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經歷了很多次朝代更迭,但這次偏趕上了全球大危機_風聞
江南社会与文化-sao年~多读点书吧!2019-03-07 10:38
文| 復旦大學歷史系 馮賢亮
從全球史的視域着眼,十六至十七世紀屬於一個“大變局”的時代,類似的王朝更替也發生於其他國家,社會動盪,戰爭不斷。到十七世紀,可以説進入了全球性的危機時代。在中國,這兩百年間,則契合了中國歷史上又一個王朝更替的大時代,歷史上沒有一個王朝的更迭能像這個時段一樣被賦予如許的濃墨重彩。
舊王朝的終結至新王朝統治秩序的穩固並贏得社會認同,其實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尤其對於地方知識階層或精英羣體而言,這個過程在其日常生活與心理容受層面,更顯曲折而漫長。倘從這樣的思考出發,對於十七世紀中葉以來地方社會的變動和王朝統治在底層社會的滲透,就十分值得重新檢討。
十七世紀中國的富庶、官僚系統的成熟與社會的複雜變化,使這一時期的歷史地位變得十分重要,司徒琳認為在整個中國歷史中,“十七世紀是頭等重要的時期之一”。這一時期的中國,正處政治、經濟、社會及思想文化諸方面都產生鉅變的十六與十七世紀,正是因政府的腐敗、商業經濟的迅猛發展、農村中舊的等級關係的瓦解、對正統理學的普遍懷疑,使明清之際既面臨着巨大的機遇,又充滿着極大的不安。從崇禎十年(1637)開始,江南的太倉、寶山、上海、南翔、大場、崑山、嘉定、常熟、金壇、溧陽、宜興、武進、石門等地方社會生活中,以奴僕反抗地主為主的運動,此起彼伏。當時有人驚呼這是“千年未有之變”。崇禎末直到清初的“奴變”,發生於江南的大部分地區,直到康熙初年才得以逐漸平息下去。

隨着李自成農民軍的興起,北方社會中有着重要影響力的士紳階層,開始倒向了農民軍。北方戰亂的威脅,使大量流民南逃。張岱説他親眼目睹流民餓死,曝屍杭州街頭,堆積如山,等待火化。崇禎十一年他再遊南京時,在長江邊的破廟落腳。他觀察出王朝敗象已露。崇禎十五年,無能的官吏為重建南京皇陵光華,竟用古木焚燒,挖掘深達三尺的土坑,將皇陵毓秀之氣破壞殆盡。而且皇家祭禮十分草率,禮品相當簡陋,七月份在饗殿上供奉的牛羊牲禮,已經臭不可聞。這是王朝明顯衰敗的預兆。
崇禎十七年崇禎帝自縊於煤山死難的消息,正式傳到江南小縣嘉善的時候,是五月初一日,令時人感覺天崩地塌一般。一個月後,即六月初一日,弘光帝在南京登極的詔書下達到地方,人心從而得以安定。在北京陷落後,黃淳耀(1605-1645,崇禎十六年進士)等人本來考慮的日後生存之道,是黃氏所謂的“唯有去城而鄉,雖埋名不能,而潛身必可得”,疏離新朝政治,日常生活中於“冠昏喪祭”這樣的重要環節,仍可以“深衣幅巾行禮”,終身只稱“前進士”,即使“絕跡忍餓”渡過餘生,也不與地方官府產生關係。黃氏強調説,這是他面臨當前的“大關係處”才敢與朋友相告的“真語”。

《大明劫》劇照
而且,滿洲人入關後迅即在北京建立新政權,已使萬曆以後欲在中國傳教而屢受不歡迎的西方世界,產生了新觀念,即中華帝國是能夠被摧毀的,看上去如此強大的明朝,政府組織又似乎是完美無缺,結果卻被“北方的野蠻人”摧毀了。
