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即解放?被民族主義和消費主義裹挾的中國婦女解放之路_風聞
芙宁娜-2019-03-09 19:45
來源:界面 撰文:林子人
中國婦女解放運動的議程一直從屬於某種政治需要,在1930年代的國貨運動期間,中國婦女更是被鼓勵在“消費”的戰場為愛國奉獻力量。即使在今天,“婦女節”似乎也並不完全事關女性的解放與自由。
不知不覺間,我們彷彿已經習慣了把三八婦女節當作又一個消費節日。在經年累月的宣傳攻勢後,部分電商甚至開始不再援引“婦女節”的深層含義作為促銷矯飾,僅需強調“女性消費者”這一種社會身份。今年三八節前夕,天貓繼續使用“3.8女王節”的促銷標題,於3月4日在官方微博發佈了造勢廣告。今年天貓的婦女節促銷宣傳不再試圖教育女性怎樣平衡家庭和事業,而是用一則H5“天貓榜單”來呈現“超1億榜樣女性的消費新選擇”,其背後的潛台詞無外乎是:無論你是花樣辣媽、白領女神、飯圈迷妹還是文藝女青年,無論你在一年之中遇到過多少性別不公的沮喪時刻,在三八婦女節,一切人生煩惱都將因消費消失殆盡,精明消費就能讓你成為“榜樣女性”。
讓我們把時鐘撥回到85年前。1934年,恰逢民國政府籌劃的婦女國貨年,那年的婦女節也和鼓勵消費有關,但在當時的語境下,女性消費不是一種自由象徵,而是一種道德規訓。這一年3月8日刊登於《申報》的一篇評論文章指出,十多年前法國、美國、蘇聯的婦女通過婦女解放運動為中國女人樹立了榜樣和行動指南,然而獨獨在消費領域,中國婦女缺乏外國婦女的先進性——這是因為,中國婦女做不到像她們那樣只消費本國商品。作者詰問道:“這説明我們國家的婦女到底具備什麼樣的民族氣節?”
彼時正是國貨運動如火如荼進行之時,處於內憂外患中的中國迫切需要發展自己的工商業,其中的一個重要方式就是倡導國民購買“國貨”,而掌握着消費話語權的女人是國貨運動順利推進的關鍵。國貨運動的參與者們——官員政要(及他們的妻子)、知識分子、商人、學生——積極展開政治運動和輿論動員,將女人區分為“愛國的消費者”和“不愛國的消費者”,並將前者拔高到了在女性獨有的戰場上為國效力的高度。
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歷史學教授葛凱(Karl Gerth)在《製造中國》一書中詳述了這段歷史。回顧往昔,我們不難發現,中國婦女解放運動的議程一直從屬於某種政治需要,令平權事業的進展磕磕碰碰,甚至是在某些時間節點反而強化了父權制。而即使是在近一個世紀後的今天,“婦女節”似乎也並不完全事關女性的解放與自由。

《製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美】葛凱 著 黃振萍 譯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6年10月20世紀初的中國女性解放運動:從為國服務到“迴歸家庭”
進入20世紀,曾經被鎖在深閨裏的女性開始走出家門,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角色。1920年代末,女性已經開始越來越多出現在新式學校、劇院、同鄉會及留學歸國羣體中。超過100個婦女組織在1911年到1931年間建立起來。1911年,在華外國人還經常提到在公共場合看不到中上層中國女性;20年後,這種情況已經大為改觀。一位當時的西方觀察者寫道:“婦女們,尤其是更年青的一代,現在陪伴着她們的丈夫出入飯館和娛樂場所,以及在公共劇場坐在他們旁邊。僅僅在五年或者六年以前(也就是1920年代中期),如果婦女參加公共集會,她們會被小心地隔離在大廳的另一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國20世紀初的女權運動自一開始就面臨着先天不足——即它的緊迫性從來就不敵父權制度下“國家利益”的緊迫性,婦女解放運動甚至可以説只是為了建立民族國家、振興中華的宏大目標服務而存在的。葛凱指出:“在這一過程中,女權的鼓吹者在被預設為先決條件的更大的民族主義話語面前不斷地服從、犧牲她們的目標。在這種主流敍述話語中,民族解放成為婦女解放將要(或者應該)遵循的首要目標。”
