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人聽歌聽出優越感?_風聞
哎呀音乐-哎呀音乐官方账号-一直想学习一门乐器,却不知从何开始?来!我教你呀2019-03-12 11:21
一直以來我都有一個疑惑,在音樂裏什麼是高雅,什麼是低俗?又或者説,有“高雅”和“低俗”之説嗎?
這讓我想到了之前聽過來自郭德綱和于謙的一段相聲:
有人説了啊,聽交響樂高雅,看相聲就低俗;聽明星假唱高雅,看網絡原創低俗; 看人體藝術高雅,兩口子講黃色笑話低俗; 喝咖啡高雅,吃大蒜低俗。高爾基先生教導我們説, 去你奶奶的卷兒的吧。
相聲《你要高雅》片段
大眾所認為的就是你所認為的嗎?
現在很多公眾平台都有發過這樣一類的文章:《中國音樂已死》;《我們還要被音樂垃圾污染多久》;《爛俗文化正在毀了這一代》……多少人看了以後都在紛紛轉發留言並加以痛罵。
而我想問那些轉發留言的人,對於這些正在流行的音樂真的是深惡痛絕,還是隻是出於“大家都在抵制,我也要跟着抵制”這種從眾心理呢?有的人肯定是真的對這些音樂很反感,而有的人只是怕被歸類到【低俗】的那一撥人當中罷了。
我們總喜歡把一件事情劃成一個又一個的圈子,好的、壞的、高雅的、低俗的……我們每個人都試圖讓自己融入到“好”圈子裏,然後一起去鄙視其他圈子裏的人或事,我們害怕自己不合羣,害怕自己成為被鄙視的那一撥人,所以有的時候會忘記了思考自己看待某件事情的真實看法到底是什麼,有時候甚至會把自己偽裝起來,披上和大家一樣外衣,喜歡大家所喜歡的,討厭大家所討厭的。
我想到一個問題,現在的流行音樂真的糟透了嗎?

你被“大眾審美”代表了嗎?
“大眾審美”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美”在這裏不僅是代表一件事情的外在,還可以説它是一種觀念還有行為方式,所有本身主觀的觀念或行為一旦和“大眾”這詞聯繫起來都會變成干擾自我認知的有色眼鏡,一旦戴上了“大眾審美”的有色眼鏡我們便很難看清自己的具體需求。
比如説有一天你聽到了一首很喜歡的歌,結果過了幾天就看到有一大批人都在抨擊這首歌還有這首歌的創作者,你的反應會是什麼?你可能會偷偷把對這首歌的喜愛藏起來,生怕被人知道後被笑話,甚至還有可能加入他們的陣營跟着一起抨擊。
這就是為什麼你可以看到身邊的人、各種自媒體平台、全世界都在吐槽一些爆紅的商業流行歌曲,而這些歌曲卻依舊是火的一塌糊塗,因為大家都站在它的對立面,即使你真的喜歡聽這些流行歌你也不敢吱聲,但事實上大多數人都在聽。
在這裏我想説的並不是説那些帶有導向性的文章不好,而是想提醒大家當我們看待一件事物的時候,不要被大眾輿論所煽動,做判斷之前要思考一下自己的想法到底是什麼。
就算最後你發現自己真的和大家不一樣那又如何呢?

是選擇“做自己”還是“合羣”?
有個段子是這樣説的:“越來越多的人得了一種晚上睡覺之前一定要在朋友圈分享一首歌的病”。有些人可能是真的懷抱着想把好音樂分享給大家的心理,但是我覺得也有很多人純粹是為了彰顯自己的音樂品味,強調自己的音樂審美。這一部分人往往在發朋友圈的時候都會有潛台詞:大家快看我平時聽的都是這種有逼格,高level的歌,甩開你們這些俗人好幾條街……然而分享完這首歌以後繼續打開抖音沉醉在“愛的魔力轉圈圈”裏。
這些人非常善於“自我欺騙”,明明一天到晚聽的最多的歌就是那些網絡歌曲,但是打死也不會承認,一旦承認了就證實了自己是大家所看不起的“俗人”了。
如果你在聽了大家都在説“牛*”的音樂之後發現自己真的聽不慣,你還是喜歡聽大家都在詬病批評的那些流行歌曲,這能代表什麼呢?這隻能代表“蘿蔔青菜各有所愛”,而且還能代表着你對自己很誠實。