士人的家國情懷與命運變幻,在那個時代,顯得特別激盪人心。聚合文人士大夫精英的黨社活動,從嘉靖到萬曆時期的以文會友,崇禎年間的由詩文的結合而變為政治運動,到弘光以後由政治運動而變為社會革命意味的活動了。
維時僅一年的弘光朝,在1645年上半年即驟然瓦解,使江南士紳百姓措手不及。在為殉難的紳民祝禱時,還有所謂“絕粒刎頸恨難消,墮井投繯志不撓,此日君臣同醉飽”,是當時社會情狀的真切反映。在蘇州,聽聞清兵南下,城內士民大為驚恐,紛紛攜家帶口,逃往鄉間避難。大難避鄉,是當時的普遍情態。這種帶有全社會逃難的經歷,主要出現在崇禎末年北京城陷落、弘光小朝庭的滅亡以及清兵南侵下達剃髮令後,這三個重要的時段。可是很多人逃離城市,還存在着較多的困難。即使能避處鄉間,社會的混亂以及可能出現的各種威脅,也是他們需要時刻面對的。
但總體上,如很多府縣城的紳民那樣,聽説“清兵厲害”,都是棄城而逃。處於這樣的亂世,正如歸莊所言:“亂世風俗惡,凡事皆逆施,臣則賣其君,主亦受奴欺。”
上海等地鄉間,在清兵南下之際都豎起了降旗,上寫“大清順治二年順民”。但在聽聞抗清明兵要來後,城鄉百姓粘於門上的“大清順民”黃紙被很快扯下,但忽然又傳聞清兵復來,又被粘上。如此反反覆覆了很久。周浦鎮的大户店鋪湊出銀兩,買好豬羊米麪等物送到縣城,向已降清的總兵李成棟表示“感荷天恩”、“情願歸順”等語。
關於剃髮的具體要求,在嘉定三屠後侯峒曾的弟弟岐曾遺存的日記中,記載得比較清楚:官府設有“清發道”,按“五等”定罪。所謂“五等”,就是“一寸免罪,二寸打罪,三寸戍罪,留鬢不留耳,留髮不留頭”,另外“頂大者與留髮者同罪”。
儘管那些仍對隆武、紹武、永曆等南明政權滿懷希望的士人,如歸有光的曾孫歸莊那般,還存着幾分“願提一劍蕩中原,再造皇明如後漢”的豪氣,而且與侯岐曾暗中勾連的反清人士,散佈太湖東南部城鄉地區,有的還是一代名士,可是,他們短暫的抵抗活動,隨着清政權的全面滲透太湖地區,已趨減退。
村莊需要向新政權的衙役、訟師或者兜售士人特權的人尋求庇護,城鎮需要通過秘密會社組織尋求保護,士人則向帝國特權求得保護,這樣一來,地方社會就無法被真正動員起來。在1647年左右,懷着最後復明希望的江南士人,已趨於絕望,如歸莊那樣,發出了“宮闕山河千古壯,可憐不是舊京華”的感嘆。
在夏完淳的岳父錢栴(萬曆四十四年狀元錢士升的侄兒)被捕後,完淳也在岳父家的嘉善別業半村被抓。將被押往南京時,完淳作了《別雲間》詩,十分悲愴:“無限河山淚,誰言天地寬!已知泉路近,欲別故鄉難。”這被海寧人、史學家談遷誤認為是完淳最後的絕筆之作。在南京獄中,完淳並未渡過人生中最後的秋天就被殺了。他最後寫道:“淳固知生不如死久矣。特以國難家仇未能圖報,忠臣孝子自當笑人,故飲恨吞聲,苟全性命。……今生已矣,來世為期。”
政治上雖出現了斷裂,但社會生活仍在延續。
順治二年六月初四日,清兵進至蘇州後,不少避亂於各鄉的紳士們,在新朝官府的要求下陸續返城。秀才顧公燮在此際正流寓鄉鎮,有終焉之志。面對新政權的嚴令,母親命他回城免禍。幾經周折,終於十四日坐船到水倉,晚上住在王培蘭莊內。幾天後,官府又出告示,要求回城,並開放齊、閶二門,士民們相率赴領旗號,各攜家眷入城,人心漸安。顧公燮一家直到七月初七才坐船回城,居於葑溪。這時,顧公燮才三十三歲,已決定放棄科舉。

蘇州閶門
