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人生而平等,不平等從何而來?_風聞
腕豪瑟提-2019-04-04 20:59
內容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揚·索克爾《小哲學:如何思考普通的事物》
平等作為文明社會的應有之義並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事實上人人生而不平等反而是更容易為人所理解,我們長相各異、聰慧有別、內斂外放、靈巧鈍拙、甚至氣場迥異。
一旦這些特質變得重要起來,不平等就會隨之出現。當我們更多地關注自身的這些社會特質時,我們就會發現還有許多人比我們更富有、更成功、更友善。
從出生之日起我們就置身於社會、家庭和許多其他組織中,與成長相伴隨的是,我們發現在自身所處的每一個羣體和組織中我們都處於不平等的位置上。我們很難擺脱不平等和對它的感知。
18世紀末期的法國大革命帶來了追求自由、平等和博愛的呼聲。革命的目標是要摧毀橫亙於皇室、高級神職人員、貴族和老百姓之間的巨大鴻溝。催生這一革命的想法來自一場名為啓蒙運動的文化革命。
正是啓蒙運動哲學家意識到不公平源自社會不平等並教育大眾:社會本可更公平。他們對如此嚴重的不平等竟能蔓延整個歐洲,甚至還會有人提出理論來解釋它的貌似不可避免性吃驚不已。
除此之外,啓蒙運動哲學家還達成了如下共識:是**社會本身的性質造就了不平等,而政府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限制這種不平等。**社會學家一致認為,社會自身很容易滋生不平等,忽視它會造成嚴重後果。長久以來社會學的一個目標就是,努力以某種方式與社會不平等和平共處,並就它產生的原因尋求共識。
美國社會一直以她的民主理想為榮,因為它“為所有人都提供了平等的機會”。但誠實地説,我們並不能忽視那些長久存在的巨大的不平等,它們的存在甚至讓我們無法信奉那一民主理想。
依據美國人口普查局公佈的數字,2005年,最富有的20%的人口占據50.34%的總收入(税後為47.28%);相比之下,最貧困的20%的人口只佔據總收入的3.42%。前40%人口的收入佔據總收入的73.37%(後60%的人口只佔26.63%)。現如今,由於美國社會中交織起作用的各種力量,富人的收入增速要遠遠超過其他人羣。
總資產(非收入)很難衡量,但有一種公認看法是,這一領域的不平等要大大超過收入領域。2007年,美國最富有的1%的家庭擁有社會總資產的34.6%,美國最不富有的80%的家庭只擁有15%的總資產(Domhoff,2010)。2007年,中游家庭的淨資產分別是:白人家庭143600美元,黑人家庭9300美元,拉丁裔家庭9100美元。11.3%的白人家庭沒有任何淨資產。黑人家庭的這一比例為34.1%,拉丁裔家庭則為33.5%(Wolff,2010)。
那麼,不平等緣何會存在?大多數人思考的出發點都是人性、生物構造的複雜程度、超自然力量,乃至自由市場體制,但社會學家卻是透過我們社會生活的現象看到了本質。想要理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就要了解社會組織本身,要將社會不平等當成社會的核心特質來看待,要將交織作用的各種社會力量當成是人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部分。
社會學家通常會考慮兩個問題:(1)不平等出現的原因,(2)不平等如何得以持續——為何不平等一旦出現就會在社會中紮下根?為什麼難以限制它的發展?為什麼難以改變它的重要性?社會學強調社會結構的重要性:社會組織創造了社會結構,社會結構則創造了不平等。
