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震驚韓國娛樂圈的女星自殺羅生門事件依然沒有答案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2019-03-14 13:32
來源:微信公眾號“大李吃西瓜”
最近韓國李勝利夜店事情愈演愈烈,開始以為是夜場的男女糾紛,結果發現是夜店工作人員下藥迷暈女客,供男客人性侵犯,接着順藤摸瓜,夜店負責人被查到吸毒,賄賂警察。
李勝利本人的一些通訊對話也被曝光,他竟然是個拉皮條的,給投資客介紹女藝人、女練習生,開爬梯讓女生“帶着身體去就好”。
他和他那一羣兄弟的都不是善類,其中還被爆出鄭俊英在別人葬禮上偷拍or發生了性關係,樸寒星的老公把自己和妻子的視頻發給兄弟們看……
無法想像都是有錢有名聲的明星,已經過的比普通人優越很多了,卻如此的猥瑣噁心,甚至不惜違法滿足自己變態的慾望。
現在韓國那邊已經開始有網友在扒皮,看看是哪些女藝人和勝利的案件有關聯,會是他們對話中的“XYZ”.
不過對女生的扒皮還是算了吧,這樣的事情傷害最大的就是女性,在南韓娛樂圈,那些小女藝人的地位很低,她們有時候並沒有那麼多選擇權,甚至是被迫的,是受害人,找到她們是誰,把她們公之於眾,那就是二次傷害。
韓網闢謠之前流出的14人女團涉案名單為假
比起我們國家,明星掌握更多的話語權,韓國娛樂公司背後有大財團的影子,合約限制更嚴苛,那些不紅的、過氣的女藝人,有時候就會成為公司的工具。
十幾年前,韓國有數位女明星陸續自殺,根據警方調查,基本上都是因為“抑鬱症”,讓人感慨韓國娛樂圈壓力大。
女明星李恩珠自殺,疑似生前被公司要求拍色情片裸露太多導致崩潰
但09年韓國女星張紫妍的自殺事情,震驚了整個娛樂圈,十年來不斷被提起,去年還在公訴期到期前再次審理,可見此案的影響之深。
只是十年過去了,這個案件依然沒有讓人認可的答案。
2009年3月7日,曾經出演過韓版《花樣男子》中配角的韓女藝人張紫妍在家中自殺身亡。
警方發言人表示,張紫妍雙親於十年前因交通意外離世,她於年多前開始患上抑鬱症,根據張紫妍近日到醫院診治的次數頻密,故警方判斷她為抑鬱自殺。
在張紫妍之前那些年,還有李恩珠、鄭多彬、崔真實等女星自殺,警方調查都是“抑鬱症”,所以張紫妍這回因為抑鬱症自殺,似乎讓人不出所料。
翻到那時我涯的網友評論,都是納悶**“怎麼韓國女明星老自殺啊”**?
可事情並不簡單,如果不是張紫妍的前經紀人劉某和她公司老闆金某內鬥,恐怕張紫妍的自殺就是純粹的“抑鬱症”了。
在她離世3天后,張紫妍的前經紀人召開記者會,表示張紫妍自殺另有隱情,她在生前曾經交給自己一份12頁的文件,然後他公開了第一頁,這一頁有張紫妍按的手印,寫了一句話“我只是一個軟弱的新人演員,好想逃離現在這種痛苦的生活”。
他表示手上有張紫妍的遺書,但是因為沒有經過張紫妍家人同意,暫時不公開。
張紫妍的父母已經過世,她的哥哥姐姐其實並不想公開這份遺書,他們甚至在拿到遺書後就把遺書燒掉了,她哥哥表示“她已經回不來了”,希望以息事寧人的態度去維護張紫妍的名譽。
可劉某似乎並不想就這樣算了,他面對鏡頭暗示這一切都是“某個人”的錯,矛頭直指張紫妍公司老闆金某。
金某迅速的就否認了,他表示劉某原來是他公司的人,現在自己獨立出去開公司,和他有官司糾紛,是假借張紫妍的事情在公報私仇。
他為自己辯白: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怎麼可能還存在新聞裏所説的讓女藝人陪酒那樣的事情。我現在只能認為那份所謂的遺書是劉某自己捏造出來的。”
“我幹經紀人這行已經18年了,前前後後和許多的明星有過合作,這些明星和公司職員都可以證明我從來沒有要求藝人去陪酒或是做其他的事情。”
這些浸淫社會的中年男子,説謊都特別自然,底氣十足。
(案發後金某在日本拒不回國,韓國警方發了紅色通緝令,請日本警方協助,才將他遣送回國)
因為經紀人的記者會,韓國警方在認定張紫妍因為抑鬱症自殺後,又重啓案件調查。
緊接着,韓國的KBS突然公佈張紫妍的遺書,雖然已經是被火燒的只剩部分內容,但可以看到**“在經紀公司的強迫下陪酒”,“被強迫與某某導演上牀”**等句子。
遺書證實了經紀人劉某的爆料:張紫妍的自殺並不是純粹的抑鬱症,而是長期受到公司壓迫進行“性朝貢”,導致她無法忍耐才選擇自殺!
