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壇為何習慣管“教練“叫"指導"?_風聞
后厂村体工队-后厂村体工队官方账号-公众号:sports_1632019-04-08 11:32
熟悉中國體育的人知道,我們習慣稱教練為“指導”,比如郭士強就是“郭指導”,杜鋒就是“杜指導”,不一而足。有時候為了順嘴,就將“指導”二字簡化為“指”或者“導”,比如中國民航大學男籃主帥鄭軍,球員們就通常稱他為“鄭指”。“指導”,算得上是一個很有中國特色的稱呼。
關於它的來歷,現如今已是眾説紛紜。在網絡上,大概存在兩種説法:1、與新中國初期照搬蘇聯的體育制度有關;2、與軍隊體工隊制度有關,“指導”又相當於“政委”。這兩種説法有一定道理,但以訛傳訛、合理想象的成分更大。
事實上, 體育指導、籃球指導、足球指導……類似的叫法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就有了,是民國體育文化的產物。通過對一些近代報刊進行關鍵詞檢索,網易體育發現,“指導”一詞在民國報紙的體育報道中屢見不鮮。
在瀚堂近代報刊數據庫中以“籃球指導”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共得兩篇報道。
一則,1933年10月17日的《北洋畫報》第二版就曾經刊登過這樣一張照片,圖説是:“參加全運會之滬籃球指導前兩江名將邵錦英女士。”此處所説的全運會,指的是中華民國第5屆全運會,原定於1931年月舉行,結果因為“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事變”的爆發而拖到了1933年10月。舉辦本屆全運會的意義不僅僅停留在競技層面,也在於“倡全民運動,救國家危亡”“提倡國民體育、振刷民族精神”。
二則,天津《益世報》1931年3月16日第7版,還曾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即山西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的籃球指導張子謙,“捲入”了一起球場鬥毆事件,無端被誣,遂上書山西教育廳廳長為自己伸冤。這篇報道中,凡涉及“教練”一職的,均用“指導”二字替代。
有意思的是,如果以“籃球教練”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反而一無所獲。將關鍵詞改換成“足球指導”和“足球教練”分別進行檢索,得到的報道篇數分別是2和1。與“足球教練”相關的那篇報道,與國內體壇並無瓜葛,而是有關美國大學足球教練的,題為《美足球教練年俸逾萬 與南加州大學續合同五萬》。
新中國成立之後,自然延續了這種叫法。據羅漢琛和於德豪的啓蒙教練、現年71歲的毛地回憶,他進入湖南省男籃(1965年)時就稱教練胡松發為“指導”,當時“教練”和“指導”兩種叫法是並行不悖的,他舉例説:“別人問‘你教練是誰啊’?我就回答‘是胡(指胡松發)指導。”當時胡松發的官稱就是“湖南省男子籃球隊指導”。不難看出,那時“教練”和“指導”就已經合二為一了,“教練”即“指導,“指導”即“教練”。
綜上所述,稱教練為“指導”的做法,至少在1931年前已經形成,跟蘇聯和軍隊體工隊沒什麼關係,而且在新中國成立之前,“指導”才是主流的叫法。新中國成立之後,一度也延續了這種習慣。只是隨着時代的發展,教練和指導兩個概念逐漸混同,再也不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