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混改已進入了誤區_風聞
吃石锅拌饭的阿锐-2019-04-11 12:01
中國曆來的國企改革,
哪一次肥的是各位鍵盤俠?
哪一次不是有錢有權的人最終獲益?
別以為什麼東西私有化了你都能獲益,實際上,只是換一個更加沒有底線的人來壓榨人民罷了!
還記得四大商業銀行改革嗎?美國高盛賺走的何止300億美金,最終政府是想盡了辦法,才讓高盛套現離場!
有不瞭解高盛這段的,請看評論區鏈接。也可以網上搜索這段歷史。
這幾句話我必須用分割線強調一下!
國企改革目前主要有三種方式:
一,定價直接賣,有錢就買。
比如宗慶後買下杭州罐頭廠。
這個簡單粗暴,沒有什麼大問題。
最可能出現的是價值低估,但這完全可以規避。
二,MBO管理層收購;
在國企遇到困難時,政府背上了沉重包袱,有了撂挑子的想法。
於是管理層抓住機會,他們開始忽悠政府:“企業搞不好,並不是我們沒能力,而是因為沒有主人翁意識,只有給我們一些股權,我們才有主人的感覺,企業自然就搞好了”!
這套説辭,聽起來還很有道理。
就像家裏房子漏水了,請了一個水平差的維修工,他始終修不好,維修工的理由是“不是我技術差,也不是我嫌費用低,主要是房子產權證上沒有我,影響了我技術發揮,所以我沒動力把漏水問題修好”
政府還真就信了,於是,管理層收購開始。
但管理層這時候才發現一個尷尬的大問題一一自己沒錢!
同意收購了,又付不起錢,不是白忙活一場嗎?
於是好戲上演了。
1,千方百計壓低企業估值,賤價入手。比如顧雛軍;
2,有的企業太大,太顯眼,就算賤價了也買不起多少,很是不好操作,比如聯想。
於是有人動起歪腦筋,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
管理層不是控制着企業財務部門嗎?
於是離岸公司、境外賬户、財務操作、多管齊下,成功用企業自己的錢去收購了企業本身,自己變成大股東。
比如聯想柳傳志、紅塔褚時健,
前者成功了,後者雖然也布好了局,但因行業特殊而失敗了。
以上這些,你認為他們不合法嗎?我告訴你,成功了的都是合法的,政府鬼迷心竅,吃了悶虧也只能認栽!
三,增資入股
這個主要針對上市國企,比之前的MBO收購稍微文明瞭一點。
為什麼是上市國企呢?因為上市公司有資本市場規則約束,資本家覺得更有保障,僅此而已。
(國企上市,這也是某些人內幕交易的機會,損公肥私、多吃多佔、合謀侵吞、套現割韭菜。。。。等手法,這裏我們就不展開聊了)
增資入股具體是:
1,拿一筆錢入股,獲得相應股權。
2,雖然是收國企,但錢不能給國資委,只能給收購目標企業。
3,規定這筆錢在企業的用途,比如清償債務、改善現金流等等,目的就一個一一一讓企業看起來更值錢,方便以後套現賺錢。
這就像娶媳婦,彩禮換嫁妝,媳婦一過門,老丈人一分錢都得不到。
錢繞了一大圈,反正又回到手裏。
等媳婦一過門,才發現自己特麼並不是老婆,活脱脱就是個不拿工資的傭人,全家都指着她養活。
或者像買房子,要求地產商把房款全部用於裝修、綠化,但房子控制權得歸他。
上哪兒找這種地產商?上國資委找,一找一個準!
新華都的陳發樹、雲南白藥、雲南國資委。他們就是這麼玩的。
也不想想,陳發樹靠着紫金礦業發家,自己經營的新華都是個什麼熊樣,他要真有那個能力,自己早就搞出一家醫藥大企業了。還需要覬覦白藥?
雲南國資這個大傻子還覺得自己“混改有功”,把自己鼓吹成“混改樣版“,要臉不要臉?諷刺不諷刺?
