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對朱安,為何不能像胡適對江東秀,凌望超對張敏嫺?_風聞
九鸦人物-求态度温度有趣有用,一只以人物为主的人文写作乌鸦2019-03-15 18:06
(凌子風全家照)
1
朱安不安。
每想起魯迅的結髮妻子朱安,就覺得這個女人實在太不幸。
如果她不嫁給魯迅,不嫁給一位鬥士,或許會很幸福。
也經常想,同為新派人物,新文化運動大將的胡適,也是舊式婚姻,母親做主,他為什麼就能與江冬秀相伴一生?
等再看到大導演凌子風,説他父母間的深情,就更增唏噓。
凌子風的父親凌望超,也是十足十的新派,當年曾把家裏的灶王爺像扯下,神像摔碎,麻將撲克扔上屋頂,人家還是精通八國語言的先鋒。
但他卻跟母親指定的妻子張敏嫺,堪稱璧人。
凌子風的祖父是清朝考官,慈禧太后當年還曾送他照片。凌子風的祖母很了不得,丈夫去世後,家裏生活艱難,她立刻辭退傭人,帶着孩子搬進小院。
那時的滿族、貴族子弟倒驢不倒架子,大多坐吃山空,活得一塌糊塗,而這個女人,卻孤身打理家業,不但還清外債,還日子越過越好,他人閒言混不管。
老太太不識字,但人豁達,見識不凡,處在新舊之間。
張敏嫺是布店老闆的獨生女,本很嬌慣,從小養在閨房,不是繡花、剪紙,就是跟小貓小狗玩,然而,老太太卻一眼看好。
凌望超結婚時,老父親還在,仍在做官,按照身份與觀念,本該跟官宦人家結親,但老太太卻不管禮教規矩面子那一套,她果斷做主,就説張敏嫺賢惠,。
老太太這眼真正是巨眼,此後兒媳果然像她一般,而且還跟她兒子好的就像一個人。
新派人物凌望超也很奇怪,他反這反那,卻就是不反對母親給他安排的婚姻。
這大概就跟他的穿衣打扮一樣,西洋式偏分,一副金絲眼鏡,但一身長袍馬褂,西裝卻不穿。腳上穿洋襪子,腿上卻扎着褲眼。
中西結合,半土半洋,半傳統半現代,整個像極了那個承上啓下的大時代。
張敏嫺不識字沒關係,他可以教,像教小學生一樣教。
從識字開始,逐漸算術、歷史、地理,耐心得很。只除了他精通的外語,或許是因為用不上。
他還佈置作業,讓妻子練書法,每天一張大字,然後中楷、小楷。
後來,張敏嫺就讀書看報記賬統統沒問題,毛筆字也頗有些火候,兒子的作業,都是她來批。
凌子風小時候見到的父母,很温馨。
每天早上起來,是母親給父親梳頭。
父親收拾好上班,母親會一直望着他出門。
她日日夜夜照顧父親,父親的什麼事都管,比管孩子還多,還重要,家裏家外,不是一般的賢惠。
父親對母親也好,兩個人從來沒吵過架,凌子風他們長大後才明白,人家那梳頭,就因為那麼好。
他們兩個也從來都給孩子寬鬆的環境,那種愛,很現代。
凌望超自己是不看電影和戲的,但妻子可以看,孩子可以看,他每天回家就是看書,大家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來。
他做法官的同時,還曾出去貼廣告,招了6個學生,教外語。這個英文,那個德文,一人一個文。星期天就帶學生們玩,光賠錢。
那只是一種樂趣而已。
大家一個時代的人啊,還都是母親做主,妻子不識字,魯迅和凌望超的差距,為何這麼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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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
2
朱安難道不好?
