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要還陳獨秀一個公道,其實毛澤東早有評説_風聞
管见天下-2019-04-03 10:28
原題:關於毛澤東對處理陳獨秀問題總結的三點教訓 作者:彭勁秀
陳獨秀是中國共產黨的主要創始人。早在1920年8月,陳獨秀就主持成立“中國的第一個共產黨組織”, 並被推舉為書記,當時只有5名黨員。1921年7月召開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時,陳獨秀在沒有到會的情況下仍被推選為黨中央書記,可見當時他的威望之高。接着,他擔任一至五屆黨中央總書記達6年之久。到1927年5月中共“五大”召開時,黨員人數從“一大”的50多名發展到57000多人。陳獨秀為建黨和黨初期的發展立下了歷史性的豐功偉績。
大革命失敗後,莫斯科共產國際諉過於人,將失敗的責任完全歸罪於中共中央及其總書記陳獨秀,並決定開除他的黨籍。
1937年8月,在日本飛機的轟炸聲中,由於各界人士的四處奔走和鼎力幫助,陳獨秀在南京度過近五年的牢獄生活後提前獲釋。8月23日,在晚年伴侶潘蘭珍、三子陳松年等的攙扶下,歷盡滄桑、飽經磨難、年已58歲的陳獨秀終於走出國民黨南京老虎橋監獄的鐵門,重新獲得自由。
陳獨秀走出牢門,可以享受燦爛的陽光,呼吸清新的空氣了。但是,他的心情並不輕鬆。因為,來自各個方面的人將一條條完全不同的道路擺在他的面前,必須要他作出抉擇。社會各界也都在密切地關注着:陳獨秀向何處去?
陳獨秀拒絕了國民黨中統局要員丁默村奉命來接他先到國民黨中央黨部招待所住下的建議,而是到原北大學生、時任中央研究院總幹事的傅斯年家暫住,後又到原北大學生、時任南京大學中文系主任的陳鍾凡家居住;拒絕了周佛海、陶希聖等人請他參加他們的所謂“低調座談會”;拒絕了一家美國圖書公司要他去美國寫自傳的邀請;拒絕了胡適、張伯苓、周佛海等人請他參加國防參政會的提議;拒絕了蔣介石派朱家驊以提供10萬元經費和國民參政會5個名額的條件,要他“組織一個新共黨”的設想;拒絕了蔣介石派人勸誘陳獨秀當勞動部長的收買。託派則要陳獨秀回上海重整託派組織,也被他斷然拒絕。陳獨秀認為“宗派的做法沒有出路”,表示要與他們“各奔前程。”(王凡西:《雙山回憶錄》第130頁)有人要他去香港,他也不作考慮,他認為既然“擁護與參加抗戰,就無論如何得留在抗戰區。”(《托洛茨基檔案中致中國同志的信》第74頁)
由此可見,陳獨秀出獄後,依然鐵骨錚錚,拒絕到國民黨政府做官;拒絕當政客,拒絕做國民黨當局的擺設;拒絕成立什麼“新共黨”;拒絕離開抗戰區,遠走香港;拒絕離開祖國,到美國“象牙塔”裏寫自傳;拒絕到上海灘,重整託派組織……。所有這些道路都被陳獨秀拒絕了。
陳獨秀本意想到延安,但延安方面要他承認錯誤,公開檢討,陳獨秀不能接受。在武漢時,董必武曾去拜訪,並對他説:“鄙人受中央之託,專程而來,歡迎你回黨工作。”唯一的要求是要他寫個書面檢討。陳獨秀説:“回黨工作是我所願,惟書面檢討,礙難從命。”這樣,陳獨秀到延安的設想就化為泡影了。
幾經輾轉,陳獨秀帶着潘蘭珍來到當時屬於四川省的江津縣(今重慶市江津區)五舉鄉石牆村過上農家生活。1942年5月27日,蒙冤負屈、貧病交加、艱難窘迫的陳獨秀戴着一大摞莫須有的罪名,在江津一個偏僻的小山村鶴山坪含冤辭世,當時他還不足63歲。
長期以來,反動當局對陳獨秀的污衊、通緝、逮捕、審判、關押姑且不談,單就他親手創建的組織秉承莫斯科的旨意,執行共產國際的決定,對陳獨秀的誣陷和處置也是非常嚴酷的。毛澤東對陳獨秀功過是非的評價很多,跨度很大,既有大褒,也有大貶。其中曾多次談到在處理陳獨秀問題上的三點教訓。
