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三少呼籲出台網文審核細則,卻被網友罵“過河拆橋”?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9-03-12 10:24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今天早上看到一個新聞。
網絡作家唐家三少,最近提了個建議,説希望能出台一個網絡文學作品審核統一細則,這樣方便管理,也防止過分的網絡文學作品出現。
這被廣大網友認為是“過河拆橋”,是“真小人”,是“端起碗吃飯,放下碗殺媽”。
我覺得這些評論實在是太有意思了。
你們都是在裝外國人嗎?
真覺得沒有紅線就代表百無禁忌,沒有細則就代表創作自由,就代表作者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了?
那你去問問曾經的土味挖掘機、毒舌電影、嚴肅八卦,還有一大堆主播,網文寫手或者任何一個從事內容創作工作的人,究竟是不是“百無禁忌”。
得到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這甚至不是一個法制和自由爭論的問題,因為即使在沒有規定的現在,依然有看不見的手在管控着所有內容產業。
至於什麼能寫什麼不能寫,問起來誰也不知道,都是等到東西寫出來被封了,內容寫出來被斃了,大家才知道。
“哦,原來這個是紅線,不能碰的。”

網文圈還有一個現象,即一樣的兩個題材,一本書寫了沒事,另一本書這樣寫了就被和諧了。
自媒體圈也是一樣,甚至有時候一模一樣的兩篇文章,A賬號發了顯示“違規”,B賬號發了卻一點事都沒有。
比如我就有一篇説環保闢謠的文章,我自認為毫無問題,而且還被共青團的官方號轉載了,但後台卻顯示我的文章被和諧了。
當然共青團的文章自始至終沒啥問題。
讓人完全摸不着頭腦。
《左傳》裏面有一句話,叫“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意思是法律如果不是明文告訴天下的,那它的威力就無窮無盡。
——這樣就不存在律師,被處罰的人也不可能扣着法條為自己辯解。因為沒有人知道具體的法律是什麼,所以司法者對所有規則有最終解釋權。
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一書中説,春秋時期,上層貴族社會認為刑律越秘密越好,決不能讓國人知道。這樣才有利於貴族隨意處置老百姓,增加專制的恐怖和神秘。
但這是先秦時代,而且早在公元前500年,鄭國宰相子產就決心要打破這種矇昧和恐怖,於是他對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在這個基礎上主持編訂了三種刑法,並將其刻在一個大鼎上,並將其放在王宮門口,讓老百姓明白法與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
因為這一做法打擊了貴族特權,所以子產這個做法遭到了許多貴族反對。
比如叔向就寫信給子產説:
“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民知有闢,則不忌上。並有爭心,以徽於書,而徼倖以成之,弗可為矣!……‘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
大概的意思是以前民眾不知道法律,所以非常恐懼,不敢亂來。但現在民眾知道法律了,就會鑽法律的空子,也就不再害怕貴族了,那國家不久完蛋了嗎?
子產回信説“我為的是救世啊。”,並堅定不移的公佈成文法,最後因為限制了規則特權,最後促成了民間工商業的發展。
用後來的一句話來説,這叫做人民有免於恐懼的權利。
這種免於恐懼,很大一部分就應該來源於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應該來源於不做違法之事的前提下,就不用擔心自己被公權力懲罰。
而且執法者也有可能判斷出錯,也有可能公報私仇,有了成文法以後,普通民眾就有了可以和執法者辯論的權力,免得出現各種誤判現象。
所以説公佈成文法,讓大家有法可依,是現代法治的基礎。
唐家三少提的這個“希望公佈網文管理細則”,意思就是希望在網文界做到“有法可依”,這怎麼就是“端起碗吃飯,放下碗殺媽”呢?
我不理解。
事實上不僅在網文界,在任何一個領域,都應該是規定越細越好,規定越明白越好,讓每個人都沒有拍腦袋懲罰別人的權利,一切交由客觀的規則去處理,這樣大家才能沒有後顧之憂的生產,工作和生活。
有人可能和叔向一樣,擔心一旦出現成文法,如果成文法不夠細緻,大家就會鑽空子,不利於管理。
——可成文法不夠細緻,這應該是規則的錯,而不是老百姓的錯,不是嗎?
沒有紅線才是最大的紅線。沒有禁忌才是最大的禁忌。
所以作為半個內容創作者,我舉雙手雙腳支持唐家三少委員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