綜上:
覬覦國企的人,看上的只是國企的商業價值,但並不想承擔國企的社會責任,包括企業最基本的“如實申報、誠信納税”。
這一類人有個共同特點:
他自己的企業也經營的不怎麼樣,還成天嘰嘰歪歪要“國企應該這麼改那麼改”,就是想趁自己當下還有點錢,給自己找個長期飯票罷了!
比如復興集團的郭廣昌。
各位,幹正經事兒的企業家根本不願意去控股什麼國企,只要政府允許他們進場幹,人家自己就能幹出一個更牛逼的。
你見任正非動這心思了嗎?
你見馬雲動這心思了嗎?
難道馬化騰在想吃這個肉?
都沒有,對不對?人家不屑於做這個。
要真覺得國企不行,那直接開放准入,讓這些民營企業家進場不就好了!
他們願意進入,説明行業有的搞。
他們要是搞的好,把國企賣給他也行。
他們都不願來,説明這並非是國企自身的問題,而是整個行業本身的問題。
國企的股權屬於全民所有,任何時候都不應該去打國企股權的主意。
首先:
國企也並不單單只是一個商業公司,承擔的並不僅僅是市場責任,這就意味着不能用商業公司的標準去考核國企。
國企可以很輕鬆營利,當然也可以很輕鬆虧損。
僅憑虧損並不能説明國企是廢材,原因是多方面的,制度、貪腐、裙帶、政策、非企業職能、管理層經營無能。。。。。。等等,都可以讓國企破敗。
政府應該做的,就是把國企虧損的真實原因弄清楚,把整個行業拿出來仔細分析,而不是一看到虧損就想撂挑子。
資本家能看上國企股權,自然有他的道理,政府要能分清楚利弊得失,別在慌亂中把孩子跟洗澡水一起倒了!
我們國家最不缺聰明人,只要政府願意出調查費。
哪怕就是單純給巡視組漲工資,調查效果也不錯。
一家國企到底存在什麼問題?
總有人能給查明白,而不是目前這樣,一有問題就到處甩鍋!
其次:
如果在獨佔領域,嫌棄國企沒效率,阻礙了市場進步,那就乾脆開放這個領域給民企,雙方公平競爭。
如果在非獨佔的領域,國企確實不如民企有效率,經過利弊審查後,那就乾脆把該業務部門賣給民企,或者直接關閉退出。
讓市場自己去發揮優勝劣汰的作用。
總之:
國企就是國企,與外企、私企一樣,各有各的“陽關道”,犯不着非要去整個“雜交種“。
國企就是全民所有制,由人大授權,政府代替人民持有股權。禁止私人控股,禁止外資控股,本來就是應有之義,這才是對全民所有制負責。
新中國的政府,歷來依靠的是最廣大的勞動人民,為人民經營好財產,守好這份家業,是政府應負的責任。
這幾天又在吵吵“董大媽控股格力”!但目前披露有限,具體我就不做評價,只提出幾個問題!大家來思考:
1,如果格力真的是私企,給職工發房子、漲工資、重視勞動者權益等等情況,還可能發生不❓
2,董大媽雖然勞苦功高,但格力也成就了她,並無虧待之事,聯繫當今控股權之佈局,先前有否伏線千里、慷國企之慨收買人心輿論的嫌疑❓
3,格力品牌形象被董大媽深度綁定,究竟誰佔了誰便宜❓誰吃了誰的虧❓
4,珠海國資委需要出讓格力控股權給私人,出讓理由能不能經得起推敲❓經得起審查❓難道是為完成“混改”任務❓
5,格力作為國企,股權屬於全民財產,珠海國資只是代持股權,有沒有主體轉讓資格❓是否需要珠海人大授權❓
6,格力是優質上市國企,收購控股權跟買股票是兩個概念,區別是根本性的,控股權轉讓價格是多少❓怎麼確定的❓溢價多少❓
我説了,你們要自己思考!
我的意見很簡單:
把格力白送董明珠都可以,但必須由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來決定,或者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來決定。因為這關係着當地財政的長期收入,也關乎當地民生福祉!
在法理上,珠海國資委只是一個代持部門,不具備對國企股份的處分支配權,嚴格來講,當地省委書記也沒有這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