一、“結論作得嚴重,因此未能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1944年3月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説:“過去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除反張國燾錯誤路線的鬥爭外,有兩次大的鬥爭,即反陳獨秀錯誤路線與反李立三錯誤路線的鬥爭。那時在思想上沒有進行很徹底的討論,但結論作得嚴重,因此未能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1927年7月8日,共產國際來電,指責中國革命近期的失敗,原因在於“中國共產黨所犯的一連串的最嚴重的錯誤”,要求“糾正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機會主義錯誤,在政治上健全黨的領導機構。”
陳獨秀在中共“五大”作政治報告並被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僅過兩個月,1927年7月12日就被共產國際代表宣佈停職,從此“不再視事”。在其後召開的“八七會議”上,共產國際新任代表羅明納茲對他進行了“缺席審判”。1929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又執行共產國際的決定,作出將陳獨秀等人開除黨籍的決議案。
陳獨秀研究專家任建樹先生説:“關於共產國際對大革命失敗負不負責任的問題,斯大林説得最絕:中國革命在廣州時期和在蔣介石叛變革命以後,共產國際的領導都‘完全是正確的’,到了武漢時期,‘反對派説革命的暫時失敗是由於共產國際的政策。可是隻有背棄馬克思主義的人才會這樣説’。誰説共產國際的政策有錯誤,誰就是背棄了馬克思主義。斯大林把板子全部打向中共中央,而連任中央五屆書記的陳獨秀自然是首當其衝了。”(《陳獨秀大傳》第437頁)
既然上面為了逃避責任,那麼,他們必然要找“替罪羊”,必然要羅織罪狀,必然要定性很重,直至聳人聽聞的程度。因為,只有把“替罪羊”整倒,一棍子打死,才能推卸掉本來應當由他們自己承擔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是沒有“治病救人”可言的。縱觀古往今來,製造冤假錯案、把莫須有的罪名和結論強加於人者,無一不是“拉大旗作為虎皮,包着自己,去嚇唬別人;小不如意,就倚勢(!)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橫暴者。”(魯迅語)這是規律。
二、“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未能團結更多的人共同工作”
1944年4月12日,毛澤東在《學習和時局》中説:“我黨歷史上,曾經有過反對陳獨秀錯誤路線李立三錯誤路線大斗爭,這些鬥爭是完全應該的。但其方法有缺點:一方面,沒有使幹部在思想上徹底瞭解當時錯誤的原因、環境和改正此種錯誤的詳細辦法,以致後來又可能重犯同類性質的錯誤;另一方面,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未能團結更多的人共同工作。這兩個缺點,我們應引為鑑戒。”
194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引證和強調了毛澤東的觀點,指出:“在黨的歷史上,曾經有過反對陳獨秀主義和李立三主義的鬥爭,這些鬥爭,是完全必要的。這些鬥爭的缺點,是沒有自覺地作為改造在黨內嚴重存在着的小資產階級思想的嚴重步驟,因而沒有在思想上徹底弄清錯誤的實質及其根源,也沒有恰當地指出改正的方法,以致易於重犯錯誤;同時,又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以為對於犯錯誤的人們一經給以簡單的打擊,問題就解決了。黨在檢討了六屆四中全會以來的錯誤以後,認為今後進行一切黨內思想鬥爭時,應該避免這種缺點,而堅決執行毛澤東同志的方針。”