社會結構本就是一種包含不平等層級的模式,所以不管它如何發展,這種根深蒂固的不平等都是存在的。社會學家一致認為,**只要人在社會中存活一天,不平等就會存在一天。**馬克思曾夢想並預言未來會有一個平等的世界,但是就連他也不得不承認,這一切只有在社會和社會模式煙消雲散之後才會實現。
社會結構的進程是無法阻擋的並且幾乎都是不平等的。為什麼?原因不外乎以下四點:(1)勞動分工(經濟、寡頭政治、官僚主義、社會分層)(2)社會衝突(得勢者和失勢者)(3)私有財產制度和聚集財富的能力(4)權力、聲望和特權的相互作用
勞動分工和社會不平等
為什麼勞動分工必然會帶來不平等?米歇爾斯(Michels,1876—1936)相信這一過程是不可避免的,他這樣解釋道:在任何一個組織中,一旦選擇了一個領導(怎樣選擇的並不重要),那個位置所擁有的權力就會賦予該領導超過其他人的優勢。事實上,領導權通常都會集中在一小撮個體身上,米歇爾斯稱其為精英。領導權的定位賦予這些精英巨大的優勢,他們能夠獲取關於組織更多的信息、日常做決定的權力、控制組織中其他人的知情權。隨着時間推移,這羣精英就將他們自身與組織裏的其他人區分開來,並會有意識地去製造能夠保住他們所處位置的方法。
Robert Michels
沒有領導權的那些人最終則變得越來越無力去批評領導——也越來越無意這樣去做。任何日後進入這些高層的人都將進入這些本質上更有權力的位置。米歇爾斯關於組織中平等可能性的悲觀言論被稱為寡頭政治鐵律,即,不管組織出現在什麼地方,總是會有少數人壟斷權力,其他人則沒有權力。當我們説到“組織”時,其實就是指少數人統治,無論我們稱呼這一統治是民主還是獨裁。最後,勞動分工本身就意味着權力上的不平等。
一個社會中往往會存在上百個組織(各種社區、正式組織和羣體),幾乎所有這些組織都在有意識地製造不平等的體系。超市、學校、醫院、俱樂部、城市、鄉鎮、工廠、警察局、牙醫診所、監獄——所有這些都展現了組織如何被定位在一個業已建立的結構中並從下往上排序。只要有一家公司開張,不平等的職位就會被建立起來,人們受僱於下面這些職位:董事長、首席執行長官(CEO)、副主席、人事經理等。此外還有更多的職位,如市長、總統、副總統、聯邦法官、州立法官、市級法官,也都是等待填補的定位。每一個已經存在的組織都會創造出諸多定位,並會針對這些定位按照權力、聲望和特權進行排序。
“組織”這個詞告訴我們,這些不同定位之間的合作會被命名和排序。許多個世紀以來,這些組織都是傳統的。責任、權利、權力、聲望和特權都由傳統決定。社區的首領由血緣或家庭決定,其他位置的指派則由忠誠的友誼和感情(而非客觀條件)來決定;依照傳統,領袖對其自身行為擁有充分的裁量權,甚至是在現代社會,有些羣體仍然保留了這一傳統,如家庭、皇族、部落、小羣體或街頭幫派。傳統組織通常規模較小,不拘泥於形式主義。
現代社會壓制了傳統,大力發展了“法律–理性”的定位。在既定的規則和法律中,權利、責任、權力、特權和聲望都得到明確界定,個體按照自身資格得到選派和晉升。組織變得理性,便利於人們在高效高能的結構中進行工作。因此,理性組織的目的就是為了創造不平等、建立權威和控制工人。
**韋伯將現代社會描述為官僚制社會。**這些結構中的定位都被正式提出,並會根據它們的資格和責任進行排列。官僚制削弱了出身和血緣帶來的不平等。組織裏非正式的、傳統的和情感的因素都被儘可能地替換掉,以便組織能夠變得客觀、有效且高效。韋伯知道這種官僚組織往往都達不到它的既定目標,但他相信,人們會發現高效率和理性化的不平等體系的重要性。對韋伯來説,這一趨勢存在於所有現代社會中。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1920)
不論何時我們進入組織,這種官僚權威結構都會存在,我們必須按照該結構中的正式定位對號入座並知曉我們的責任權利。不管是傳統組織還是理性組織,它們都會帶來有意識的社會不平等,這些不平等都是由人們創造出來用於組織和控制其他人的。社會、社區、正式組織和大多數羣體,這些結構都擁有法律、更正式的規則、明確的定位和資格要求。時間一長,我們的目標也就逐漸變成以有效、高效、客觀和理性的方式來做事。