這和晚清以來男性知識分子對婦女解放運動的意義闡釋密切相關:提高婦女地位的目的,是讓女人們更好地與男人一起為國家服務,建設民族國家,而不是將之視為女性的天賦人權或不可剝奪的權利。葛凱指出,男性知識分子對纏足和婦女教育者兩個問題的論述最清楚明白地闡釋了改變婦女社會角色以使她們更好地服務國家的這一深層動機,比如梁啓超就認為,中國的落後是因為對其國民身體和智力的潛在貢獻存在多種束縛,就女性而言,纏足行為限制了她們的行動,阻礙了她們為國家富強做出貢獻。至於婦女教育問題,也是出於提升女性智識水平,培養新一代的現代母親和合格公民的目的。正如歷史學家夏洛特·彼罕(Charlotte Beahan)的觀察:“婦女因將來要成為中華民族的母親和將來中國的市民而接受教育。教育並沒有被認為是婦女本來的權利,智識當時對整個國家有益時才絕對必需。”
於是雖然在1910年代末和1920年代初,廢除纏足和女子學校的數量在直線上升,轟轟烈烈的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亦對綿延千年的父權制大加鞭笞,然而對於許多改革家來説,“女性(及女性利益)居於從屬地位”的思想牢不可破,在婦女解放運動和民族國家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提高婦女(特別是他們自己妻女)的地位是否符合國家需要就成了許多男性知識分子質疑的問題。葛凱發現,在1920年代的十年間,這種質疑愈演愈烈,國民黨和共產黨的政治分裂也加劇了雙方在婦女問題上的立場變化,因為雙方此時都發現推進諸如平等就業機會、自由離婚以及擴大法律權利是一種政治負債,對於處於執政地位的國民黨來説尤為如此。於是當進入1930年代、中國面臨的外部環境進一步惡化時,性別規範又捲土重來,以一種新的表述方式來規訓女性承擔起她們的舊職責。
1934年,國民黨政權正在江西省進行第五次“剿共”戰,“九一八”事變已過去約兩年,東北四省已成為淪陷區。在這個當口,蔣介石發起新生活運動,號召人們從改變生活習慣入手,加強自律、責任感和民族忠誠。而在“國家興亡”面前,國家對女性角色規範的想象又再度倒向了以家庭為中心的“賢妻良母”,然而和過去有所不同的是,現在婦女們被告知迴歸家庭不是試圖將她們排擠出公共生活,而是勸説她們以既定的、更有益的方式參與公共生活和民族復興運動。

《教養身體的政治:中國國民黨的新生活運動》【日】深町英夫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7年7月
“新生活運動期待婦女在家庭這種私生活的空間裏實現規矩、清潔,由此培養既勤勉又健康的近代國民。其前提雖為傳統性別觀念,但亦要求女性通過家務、育兒對社會、國家做出貢獻。”日本中央大學經濟學部教授、中國近代史學者深町英夫指出,事實上從1933年開始,言論界就興起了“婦女回家”的爭論。而到新生活運動正式開始時,參與運動的男性政要以及知識婦女已經對此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識。首都新生活運動促進會婦女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沈慧蓮説:
“在中國(空間)現在(時間)的環境下,賢妻良母未嘗不可以提倡,我們所患的不是賢妻良母阻礙了女子替國家民族任責,而是缺少真正的賢妻良母去間接幫助國家服務。”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更好地宣傳新生活運動、塑造合格公民,南京正中書局從1934年開始陸續出版《新生活叢書》,其中收錄的兩本書《新生活與婦女解放》(陳衡哲著)和《婦女的新生活》(傅巖著)專門探討了女性在新生活運動中應該扮演的角色。兩位作者均認為女性在家庭中佔據主導地位,對丈夫和子女的生活舒適、健康成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傅巖的論述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雖然女性擁有自己的職業也值得提倡,但與此同時“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分工被包裝成了國難當頭的必要之舉:
“我們國家當此危難之秋,救國工作,需要四萬萬同胞合力奮鬥……救國救民族的工作,讓男子單獨去擔任,是我們婦女的恥辱,改良社會為社會服務,讓男子單獨去擔任,也是我們的恥辱。
家庭內兩性的夫妻,是分工合作的,夫是對外的,妻是對內的,就可以無‘內顧’之憂。對他本身事業,就有間接的幫助。否則丈夫在外工作,時時刻刻還要顧慮家庭事務,使他不能專心做他的職業或工作,那麼,他的妻,不但對他無幫助,反成他丈夫的累贅了。”
或許是巧合,或許是刻意為之,1934年正是婦女國貨年,其宣傳話語有意識地把消費中的(家庭)婦女同救國者聯繫起來,這在婦女國貨年的官方標語中一覽無餘:
“婦女們!稍犧牲一點美觀吧!既可救國,又可救人,這是多麼偉大的行為啊!”