她相貌中等,性情温和厚道,懂禮數,很孝順,順從安靜。
新婚之後,她雖然自始至終只擔了個名份,比竇娥還冤,但她卻很少有怨言。
魯迅是很早就剪了辮子的人,當年在紹興是稀奇事,結婚那天,很多人來看,魯迅裝了根假辮子。
母親的話他是肯聽的,他從來不把決絕用到親人身上,絕不肯傷害她們,他的鬥一般不涉及個人,他是現象派。
他是被母親騙回國結的婚,但結了也就不離,他説那樣朱安會被世俗殺死。可朱安因此也成了活寡婦。
朱安結婚那天,為了丈夫不喜歡小腳,曾特意穿了一雙大鞋,裏面塞了棉花,不料下轎子時一隻鞋子掉了,大庭廣眾之下,還是露出了三寸金蓮。
這就像一個預兆一般。
結婚第二天,魯迅沒有按照規矩去祠堂,第三天,他就又回了日本,朱安從此就成了一個符號,那夜漫漫,好長好長。
魯迅回國後,他們在一起,倒曾生活過一段時間,但那依舊是分居。
那年,魯迅兄弟反目,魯迅搬出,問她是回孃家,還是繼續跟他,大概意思是想結束,但朱安毫不猶豫地説,我跟你。
兩個人一天只有三兩句日常,就連東西都要分開放,就像沾上都是罪。但朱安依舊愛着丈夫,照顧婆婆,做家務,洗衣做飯,忠誠、賢惠。
她還經常説,大先生對我很好,那麼容易滿足。
魯迅除了做丈夫的義務,大概對朱安也真的很好,至少尊重是有的。他買東西,總是先給母親,再給朱安,最後才是自己。
朱安後來對許廣平也很好,她不嫉妒,那時候她只有一句悲涼:大先生連話也很少跟我説,哪裏會有孩子啊。
許廣平懷孕之初,朱安當然也曾非常絕望,這是人之常情,但後來也就接受、釋然。
她甚至還愛起了海嬰,説大先生的兒子,就是我的兒子,我的兒子,不會讓我做孤魂野鬼。
她是那麼善良單純忍耐有愛。
朱安與婆婆一起生活了13年,魯迅去世後,她們的生活主要由許廣平、周作人等供養,後來婆婆去世,許廣平也給她寄錢。
周作人那時偶爾也會寄,但她不肯要。因為大先生跟他不好。
她也因為骨氣。
當年,很多人知道魯迅髮妻生活困難後,曾主動捐款相助,但她一一拒絕,據説一分錢都沒拿。
她在最苦的時候,也拒絕出售魯迅遺作。
她後來放出出售魯迅遺作的消息,與許廣平有的那場著名紛爭,其實是一種無奈,一種不滿,一種策略。
許廣平有一段時間不寄錢,她活不下去,也覺得人們把她遺忘了,她需要存在感。
那年,當上海來人勸阻、説合時,她第一次有了悲憤: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為什麼不好好保存我!
許廣平那時其實也很困難,她還曾被日本人關進監獄一段時間,朱安一聽到這些,立刻就為許廣平擔心,急着問她及海嬰,現在怎麼樣了。
她善良、心寬,對人無敵意,總能記着別人的好,跟許廣平其實也感情很深。
她去世之前,除了要求葬在魯迅身邊,就只剩下一個心事。想許廣平和海嬰,掛念他們。
大先生的親人,就是她的親人!
朱安的遭遇和性情,足以令人心酸飆淚,她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麼偏偏是這種命運?
魯迅為什麼就不能像胡適對江冬秀,凌望超對張敏嫺那樣,對朱安?
(胡適夫婦)
3
“胡適大名垂宇宙,小腳伕人亦隨之。”
胡適與江東秀的婚姻,在民國被視為一大奇事,足見人們對這種婚姻的觀感。這也因為江冬秀,是奇觀。
人們經常説,江冬秀是鄉村小腳老太太,這話其實是胡説。
江冬秀雖然纏過腳、不識字,但出身官宦之家,當地望族,只是身上帶着舊家庭的印記而已。人家後來在美國,不懂英文,也敢上街買菜。
江冬秀跟朱安一樣,也訂婚挺早,結婚卻晚,是個老姑娘。
胡適的母親也算奇人,那時的風俗雖然認為女大一,很不好,但她卻依舊認定了這門婚事。
胡適當年回來結婚,跟魯迅還有一點相同,那就是,也有傳言説,胡適已在國外結婚生子,這弄得家裏人很着急。
但是江東秀跟朱安卻又有很大的不同。
當年魯迅寫信讓朱安進學堂,放腳,朱家一概不聽,而江東秀卻曾主動放腳。這讓胡適聽到,大加讚賞。
胡適結婚那年27歲,曾經寫過二副婚聯,一副是“舊約十三年,環遊七萬裏”,一副是“三十夜大月亮,廿七歲老新郎”。那天是陽曆的年三十。
後一聯胡適寫了上句一時續不下去,還是他一個本家哥哥補上的。
胡適當時接受新思潮,本來也不大喜歡妻子,但他同樣接受了安排。有意思的是,江冬秀在婚前,很守舊,很嬌羞,但婚後立刻變了模樣。
她果斷潑辣,絕不像朱安那樣順從,絕對屬虎。
