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概念不同的財富的正義觀_風聞
文化强大政治衰败-2019-03-19 09:22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本質的區別是社會對財富的正義觀的認識不同,市場經濟的基礎是財富的可交換的正義,原則是社會基於人是依靠交換而生活。社會主義理論基礎是財富的可分配的正義,基於的是社會依靠生產方式而生活。
目前,在中國是有兩個概念不同的關於財富的正義,一個是可分配的正義,一個是可交換的正義。當有人把不同的財富正義觀嵌入到道德之中,社會的混亂與分裂就此形成。要知道,“道德根植於歷史與階級鬥爭中,並不具有永恆不變的性質,它反映了社會的生活與需要,因此永遠應該將手段與目的聯繫起來。”。
財富的可分配的正義:是指社會制度依據憲法提供的分配依據,作為財富的分配基礎,進行財富分配。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財富的可交換的正義:是指實行市場自由經濟的經濟制度下,需要遵循市場競爭的規則,當前勞動者是以勞動價值參加市場交換,資本、生產資料、技術等也以自身價值參加市場交換,得到的財富差距巨大,這是可交換的正義,符合市場自由競爭的規律。市場經濟理論是自由競爭,競爭必須遵守自由的規則,而自由的規律則是偏向於現代化的,這個規律就是普世價值觀。市場經濟的共同特徵是:第一、市場經濟是一種自主經濟。商品生產者必須是獨立的市場主體。第二、市場經濟是平等的經濟。它只承認等價交換,不承認任何超市場的特權。第三、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為了各自的價值的實現,市場主體之間必然激烈競爭,優勝劣汰。因而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機會和風險是並存的。這一機制促使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經營規模,以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第四、市場經濟是開放性經濟。企業為了獲取利潤,實現產品的價值,會不遺餘力地開拓市場。故,遵循的市場經濟規則是:自主性、平等性、競爭性、開放性。
道德:道德是社會的意識形態形成的一種規則,具有價值作用,即信仰和理想的正義之心。並且道德隱含有三重作用:權力、責任、信仰。道德是一種意識形態,大多數時候並不把道德視為責任,責任意味着價值觀要前置,而價值觀是需要有法律基礎作支撐。由於道德只有將社會認識拖回到歷史才能有效,其“道德根植於歷史與階級鬥爭中,並不具有永恆不變的性質,它反映了社會的生活與需要,因此永遠應該將手段與目的聯繫起來。”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思想隱藏在各種道德的觀念中,目的與手段可以相互交替。故,道德沒有自我批判的能力,只有自我實現正義之心。
中國目前實行的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依據憲法實施的社會分配原則,會發現其基礎已發生了變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如今,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是承認市場自由經濟的原則,也承認了可交換的正義,就此發展成為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而用一個計劃經濟時代的可分配的正義原則匹配市場經濟的可交換的正義原則,會完全對不上號,計劃經濟時代的可分配的正義原則是不承認可交換的正義原則,因為沒有市場經濟地位。如今,資本、生產資料、技術等都可參加市場交換,可分配的正義就需要重新定義。
社會上,大多數的經濟學家,都經常將社會經濟領域裏可交換的正義,偷換成社會制度的可分配的正義,其結果會是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將弗洛伊德、薩特、尼采等相對主義的道德觀和非道德主義的觀點歪曲、擴大。勞動者是以自身的勞動價值參加市場交換,如今,已經允許資本、生產資料、技術等也以自身價值參加市場交換,這樣得到的財富差距巨大,這是可交換的正義,符合市場自由競爭的規律。經濟學家們會不予餘力的宣揚金融的邏輯、市場最道德、強調經濟的規律優勝略汰論等。將可交換的正義嵌入到道德之中,是人們都知道國家的行為要尊循道德,這樣不知不覺中,就可將社會經濟領域裏可交換的正義,偷換成社會制度的可分配的正義。當可交換的正義成為社會制度的可分配的正義,則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而貧富兩極分化的形成將視為合理,由可交換的正義得到的巨大財富差距將被制度固定下來。
市場原教旨主義的經濟學家想把可交換的正義嵌入到道德之中,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捍衞者也想把舊的可分配的正義嵌入到道德之中。並把爭論的焦點放在了私有制還是公有制上,同時將其複雜化和異化。
換而言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需要為可分配的正義與可交換的正義中間找到平衡的支點,這就要改變遊戲規則。而改變了遊戲規則,通常情況下,意味着至少有一個他者的社會生態會有惡化,其擁有的利益會遭到損害。但如果這個他者是個統治階層的利益團體,那麼,可以肯定地得出結論,統治階層一定會絕對禁止此事出現。不爭論、發展就是硬道理、“摸着石頭過河”這些當初的權宜之計,在如今中等收入陷阱到來,和社會的貧富嚴重的兩極分化中,是無法為可分配的正義提供分配基礎。更需要警惕,那些把可交換的正義嵌入到道德之中的企圖,也要防止用可分配的正義來綁架社會,令社會倒退到計劃經濟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