理學家、桐鄉文人張履祥(1611-1674)在明亡後隱居不仕,生活寒素,卻曾想在湖州府首縣烏程縣鄰近太湖的地方,建造一座“別墅”。康熙元年(1662),向友人展示了他繪製的設計圖及其旨趣:“築室五間,七架者二進二過,過各二間,前場圃,後竹木,旁樹桑。池之北為牧室三小間,圃丁居之。溝之東,旁室穿井。如此規置,置產鑿池,約需百金矣。少亦需六、七十金。”然而,即使是這樣不過100兩白銀的造價,非張履祥這樣的貧困文人力所能及。貧窮長期籠罩着他的日常生活,終身未能擺脱。
由於天災人禍的影響,城鄉社會的景況仍然令人感到不安。康熙元年(1662)春天,因舊年大小熟全荒,米價暴漲,饑民被迫四處流離就食。在“明史案”發生後不到五個月,江南開始流行疫痢。據當時人云“十家九病”,民間“獻神化紙並送鬼神者滿路”,景象悽慘。康熙二年春天,氣候顯得有些反常,幾十天都在下雨。九月間,松江府地方發生大疫。除府城之外,從浦西起直到浦東,疫病流傳極快,幾乎沒有一家得以倖免,由此導致棺鋪業的興盛。據説這些店家的生意極好,棺槨供不應求,制棺工匠忙得夜不成寐。有人死後六七日,因沒有棺材而不能下葬。
當然,清初政府比較注重吸取明末衰時弊政的教訓,調整賦役政策,以減緩民困。明末清初人陳俶在崇禎十五年擬的《蠲賦清獄羣臣謝表》中,提出“民窮則盜起,為民清盜,而驅民於盜者多”的觀點,就頗受時人重視。在施行鄉村教化、整頓秩序的過程中,城市鄉村皆嚴行保甲之法,遇有“不務恆業、羣飲聚博、鬥雞走狗、夜集曉散,以及履歷不明、蹤跡可疑者”,都要立即糾舉,不許暫容甲內。
如何解決“窮”的問題,可能是關鍵所在。這對安定士民的日常生活、慰藉其緊張的精神世界、維持慣常的耕讀傳統,意義重大。
康熙六年間,經過朝廷討論批准,松江府地區也按嘉興、湖州等地的做法,都將原來的北運白糧改為官收官解,細布改官買官解,漕糧改官收官兑,總催白銀改為自封投椇,總甲、分催、公正、圖書、塘長、排年等項也一併被革除。同時,政府通過“順莊法”在鄉村的推行,期望從基層體系的層面,永除保甲之弊、裏書之弊、吏蠹需索之弊、重耗之弊等社會問題。而“攤丁入地”制度的實施,則確定了民間“富民為貧民出身賦,貧民為富民供耕作”。清人認為,這對輸納賦税來説,是“兩利相資,益昭簡便”的重要舉措。
到康熙帝開始南巡的時候,一直是全國財賦重地的江南,在他眼中已經是“市鎮通衢,似覺充盈”的感受了,地方生活中又有了“粉飾奢華”的意味。康熙朝晚期進入的十八世紀,可能是歐洲歷史上最傾慕中國的時期,中國社會已被認為值得歐洲各國效仿,中國文化或中國產品變成了在歐洲人生活中帶有裝飾性的、理想化的東西,傳統園林及其藝術表現,導致了洛可可藝術風格的基本觀念,英國、法國與德國從此進了所謂的園林時代,而想生產最佳中國式產品(如瓷器、毛毯、各式繪畫作品等)的激情,在某種程度上促使了歐洲工業生產突飛猛進地發展起來。

康熙南巡圖
大概從1600年開始,對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與時弊,文人士大夫們都在尋求經久之策,培養起敏鋭而嚴格的知識工具,以衡量政治行為的功效與道德,探求中國人如何利用知識、經濟和情感來解決那些問題。晚明與清初的官府,以正統性的力量限制着人們在所有生活領域中的追求,而且與外部世界的交往,也遵循着自己的道路。即從關係士人日常生活緊密的經濟與律法規範而言,從十六至十八世紀在經濟上長程貿易的開拓、區域產業分工的明晰化,經濟活動正發生着重大的變化,律法規範面臨新的挑戰。地方上大商人資本經營的興起,土地經營中租、佃的複雜變動,僱傭工人在法律上人身自由的鬆動,以及海外貿易帶來的大規模白銀內流等,都是重要的表現。市場經濟與商業活動中,觸及個人、地方與國家的糾紛,在法律上也遭受較大的衝擊。特別是在長江、大運河等全國性的交通主幹道區域,有着較為顯著的演變與發展。
