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校園暴力:比校園暴力更可怕的是,我們的無能為力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9-03-15 18:30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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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微博上看到一段校園暴力的視頻。
五名學生將一名男生困在樓梯一腳,五人同時對男生用腳踹、用棍子、皮帶進行圍毆。

這位男生最初是站着被打,經不住五個人的拳打腳踢被打倒在地,只能蜷縮在樓梯,雙手抱頭,任人毆打。
每一腳都兇狠地踹在男生的身上,甚至是踢到正臉,每一棍打擊部位都在頭部,期間,手腕粗的木棍被打斷。

整段視頻拍攝時間是五十幾秒,每一秒都觸目驚心,視頻中傳出器械敲打在男生身上的聲音,讓人不忍心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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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更加氣憤的是,目前這段視頻在新浪微博很難搜索到,多位博主反映視頻無法通過審核,即使發出也會被立即刪除。
而且,“西安校園暴力”的話題已經被刪除,閲讀量幾千萬的熱點事件,卻無法登上熱搜。
不解決問題,反而撤熱搜,降熱度,刪話題,這種一葉障目式的冷漠,自我欺騙式的逃避,是校園暴力的最有力幫兇。
難道刪除掉這些信息,這件事就不存在了嗎?
事實上,校園暴力事件遠超我們想象。據統計,校園暴力案件有個1:7的黑數,也就是每查獲一起此類案件,還有7起是未被查獲的。
這些未被查獲的案件,藏在施暴者打人之後得意的嘲笑生中,在被施暴者的哭泣聲中;藏在施暴者與人炫耀的談資中,在被施暴者驚醒的噩夢中。
2018年3月29日,雲南昭通初一女生在寢室被9名同學毆打,邊打邊問“錯沒得”。被打女生始終沒有開口説話,也未還手,直至被打翻在地上。
2018年6月8日,廣西柳州發生校園欺凌:兩男子用鐵鎖狂砸踢打女生。

