懟完視覺中國,讓我們聊聊什麼樣的版權才值得保護_風聞
科技日报-科技日报官方账号-2019-04-12 20:58
科技日報記者 操秀英
這幾天,視覺中國出人意料地搶了黑洞的風頭。
在股票市場上,也成了焦點。12日一開盤,視覺中國的股價就被封死在跌停板。最新消息是,在被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連夜約談後,國家版權局12日上午表示,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相比於全民開罵視覺中國,思考這一事件暴露了哪些問題,以及我們應如何更好推動版權保護和運營更有意義。” 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董事長殷秩松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客觀來講,圖片網站的發展對我國圖片版權的規範使用和管理起到很大促進作用,“但是在具體操作層面,確實有很多值得探討和改進的地方。”
殷秩松説,著作權立法的一個很重要原則是平衡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既要保證權利人的收益,也要有利於知識的傳播,部分圖片網站以保護版權之名索取高額賠償,可能就違背了這一原則。”
“在沒有看到網站與圖片作者具體授權協議的情況下,沒辦法具體判斷視覺中國對相關圖片到底享有哪些權利,比如它是否有權對圖片侵權進行維權的權利,維權的收益該如何分配等等。但是,法律上有個原則,你不能因為別人的違約行為產生巨大收益,從這個角度看,該網站的做法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專利流氓’。”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知識產權律師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對於有媒體提出質疑的圖片網站借版權保護之名“建議”簽訂“買圖協議”的“商業模式”,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鄧宏光則認為,“我認為該提出異議的不是這個模式,而是圖片網站本身是否有正規合法的授權。”
鄧宏光也表示,在海量權利人和使用者的互聯網時代,圖片網站相當於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兩者之間架起一座橋樑,這是毋庸置疑的。
“現在有些人質疑這些網站用訴訟為由頭讓使用者簽署合作協議,這其實也無可厚非。理想狀態下,當然是使用者主動購買版權,但現實中不太可能,如果不收費就能使用的話,可能絕大部分人都會免費使用,所以在目前狀況下,我覺得通過訴訟來推進合作是一種策略。”鄧宏光説。
在鄧宏光看來,圖片網站更應被詬病的是其本身對部分圖片版權的使用就理不直,氣不壯。“由於涉及到海量使用者,存在侵權舉證難等問題,所以此前法院判決一般將照片上的水印作為重要依據,這個舉措確實對維權起到很大作用。”他説。但是,某些視頻網站卻辜負了法律的信任,將本不屬於自己的作品作為通過版權獲利的工具。
“在已有的判例中可以看到,**部分被告提出質疑,圖片網站如何證明版權是你的,打上你的水印就是你的了?****我從第三方也可以獲得同樣的圖片。”**鄧宏光説。
與“視覺中國”相關的判決文書總數共計達到24639件。來源:Openlaw。
他舉了個例子。某都市報拍攝了一張保潔阿姨工作的照片,該圖隨後被另一家媒體使用,並上傳到網絡。同一天下午,某圖片網站打上自己的水印也上傳了該圖片。隨後,該網站監測到上述媒體使用了這張圖並提起訴訟。“法院根據上傳時間,判定媒體沒有侵權。你不能打一個水印就主張版權是你的。”鄧宏光説,該網站當時沒有拿出任何證明其獲得授權的證據。
同時,有媒體報道,國內圖片網站將大量未授權國外圖片據為己有,“圖片網站的圖片來源是個‘黑洞’,這是未來要解決的最重要的問題。”鄧宏光説。
一項根據已公開的裁判文書所作的統計顯示,截至去年12月14日,國內包括圖片在內的各種美術作品著作權糾紛案件中,網絡侵權最嚴重,佔所有案件比例超過四成。這説明,隨着讀圖時代的來臨,大眾對於圖片的需求越來越大,同時圖片的獲取和使用越來越簡便,圖片版權正成為互聯網侵權的重災區。
以視覺中國事件為契機,該如何更好推進圖片版權保護和運營?
“正如國家版權局所説,視頻網站要健全機制,規範運營,要做好審核工作,保證其數據庫作品的著作權是真實有效的,同時,必須要有合法的授權手續,否則,就是冒充著作權人實施欺騙、訛詐。”鄧宏光認為。
“公眾也應進一步提高版權意識。”鄧宏光説,中國政府已經將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到重要位置,“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應逐步形成付費使用圖片的習慣,不要等人找上門來告你侵權。”
“有關部門近期多次強調要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也就是説,知識產權違法成本肯定是會逐步提高的。具體到圖片版權領域,如果將權利人因維權支付的費用與版權許可費分開計算,或許可以解決用‘以訴訟知名行敲詐之實’ 的問題。”鄧宏光認為。
“相比版權保護,我們更看重互聯網時代下的版權治理,版權治理既包括保護,更強調運用,因為不使用的話版權就沒有價值。”殷秩松則強調。
殷秩松建議,要繼續探索適應互聯網特點的版權協作平台,“包括更合理的付費機制,如交換、特定專欄的訂閲,共享稿庫等等。”他説,這種協作平台可避免單向的純商業化操作。
此外,他呼籲,要加快《著作權法》的修訂。“韓國的著作權法一年修訂一次,以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而我國已經説了好多年,還在推進中,雖然我們在著作權授權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可以説走在全球前列,但還缺少法律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