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兩名乘客干擾公交司機安全駕駛 均被刑拘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03-20 22:44

樊某強行拉拽駕駛員正在換擋的右臂,導致車輛失控衝向路邊。車內視頻監控截圖
人民網重慶3月20日電 拉拽司機、擅自扳動變速桿……近日,重慶北碚區靜觀鎮發生兩起乘客干擾公交司機安全駕駛事件,所幸兩起事件中均無人員傷亡。目前,兩案中的兩人均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刑拘。
3月4日17時許,一輛客車從北碚柳蔭開往渝北兩路,行至靜觀鎮金亭芳小區附近時,乘客樊某突然要求下車。因此時車輛正處於彎道下坡處,且距下個停靠點較近,駕駛員在告知樊某前方50米處可以暫時停靠後,便拒絕了樊某的要求。不料樊某隨即上前強行拉拽駕駛員正在換擋的右臂,企圖阻止車輛繼續行駛,導致車輛失控衝向路邊,造成車輛受損。
3月18日14時許,一輛從渝北兩路開往北碚柳蔭的客車在經過靜觀鎮時,乘客李某某因不滿收費過高,趁車輛行駛時擅自扳動變速桿,造成客車劇烈抖動,幸好駕駛員及時剎車並報警。

李某某趁車輛行駛時擅自扳動變速桿,造成客車劇烈抖動。車內視頻監控截圖
靜觀派出所接到報警後及時出警,並通過對事實的調查和當時乘客反映的情況,將當事人帶回所裏展開調查。目前,樊某、李某某因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瞭解,2018年12月13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召開道路交通安全專題視頻會議,要求加強對《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公共安全相關條款的宣傳和警示告誡,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引導社會公眾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同時,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以襲擊毆打駕駛員等方式干擾安全駕駛的犯罪行為,明確適用刑法的具體規定,嚴格偵辦查處。
2019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近日也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對於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並強調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湖北、福建、北京、江蘇等多地多部門也相繼出台政策,發文保證城市公交駕乘人員安全。
民警提醒:車輛行駛中,其他人員不要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更不可做出“搶奪方向盤”的過激舉動,以免釀成悲劇,追悔莫及。(劉政寧 蔣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