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內戰中的宗教因素_風聞
简单快乐-2019-04-13 22:40
此為蘇丹分裂前年文章,對目前蘇丹局勢具有參考意義
姜恆昆
內容提要 蘇丹內戰是當今世界歷時最長、產生原因最複雜、衝突解決最棘手的內戰之一。導致蘇丹內戰爆發和持續的因素主要有宗教問題、種族問題、認同問題、殖民遺留問題、國家權力分配問題、環境資源問題及外部影響問題等,但宗教問題是最關鍵的因素。北方伊斯蘭教和南方基督教的衝突對內戰的爆發、進程及未來走向都有根本性的影響。因此可以説,蘇丹內戰就是宗教衝突激化和延續的結果與表現。兩種宗教固有的不同政治觀是導致南北衝突的本質原因,也決定了衝突的解決必然是困難重重。儘管蘇丹內戰可望結束,但無宗教間的真正平等與友好就不會有蘇丹的真正和平與統一。
關鍵詞 蘇丹內戰 宗教因素 伊斯蘭教 基督教
蘇丹北方(以穆斯林為主)同蘇丹南方(以基督教徒和原始宗教信徒為主)之間的內戰始於1955年,時斷時續,至今已有近半個世紀,給蘇丹造成了驚人的損失。*{估計已有200多萬人直接死於戰爭,或因相關原因(如戰爭引發的饑荒)而喪命,約500萬人流離失所,50萬多人逃往國外,成千上萬的婦女兒童被綁架。See Country Report: Sudan, the Courier ACP-EU, November-December 2001, Published by the Director General for Development, pp.62-65.}導致蘇丹內戰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其中宗教是最關鍵的。在蘇丹,佔領土和人口2/3的北方是穆斯林和阿拉伯語區,北方居民的認同是他們屬於伊斯蘭世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同操阿拉伯語;南方則在種族、文化和宗教上更具非洲本土屬性,南方居民的認同是他們屬於非洲本土,受基督教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西方傾向。儘管在蘇丹北方基督教要先於伊斯蘭教,但在16世紀初伊斯蘭教成功地根除並替代了基督教。此後,隨着同英國殖民主義有關的傳教活動,基督教傳入了蘇丹南方。獨立後,南方受到了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政策的威脅。但是,非穆斯林所受的宗教迫害反而導致了基督教影響的抬頭。南方人現把基督教當做對抗伊斯蘭壓迫的最有效手段,尤其在傳統宗教無法抵擋精神和宗教全球化的衝擊時更是如此。
內戰的宗教背景自認為和中東同源是蘇丹北方人的一個古老的觀點,它始於幾千年前埃及人和阿拉伯人為尋找奴隸、黃金、象牙及税收而進行的南向擴張。公元6世紀,基督教傳入蘇丹併成為已存在約1000年的3個王國(努比亞、穆卡拉和阿勒瓦)的宗教。一個世紀後,伊斯蘭教主要由商人傳入蘇丹,並使蘇丹世系的部落追其宗源到阿拉伯半島。那些政治或宗教上顯赫的家族都聲稱與先知穆罕默德本人有淵源關係。
伊斯蘭化開始了蘇丹北方基督教的緩慢衰落過程,1504年阿拉伯人同穆斯林芬吉王國(Funj)聯合推翻了3個基督教王國,使這一進程達到高潮。阿拉伯和伊斯蘭及時控制了北方,並覆蓋了本土的和基督教的文化。此後,蘇丹北方的伊斯蘭得到了每個後繼政權的強化,從1821年入侵的奧斯曼-埃及政權到1885年該政權被馬赫迪伊斯蘭革命推翻,再到從1898~1956年的英埃共管,莫不如此。
19世紀土耳其的埃及統治者和喀土穆的馬赫迪政權都為擴展疆界和獲得更多奴隸而侵略南部。事實上,對南方人而言,二者的入侵沒有什麼區別:他們都是奴隸販子。南方人的記憶完全把二者的入侵同他們整個社會的毀滅聯繫在一起。蘇丹的口傳歷史稱這一時期為世界遭受蹂躪時期。*{See Francis Mading Deng, Africans of Two Worlds: The Dinka in Afro-Arab Sudan, New Haven &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8, pp. 130-142.}儘管阿拉伯人入侵南方獲取奴隸,但他們從未深入南方,也沒有在南方居住過。阿拉伯人感興趣的只是黑人作為奴隸的物質價值,因此並不想吞併南方。如果蘇丹南方人也信仰伊斯蘭教,那就不會發生任何事情,阿拉伯人也不會從事針對蘇丹南方人的奴隸獵捕(因為伊斯蘭教禁止奴役穆斯林夥伴).
