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婦幼保健院給孕婦開過期藥,稱就像剩菜,吃了沒問題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03-24 14:04
食品有保質期,而藥物也同樣有有效期,過期的藥物給人服用會造成難以預想的後果,甚至會對人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各大藥店和醫療機構都嚴防有過期藥流出。
但是最近懷孕四個月的湖南長沙市民王女士從醫院中買到了過期藥——維生素C,而且也已經服用了一個療程。王女士買到的藥就是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保胎時購買的,這是一家三甲醫院,醫生給王女士開的藥一共有四十袋,全部都是過期的,且已經過期了兩個月。



據小編了解得知,醫院對於藥物的採購有着嚴格的審查措施,目的之一就是防止購買到過期藥品,而且醫院自己也會對藥物進行定期清理,把過期藥淘汰掉。按理來説,一個批次的藥很好追查,醫院管理制度也很健全,那麼王女士的過期藥從哪裏買到的呢?
原來,醫院管理藥品時會給即將過期的藥品進行分類,並且會提醒醫院的相關人員注意該批次的藥品狀態。而如果工作人員忽略了這一步驟,或者根本沒有對藥品進行分類,就很有可能造成藥品過期卻依然銷售的情況。
王女士本來就懷有四個月的身孕,而且還是第一胎,之前幾經挫折才成功懷上孕,現在又吃到了過期藥,不知道會對身體和胎兒造成什麼影響。帶着這些問題,王女士和記者來到醫院和藥房管理人員進行對質。對於王女士的投訴,工作人員承認藥物從醫院開出,但對於為何是過期藥,醫院給出的理由是:當時藥房的人沒有仔細看,因為當時這些藥掉到地上沒人發現,所以再被撿起來的時候不知道是過期藥。

至於過期藥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危害,醫院給出的答案更讓人大跌眼鏡。醫院的藥劑科主任竟説:“過期藥就像水果沒有吃完,或者剩菜一樣,我本人肯定會吃剩菜,所有中國人都會吃剩菜,吃了肯定沒事,如果要讓我保證你的孩子健康,這個我保證不了”。醫院的解釋讓王女士家屬十分氣憤,場面一度失控。





據長沙市中心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表示,如果孕婦服用了過期維生素C,會加重患者的病情,對孕婦的傷害很大。

目前王女士一家對王女士肚子中的孩子都捏一把汗,而醫院方面至今也沒有一個讓人滿意的答覆,也沒有任何賠償的措施,王女士又去過幾次醫院都被領導在開會為由被拒之門外。醫院的工作人員告訴王女士,醫院已經承認了疏忽,並且會馬上開始召回過期藥物。據醫院表示,除了王女士外,還有至少一個患者拿到了過期的維生素C藥物,而當天來藥房開維生素C藥物的患者多大四十人,這其中有多少人拿到過期藥就不得而知了。

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劣藥。超過有效期的藥物按劣藥論處。《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條作出明確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將沒收違法生產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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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湖南經視《經視大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