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長清區突發山火,火勢向市中區蔓延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34414-2019-04-03 17:26
來源:微信公號“魯網”
今天下午,濟南市長清區長清大學城炒米店附近山上發生火災。據現場目擊者稱,在104國道上可以看見明顯濃煙。
記者瞭解到,林業局已派出3個消防中隊上山救火!林業局工作人員稱,因今天風較大,大火從長清崮山炒米店東山吹到了市中區的山上。工作人員透露,目前起火原因尚不清楚。
濟南南部山區管委會發禁火通告
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嚴禁在南部山區林區野外用火。禁火期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火區域:南部山區行政區域森林(山林、林場)內及森林邊緣500米範圍內(正常住户限居住區之外)。
二、除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批准的計劃用火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禁火區域實施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動火源及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三、進入禁火區域的車輛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森林禁火登記檢查,及時消除用火、用電等火災隱患。在禁火區域從事野營、登山、旅遊等活動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森林禁火規定,並服從森林經營者的禁火安全管理。
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入禁火區域,監護人要有效履行監護義務。森林經營者要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
五、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或者非法佔用森林防火設施、設備。
六、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林業和綜合管理執法部門依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火災及隱患報警電話:0531—82893110
警示案例:
2019年3月14日下午2時許,濟南市長清區張夏街道井字村北山發生一起山火,經各方及時救援,山火於當日17時18分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火情發生之後,公安機關立即展開調查、依法嚴懲肇事者。經多方調查、取證,嫌疑人劉某承認是因為自己燒荒引發了山火。劉某被刑事拘留7天。
2019年3月30日12時23分,北京市密雲區東邵渠鎮太保莊地區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後,北京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撲救,31日10時15分,火災撲滅,過火面積約640畝。據公安機關調查,起火原因為,村民鄭某等6人在林地內修理水管時,不慎將水管下方土坑內雜草點燃引發山火。目前,鄭某等6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森林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大敵,一旦發生,將給森林資源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也給林區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影響,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引起這兩起森林火災的直接原因,都是在林區違規使用火源導致失火。火災的肇事者因此也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目前濟南市已經進入森林高火險期
風乾物燥
林區嚴禁野外用火
引發森林火災的
將根據情節嚴格按照
《森林防火條例》或《刑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