遺書被公開後,張紫妍的家人非常氣憤,他們把經紀人劉某告上法庭,告他侵犯了張紫妍的名譽權。
我們亞洲國家對女性的態度,真的是非常壓抑的,對女性來説名聲實在是太重要的東西,家族裏甚至人死了也不要真相,只要名聲沒有被玷污就好了。
我不能説這樣的態度是對是錯,就是覺得太悲哀了。
張紫妍的事情在韓國引發了非常大的轟動,幾乎所有媒體都在報道這件事情,想知道張紫妍是否真的被逼迫陪酒,她又服務過哪些大人物。
張紫妍公司被人曝光,居然在公司內設置了VIP招待室,還有客房和浴室,裝修不輸給酒店。
韓國《體育首爾》聯繫到了張紫妍公司的前工作人員,他坦言金某確實在公司招待有錢人,讓女藝人陪酒。
問:什麼人會參加接待活動?
X:接待活動會由金某主持,電視台高層、電影製作人以及政治、經濟界名流是這兒的常客。陪客的大都是金某經紀公司的簽約女藝人。
問:張紫妍真的像遺書中所寫經常要接待客人嗎?
X:**我們經常會看到張紫妍參加接客活動。**她時常會被叫到一層和三層陪客。金某時常會去日本,每次去日本都會帶着張紫妍一起。我們還經常看到金某大罵張紫妍,張紫妍去美容院的次數過多金某也會拳腳相加。
問:來這裏的客人都是些什麼人?
X:這個我們不太好説。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電視台的高層、電影界人士……總之各個領域的人都會有吧。
最初張紫妍的遺書是有一個“10人名單”,提到了強迫自己陪酒陪睡的企劃公司與韓國演藝界人士的名字,並透露除自己之外,同一個經紀公司的其他女藝人也遭此強迫。
而此前自殺的鄭多彬、崔真實都是這個公司的藝人。
警方經過鑑定承認了遺書字跡為真,但是不承認有“十人名單”,不少民眾譁然,認為那些“大人物”朝警方施壓。
張紫妍家人除了將劉某告上法院,還告了另外四人,這四人是張紫妍遺書中提到潛規則相關人物,包括**“某大型IT公司的高層幹部,也有韓國某報社的實權人物。**”
其中兩位後來被翻出,被懷疑是《朝鮮日報》社長弟弟方勇勳及《朝鮮體育報》前社長。
在韓國所有媒體都在關注這個事件的時候,和這幾個人有關的媒體竟然找不到和張紫妍有關的任何報道,如此反差,讓人生疑。
這個案件在2009年是拖了4個月才結案,因為涉案的金某一直在日本,被引渡回國後警方才能調查。
可惜09年的這個結案,讓人非常不滿意,警方對金某的指控是“強迫他人、暴力毆打、挪用公款、脅迫他人、拒捕逃逸”等5項罪名,並沒有對金某強迫公司女藝人進行性招待提出指控。
被遣返回國的金某
根據警方發言,因為張紫妍遺書説的“性招待”沒有具體證人**,她本人也離世,警方無法調查取證,**所以沒有辦法證明金某強迫她。
警方曾經公佈在這次事件調查過程當中,發現了可疑通話內容14件,銀行卡交易明細955件以及涉案證人188名,可是最後結果是,除了金某和劉某被指控,沒有其他人被指控。
警方是結案了,可是民眾是不滿意的,這個公司內部設置VIP招待室,浴室和住房,不少周邊居民還投訴過公司經常有豪車堵塞道路,不少細節都説明了就是存在潛規則、性交易,但怎麼就沒證據呢。
而遺書中提到的侵犯她的導演、商界名人,竟然一個也沒曝光。
第二次案件重啓
2011年3月7日,張紫妍自殺後兩年,韓國SBS電視台公佈了張紫妍生前交給友人的50封信件,這些信件記載了那些她被迫性服務的“大人物”名單,總計超過31人。