於是我們看到,女性被勸導為了民族大義“迴歸家庭”,但這不意味着她們就無法參與社會生活了——在國貨運動指定的一個專屬戰場上,婦女們被鼓勵發揮能動性,為愛國奉獻力量,這個戰場的名字就是“消費”。
消費即解放?塑造愛國的女性消費者
國貨運動之所以如此強調女性消費者的作用,是因為女性扮演的兩種性別角色長久以來主導着家庭消費:她們一方面是家庭的主要消費者,負責一家人吃穿用度的花銷分配;另一方面她們也是育兒的主要負責人,因此能夠更好地向孩子灌輸民族主義消費習慣。
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摩登女郎”這種新式女性形象被國貨運動支持者認作是運動的主要威脅。這些生活在上海等大城市的中上階層女性因為擁有揮霍金錢的經濟資本和識別洋貨和國貨高低優劣的文化資本而被認為是洋貨盛行的罪魁禍首。“‘摩登婦女’的形象對運動促進形成民族主義消費的努力很重要,對國家再度控制婦女行為的意圖也很關鍵。這個形象表現了運動和新家長制的民族國家聲稱反對的現象:不計後果的普世主義、淺薄以及不尊重社會習俗。”葛凱寫道。
婦女國貨年及之後的幾年時間裏,報刊大量刊登中國貿易赤字數據,並暗示其背後的罪魁禍首就是不愛國的女性消費者。一篇發表於1934年1月1日的《申報》報道指出,1933年貿易赤字預計超過9億美元,“這意味着每個中國人要給外國人超過2美元。”這些“驚人”的數據給了國貨運動支持者充分的理由去譴責追求時髦的女性消費者不顧國家利益一意孤行地購買舶來品的情況。葛凱發現,對於舶來品消費存在不同等級的譴責強度,人們最無法接受、最有“叛國色彩”的舶來消費品是那些滿足女性“自我放縱”的東西,比如香水和化妝品。“這些東西通常被用來當作國家崩潰的象徵,在這些説法中,因為女人不能控制她們的慾望,中國處於‘亡國’邊緣。”
不愛國的女性消費者進而還被污名化為“妓女”,成為理想的民族主義女性消費者的對立面。在發表於1934年的一篇題為《國貨與妓女》的文章中,作者指出了着裝在評價女性道德優劣上的關鍵作用:“我認為穿國貨是一件最高貴和榮耀的事情;相反,如果讓自己全身穿着舶來品,不僅會被認為身體下賤,也是件無比難堪的事情。”因為妓女為了追趕時髦而喜歡穿外國衣服,作者就把所有穿外國衣服的婦女稱為“妓女”,憤慨地寫道:“我鄙視她們,只要看她們一眼,就知道這些女人道德敗壞、聲名狼藉。”
葛凱認為,在針對女性消費者的種種經濟民族主義話語中,父權制反而得到了強化。這是因為,通過譴責女性消費者未能在國貨運動中盡心盡力,國貨運動組織者在不經意間強化了“女人不可靠”的觀念,如果她們不能在公共事務中發揮作用,就應該繼續在家庭中做好本分之事:“婦女幾乎不能完成她們為國家服務的家庭責任。這轉而證明了中國繼續遠離早期以婦女解放為目標的更為激進的社會思潮是正確的。同時,運動通過強調婦女在民族解放中的潛在貢獻,提倡應重新確定婦女在家庭中的角色地位。因此提倡者不是要婦女離開家庭,而是激勵婦女通過變成民族主義消費者來重塑她們作為‘賢妻良母’的角色。”
那麼,“賢妻良母”式的愛國女性消費者應該做到什麼呢?國貨運動期間發表的許多文章鼓勵女性身體力行參與國貨運動並監督身邊親友的消費行為,將這樣的方式吹捧為女性參與國家公共生活的合理方式。國貨運動支持者提出妻子應該監督丈夫的消費,不僅要拒絕使用丈夫買回家的洋貨,還要勸導丈夫積極購買國貨,不要做購買洋貨的“叛國者”。