喜歡的就是【雅】,不喜歡的就是【俗】?
那音樂真的有三六九等嗎?
我也不知道問題的答案,只是看到了太多並不懂音樂的人卻自以為是的把音樂分成了三六九等,他憑着自己的喜好來區分什麼是【高雅】,什麼是【低俗】。
我認識的一朋友是玩兒爵士的,他業務水平只能説還可以,但是因為玩兒的音樂類型在他看來比較“洋氣”,所以他總是喜歡以極為自信甚至自負的態度去面對其他的音樂同行。平時吧看他還挺平易近人,但是一聊到音樂領域他就開啓了“高冷”模式,尤其是對那些“流行人”“民謠人”完全不屑一顧(在這裏我先承認在這兩類人裏確實有一些完全是沒有音樂態度純粹為了圈錢的人“商人”),在我那朋友看來,那些情情愛愛的流行歌、詩和遠方的民謠都是一些人吃飽了沒事幹瞎矯情的產物,所以當我有一次跟他説我喜歡某個民謠音樂人的時候,他毫不猶豫地用了一個白眼回應我並且加以囑咐:求你去聽點兒好東西吧!

現在出現了一種扭曲的觀念,就是喜歡以自己的審美觀去衡量他人的審美觀,而且最可惡的地方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去俯視,而我認為罪魁禍首絕對是內心的虛榮鬼在作祟。這無異於有些人去星巴克只為了拍照卻看不起喝速溶咖啡的人。

音樂鄙視鏈?
審美這件事情本來就是多元的,並且各種音樂風格其實是屬於左右並列的關係,而不是上下高低的關係。 我們沒有必要因為自己喜歡某種音樂風格就把它捧到神壇,不喜歡某種音樂風格就為它扣上屎盆子。
別人説:“玩兒古典音樂的看不起玩兒爵士的,玩兒爵士的看不起玩兒搖滾的,玩兒搖滾的看不起玩兒流行的,玩兒流行的看不起玩兒説唱的”其實這本來就是個玩笑話,但是有人真的就把它當作看待音樂的信條。
而且我發現其實越是半吊子懂點皮毛的人越囂張,一會兒看不起這個一會兒看不起那個,反而是那種真正有兩把刷子的人只關注自己喜歡的事情,不用自己的審美觀去幹預他人的審美觀,更不會對其他類型的音樂説三道四評判是非,因為並沒有人真的確信什麼是“對”和“錯”。

為了不同而不同才是真小眾?
很多人越來越關注一些小眾風格的音樂,但是出發點並不是源於自己喜歡,而是為了尋找某種音樂上的優越感,要證明自己是“夜空中最亮的星”。
比如拿一些實驗音樂來説,這種音樂類型本身受眾羣體就很小,很多人會覺得這種風格稀奇古怪的,有時候接受它都費勁兒更別説去欣賞它,但這一類人可能就會找準機會跟別人表達自己對這種音樂類型的 讚賞和喜愛,但如果你正兒八經地去問他,你具體喜歡的的原因是什麼,估計他也説不出個所以然來,因為他根本不是真的喜歡,只是為了追求和大家不同而已。
不把重點放在音樂本身,而只在乎自己用標新立異的手段來找存在感,時間一久甚至都會給自己一種錯覺:只要不跟大家一樣的東西就是“好”的。

最後我想説的就是,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審美標準,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只能自己來決定,而不是人云亦云。同樣我們也沒有權利去評判其他人的審美好壞。
我們有時候“有色眼鏡”戴久了世界也就變成一個顏色,也就是“大眾”眼裏的顏色,然而“大眾”眼裏的“雅”或“俗”就是我們認為的“雅”或“俗”嗎?
其實世上並沒有雅俗之分,只是虛榮的人多了,區別也就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