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和募兵差在哪?不能打不重要,聽不聽話才重要!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19-03-13 17:51
在瞭解歷史之時,我們很容易將不同時期軍隊的作戰能力混為一談,將不同朝代、不同軍制下的軍隊放在一起進行比較。這樣一來,將會產生許多的誤解與偏見,但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組織基礎,很難混為一談。這篇文章,嘗試着對西魏至隋朝的府兵制度與唐中後期興起的募兵制度進行比較。
▲免冑圖(局部)
府兵制度的基礎在於地方軍事資源的整合與動員。從軍隊來源來看,府兵通過首望、鄉望來整合地方自衞團體,通過將軍開府以完成府兵的國家化;從後勤來源來看,國家並不完全承擔軍隊的供給責任,日常軍需開支也由這些地方自衞團體部分提供。(谷霽光,《府兵制度考釋》)募兵制度下,軍費開支基本由朝廷一力承擔,軍隊來源於募集徵召。
▲唐代錢鏐鐵券
相較於府兵制度,募兵制度顯然會為朝廷帶來更為嚴重的財政負擔,那麼為何唐宋之際朝廷會選擇募兵制度而非府兵制度,這一點卻是與其他政策與時代背景息息相關的。自漢代以來,由於官僚體制與公共服務並未深入基層,地方社會的治安在很大程度上由地方豪族自行提供,由此形成了許多自衞武裝團體(楊聯升,《東漢的豪族》)。魏晉時期北方塢堡組織的形成也基於對自衞的需要。
▲楊聯升
府兵制度給予這些自衞武裝團體以開府之便利,是承認其自衞武裝團體的合法性,並給予他們在國家行政、軍事體制中的相應地位,許以八柱國、十二將軍、二十四儀同將軍,憑此來動員鄉兵參與國家防務與戰爭之中。但這始終只是通過府兵體制將私兵納入國家防務之中,而並不能完全除去其私兵的性質。谷霽光先生直言道:“鄉兵、部曲納入府兵統領系統之內以後,私兵的痕跡仍然存在。所謂‘暫經隸屬,便即禮若君臣’,它在軍隊中的影響是不容易克服的。一直到隋唐時代,這種痕跡有時還要表現出來。”(谷霽光,《府兵制度考釋》)
然而,只要能夠維持府兵制度的正常運作與地方的社會整合,這種制度就能夠天然地維持軍隊的作戰能力。中唐以後藩鎮在一定程度上獨立於朝廷的直接領導,唐廷不得已招募神策軍來彌補直轄軍隊的缺失,這一制度沿襲至宋朝時期,禁軍數額最高達到八十餘萬。擴大的軍隊組織面臨組織規模負效率的問題(周雪光,《中國國家治理的制度邏輯》),監察與組織鏈條過長會帶來基層軍隊中的監管缺失與組織失靈,在缺乏戰爭壓力之下,軍隊不免迅速腐敗化。而面對軍事壓力時,軍隊的戰鬥力則很難立刻恢復。(參見冷兵器研究所之前文章《“靖康之恥”全是因為腐敗?八十萬禁軍不能打還真是個體制問題》)
▲唐代武士俑
反觀府兵制度,由於其天然地具有私兵性質,軍隊的實際組織形式是由下而上的,在這種情況下保持作戰能力的監察在於鄉望、首望而非是中央政府。這樣一來,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監管困難以及由此衍生的作戰能力下降的問題。對於豪右、酋首而言,他們接受中央的官職爵位及土地、財物賞賜,被納入了國家的軍事與政治體制之中,雖然其軍隊需要在一定時期接受中央的調撥,但鄉兵、部曲的私人性與部酋分屬使得他們依然掌有自己軍隊的控制權力,對他們並無太大的損害。
▲宇文泰畫像
鄉兵非直隸於中央政府,其基礎在於社會整合。宇文泰確實明白了這一問題,於是在嘗試建立府兵制之時,便配套實行“關中本位政策”以拉攏關中豪族與六鎮武人集團。但是其後繼位與繼權的六鎮武人集團卻似乎並沒有明白這一道理,沒有及時將關中本位政策推行為全國性的社會整合措施。
▲隋煬帝
隨着隋煬帝即位以後統一全國並出台一系列政策,這種社會整合的基礎隨即遭到打破(吳宗國,《盛唐政治制度研究》),隨即而來的是全國性的基層社會整合失敗,地方統治風險與社會風險加劇了唐廷的財政困難與府兵制度的崩潰。(參見冷兵器研究所之前文章《不給我花錢還想讓我對你好?趣談堪比情侶關係的唐朝與藩鎮》)
這種情形直到宋代之時依然未得到完全解決,朝廷不得已承擔龐大的軍費開支。唐代之時憑藉軍費開支地方化來緩解中央的財政困難,但神策軍的建立依然帶來了沉重的財政負擔;儘管宋代財政收入較之唐代或有擴大,但與之對應的卻是更為龐大的禁軍與廂軍隊伍,這不免讓宋代陷入了一定的財政困局,不得不通過多種手段擴張財政收入。
然而,由於禁軍直隸於中央政府,朝廷在軍事體系中有了更多的裁量權,也得以推動文武官僚分途與職業化。軍隊體制能夠隨着朝廷需要任意調動、增置與削減,而這一點卻勝於府兵制度。

總而言之,歷代軍制都深嵌於當時的時代背景之中,單獨考察某一時期的某一種制度而不去考察其背後的因素,將可能迷失在歷史的表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