中國大革命的失敗,責任在誰身上?斯大林一直以“一貫正確”自居,當然不會主動承擔責任。布哈林也不承認自己指導中國革命中的錯誤。那麼,共產國際為了推卸責任,只有把責任推給中國共產黨,而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陳獨秀又是一個不會絕對順從、經常提不同意見的人,他當然成為共產國際整肅的首選人物。
個人是承擔責任的載體,整人必然要把 “重得可怕”的罪名強加在被整者的頭上,必然要格外着重追究“個人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推卸掉責任,才能顯示自己的“一貫正確”。
三、“圖簡單、愛方便,不願意和有不同意見的人合作共事”
1945年5月24日,毛澤東針對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的選舉方針談到黨的“六大”不選舉陳獨秀到中央時説:“現在看不選他是不對的。我們黨是不是因為六次大會不選陳獨秀,從此就不出亂子,天下太平,解決了問題呢?六次大會選舉出的中央純潔得很,沒有陳獨秀,可是我們黨還有缺點,還是鬧了糾紛,出了岔子,翻了筋斗,並沒有因為不選他,我們就不鬧糾紛,不出岔子,不翻筋斗。不選陳獨秀,這裏面有一條原因,就是為了圖簡便省事。在預備會上我曾講過,過去我們圖簡單、愛方便,不願意和有不同意見的人合作共事,這種情緒在我們黨內還是相當嚴重地存在着的……這兩次的經驗,都值得我們注意和研究。”毛澤東還強調:“所以我們要下決心不怕麻煩,下決心和犯過錯誤的同志合作。”
意欲整人,直奔主題,不需要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不需要全面分析歷史與現實、主觀與客觀、功績與錯誤等諸多因素,不需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分是非曲直、青紅皂白,以把處置對象儘快一棍子打死為目的,這樣既簡單易行,又方便省事,下一份處分決定就解決了問題。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面對出現的問題,找一個替罪羊,把所有的罪過統統強加在他的頭上。這樣可以馬上消弭危機,轉嫁責任,翦除異己,此類事例,古今中外都是屢見不鮮的。在政治生態不健康的環境之中,這種現象必然更加突出。
設在莫斯科的共產國際之所以決定拋棄陳獨秀,根本原因在於陳獨秀敢於發表不同意見,敢於對共產國際説不,敢於批評在華髮號施令、坐鎮指揮中國革命的共產國際代表,於是便把大革命失敗的責任全部強加在陳獨秀的頭上。
陳獨秀從創建中國共產黨之初就希望創建一個獨立自主的黨,這是陳獨秀創建黨的初衷。中共“一大”閉幕後,共產國際代表馬林多次提出要陳獨秀回上海主持黨中央的工作。8月17日,陳獨秀向陳炯明提出辭去廣東省教育委員會委員長的職務,陳炯明極力挽留。陳獨秀只好藉口身體有病離粵。9月9日,陳獨秀接受了廣東當局為他的餞行後即乘船回上海。