社會衝突與社會不平等
衝突意味着行動者彼此之間就他們所看重的事物進行爭鬥。凡有爭鬥出現之處,就會有贏有輸,又或者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有些人可以更多地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一旦出現短缺狀況,衝突就會發生:因為東西不夠人手一份,沒有人能夠得到他或她所想要的。如果有人壟斷了社會中有價值的東西,其他人望塵莫及,同樣會引發衝突。不管是在哪種情況下,只要有人聚集了有價值的財產而其他人則一無所獲,結局就會是短缺和不平等的分配。
理解權力的角色可以最好地解釋衝突中的勝利。勝出一方必然比其反對者擁有更多權力,從而能在這場互動中獲勝。這種權力也有可能是個人的(比如,基於他們的智慧、力量、魅力、武器或財富)。但在更多情況下,衝突雙方都是組織、羣體或社會,它們通過各自的優勢權力獲勝(如更高的效率、更多的人口、成員更強烈的忠誠、更先進的技術、更卓越的領導、數量更多的武器或更雄厚的財力)。
當一些人在衝突中獲勝後,他們就能比其對手更好地達成目標。通常,他們會在勝利的基礎上鞏固自身優勢進而獲得更大的權力。最終,這些獲勝者就創造了一個不平等的體系;在這一社會結構中,他們處於最頂層,文化和制度都被用來保護他們。這一不平等體系可以幫助他們(以及他們的羣體和子孫後代)繼續佔據這一優勢定位。由此勝利被制度化****,即它們會按照社會運轉的方式得以確立。勝利者創造了一個能夠保障他們後續勝利的體系。
在人類歷史上,由於男人獲得了更高的定位,所以男人與女人之間的衝突也就可想而知。當歐洲人來到美洲大陸後,印第安人被戰爭和疾病摧毀並被趕入保留地,於是一個不平等體系就在美國建立起來。
企業家與力圖保護工人的工會鬥爭,他們之間的衝突導致勞動效率下降。每個社會中都會有衝突,也都會有勝利者,它們的結果就是建立起種種不平等體系。
有三種衝突是必需的:第一,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身份認同的羣體走到了一起;第二,對稀有資源的爭奪或者是一個羣體有機會剝削另一個羣體(這兩者都會引發衝突);第三,一個羣體比其他羣體擁有更多權力,並能在衝突中成功地發揮作用。
當然,這並不是説那些獲勝者就一定是邪惡的和自私的(他們有時會如此有時卻也未必),但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數成功者都有動力去維護那個讓他們成功的世界。
勞動分工、經濟因素、組織中的寡頭政治、有意識創造的結構、社會分層、社會衝突,是它們造就了不平等。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誘因,那就是私有財產,即持有我們所贏得的一切這一權利。
私有財產的社會制度
權力、運氣和能力會帶來不斷累積的財富和其他特權。如果可以平等分配有價值的東西(如特權),社會衝突就會大為減少,不平等也不會變得如此制度化和持久化。但馬克思提醒我們:在私有財產制度存在的情況下,不可能做到平均分配物質產品。人們可以擁有他們能得到的一切,但人們不再只滿足於其自身基本需求,他們逐漸渴求得到他人所擁有的特權和權力。
對此法國思想家盧梭(Rousseau,1755)有生動的描述:“誰第一個圈出一塊土地,大言不慚地説‘這是我的’,並且找了些傻乎乎的人相信他的話,誰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奠基人。假如有人拔掉木樁、填平溝壑並向同伴大聲呼喊:‘不要忘了這片土地上的果實是屬於大家的,這片土地不屬於任何人!’這個人該使人類免去多少罪行、戰爭、殺害,免去多少苦難和恐怖啊!”