信件裏的她非常悲慘,陪酒陪睡上百次,甚至同時“服務”多人。
張紫妍的信件遺書寫道,“每當換穿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酒陪睡的日子,永遠也難逃出這樣的夢魘"。
甚至她被迫與多人同牀,遭受到的惡行令人髮指。
她只要想反抗,金某就會毆打她,並且因為合約限制,如果她想離開,就要賠償十億韓元,只能繼續呆在這個公司裏。
信件還曝光她曾經報警,可是警察卻羞辱她,讓她畫出客人們的性器官,讓她一遍遍的描述發生關係時候的細節,讓她幾近崩潰。
可是這一回的案件重啓,比09年那回更“反轉”。
在SBS電視台公佈遺書不到兩週,韓國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舉行新聞發佈會,表示這50封信全部系偽造!
國搜科發言人説,這些信件的提供者全某是一位在押犯人,有妄想症,幻想自己和張紫妍是好友,才製造出了這些假信件。
雖然遺書被鑑定是假,但是因為傳播出來的細節充滿了羞辱和悲慘,民憤極大,案件又再重啓。
張紫妍的前男友樸一澤一度傳出要上庭作證,他曾經和張紫妍公司談判想幫張紫妍贖身,但後來失敗,自己事業也被打擊,不得不轉入中國發展。
可惜在開庭後,他始終沒有出現。
從SBS公佈信件後,又過了七個月,到當年的10月份,韓國警方終於又一次結案。
這回結案金某被判刑4個月,罪名是故意傷害,威脅罪,警方認為金某有毆打張紫妍,並且在張紫妍要求解約的時候,在電話裏威脅她。
最神奇的是劉某被判的罪名,他“**因張紫妍自殺後捏造事實,****謊稱經紀公司代表脅迫張紫妍進行性接待,**被判處了有期徒刑1年,緩期兩年執行外加160小時的社會服務。”
也就是説,在2011年的這一回結案裏,徹底推翻張紫妍被公司要求“性接待”的事情,認為純屬劉某捏造!
這個結論就令人相當吃驚了,就算那50封信是偽造,但是09年張紫妍遺書是警方證實真的,她確實受到了公司的不法對待,怎麼會變成劉某捏造事實了呢?
這個案件又再次上訴到最高法院,經過一年的審理,最高法院認定張紫妍有被脅迫參加陪酒,但沒有證據顯示她被迫性招待,最後判決金某賠償2400萬韓元,相當於人民幣14萬,結案。
第二次的審理讓人非常疑惑,一度推翻張紫妍被侵犯的事實,最後也不過是賠償14萬人民幣結束。
比起警方調查,韓國媒體反而“先行一步”,追查到更多事情的細節。
在14年這次結案後,案件也就停在了這裏,所有人都不滿意,可是沒有更多的新證據,指控不了名單上的“大人物”,甚至這個名單也不能確定是第一次審理傳出的10人,還是第二次“偽造遺書”的31人。
第三次案件重審
2018年1月,張紫妍案件又被提出來了,這一回,依然是媒體先行。
韓國JTBC電視台公佈了當年警方對張紫妍案件的調查記錄(不知道這些媒體去哪裏弄到的),記錄中明確描述了張紫妍被金某要求去陪酒,不服從被拉到房間中拳打腳踢的內容。
新聞還爆出張紫妍在拍戲途中,被強行帶去泰國,陪某導演要打高爾夫;在08年她父母的忌日,金某也要求她去陪酒。
在所有的描述中,都是謹慎的用了“陪酒”,這是法院的結論,但是實際上我們都猜得到,喝杯酒,需要從韓國去泰國嗎?