陳獨秀回到上海後,不顧長途的舟船勞頓,第二天就與馬林見面商談黨的工作。然而,陳獨秀上任第一次與共產國際代表馬林見面的會談就產生分歧。據包惠僧回憶:“接連談了兩次,對於中共與第三國際的關係問題還有分歧。馬林按照第三國際當時的體制,認為第三國際是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的總部,各國共產黨都是第三國際的支部,中共的工作方針、計劃應在第三國際的統一領導之下進行。陳獨秀認為中國共產黨尚在幼年時期,一切工作尚未展開,似無必要戴上第三國際的帽子,中國的革命有中國的國情,特別提出中共目前不必要第三國際的經濟支援,暫時保持中蘇兩黨的兄弟關係,俟我們的工作發展起來後,必要時再請第三國際援助,也免得中國的無政府黨及其他方面的流言蜚語,對我們無事生非的攻擊。此時,張太雷已到上海,他奔走於馬林與陳獨秀之間。有一天我去陳獨秀處,張太雷正在以馬林的口氣對陳獨秀説:‘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都是在第三國際領導之下,……中國不能例外。’陳獨秀把桌子一拍説:‘各國革命有各國國情,我們中國是個生產事業落後的國家,我們要保留獨立自主的權力,要有獨立自主的作法,我們有多大的能力幹多大的事,決不能讓任何人牽着鼻子走,我可以不幹,決不能戴第三國際的帽子。’説完了拿起皮包出門要走,張太雷仍然笑嘻嘻地請他坐下來談,陳獨秀不理,很氣憤地走了。”
1921年12月,馬林由翻譯張太雷陪同到中國南方考察。次年2月7日回到上海後即建議中共黨員加入國民黨,實行國共兩黨的黨內合作。這個建議當即受到以陳獨秀為代表的中共黨人的反對。4月6日,陳獨秀致信吳廷康(維經斯基在中國的化名),申述了反對加入國民黨的六條理由,並要求維經斯基向共產國際轉達中共黨人的反對意見。
4月24日馬林離開上海返回莫斯科。7月11日,他在向共產國際執委會提交了一份書面報告中指責中共黨人反對加入國民黨的“錯誤”。馬林的報告得到斯大林和季諾維也夫的同意和支持,共產國際執委會於18日作出決定,指令中共中央“所有的工作必須在菲力浦(斯內夫利特,即馬林)同志緊密聯繫下進行”。
馬林帶着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尚方寶劍再次來到上海後,立即建議中共中央召開會議,貫徹共產國際執委會的指示,專門討論國共兩黨的合作問題。於是,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開了有陳獨秀、李大釗、蔡和森、張國燾、高君宇、張太雷和馬林參加的會議。馬林首先傳達了共產國際執委會的指示,陳獨秀、李大釗、張國燾、蔡和森等一致反對加入國民黨。
1924年8月20日,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舉行第六次會議,討論“國民黨內之共產派問題”。國民黨一屆二中全會作出了一個《關於在國民黨內之共產派問題的決議案》,規定“共產主義者之接受本黨黨綱,而加入本黨,即當視為本黨黨員以管理之。”同時決定設立“國際聯絡委員會,其任務之一,是盡力弄清共產黨對國民黨之態度,以達到相互瞭解,消除誤會之目的。”
一直堅持維護中共獨立自主地位的陳獨秀當然不能接受這個嚴重損害中共的決議案,他於9月7日再次致信維經斯基,明確指出國民黨一屆二中全會的決議案“對我們是一個很大的打擊”,“目的在於把中國共產黨置於國民黨的領導之下,或至少使中國共產黨對它開放。我們必須反對這種行為。可是鮑羅廷同志不是站出來反對,而是建議他們成立所謂的國際聯絡委員會,……並且擁有解決(國共)兩黨問題的全權。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絕對不同意這個建議”,並給鮑羅廷發出電報,提醒他“必須十分謹慎”,對這樣的大事“要同我們黨協商。”
10月8日,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作出決議,認為“鮑羅廷同志犯了許多錯誤”,批評他“作為共產國際代表同黨的執委會聯繫很少”,“ 鮑羅廷同志從不同我們協商,好象中國不存在共產黨。……我們希望給他提出警告。”