從較為寬泛的視域,來考察“帝國”內部的“王朝”、“地方”與“社會”的關聯,可以重探明清兩代王朝更替在地方上呈現的漫長進程。
直至康熙年間,明末已確立社會、政治地位的士人們,對新朝存在的牴觸情緒,情感上大多不會認同新朝。國家認同的意識,是十分強烈的。那些明末已經成為紳士的,或許在清初已有了深深的失落感,因為如果不是十分珍貴,他們不會寧可自殺或者全家一起殉難,也不願接受清朝統治。原來的社會也一定非常富足,讓他們的生活太值得去玩味。至於那些因受抗清慘禍而幾至滅族的士人,卻不得不為了家族命運,重新考慮出應科舉與入仕的問題。明末紫隄村最鼎盛的侯氏家族的後人侯兑暘,堪稱當地的“鄉達”,雖然在鼎革後已杜門謝事,但應族人的懇請,為免受侯峒曾、侯岐曾等人抗清之禍過多的牽連,出來參加清朝的科考,後來只獲得一個選貢的資格。
很多年高的士人,雖由明末成長而來,但在順治朝、康熙初期方始進入仕途,已比較認同新朝。其中比較值得重視的,是在順治十八年前後受到奏銷案衝擊的那些士人們,橫遭鞭撲甚至畢命的不可勝數。順治九年進士、祖籍松江幹巷的曹爾堪,曾與吳偉業一起編注唐詩,到康熙二年春,據説曹爾堪因縱容家人徐賓廷拒捕官差,被判流徙,到康熙十四年才以城工贖罪,或者是當地人所謂的“入京納銀起復”。曹家的變故,與松江地方“奏銷案”的爆發有關。被奏銷的士人,除了那些後來通過不同途徑和機緣,仍得以恢復功名,甚至捐得一官半職的之外,多數人在心理上加深了王朝斷裂的感受。

但無論怎樣,可以説,一時入仕籍的,非必願仕之臣,而不入仕籍者,也都非不願仕之臣。這或許可以作為那時士人應對出處問題的複雜情態的最好反映。至於他們口中的明末故事,不過是對晚明生活的富足、士人的瀟灑自在、鄉紳士大夫的威權煊赫,存了幾分懷戀或羨慕罷了。前朝往事,只能成為夢憶。
少時過盡風流瀟灑生活的張岱,在甲申鼎革後,悠悠忽忽,既不能尋死,又無可聊生,白髮婆娑,苟活人間。他這樣嘆道:“勞碌半生,皆成夢幻。年至五十,國破家亡,避跡山居,所存者破牀碎幾,折鼎病琴,與殘書數帙,缺硯一方而已。”雖然已是布衣蔬食的生活,但仍常有斷炊的窘困。人生沉浮,彷彿因果輪迴一般。
他的《陶庵夢憶》就因這樣的感慨而作,那些人生當中曾經擁有的享受與逸樂,簪履、輕暖、甘旨、温柔、香豔、輿從等等,最後都歸於空虛,“五十年來,總成一夢”。張岱記憶中繁華的生活空間,如西湖邊那些士人的別墅園宅,已僅存瓦礫。至於從斷橋望去,舉凡昔日的弱柳夭桃、歌樓舞榭,都似被洪水湮沒,百不存一。所剩下的,只有家園故國的傷感之情。

《桃花扇》劇照
