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最新封面文章:為了歐洲人民的隱私,向美國科技公司宣戰_風聞
阴山贵种-典午当涂2019-03-24 11:03
本週《經濟學人》封面圖,是一羣黑衣人手拿錘頭和電鋸,前面倒下了一排美國的互聯網公司,谷歌,臉書,蘋果……
文章開頭用了托馬斯潘恩的名言。
1776年,英裔美國思想家托馬斯·潘恩在《常識》一文中,鄭重寫下了如下一段:
一個新世界的誕生為期不遠了,也許像全歐洲人口那樣眾多的一代新人將從幾個月的事件中獲取他們應得的一份自由。這種想法是嚴肅的,從這個觀點看來,少數懦怯的或偏私的人的不足掛齒的無端指摘,同這具有世界意義的事業相比;該是多麼微不足道、多麼可笑啊。
現在歐洲又到了開啓“新世界”的時候了,這次他們是為了自己的隱私而戰。
全球所有高科技互聯網企業中,前20名中就有15個來自美國。
他們在華盛頓和加利福尼亞啓程,漂洋過海,來到布魯塞爾,來到柏林……
上週,Google因為廣告投放違規競爭問題,被罰款17億美元,緊接着歐盟發佈了新的數字版權法。

谷歌、蘋果,臉書,推特這些大公司在歐洲賺的盆滿缽滿的時候,卻有意無意忽視自身責任——用户隱私。
目前歐美的大小公司都在制定新的數據隱私政策。如果不遵守新規,將面臨最高2000萬歐元或相當於其全球年銷售額4%的罰款。諮詢公司Capgemini的研究顯示,85%的公司表示,他們還沒有準備好應對新法律生效。1/4的公司宣稱,可能要在年底前才會準備好。
歐洲數據監管機構表示,他們將認真對待合規問題。歐洲最高司法官員維拉·朱羅瓦(Vera Jourova)表示:“從我們的數據中賺錢的公司,也將承擔起更多的責任。”隱私擁護者已經準備起訴Facebook、Whatsapp、Instagram和谷歌,聲稱他們違反了新規定。
過去,歐洲監管機構對大型科技公司不遵守規則採取了強硬立場。歐盟對谷歌處以24億歐元(約合27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並對Facebook處以1.1億歐元(約合1.22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收購WhatsApp時存在誤導行為。
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旨在團結不同盟國的立法,但它也有自身的問題——這只是一項指令,當置換到各國獨立的法律時仍有一定的解釋空間。加上當今數據格局的快速變化,尤其是Facebook、LinkedIn等社交平台以及雲技術的興起,勢必要升級歐盟地區的監管環境。即將到來的GDPR是一項更大的立法,並且在各個成員國即刻可執行。
歐盟GDPR還建立了兩項新的個人隱私權,“刪除權”和“移植權”。刪除權是對“被遺忘權”的擴充,讓個人有權要求刪除其個人數據。而移植權則讓個人可以更輕鬆地訪問自己的數據。個人可以要求將其數據從一個供應商轉移到另一個供應商。此類數據轉移將為個人創造更多方便,而加大了供應商之間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