然而,不管是陳獨秀的信件,還是中共中央的決議,都沒有引起共產國際的重視。數月之後,維經斯基才給中共中央“同時送鮑羅廷同志”發出一封信。此信對陳獨秀和中共中央決議提出的關鍵問題避而不談,對鮑羅廷不與中共中央協商就決定中共重大問題的錯誤隻字不提,反而責令中共中央“必須同鮑羅廷同志協調自己的工作。”
共產國際和斯大林完全不瞭解中國的國情,對國民黨當局充滿幻想,寄予信任。聯共喉舌《真理報》不斷髮表文章,把有關國民黨當局即將反蘇反共的消息都斥之為“帝國主義的挑釁和陰謀”。1927年4月6日,斯大林在莫斯科黨的積極分子大會上稱讚“蔣介石是服從紀律的”。 僅過6天,蔣介石就發動了對共產黨人的“4·12”屠殺!誰是造成大革命失敗的主要責任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莫斯科對中國革命事無鉅細,全面掌控,僅1923至1927年,蘇共中央政治局為中共專門召開122次會議,作出738個決議,幾乎每二三天就有一個決議。迫於共產國際的壓力,中共“三大”上,陳獨秀作了自我批評,違心地説自己“由於對時局的看法不清楚,犯了很多錯誤……”。他接受了共產國際執委會的“決議”,同意中共黨員加入國民黨。但是,他仍倔強地表示:如果國民黨不取消打手模以及宣誓等入黨辦法,即使是共產國際的命令,他也要反對。然而,他畢竟還是無奈地屈從了。正如任建樹先生所説:“這大概是陳獨秀有生以來第一次做他所不願意——至少是當時不願意做的事。一位個性倔強、脾氣暴躁的人被降服了。”
陳獨秀的屈從只能是暫時性的和有限度的,因為,他那“我們有多大的能力幹多大的事”的初衷並沒有消除,他骨子裏“決不能讓任何人牽着鼻子走”的牛脾氣並沒有改變,對共產國際及其代表不瞭解中國國情的錯誤決定和盲目指揮並不心服,所以,陳獨秀與共產國際的決裂在所難免。
1927年7月10日,布哈林在《真理報》上發表文章,説“最近一段時期中,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頑固地抵制共產國際的決議”,定性陳獨秀是中共黨內“機會主義傾向最嚴重的領袖”。隨之,共產國際作出決議,對中共中央進行了改組。
7月12日,中共中央根據共產國際的指示進行了改組。“正遭受失子之痛的陳獨秀被停職,‘不再視事’。鮑羅廷提建議陳獨秀到莫斯科與共產國際討論中國革命問題,被他拒絕。他説:‘我所受國際機會主義的訓練已經受夠了,以前因為接受國際意見而做了許多錯誤’ 。”頗有大徹大悟之感。
8月7日,在共產國際新任代表羅明納茲的指導下,中共中央在漢口召開“八七會議”。當時,陳獨秀就住在武昌紙莊,作為黨的創始人和中央委員,竟被排斥在會議之外。會後,當中共中央負責人瞿秋白、李維漢來到紙莊把“把會議的情況告訴他,並勸他接受國際指示到莫斯科去。他堅持不去,並表示他的錯誤共產國際有責任”。張國燾在《我的回憶》中説:“八七會議的決議對他批評如此嚴厲,足證明國際早有犧牲他的決心”。對此,敏感的陳獨秀自然是瞭然於心的。
八七會議對陳獨秀進行缺席審判後,9月10日,陳獨秀裝扮成病人離開武漢到上海。不久,中共中央機關也由武漢遷到上海。11月9日至10日,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在上海召開擴大會議,各主要省份的代表也出席了會議。這次會議仍然不讓陳獨秀參加,王若飛反對也沒有用。
會議期間,政治局又要陳獨秀去莫斯科,仍被陳獨秀拒絕。他對秘書黃文容説:“中國的問題是中國人瞭解還是外國人瞭解?我是中國人,我要研究中國問題,為什麼不能在中國研究而要到莫斯科去研究?”