如果每個人都擁有每樣事物,如果每個人對物質都享有和他人一樣多的權利,不平等就會被淡化。但在絕大多數社會和其他社會組織裏,私有財產都是存在的並被人珍視。勝出的人能夠積累特權,如奴隸、土地和金錢等,這些東西通通變成他們的,其他人擁有的則要少得多。韋伯把這種特權稱為生活機會,它們包括行為者因其在社會或社會組織裏的定位所獲得的一切好處,如收入、住房、辦公空間、健康保障和教育機會。因此,我們在權力(我們實現自己意志的能力)和特權(我們得到的好處)方面也就變得不平等。
特權的不平等起源於勞動分工。僱主比僱員掙得多,醫生比護士掙得多,搖滾明星比老師掙得多。為什麼會這樣?顯然,在勞動分工中佔據優勢定位的人,處在能夠增加他們自身特權最有利的位置上。工廠老闆比其他人擁有更多權力(和更多機會)去增加他們在社會中所能獲得的。那些佔據次要優勢定位的人要想增加他們的特權,只能是通過重新組織和從位居其上者那裏多分得一杯羹。
權力/特權/聲望與社會不平等
衝突、權力的使用、勝利和特權(私有財產)都會帶來不平等。由於私有財產的存在,個體能夠將他們積累的東西固化並逐步擴大。外科醫生、搖滾明星和企業高管,由於在勞動分工和社會衝突中佔據有利地位,所以他們掙的錢就比普通工人和護士等要多得多。隨着特權被聚集在一小撮個體手裏,這些人也就擁有了更多的權力。財富代表權力和特權;財富越少,權力越小,進而也就越難獲取自身利益,而且還經常會被剝削和解僱,甚至一貧如洗。他們沒有特權,沒有權力,他們所處的定位上幾乎什麼都沒有。
權力與特權緊密相連:更多的權力能夠帶來更大的特權,更大的特權則能帶來更多的權力。不平等體系永久存在,長久的優勢會影響更多的特權,進而帶來更多的權力……如此循環往復。
權力和特權會帶來聲望,反之,聲望也會影響權力和特權。聲望具有主觀性,它是對所處定位的榮譽感和恥辱感。聲望建立在他人的評價之上,什麼更有價值:男性還是女性?白人還是非白人?富人還是窮人?專業人士還是藍領工人?總統秘書還是副總統秘書?天主教徒、新教徒、穆斯林還是無神論者?人們把最高的聲望賦予高級主管,把無家可歸者視為社會的恥辱。軍官比士兵擁有更高的聲望,富人與窮人之間也是同樣道理。
權力、特權和聲望,它們之間的不同在彼此的交互作用下建立了一個不平等的體系。這三者都來自勞動分工、社會分層、社會衝突和私有財產的權利,它們大部分時候都是緊密相連,所以在一個領域裏具有的優勢也會延伸至另一個領域。造成不平等的最後一個因素則是長時間的不平等的權力、特權和聲望。
如何看待不平等?
**不平等來源於勞動分工、社會衝突、社會分層和私有財產制度。**勞動分工在社會中創造了優勢地位並形成了等級制度。社會衝突帶來了成功者和失敗者,讓成功者能夠建立和保護他們在社會上贏得的位置。私有財產制度則創造和鼓勵了不平等的特權,並讓那些攝取高位者通過勞動分工、社會分層和社會衝突(或三者兼有)來聚集財富並保護他們的定位,將積累的一切傳給他們的孩子,在他們所處的位置上獲取權力、特權和聲望。不平等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有許多原因。處在社會頂層的人聯手保護它並使之持續存在。
社會制度捍衞和延續了這一不平等體系。在一種認為不平等是正當的文化中,對人們進行社會化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能成功地對人們進行社會化,就是讓他們去學習和接受他們在社會中所處的位置。最後,武力有時也會被用來保證社會結構不遭破壞。
有一些不平等可能是無法避免的,人們必須努力阻止它們的出現;因為一旦出現,就得付出更多努力去控制它們。米歇爾斯聲稱,有領導者的組織會不可避免地發展出一個不平等體系,最終想要根除該體系會變得異常艱難。馬克思相信,只要消滅資本主義,社會就會迎來平等,但20世紀發生的一切並未證明他的觀點。事實上,實際情況遠比想象的要複雜得多,在蘇聯或古巴等消滅了私有財產的國家,仍然出現了一個穩定的不平等體系。該體系不僅建立在財產所有權上,而且也建立在政治領導權、職業和對財產的控制權上。
聲稱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並不意味着人們就要無條件地接受貧困和苦難,或者是就要容忍獨裁暴政。對所有人來説都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在社會或組織中可以容忍多大程度的不平等?有多少不平等是必要的?有用的?民主的?人道的?道德的?意識到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也意味着那些致力於追求平等原則的人重任在肩,因為我們的社會對不平等體系太過鼓勵,太過包容。就這一點而言,平等就像自由,絕非理所當然的存在,只有永遠保持警惕,平等才是可能的。
那些想要理解和批判不平等的人,必須追問自己以下幾個重要問題:
(1)個體能被允許擁有的東西有多少?一個人需要的東西又有多少?如果不平等太過嚴重,對社會和個體會產生什麼後果?如果一個社會限制財富積累,是否會對社會產生破壞作用?
(2)不管什麼情況下所有人都能擁有的權利有哪些,即便從不使用這些權利?
(3)孩子們可以從父母那裏繼承到多少東西?
(4)平等與自由之間有着怎樣的關係?
(5)哪些東西應該得到獎勵:才智?努力工作?對社會的貢獻?父母的積累?或者是在法律秩序內可以得到的所有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