3月,韓國的**#me too運動**開始,超過20萬人在青瓦台網站請願,重新調查此案。
接着韓國KBS電視台(最先公佈張紫妍遺書的電視台)也公佈警方記錄,記錄顯示張紫妍被強迫陪酒陪睡事件與朝鮮日報社長的弟弟方容勳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方容勳的妻子李美蘭在2016年跳河自殺,她死之前被關在家裏地下室4個月,她的兒女們還把她送精神病院,在救護車上李美蘭被發現身上全是淤青和傷口,一直遭遇着暴行。
她生前和哥哥提到,“我想方設法活下來, 怎樣戰勝朝鮮日報方龍勳?我膽怯,方法只有這些。”
有監控拍到方容勳拿着冰斧頭鬧事的畫面,他兒子在一邊勸阻,但方容勳解釋他反而是在阻攔兒子的暴行……
這個案件在今年1月結案,李美蘭的兒女被警方以“共同傷害罪”送到檢方,可檢方改為“強迫罪”,共同傷害罪要判15年以下,而強迫罪是5年以下刑罰。
最後李美蘭的兒女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期2年執行,方容勳完全無事。
在民眾的請願下,韓國檢方在去年4月又一次啓動了關於張紫妍案件的調查,這離她去世已經十年,也已經接近公訴期。
這回媒體曝光了更多資料,這些資料基本來自於當時調查案件的警方,可讓人疑惑的是,在前一次的調查中,非常多的疑點都沒有被公佈,也沒有深入調查。
而張紫妍案件的**“唯一目擊證人”**、她同公司的後輩女藝人尹智吾終於出現在媒體面前。
尹智吾在十年前警方調查時,就已經接受過詢問,她和警方爆料了自己參加金某組織的聚會,親眼看見有一名記者強迫張紫妍坐到他膝蓋上,並且對張紫妍進行猥褻,上下其手,可是警方當年沒有采用她的證詞,並未對這個記者進行調查。
事後,尹智吾得知一個消息,這個記者的妻子,就是調查當年張紫妍案件的檢察官之一!
她十年前還曾經在張紫妍留下的文件中,看見了某個國會議員的名字,但警方並沒有對外公佈,沒有要調查事情真相。
韓國的《PD手冊》在去年7月,直接曝光了這些涉案人員身份。
那位強迫張紫妍坐在膝蓋上的記者,是曾在某報社擔任記者的趙熙千,他還擔任過金融高管、評論員、衝擊國會議員失敗,因為妻子是檢察官****,躲過警察的調查。
那些讓張紫妍中斷拍戲去泰國打高爾夫的製片人,是曾擔任《#我人生的黃金期#》等劇PD的鄭世浩,他承認打球,不承認陪酒。
韓國著名酒企的會長樸文德被曝光曾在2008年與張紫妍一起前往菲律賓並乘坐同一架航班回國,並轉給張紫妍1000萬韓元,他解釋這是紫菜飯卷錢。
韓國某報社社長的二兒子,該報社代表理事兼專務方正五被曝光就是讓張紫妍在母親的忌日也陪酒的當事人,張紫妍就是在被拉去給方正五等人陪酒後結束的自己生命。
……
韓國媒體真的是很敢報道了
張紫妍涉案人員名單的“大人物”在十年後終於被一個個的翻出來。
不僅有娛樂圈業內人士,更有商界、政界的高層。
去年10月份媒體再次曝光,韓國三星大公主的前夫****任佑宰被發現在張紫妍自殺前一年,頻頻和張紫妍通電話,甚至在短短几日內連續有35條電話記錄,每次僅1分鐘左右。
當時警方和檢方在已查出二人通話記錄的情況下,卻沒有對這一線索進行調查,甚至一次都沒有傳喚任佑宰。