陳獨秀還説:“他們讓我寫悔過書,過從何來?如何悔之?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不叫斯大林悔過呢?我是執行他的訓令的,他悔過我就悔過。叫我做替罪人,於情於理都説不通。” “1928年共產國際又讓陳獨秀到莫斯科去,並許以‘東方部長’的職位。陳獨秀嚴詞拒絕,並説:你們罵我是右傾機會主義,還有人罵我是叛變革命。在這種情況下,叫我到莫斯科去當什麼東方部長,豈非揶揄。我不願當官,也不能當一個被別人牽着鼻子走的牛。對你們的好意,敬謝不敏。”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召開。會議之前,共產國際指定陳獨秀、彭述之、張國燾等人蔘加會議。當中央向陳獨秀轉達共產國際的意見時,又被陳獨秀拒絕。
1929年10月26日,共產國際來信指示中共中央:“黨應當實行無情的鬥爭,來反對陳獨秀底取消主義的主張”。 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開除陳獨秀黨籍並批准江蘇省委開除彭述之、汪澤楷、馬玉夫、蔡振德四人黨籍的決議案。陳獨秀據理力爭,於12月10日發出了《告全黨同志書》,針對中央開除他的《決議案》的八條進行了逐條抗辯。
鑑於陳獨秀在黨內的特殊身份,開除他的黨籍需要報請共產國際審核。共產國際要中共中央通知陳獨秀去莫斯科。2月17日,陳獨秀髮出《答國際的信》,表示“現在你們又突然來電給我,要我到莫斯科參加你們的會議,專門討論我們的開除黨籍問題,你們這種思想,我很不容易瞭解!”又説:你們把托洛茨基放逐到蘇聯以外,和你們政治意見不同的大批同志都被監禁和流放,“現在又要從中國調我到莫斯科,説是專門解決我的問題,我實不知你們又打算幹什麼。”並説“我和你們實有不可調和的不同意見……這些根本問題決不是調我個人到莫斯科便可解決的,而且這是官僚的辦法。”
陳獨秀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他寧可接受政治上最為沉重的打擊也不降志辱身,改變自己對真理和正義的追求。他決絕地放棄了這個最後的、有望改變自己厄運的機會,表明他對共產國際的徹底失望,再次宣告與共產國際的徹底決裂!
對於大革命的失敗,斯大林早就定了調子,説共產國際、聯共(布)中央對中國大革命的領導是“唯一正確的”,強調“我將努力證明,我們的政策,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是唯一正確的政策。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深信,我們對中國和中國土地革命的政策的正確性。”
1942年5月27日,陳獨秀在江津山村走完了歷經風雨、飽受磨難的人生之路。一年之後的1943年5月15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主席團作出《關於提議解散共產國際的決定》稱:共產國際執委會為適應反法西斯戰爭發展的需要,並考慮到國際形勢和國際工人運動所發生的變化,各國共產黨及其領導者的成長與政治上的成熟,若干支部提出解散共產國際的要求。22日,共產國際向全世界公佈這個決定。2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共產國際執委主席團提議解散共產國際的決定》,完全同意共產國際提議,表明了歡迎的態度。指出“中國共產黨在革命鬥爭中曾經獲得共產國際的幫助。但是,很久以來中國共產黨人即已能夠完全獨立的根據自己民族的具體情況和特殊條件決定自己的政治方針、政策和行動”。宣佈“自即日起,中國共產黨解除對於共產國際的章程和歷次大會決議所規定的各種義務。”當晚中共中央書記處在延安幹部大會上作報告,肯定共產國際在幫助中國革命事業所做的功績,並解釋了共產國際解散的原因。指出共產國際解散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號召全黨同志應提高責任心,發揮創造力。
三點教訓始終沒有認真吸取,更沒有落實到位
在黨的歷史中,自1927年八七會議解除陳獨秀的黨中央總書記職務以及開除黨籍之後,他的名字便很少公開出現,即使在有關會議、文件、書刊中出現也都是負面的評價或嚴厲的批判。黨的有關文件和領導人的文章、講話,給陳獨秀扣了九頂帽子:機會主義的二次革命論、右傾機會主義、右傾投降主義路線、託陳取消派、反共產國際、反黨、反革命、漢奸、叛徒。陳獨秀曾是“五四運動的總司令”,在散發傳單時被當局逮捕後,毛澤東在《湘江評論》創刊號上發表聲援陳獨秀的文章,稱譽陳獨秀是“思想界的明星”,高呼:“我祝陳君萬歲!我祝陳君至堅至高的精神萬歲!”作為中國共產黨的主要創始人,連任一至五屆黨中央總書記、把黨員隊伍從一大時的50多名發展到下台時達57000多名黨員的陳獨秀,竟然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