與北方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南方人的宗教認同主要是在長期抵制北方人強迫他們接受阿拉伯和伊斯蘭文化的過程中形成的。這影響了作為非洲黑人的蘇丹南方人同其他蘇丹人的統一,也把蘇丹南方人同基督教和英語連接了起來,而這二者是他們抗擊伊斯蘭教和阿拉伯文化的工具。英國人則與阿拉伯人不同,他們把自己的殖民活動同從阿拉伯奴隸販子手中“拯救”蘇丹南方聯繫了起來。英國人首先通過奧斯曼-埃及政府尋求壓制奴隸貿易;然後在1898年摧毀馬赫迪王國後廢除了奴隸貿易。另外,英國的佔領意味着北方伊斯蘭教南下擴張的努力先是被侷限在城市中心,然後徹底地落空了。與伊斯蘭教徒截然不同,基督教傳教士是以和平方式進入蘇丹的。他們隨英國對蘇丹的佔領而來,主要通過提供教育、健康和其他社會服務來傳教,而英國政府也鼓勵他們用和平方式傳播基督福音。為了避免教派爭執,英國政府還給每個教派的傳教士劃分了勢力範圍。在整個20世紀,基督教的傳教活動始終同蘇丹南方人的個人幸福和社會經濟發展相聯繫,這一積極的動機使它贏得了許多新的皈依者.
在蘇丹南方,儘管官方偏愛基督教,但英國當局仍努力尋求保持政教分離。對此,基督教傳教協會秘書威爾遜·卡什(Wilson Cash)有過下列評述:政府對穆斯林和其他異教徒小心翼翼地維持公平,對宗教事務採取嚴格的中立態度。蘇丹南方的基督教化不是政府的任務,南方異教徒會被伊斯蘭征服還是會被耶穌贏得僅僅取決於基督教傳教士*{。Wilson Cash, The Changing Sudan, London: Christian Mission Society, 1930, p. 54.}一些傳教士擔心這樣的中立長期看來會對伊斯蘭有利,因為後者在許多方面更適應非洲的生活方式,因此更有可能吸引南方人。據蘇丹北方學者馬赫古博·艾哈默德·可爾迪(Mahgoub Ahmed Kurdi)的説法,對伊斯蘭教有利的因素主要有阿拉伯語、穆斯林間的相互平等地位、伊斯蘭信條的容易理解、伊斯蘭對個人、社會、宗教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規定、伊斯蘭和非洲傳統宗教之間的相似性,以及伊斯蘭教徒希望蘇丹南方伊斯蘭化的宗教傾向等。*{Mahgoub Ahmed Kurdi, The Encounter of Religions: A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of Religion in Southern Sudan, Ann Arbor, Michigan: 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and Bell and Howell Information Company, 1991, p. 183.}
儘管如此,蘇丹南方人還是傾向於樂意接受基督教,因為他們把基督教同和平及從現代教育和醫療服務中受益聯繫在一起。基督教還從蘇丹南方人的這一意識--歐洲人把他們最終從阿拉伯人的奴役中拯救了出來--中獲益。當然,這種理解有點天真,因為事實上19世紀的一些歐洲人也在從事奴隸貿易,只是他們的參與被他們藉助於埃及人或蘇丹北方中間人進行奴隸貿易的手段所掩蓋而已,而蘇丹南方人僅把後者當成了惟一的罪犯。*{參見楊灝城、朱克柔主編:《民族衝突和宗教爭端》,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23~325頁。}
獨 立 後 的 內 戰
隨着1956年蘇丹的獨立,北方控制的喀土穆政府開始尋求南方的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喀土穆政府的動機有二:其一是同質化可確保國家的統一;其二是傳播它認為優等的阿拉伯文化。不管是出於真誠信仰還是其他原因,有一些南方人改變了信仰*{據1956年蘇丹官方統計,當時南方信奉伊斯蘭教和基督教的人合計才佔南方人口的1/10。參見楊灝城、朱克柔主編:前引書,第322頁。},但是大多數南方人則起來反抗。