而調查此案件的韓國法務部也牽涉其中,當時在**韓國大檢察廳擔任副廳長一職的權宰鎮,**2008年曾受邀參與張紫妍被強迫陪酒的酒席。
調查團還在調查他是否在當年利用手中的權利,去影響檢方進行調查。
如此多的大人物,可見當時的調查有多麼大的阻力。
現在公訴期已經截止,調查還在繼續,翻案已經沒希望了。或許最後的結論出來,會有人受到名聲的譴責,但也無法翻案了。
張紫妍生前的悲慘並不是一下子就曝光的,是這十年裏,被媒體不斷的蒐證,才慢慢讓人知道這個女明星曾經過的多痛苦,公司為了讓她“更好的服務客人”,讓她吃藥、吸毒、甚至做結紮,一天服務多個人,她形容自己就生活在地獄。
有媒體報道過她的遭遇,非常非常悲慘,作為女性毫無尊嚴,變成了男人的玩物,甚至拳腳相待,對她施暴,我就不詳細描述了,真的是太可憐了。
這樣長年的壓迫,不可能只有尹智吾一位目擊證人,可是沒有更多的人站出來,也許很多人都猜到這件事牽涉的人物,不是普通人可以對抗得起的,水太深,而普通人無能為力。
因為涉及了這些“大人物”,張紫妍的案件才拖延了十年之久,依然沒有明確的答案,那些曾經對她下手的惡魔,現在還是好好的活着,因為“沒有證據”,沒有人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
韓國是一個泛娛樂化的國家。
這個國家的娛樂圈幾乎是飽和的狀態,明星的門檻非常低,只要“長的好看”就可以去娛樂公司當練習生,等待大紅大紫的機會。
新人們通常要簽下一份十年以上的合約,如果違約將要付出高額的代價。不少中國人去韓國發展,最後都會選擇回中國來,因為這邊的市場對藝人要比韓國好太多。
宋茜回國發展事業很好,雖然也有波折緋聞,但總體比韓國要舒服太多,有粉絲讓她回韓國,不知道韓國才是火坑。
韓國這種泛娛樂化的後果很明顯,藝人地位低下,特別是不出名的小藝人,將嚴重受到公司的制約,甚至不得不服從公司的過分要求,為了“出人頭地”進行潛規則。
韓庚當初回國就説過韓國公司對藝人特別苛刻
黃子韜也表示過自己身體受傷公司還強迫他進行表演
女藝人就更不用説了,被合約限制,恐怕不想潛規則,都被迫潛規則。
希望中國不要變成韓國那樣,人人都想當明星,想紅,這不是健康的發展。
宋雨琦韓國出道後火速回國內發展,成為跑男常駐嘉賓
韓國還是一個女性地位低下、強姦率非常高的國家。
這回勝利夜店案件爆發,從他們曝光的對話看到,他們對於偷拍女性、甚至下藥,強姦,認為是相當平常的事情,是“兄弟間的談資”。
這也不算孤立,韓國的強姦案件一直高發,甚至一度強姦犯罪率高達世界第四,明明是一個發達國家,但女性地位低下,動不動就被強姦。
所以又漂亮又無地位的娛樂圈女藝人新人,是最最容易受到這些脅迫和潛規則,甚至被強姦了也不敢説。
很難想像在我們看來光鮮亮麗的娛樂圈背後,有那麼多的齷齪,甚至牽扯到zz,使得事情變得不透明、不公開。
要等到爆發了,才覺得背後一涼,那些曾經被粉絲擁護的哥哥們,以為受萬千愛戴的姐姐們,實際上我們不知道他們在經歷着什麼。
人性的惡,超出了我們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