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給校外培訓機構劃出紅線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19-03-26 14:49
在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一場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清理行動已經持續半年。在利州區檢察院建議監督下,利州區委區政府出台《未成年學生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暫行)》,該區教育、食藥、工商、公安等多個部門根據該辦法,已查處校外培訓機構254家,指導6家有證有照機構暫停辦學、限期整改存在的隱患,責令關停79家不具備辦學條件的機構,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6月,我辦理的一起強姦、猥褻兒童案宣判,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一名被害人仰着稚嫩的臉問我:阿姨,‘大灰狼’受到懲罰了嗎?這一問使我的心更痛了。”利州區檢察院未檢科負責人魏林林介紹,該起案件被告人在當地某少兒樂器培訓機構擔任教師,利用職業之便,在長達五年時間裏,多次姦淫、猥褻幼女、男童,情節非常惡劣。
在多次走訪中,檢察官發現當地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諸多問題,未成年人安全有很大隱患。“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但被害未成年人的痛苦很難畫上句號。面對培訓、託管機構亂象叢生的現象,我們要想辦法畫上句號,讓‘大灰狼們’無處遁形。”魏林林説。

在利州區檢察院建議下,該區有關部門對轄區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一次全覆蓋專項檢查治理行動。在此基礎上,該院又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支持,向區委政法委作專項報告,建議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制定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利州區委主要領導對此建議高度肯定。2018年9月,經利州區檢察院牽頭起草,利州區委區政府印發《未成年學生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暫行)》,對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的准入、安全投入等問題作出規定,如所有託管機構須取得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安裝緊急報警裝置並與110聯網,從業人員均無不良記錄。《辦法》規定教育、食藥、工商、檢察院、公安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的責任義務,制定日常巡查制度,形成長效監督管理格局。
“不是關好家門,就可以避開‘大灰狼’。要更好地為未成年人保駕護航,檢察機關必須成為孩子和‘大灰狼’之間的那道防護門。”利州區檢察院檢察長王紹連説,這只是該院走出的第一步,給校外培訓託管機構劃出紅線,今後還將繼續加強監督。
本文轉自檢察日報(記者 劉德華 通訊員 蘇晨),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