同時,國貨運動支持者還號召婦女建立家庭財政觀念,更好地控制家庭預算,以此遏制購買洋貨的衝動——婦女們要克服反現代性的、自私的習慣,通過掌管好家庭消費來履行社會責任感。不少文章介紹當時的名人家庭是如何制定家庭預算的,知名教育家黃炎培及其夫人就是國貨運動的積極參與者,讀者們從文章中得知,黃氏夫婦每年在除夕時都會抽出一點時間去討論過去一年的支出和下一年的理財計劃,確認哪些屬於“不合理的消費”並在下一年中避免重犯。
另外,由於婦女被認為是孩子的主要照料者,國貨運動也積極號召婦女教育孩子,培養他們的國家忠誠度,讓他們從小就養成消費國貨的習慣。“去年貿易赤字高達7億美元……這樣我們必須培養(孩子)使用國貨的好習慣。”1934年4月4日,國民黨政府舉辦第四次兒童節慶祝活動,上海市市長吳鐵城在市政府禮堂前主持開幕儀式並發表講話,他説父母“應該確信他們的孩子懂得他們對國家和人民的責任,孩子需要知道他們是屬於國家和人民的,而絕不僅僅是父母的財產”。
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1934年的婦女節也遠離了它引進中國時的初衷。婦女節於1924年被介紹到中國,起初是旨在號召人們關注勞動權利及待遇平等等婦女解放議題。在國共兩黨的支持下,婦女節集會的規模和活動持續增長,例如在1927年,超過10萬婦女參加了在武漢舉行的遊行。接下來,婦女節慶祝活動開始探討資本主義的劣根性或婚姻自由之類的敏感話題。然而到了1930年代,這種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對婦女解放問題的關注又讓位給了其他“更緊迫”的社會議題。1934年3月8日下午,婦女國貨年運動委員會安排在湖州同鄉會禮堂召開集會,號召婦女積極參與國貨運動。類似的演講在婦女節持續不斷,一遍遍地號召婦女為國購買國貨。
時移世易,85年後的中國婦女面臨着截然不同的經濟社會環境。此時此刻,女性的龐大消費力依然得到了國家和商業精英的重點關注,畢竟擴大內需、健全消費市場對於經濟增長來説事關重要。不過和近一個世紀前情況不同的是,“消費選擇屬於私事不應該受到國家管轄”的共識已經牢固建立起來,進出口貿易也早已成為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國產品牌還是外國品牌,中國女性有了更多的選擇自由。在婦女節這一天,她們被奉承為“女神”“女王”,在消費狂歡中品味解放的快感。然而這種自由終歸有限,中國女性能否在婦女節以及一年當中的其他364天裏嚴肅討論女性自身的權益問題,獲得真正的自由和解放,仍然是我們需要努力的方向。
參考資料:
《教養身體的政治:中國國民黨的新生活運動》,【日】深町英夫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7年7月
《製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美】葛凱著,黃振萍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