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又一場資本狂歡?_風聞
Snorri-2019-04-12 21:17
這幾年來,國家大力推行知識產權保護,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發生了很大的改變。特別是互聯網上的音樂、影視和遊戲,紛紛被大公司跑馬圈地。00後成為了培養“付費習慣”的一代,80後、90後也紛紛開始花錢追番、花錢打遊戲,“少時不懂事,現在來補償”。
不過,隨着視覺中國事件的發酵,我們看到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另一面。知識產權,或者稱為“IP”,正成為資本眼中的下一個風口。在這個“內容時代”,看到漫威、DC的成功,中國資本也開始將眼光投到了文創產業上。
許多年輕人,對以往中國不尊重知識產權的時代有一些瞭解,有一種負罪感,覺得需要無償支持保護知識產權,覺得保護知識產權是對創作者的尊重,是能夠促進社會創新發展的好事。保護知識產權、尊重創作者的理念是沒錯的,但有一點要知道:西方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未必有你想像中那麼好。中國如果全盤照搬西方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會對自己產生災難性的影響。
如所謂的西方民主、西方自由一樣,西方的知識產權保護,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在西方呆久了的人,特別是做學術的人,都知道前幾年發生的Elsevier事件。有人不滿歐美最大的學術發表平台Elsevier以保護知識產權的名義霸佔學術評審、發表、交流渠道,兩邊收錢,剝削學術研究者,阻礙大眾接觸學術資源,一口氣打包了幾千G的學術論文放到了網上。作案者自然被送進了監獄,但這件事也讓學術界開始反思:從什麼時候,大學、科研機構、自由科學愛好者,都被這個學術審議和發表平台綁架了?從什麼時候起,本來是用來保護學術論文作者權益的出版平台,變成了學術交流的負擔?為什麼很多學者即便只是想和他人交流自己的研究,向公眾發佈自己的思想,都要經過Elsevier的收費站?
Elsevier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大企業低價收購普通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形成專利包圍圈、專利壁壘,讓後來的研究者付出高昂代價的事件,已經層出不窮。更有甚者,很多高科技大企業交叉分享專利權,提高產業門檻,擠死後來企業進入的空間,變相形成聯合壟斷,最後受害的還是廣大消費者。
在中國,這樣的企業也已經有不少了。高科技企業由於享受着巨大的附加值利潤,尚且沒有做出太醜陋的事情。而在較為不那麼“高科技”的傳統領域,大企業的醜態已經讓人不忍直視。起點等網絡小説網站,利用其聯合壟斷地位,一方面壓榨創作者,簽訂極不平等的合同,低價撈取全部的著作權、改編權、翻譯權等等,另一邊向讀者收費營利。很多國內外作品的翻譯權,被出版公司長期霸佔,吊起來賣,導致作品遲遲得不到翻譯。
西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收益最大的並不是創作者,至少不是大多數創作者,而是大企業。為什麼?根本的一條是:規定了知識產權可以自由買賣轉讓。這樣一來,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就變成了新時代的羊吃人運動。我們可以把它和房地產業做個對比。知識產權延續的時間少則十數年,多則近百年,和國內的房產權益差不多。設想一下,如果房子能夠完全自由買賣,不受限制,基本不受監管,最開心的是誰?自然是炒樓的人了。現實中也是如此,掌握了大量資金的大企業,可以通過信息優勢,資金優勢和渠道優勢,用巧取豪奪的手段將屬於創作者的知識產權低價壓榨出來,然後坐享紅利。有錢人根本不需要自己努力創新,只需要和以往地主老財、典當行一樣,玩巧取豪奪的老把戲就可以了。真正的創作者還是隻能被剝削、被壓榨、被打擊積極性。這也是西方製造業慢慢衰落的原因之一。當大部分專利、知識產權都落入大資本、大企業手裏,小的創業者被迫要花大量資金“買路”,支付各種中間層技術的專利。一不留神就會陷入資金困難,被迫賣掉自己的創造。創新在西方慢慢變成大企業的農牧產業,他們搜刮高科技人才,簽訂專利合同,用幾十萬美元的高薪,換取每年幾億、幾十億、持續幾十年的創新紅利。這種模式確實會越來越高效。所有的研發創新利潤可能都會被幾十家全球巨頭賺完,養肥幾十萬上百萬人,而歐美剩下的幾千萬上億的青壯年,只能從事非創新型的工作,無法挖取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隨着低端工作向亞洲轉移,歐美的大多數工薪階層自然就失業,加劇貧富分化,讓社會發展停滯。
中國如果不想重蹈歐美的覆轍,就要清醒地看到西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缺點。知識產權絕不能被資本輕易收割,絕不能搞什麼自由轉讓自由買賣。政府可以限制房地產買賣,也應該限制知識產權買賣,防止形成包圍圈、壁壘甚至壟斷。一個很好的方法是:知識產權不能買賣,只能短期租賃。不能讓大企業低價收割創作者的產品。而且知識產權所有者有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應當能夠無代價拿回自己的知識產權,防止流氓企業鑽空子。必要的時候,國家可以出面將重大知識產權收歸國有。哪怕是公有,也比歸屬完全不受監管的私人要強。
另外,我們必須認識到平台、渠道的重要性。阿里、騰訊之所以能做到現在的地位,就是靠壟斷平台和渠道。知識產權不是可以隨時大量生產的商品,本身就有稀缺性。如果被平台壟斷了渠道,會對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可能導致我國在產業競爭中落後,被國外、被私人企業掐脖子。
中國要搞知識產權保護,是好事。但必須要認識到,高知識產權保護,不是一味盲目學習西方,不是一味照着西方的要求去做。中國不能再讓大企業壟斷知識產權,一定要制定真正保護創作者的制度,而不是隻保護知識產權的所有者,而不問這個所有者是否真正參與了創新。
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對中國社會制度本質的考驗。到底是站在生產創新者一邊,還是站在出錢的人一邊?我們要睜大眼睛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