多年以來,一些黨史、文史學者從事陳獨秀研究,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學術界遵照黨的實事求是原則,以嚴謹的治學態度,深入考察、研究陳獨秀一生的思想和活動,取得豐碩成果。一致認為強加在陳獨秀頭上的一系列罪名均不能成立。中國大革命失敗的主要責任應由共產國際承擔。一些有良知的共產國際代表也認為把大革命失敗的責任完全推到陳獨秀身上是不公允的,他們分別在不同的場合公開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如1930年1月29日,鮑羅廷在蘇聯中國問題研究院學術討論會上説: “我們在中國的工作人員,尤其是我,也犯過嚴重的錯誤……”;維經斯基在1930年的一個會議上也公開承認“對這一切負責任的不光是陳獨秀。還有我……。”
當然,陳獨秀不是完人,他身上也有不少缺點,在領導黨從事中國革命中也犯了不少這樣或那樣的錯誤,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但是,縱觀陳獨秀的一生,特別是自建黨以來的功過是非,平心而論,應該説,他的貢獻和功勞的第一位的,缺點和錯誤是第二位的。致他於死地的大革命失敗的責任,首先應該承擔這個責任的是不瞭解中國國情卻遙控指揮中國革命的共產國際,陳獨秀的錯誤是執行共產國際錯誤指揮的錯誤,是執行性、 從屬性的錯誤,共產國際和斯大林把這個責任全部強加在陳獨秀的頭上,造成中國共產黨主要創始人、連續擔任一至五屆黨中央總書記的陳獨秀終生性悲劇是極不公正的。
在抗戰期間,陳獨秀在江津山村鶴山坪病逝後不足二年的1944年3月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回顧黨的鬥爭歷史時指出:“結論作得嚴重,因此未能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僅過一個多月,1944年4月12日,毛澤東又在《學習和時局》中指出:“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未能團結更多的人共同工作。”要求“我們應引為鑑戒。”194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強調了毛澤東的意見,指出:“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以為對於犯錯誤的人們一經給以簡單的打擊,問題就解決了。黨在檢討了六屆四中全會以來的錯誤以後,認為今後進行一切黨內思想鬥爭時,應該避免這種缺點,而堅決執行毛澤東同志的方針。”1945年5月24日,毛澤東針對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的選舉方針談到黨的“六大”不選舉陳獨秀到中央時説:“現在看不選他是不對的。……不選陳獨秀,這裏面有一條原因,就是為了圖簡便省事。在預備會上我曾講過,過去我們圖簡單、愛方便,不願意和有不同意見的人合作共事,這種情緒在我們黨內還是相當嚴重地存在着的”並説 “值得我們注意和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1945年5月24日,毛澤東在針對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的選舉方針談到黨的“六大”不選舉陳獨秀到中央時説:“現在看不選他是不對的”。毛澤東在這裏指出黨的“六大”不選陳獨秀進中央委員會是不對的,也就是説,應當選陳獨秀進中央委員會。將這一點與“結論作得嚴重”、“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聯繫在一起,這就形成了對陳獨秀處理的總體評價。
屈指算來,從1942年5月27日陳獨秀病逝,到1945年5月24日,在不足三年的時間內,毛澤東回顧黨史,連續三次總結對陳獨秀處理的三條教訓,是非常客觀、公正和深刻的。但是,令人困惑和遺憾的是,這三條教訓都沒有認真吸取,更沒有落實到位。在歷史的真相已經大白於天下的情況下,對陳獨秀雖然不再提“叛徒、漢奸、反黨、反革命”等罪名了,但他仍然被壓在“結論作得嚴重”和“太着重了個人的責任”的巨石之下。而且,作為黨主要創始人的陳獨秀至今連個“同志”的稱謂都享受不到。其政治待遇、人身形象之灰暗和尷尬不言自明。這不僅有違黨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而且在情理上也是説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