隊仍將擁有相當數量的無人攻擊機。其他類型的攻擊機可由仍在服役的F/A-18E/F攻擊戰鬥機替代。一旦部署了足夠數量的無人攻擊機,海軍還應基於該無人機研發一款無人加油機。
**五是繼續研發MQ-25。**一旦部署足夠數量的無人攻擊機後,可將研發重點轉向基於無人攻擊機技術的加油機。增加MQ-25和基於無人攻擊機改造的無人加油機的整體採購,以便使每個艦載機聯隊的無人加油機數量達到12架。
六是從2020年代末開始,隨着E/A-18G型機逐漸達到服役壽命而退役,用裝備下一代干擾器的無人機和一次性電磁戰無人機或導彈來取而代之。
**七是與海軍陸戰隊合作,部署中空長航時旋翼無人機,**如“戰術利用偵察節點”(TERN),以作為艦載直升機中隊的補充力量,並在2030年代中期承擔艦載直升機的反潛作戰任務。
報告最後指出,儘管所提出的2040年艦載機聯隊力量編成方案所需費用遠高於海軍籌劃的方案,但海軍需要接受這些額外的費用,否則在不久的將來,艦載航空兵將無法應對最緊迫的防務挑戰。強大的競爭對手以及伊朗、朝鮮等國給美國造成的威脅日益嚴峻,這意味着美國仍需依靠包括艦載機聯隊在內的傳統手段,來保護盟友及海外利益。正如《國防戰略》所描述的,海上力量可用於懾止和擊敗對手入侵。而艦載機聯隊則可以在開戰伊始水面艦艇和潛艇所搭載的導彈用盡後,繼續維持海上作戰行動。因此,倘若沒有一份清晰的艦載機聯隊改造計劃,美國將無法實施其國防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