2019年初,香港馬鞍山一間中學爆出校園暴力事件,一名男生在教室遭約7個同學按倒在地並用椅子圍困,這幾個男同學一邊嬉笑,一邊多次拍打其屁股,其他男生則在旁起鬨。
難道刪除掉這些信息,校園暴力對這位男生產生的傷害就不存在了嗎?
知乎上一位被施暴者在成年之後回憶起校園暴力:整整十五年,在那一間我被他們毆打的教室中,他們欺凌完我順利離開,只有我,被無盡的恐懼困在裏面,十五年都沒有走出來。
一個人在未成年時期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夠多的安全感與信任感,這是建立健全人格的基礎,這關係到未來他將如何與這個世界相處。
而校園暴力無疑是對安全感與信任感最大的摧毀了。
自卑、恐懼、絕望、不安、焦慮、抑鬱將會伴隨這個孩子的一生,即便是長大成人,成家立業之後。
並且,當一個孩子無法有效處理這些負面情緒時,就會產生極端偏激的自殘、甚至自殺行為。
2016年,在兒童節這一天,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的一名初中學生陶成鵬,喝下一整瓶劇毒農藥,結束了自己年僅15歲的生命。
在整理孩子遺物的時候,家人意外發現了陶成鵬留下的三封遺書,其中一份遺書是寫給老師、父母和弟弟的,在這份血跡斑斑的遺書上他寫道:你們的學生、孩子、哥哥對不住你們,我因受不了幾名同學的欺凌,所以選擇離你們遠去了。
可問題是被欺凌者的自殺,不會對欺凌者產生任何影響。
就像《非自然死亡》中三澄美琴説的那樣:他們一定會轉學,改名,開始他們嶄新的人生,徹底忘記你的死,開開心心地活下去,他們也絲毫不會感受到,你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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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視頻,根據學生校服和爆料人提供的位置,事發在陝西西安未央區。
據北青報記者向未央區公安局工作人員向證實,視頻中的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份,事發後,當地公安部門、學校及涉事學生的家長都曾參與處理,這件事的處理結果是:
由於涉及到未成年人,所以主要對涉事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
WTF?! 批評教育有用嗎?
家庭教育中聽到最多的一句話,是“他還只是個孩子啊”
“他還是個孩子,算了吧”。
“他是個好人,只不過有點衝動…”
“他本性不壞,但是…”
“他平常不這樣,今天心情不太好,你讓讓他…“
有部電影《伊甸湖》,講述一對熱戀中的情侶週末到湖邊度假,卻被一羣胡作非為的少年攪亂。之後食物及車鑰匙被偷,被一羣十幾歲的少年窮追猛打,不整死二人誓不罷休。
電影的結局尤其絕望,女主角逃到其中一名施暴少年的家中,家長為了袒護孩子將女主角殺死,殺人的少年隨着手機視頻的刪除消失在人羣中。
影片中主謀少年作惡沒有懲罰,未成年就是一把保護傘,不管幹什麼都不會有多大懲罰。
抱着這樣原始愚昧觀點的大有人在。
世界上有多少是人性本惡的?大多數在傷害其他人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會給別人造成多大的傷害。
無辜的受害者應該為此買單嗎?他們受到的傷痛伴隨着年齡越來越大持續的紮在心底,那股不自知的惡意一遍又一遍的在低落的時候,難過的時候,回憶的時候沖刷着他們。
而學校的教育在某種意義上和家庭教育一樣,認為孩子“本性不壞”,能聽從勸導接受改正,只要面談的時候態度誠懇,及時認錯。
老師和領導只會冠冕堂皇地説“你換成被傷害的同學想想“,”父母含辛茹苦把你們送這兒唸書,你換成他們會怎麼想“,”我在你這年紀的時候都…。“
站在成年人的高點俯視孩子們,是大多數老師和校領導的通病,覺得孩子能分清楚利弊,知道好歹。你們試圖把自己和孩子換位思考一下嗎?有沒有嘗試觸及未成年人的思考領域去溝通,説到底還是成年人的傲慢。
知乎上有一句話:“有一些人,他們不適合做老師這份職業,他們缺乏共情,缺乏耐心,缺乏為孩子考慮的心。有些校領導為了政績,為了臉面,一味地壓制受害者。**他們不明白孩子的世界比成年人的世界更殘酷,童年的血色青春下,赤裸裸的弱肉強食。**他們更多的時候是不想明白。”
學校里老師領導對校園暴力的視而不見,以及整個社會對校園暴力態度的冷漠和選擇性忽略,都成為了殺死受害者的幫兇。
讓我們心驚的不僅僅是暴力本身,還有羣體性緘默。
而最令人失望的現狀是,法律在校園暴力面前的無能為力。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四條: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週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而這幾乎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藉口與保護傘。
2012年,10歲女童電梯內毆打1歲半男童,把他帶到25樓後,男童從25樓墜下身亡,因為是未成年人,此事沒有任何後續處理。
藍極速網吧縱火案,未滿14歲的孩子因為不滿網吧工作人員隨後放火燒死25人,免於刑責。
14歲之前,韋某曾掐死一名兒童,被抓到後給另一名兒童灌農藥,涉嫌殺害兩名兒童,免於刑責。
14歲後殺人未遂,重傷一名女童,從輕減刑,19歲出獄後姦殺一名11歲女童。
14歲男孩,殺人之前5個月用刀將一人捅成重傷,在等待傷情鑑定時將同學殺害。
被抓後仍不悔改,説我就是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歲。
因年滿14,在檢察院堅決抗訴下,才被判無期。
三名未滿14歲未成年人夜晚竄至一小學宿舍,搶劫殺害了一名52歲的女教師。
處理結果,不負刑事責任,送往工讀學校。
那麼問題來了?法律究竟是保護弱者還是保護守法者?
未成年人對於成年人而言屬於弱者,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是為此。
但我們在討論未成年人傷害未成年人時卻沒有一個可以衡量的尺度。
網上有個段子:趁年少還能做點出格的事兒,長大後就沒機會了。
我想説的是,互聯網時代讓大家對於信息掌握的差距逐漸縮小,未成年人在知識層面上的瞭解並不比成年人少,反倒是價值觀世界觀處在萌發和建立的邊緣。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不是隨着時代的進步做出相應的調整?未成年人並不是曾經懵懂、心智不全、單純爛漫的羣體了,我們時刻都處在信息、知識包裹的生活中。
電影《心靈捕手》中有段對話,總結起來大概是:“一個被知識武裝起來的壞蛋才是最可怕的壞蛋。“
未成年人不是壞蛋,但如果沒有被教育正確的觀念,導致走上歪路,又清楚的知道自己做任何事不會受到懲罰,這對於任何人而言都是一顆定時炸彈。
法律應該是籠子裏關起來的猛獸,守法的人不把手伸進籠子,安然無恙。
不守法的人,擅自伸進籠子被咬傷,怪不得誰,哪怕他是未成年人。
“世界好像經常不小心裂開了一個口子,讓人看到了一眼後面的齒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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