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維權難題之“變相砍頭息” | 315行動_風聞
新流财经-新流财经官方账号-2019-03-14 18:33
來源:新流財經
去年5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曾下發文件,針對部分平合通過手機回租違規放貸、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變相抬高利率、惡意致借款人逾期、虛假購物再轉賣放貸等方式變相開展“現金貸”業務的亂象,要求相關部門進行整治。
雖然監管文件的確讓部分機構選擇了撤退,但從黑貓投訴官網來看,時至今日,仍有不少平台,甚至知名金融科技企業的現金貸產品仍然在強行搭售會員卡,或者以“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諮詢費”、“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砍頭息”,提高用户借款利率。
案例一:用户表示在閃銀貸款,提交後,系統竟然一起提交了一個禮品盒子。“300元也不知道幹什麼用的,跟貸款也沒關係,客服也聯繫不到,截圖證明,直接300。”
截圖來源:黑貓投訴網站
另外一名叫“等了你好久12138”的用户也表示在閃銀借款1200元,卻要買199元會員。
截圖來源:黑貓投訴網站
針對用户反饋,新流財經曾嘗試聯繫閃銀奇異,但截止發稿前對方並未回覆。
案例二:用户“心有光芒必有遠”表示在宜信普惠信息諮詢北京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借款160995.85元,分36期還款後最終實際需要還款263587.32元。工作人員並未告訴其除了支付利息,還需要支付高達65128.32元的管理諮詢服務費。
宜人貸客服回覆用户,宜人貸的業務中,借款人承擔的借款利率在11% -12%左右,符合法律規定。此外,平台提供了信息蒐集、信息公佈、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貸後管理等一系列服務,因此平台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截圖來源:黑貓投訴網站
實際上,在消費金融行業中介服務費由來以久,這個行業誕生之時,就伴隨着中介機構的產生。新流財經也瞭解到,貸款中介的存在,併為市場所接受,也確實因為他們能為借款人帶來幫助。
此外,一般中介人員在幫助借款人下款時,會收取相關服務費,但一般會簽署相關服務協議。在用户知情的情況下,用户實際上也能接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國家鼓勵各類社會服務機構、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投資融資、貸款擔保、法律諮詢等服務。
也就是説,從法律角度講,貸款中介費是合法的。
一位債權方面律師解釋,一般專業的貸款中介非常清楚在各個機構貸款需要準備怎樣的資料,需要達到怎樣的條件,也會根據借款人的情況來讓借款人準備相應的資料,甚至對借款人適當的包裝。“適當包裝並非是造假,一般是為了避免因為資料缺失而導致的拒貸。”中介服務只要是屬於合法流程,所產生的費也是屬於合法的。
但如果平台在用户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從借款本金中扣除用户諮詢服務費、保險費,便有“欺詐”嫌疑。借款前強制要求用户購買會員卡、購買保險才能下款,也有“砍頭息”的嫌疑。
加上各類保險費、會員費,一般平台綜合年化利率已經嚴重超過36%。實際年化利率超過36%的部分,並不被法律認可。
此前“141”號文就有明確規定,不得收取砍頭息,所有收費必須提前告知借款人。
我國法律對“砍頭息”也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此前,中銀消費金融就曾因辦理部分貸款業務時,存在“以貸收費”行為遭上海銀監局處罰138.68萬元。此處的“以貸收費”便是在辦理貸款時向借款人收取的“外訪費”、“手續費”等。
在消費金融行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一些平台遊走在法律邊緣,花式提高借款利率,變相“榨乾”借款用户,不排除未來將被監管層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