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薪讓員工實行996的工作制正確嗎?_風聞
半听星冰乐-你怎么永远有这么多话可说2019-04-10 17:59
作者:弗蘭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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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關於996的討論,看起來像是討論996是否合理,如果給足錢後996是否就可以被接受的問題,而實際上這是勞動者底線一步步往後退的大進程中的一小步而已。以前被迫退讓的是體力勞動的工人們,他們不會在網上發聲,現在終於輪到了寫字樓裏的白領們了,但是故事發生的套路卻總是相似的
1.
十幾年前,我剛面臨找工作的選擇的時候,就發現,無論是長三角的工業聚集區,還是珠三角的工業聚集區,只要我選擇在製造業就業,尤其是在廠區工作,除了部分歐美外企以外,幾乎所有的公司都要一週工作六天,我表示難以接受,廠區工作的人都習以為常地告訴我説,只要是在廠區,就是六天工作制,因為工人們都是六天。
我當時表示很困惑,因為那個時候金融危機,許多出口型企業都受到重挫,訂單急劇下滑,許多工廠的生產任務根本就沒那麼高,或者説一週五天都經常排不滿,但是六天工作制這一點幾乎沒有改變過。
有的老闆會説,這也是為了工人着想,一週工作五天,只能給最低工資,彼時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就一千左右,出來打工的人是無法接受的,而如果改成一週六天工作制,把週六上班的時間的八小時的加班費算到底薪裏面,就可以多幾百塊,許多人就能接受了,大家出來打工不都是想多掙點錢嘛!
我當時聽了覺得很有道理,但總覺得哪裏有些怪怪的,後來我就想明白了,如果工人們普遍都覺得底薪低,應該做出來的合理的改變是提高五天工作制的底薪,而不是底薪就默認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然後通過把五天工作制改成六天來虛假地提高底薪。
因為據我觀察,這個説法只是為了應對我這種讀過書的人,而他們招的普通工人大部分來自偏遠農村,根本就對這些不懂,他們被老闆灌輸的理念就是,六天工作制是天經地義的,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是不允許被質疑的,不接受就別來,又不缺你這一個。
因為他們沒享受過五天工作制也能賺到那麼多錢的待遇,因此覺得一週能工作六天多拿幾百塊簡直是這世上最美的事情,如果有人來反對這個,他們裏面的許多都會替老闆説話,來跟你拼命,覺得你要砸了他們的飯碗,要他們少掙錢,而老闆這是為自己好,自己能多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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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年的腦力勞動者們在幹啥呢?他們在為這種六天加班制的優越性搖旗吶喊呢,他們説,正是因為這樣,我們的商品才可以傾銷全世界,他們對我們搞反傾銷調查是怕我們了,自己人懶,還怪我們太勤勞。(因為他們大多數是五天工作制,反正六天工作制這事兒也落不到他們身上,他們覺得工人就該六天,誰讓工人們沒文化沒學歷呢!)
於是,當年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就催生出了FS康這種把加班發揮到極致的模式,每個月只准休息一到兩天,平時每週只准週日休息半天,不僅如此,每天晚上也要例行加班三小時。
當然這種模式在當時是受到了普遍的歡迎的,因為十幾年前,普通的打工者幹一份清閒的工作,在珠三角一個月能賺1500左右,而如果你選擇FS康,一個月可以賺將近4000塊,**許多進城打工的人看到三倍的差距,都望眼欲穿,紛紛去報名,有的人還為落選而懊悔不已,**尤其是一些五十多歲的打工者因為身體原因被認為不適合來工作而落選的,他們進城打工就是為了多掙點錢,而進入FS康是眼前能看到的最好的機會了。
**FS康模式的厲害之處不僅在於把工作時間拉伸到了極限,他們還發揮了台企特有的軍事化管理的方式,**工作時間全程都有嚴厲的監督,不準隨便休息,連頻繁上廁所也是不被允許的,即使晚上下班後,宿舍也會到點就強制熄燈,還會有巡視的人來回監督,禁止熄燈後聊天玩手機,要求工人馬上睡覺休息,這樣第二天才有充足的精神和體力來幹活。這種環境下,摸魚是肯定不可能的。
於是在這種無形的壓迫下,當年開始第一次出現讓許多人都為之震驚的FS康N連跳事件,我們當時都覺得匪夷所思,幹不下去了,就趕緊辭職不好嗎,為什麼要跳樓自殺呢,換一個地方工作,少掙點錢不好嗎?
根據當時媒體報道,得出的結論大致有,他們許多都是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他們被父母要求來打工,理由是這裏工資高,辭職是要承受家裏面的壓力的,還有一些是就是在重壓下精神出現了抑鬱,然後在當下就只想自殺,根本沒想過其他的解決方案。
當年令人更為震驚的是,一開始只是幾個,但被媒體報道後,又接連出現了好幾個跳樓自殺事件,FS康最後不得不在樓裏面拉上了鐵絲網,防護網來阻止工人自殺。
當然據媒體報道,後面效仿的人的可能會多了一個原因,那就是為了拿FS康的高額補償,這個説法看似合理,可是誰會為了掙那幾十萬塊錢把命都搭進去呢?事實上是,確實有人會這麼幹,當年的幾十萬對於出來打工的許多人來説,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3.
而那個時候的主流的腦力工作者們是怎麼看的呢,我身邊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國家飛速發展不可避免的代價,高效就要伴隨着高壓,想掙錢還不願意承受這種高壓,那是不可能的事兒!
(多年後,菊廠老大説了一句類似的話,某些員工30多歲就不努力了,只想躺着數錢,可能嗎?)

哦,對了,同一時期的菊廠在幹什麼呢?
他們為了應對2008年實施的新勞動法,正忙着搞集體自願辭職再聘任呢,因為新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菊廠為了避免籤這種可能會養懶人的合同,推行集體自願辭職,再聘任,當然菊廠的做法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漏洞,他們給足了N+1的賠償方案應當付的賠償金。
華為集體辭職事件始末_百度知道這也是為什麼當年南方週末 之類的媒體去報道,會遭到菊廠員工的反感的原因,因為媒體覺得這是勞動法歷史上有里程碑意義的標誌事件,是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效仿呢?但是菊廠員工覺得,我們都是自願的,而且只是換了個合同而已,待遇還一樣,還白拿一份不菲的賠償金,何樂而不為呢?
當年奮鬥者協議基本上所有的員工也都會主動且自願籤,也是因為當年會有期權這種東西的兑現,對於腦力打工者來説,那就是他們心中的鉅額回報。
於是這件事在當年就不了了之了,表面上沒有泛起任何波瀾,時至今日,菊廠還因為他們給足了加班費,能夠給出極具競爭力的薪酬,而被許多人追捧,因為太多企業既996,又不給錢,正應了那句話,自己做得好,全靠同行襯托。
4.
關於996的討論終於在最近引起了腦力工作者們的集體小高潮,他們不知道的是,這種勞動上的退讓,早在十幾年前就在體力勞動者們身上上演過了。
所以,給足了錢就可以996這件事早晚會被一些企業主給偷換概念,慢慢演化為,本來就該996,給你開的工資裏就包含了996的錢,而你如果不接受996,你就只能掙到目前工資的三分之一,腿長在你的身上,你不接受你可以走啊,愛乾乾,不幹滾!
看看,是不是像極了當年打工者們面臨的選擇,去一家輕鬆的廠,月薪1500,去FS康,月薪4000。合理極了,你嫌累,你可以不幹啊,又沒有人逼你!想多掙錢還沒承受那個壓力的能力,哪裏有躺着就把錢掙了的好事!
選擇就在你的面前,你會怎麼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