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建設下鄉,“民辦教師”進城,這不光彩的下限在哪兒呢?_風聞
最后的莫希干人-2019-03-22 16:46
臨時工,從字面上看,應是工作中的“臨時”用“工”。
“臨時”不是長久,需要就用,不需要了就請另謀高就,性質上就決定了其無需培訓,有沒有專業技能並不重要,畢竟人家不可能為了短期的一份工作而提前學習相關的技能。
所以臨時工舊時多用於工礦企業,幹一些重複的體力勞動,常見於搬運、清掃之類的崗位,因為崗位的技術含量少,其工資成分中只含“勞動”,不含“技能”,通常也不會高。
少量的也用於生產,記得有規定,連續使用若干年以後,如果想繼續使用,就必須為其轉正,依據大約是即然能夠在專業崗位上連續使用,就證明了其擁有了相關專業的技能,這種狀況下,再用低工資對其進行剝削,糾正就是必然了。
當前的大多數行業都是聘用制,相關專業人員由用人單位聘用,從事相關專業,技能越高,工資也就越高。這是一個雙向選擇,談攏了就簽約,談不攏了就一拍兩散,你就是想按“臨時工”的技能去拿高薪,或無視人家技能來低薪使用,大家也都會不答應。
並不是所有行業都這樣,比如教育中的“代課教師”,就是改革中開放的一朵奇葩。
舊時的“代課”,是指即定的教師臨時有事,讓其他老師“代替”一下,雖然也有“臨時”性質,但絕對不會是臨時工。
舊時為普及教育,卻又苦於資金不足,教師資源不夠,在鄉下便搞了另一種形式:大隊自建,財政補貼,部分教師由大隊聘用,工資財政擔一半,另一半由生產隊用記工分的方式年終支付,這就是“民辦教師”的由來。
國家不是辦學主體,教師不由國家招用,這“民辦”二字並無不妥。
實際上民辦教師在鄉村小學中佔比並不高,公辦教師才是主要力量。“民辦教師”教的久了,其技能得到了證明,繼續用“民辦”的低工資使用明顯不妥,不利於教師隊伍的穩定,也不利於教育質量的提高,這就有了“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的必要,並制定了相關規定,每年給於一定比例的名額,時間久了,本地“公辦教師”也就多了,城市裏派來的教師為結束夫妻分居而逐漸回城,便形成了長期的以本地籍的“公辦教師”為主,“民辦教師”為輔的格局。
乍看起來與其它行業相比並無不妥,其實並不是應該就如此,畢竟經濟已經獲得了大量提升,再用“苦於資金不足,教師資源不夠”來搪塞,顯然已經無法推脱責任了。
教育是重中之重,任何行業中的任何人,都可以列舉一堆理由來證明,這並不是人們的個人意願,而是社發展的硬需求。社會責任必須由政府來擔當,把自己的責任轉嫁給個體中的“民辦教師”明顯不妥,即便是假借改革的名義,將其由“民辦教師”偽裝成“代課老師”也沒用,這塊布當然遮不住胯下的羞。
這“代課老師”其實質是“民辦教師”的另一個版本,沒有了其中記工分的成分,這“民辦”失去了依據,便“改”為“代課”,然而其工資組成中的記工分卻沒有了蹤影,所以其“廉價”的本質才是根本,造成了教師隊伍的不公平,難道就不怕“革”了教育質量的命?
教師隊伍的質量自由聘任制來保證,即然能代課,就説明人傢俱備了相應技能,相應技能,相同崗位,就該享有相同工資,相同地位,而這臨時工性質的“代課老師”明顯的就是歧視下的廉價貨了,説好的公平公正呢?
更可怕的是,這一舊時資金教師雙不足的捉襟見肘式的應急措施,居然堂而皇之的進了城,難道現今的城市經濟狀況已達到了舊時鄉下的水平了?
其產生無非是一個原因的兩個面:一線教師不足之下的“編制不夠”與“編制內”的人員去哪兒了。
編制不夠就改正,“編制內”人員去哪了應該比“爸爸去哪了”更精彩,至少做爸爸要付出,做小官僚才舒服呢。
現代社會里就不應該允許“代課老師”這種不合理現象還存在,先把不應存在的東西清除掉,即然沒有取得相應資格,就不應該佔用相關崗位,想幹就先去搞全了相應資格,這無證上崗豈不是在誤人子弟麼?
在不增加相應編制的前提下,不充許出現專業不符,或無人授課的現象,哪裏出問題就由哪裏的領導擔責任,才能把“去哪兒”的“爸爸”找回來,擔起他們“教書育人”的本職來,不教書要他們幹嘛呢?
經濟建設下鄉,“民辦教師”進城,這不光彩的下限在哪兒呢?這假借改革“改”出來的奇葩之花還要綻放到什麼時候?
非要等它結出“果實”麼?這“果實”味道如何呢?
餓了,容俺先去吃點飯,吃飽了,吃撐了,才有力氣揉着着肚子瞎琢磨。
管這事的人應該也要吃飯了,只是人家吃的是老百姓的飯,也許還沒吃飽呢,
慢慢等吧,等人家吃飽了,吃撐了,肚子揉的舒服了,也許才有力氣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