與張岱相比,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闢疆(1611-1693),退隱於家鄉如皋的水繪園中,也像其他遺民一樣,對前朝城市生活的聲華和故國的淪喪,充滿了追憶與悔恨之情,但和那些不入城、不赴講會、不結社的士人不同,他很快在水繪園中,構築出一個極具園亭聲伎之盛的“世外桃源”,履行儒生的志業,廣納賓客,縱情於聲色之娛和山水詩文之樂,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恢復了明亡後江南的風雅之盛。
嘉善士人曹庭棟,在乾隆三十年立秋後八日,邀集同仁在其壽藏地、縣城北門外的永宇溪莊小飯,飯後一起到距離不遠的“遯溪”觀賞盛開的荷花。“遯溪”本來是大鄉紳錢士升(1574-1652)的別業,在永七區北暑圩,距城三里。四方賢士如黃道周、賀逢聖、倪元璐、顏茂猷、熊開元等人將這裏作為講學論文之處,並常在此住宿。乾隆時期,錢士升玄孫、諸生錢佳(字平衡,號臨谷)常居園中,“世守勿替”,維持着生活常態。曹庭棟對於“遯溪”的今昔變化十分感慨,賦詩道:“勝國風流宛在茲,殘山賸水憶棲遲。”
到嘉慶年間,錢大昕的弟弟大昭(1744-1813)追述嘉定地方的榮耀歷史時直接晚明,並很自豪地説:“吾邑自有明歸震川先生講學於安亭江上,厥後四先生之詩文實宗其派。”過往的光輝,與清初以來地方社會的文化存在形態,其實已經產生了鮮明的斷裂感。
從家族復興的層面來看,新王朝對以孝治天下的統治原則的提倡,構成了對“家”的基本禮儀的尊崇,這使那些努力在基層恢復“古禮”的明遺民們,在道德自覺的行動上,更加無法逾越清初統治所構成的意識形態的巨大控制。與晚明相比,士林的道德修為缺乏士風的相互激盪,其格局越趨狹小。進入仕途的士人們,更受新王朝的鉗制。從佛教信仰的傳統來説,江南地區“文化大一統”的意味更為明顯,這與華南、西南的民間儀式系統產生了鮮明的對比。假如珠江三角洲的士大夫創造出一個勾連國家和民間社會的“禮儀標識”是“宗族”的話,並不存在明顯“宗族社會”形態的江南地區,應對社會重構的核心或許仍在“國家”,與王朝的統治秩序更具有呼應性。
明末書畫家兼詩人程嘉燧(1565-1643),晚年崇信佛教,於崇禎十四年(1641)回到故鄉休寧,兩年後就死了。他給好友錢謙益的一首和詩中,有這樣一段:“河山邈邈生芻闊,風雨綿綿別淚頻。青眼新知今白首,經過何事不傷神。”河山邈邈的意藴,可能來自《離騷》,借河山高遠,表達出如長江大河的奔湧情感,而生芻就是“菉葹”的菉,一種普通的草。在明清交替那樣一個歷史進程中,絕大多數士民不過是這種生芻罷了。
從明末轉換至康熙時代,一箇舊王朝影響的影子,最終消逝於地方歸入新朝的漫長過程中,不到百年,確實令時人有“如浮雲之變幻,俯仰改觀,幾同隔世”之感。復明士人的“殘山夢最真,舊境丟難掉,不信這輿圖換稿”的言説與情緒表達,早已不再。
總之,士人的生活、文化、政治與社會活動參與,面向多樣,內容複雜。即如最繁榮的江南地區,經濟上發展的奇蹟與城市居民消費及其生活空間的革命性變化,都是由文人士大夫記錄。所以,除了思想史、政治史或學術史的角度,還需要從他們的生活空間(城市、園林、山水)、詩酒流連等層面,充實對於明清士大夫文化的建構。當然,要重探明清歷史的宏觀進程,提供出國家與社會多重交互的視野與論述,仍需要深化對於歷史細節的詮解。
本文節選自《士人生活的變革:明清之際的社會與政治演替》,原載於《蘇州大學學報》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