她一發現胡適有外遇,立馬發飆,大吵大鬧不算,還動剪刀,這讓胡適趕緊懸崖勒馬,收了浪心。
她就是別人的婚姻也要干涉。
梁忠岱要跟妻子離婚,她立刻把梁忠岱妻子接到家中,出謀劃策,陪她上庭。梁忠岱那陣子被她弄得灰頭土臉,真正上火。
我的地盤我做主,女人的地盤誰也別想隨便介入,她的寸土不讓,刀槍劍戟,到底把胡適降服。
胡適的怕老婆在民國是出了名的,就是做官,有時候也得老婆做主。
胡適温和、妥協、好面子,江冬秀看清了他這一點,這算是一物降一物。
這麼説,魯迅的婚姻,首先是因為自己與胡適不同,然後是因為朱安與江冬秀不同。
有些男人肯定是不能慣的,但魯迅這種,怕是招惹不得。如果江冬秀遇到魯迅,那就是遇到了對頭,朱安幸虧是那種性格,這才能在周家待下去。
雖然只有名分,卻還能得到魯迅照拂。
魯迅其實也是苦的,他當年很少跟人提起他的婚姻,只有一次曾跟朋友袒露心扉。
那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那是我母親送我的禮物,我只負有贍養的義務,愛情我是不知道的。
朱安不上學,不放腳,太守舊,兩個人在思想文化上的距離,就像隔着條天河。
或許,她的順從恰恰也是一個問題。
魯迅常常有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之鳴,如果朱安婚後能有些新意,大概也會不同。
母老虎、獅子吼這類,未必降得住魯迅,但上進有活力,卻可能對他有吸引,婚姻最怕的是安於現狀,一灣死水。
他當年到底曾寫信讓朱安上學,那就是打算認可的。
然而,魯迅不是最肯於教育人,提攜後進的嗎?他當年在年輕人身上不是最肯付出時間、心血、財力的嗎?他難道不可像凌望超帶張敏嫺那樣玩?
一句話,他的確不愛,實在愛不起來。
魯迅當年的結婚現場,很多人回憶説,他像個木偶,很機械地接受一切,人家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以他這種性格,這是很難為的,差不多就代表心死。
還有人説,第二天,曾見到魯迅臉上留着被子的顏色,應該是哭過。
反駁者説那是夏天,不會蓋被子,不可能,這顯然是思想狹窄,腦袋瓜子像蘆葦。一個痛苦哭泣的男人,怕人看到,不只是可能捂在被子裏。
一個思想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對於不愛的人、外人,也會關注、指導,但對於一個不愛的妻子,卻就不一定。
距離太近,與我有關,見到就是痛苦,太關切反而會讓對方更加貼近,生成誤會,那就只有疏離、排斥。
更何況朱安跟學生們不同,她本身沒有那種向上趨新的訴求。
一個時代的悲劇,一個愛的悲劇而已,朱安不幸,張敏嫺大幸,魯迅也不幸,這種事,無法以道德要求。
在那個時代裏,江冬秀那種捍衞,所捍衞的其實也是名分,她要的不是愛,而是愛人。
她用雌威將胡適降服,卻一生都在為胡適忙活,很少有她自己。
但這從某種意義上説,也是傳統女性的偉大,你不但要佩服她的犧牲,也不能不服她的活潑生命力,她為了自己權利的爭取。
既然社會是這樣,觀念是這樣,大家都是這樣,那我就不能做委屈小媳婦,任人揉捏,任人拋棄。
你可以不愛,我也可以對你好,但我不能什麼都犧牲,什麼都由着你,至少,你這個人得是我的。
舊時代裏,這也是一種抗爭,一種大氣,甚至是一種先進。去他的三從四德,禮教人言,這種情況下,母老虎很了不得,江冬秀很了不得。
這世上有無數夫妻沒有愛情,但他們過着過着,就有了親情。
很妥協,很文人氣的胡適,在這樣一位有擔當,有性格光芒,一生為他的妻子手裏,到最後,一定也是陷在她構築的小窩裏爬不出的吧?
什麼是愛情,什麼是婚姻,什麼是幸福,誰知道?心這玩意兒,變化多端,誰也沒法捉摸,胡適如果跟曹佩聲過,什麼結果,照樣難説。
一輩子很短,不想入非非,求全責備,其實都好。太平盛世,不需要去做什麼鬥士,家裏的鬥士,更加做不得。
張敏嫺挺好,朱安挺好,江冬秀挺好,找對就好,適合就好,既然結了,磨磨就可能好,現在若還有悲劇,那肯定都是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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