早在1955年,即蘇丹獨立的前一年,南北內戰即已開始,一直持續到1972年《亞的斯亞貝巴協議》同意南方自治。在經過11年不穩定和平後,尼邁裏總統單方面撕毀《亞的斯亞貝巴協議》,於1983年6月頒佈了《六五總統令》,解散南方地方自治政府,把蘇丹南方劃分為3箇中央直轄區。《六五總統令》的頒佈引發了南北方持續緊張的局面。同年9月,尼邁裏總統又頒佈了在全國強制實施伊斯蘭宗教法《沙里亞法》的《九月法令》。儘管制訂一部符合伊斯蘭教的憲法的問題自獨立後一直就在爭論之中,但使這一問題迅速且正面地進入全國公眾議程的卻是《九月法令》 的頒佈,尼邁裏的這一做法導致了南北方新一輪內戰的全面爆發。
新內戰是在政府試圖將南方軍隊調往北方以便消除其抵抗能力時爆發的。蘇丹南方在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及其武裝派別蘇丹人民解放軍的領導下,同政府軍交戰。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和蘇丹人民解放軍在埃塞俄比亞得到了有力的支持,組織並武裝了自己,使他們最終成為對抗政府的強大武裝力量。儘管他們主要是由基督教徒領導下的南方人(以丁卡人為主)組成的,但隨後北方的非阿拉伯族羣和南方的自由思想者也加入進來,他們和該運動一起在為建立一個世俗的、民主的蘇丹而戰。
1985年尼邁裏下台後,伊斯蘭極端組織穆斯林兄弟會成立了一個基礎廣泛的伊斯蘭政黨--全國伊斯蘭陣線。它在1986年議會選舉中成為議會第三大黨。該組織的伊斯蘭主張得到巴希爾(Umar Hasan al-Bashir)將軍的認可和強化,而巴希爾以“拯救國家革命”為名,於1989年6月30日發動政變奪取了政權。起初,他聲稱雖然他與全國伊斯蘭陣線共享伊斯蘭主張,但和該組織並沒有關係。然而,此後的進程清楚地表明,全國伊斯蘭陣線的領袖哈桑·圖拉比行使着真正的權力,巴希爾只不過是圖拉比意志的執行者。*{參見曲洪著:《當代中東政治伊斯蘭:觀察與思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83~290頁。}可是,後來他們之間發生了權力之爭,巴希爾得到了圖拉比陣營中年輕的鷹派分子的支持,而圖拉比則得到了全國伊斯蘭陣線的忠誠分子和新擁護者的支持。爭鬥的結果是巴希爾佔了上風,而圖拉比在權力體系中則明顯處於邊緣化了。*{2000年5月6日,巴希爾宣佈解除圖拉比的全國伊斯蘭陣線總書記職務,並關閉全國伊斯蘭陣線總部和在6個州的分部。圖拉比隨後自建了全國人民大會黨,並於2001年2月12日在日內瓦同蘇丹人民解放運動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約定雙方合作以推翻巴希爾政權。不久,圖拉比即遭逮捕。}當然,這一權力爭鬥的重要性由於南方問題而受到限制,因為它畢竟是伊斯蘭內部的爭鬥,至少雙方仍一致認為南方問題只可在一個伊斯蘭國家內獲得有限調和。
1983年南北方重新敵對後,宗教和國家的關係問題,尤其是伊斯蘭法《沙里亞法》的作用問題,已作為衝突的中心因素而顯現。衝突雙方的宗教信仰決定了各自的認同。對北方人而言,伊斯蘭不僅是他們的一種信仰和生活方式,而且是他們同阿拉伯國家聯結的文化和種族認同。而對南方人而言,伊斯蘭不僅僅是一種宗教,它還是一種作為種族、民族和文化現象的阿拉伯主義,這一阿拉伯主義排斥作為非洲黑人及基督教徒和本土宗教徒的南方人。蘇丹的種族問題不只是一個膚色和相貌的官能問題,還是一種思想,一種自我感知:北方人自視為阿拉伯人,不管他們的膚色有多麼黑。
宗教決定着蘇丹南北方人的認同。南方人反對伊斯蘭化和阿拉伯化,促進了其基督教認同。南方人現把本土文化、基督教以及西方文化的共同元素結合起來,以對抗伊斯蘭教和北方強加給他們的有關阿拉伯認同。北方的伊斯蘭學者阿卜杜·瓦哈布·阿芬迪(Abd al-Wahhab al-Affendi)指出了蘇丹的宗教困境:伊斯蘭教和蘇丹北方的民族主義之間的緊密結合無疑剝奪了伊斯蘭教在蘇丹南方的優勢。當北方受到這些問題的困擾時,蘇丹人民解放軍的非洲民族主義吸引力在北方也受到了類似問題的制約。強烈認同阿拉伯傳統的蘇丹北方人沒有受非洲民族主義誘惑的危險。但是同樣地,伊斯蘭意識形態肯定是非穆斯林所無法接受的。
此外,兩種敵對文化觀點的衝突還有跨越國界的含義,因為兩個認同羣體沿着各自的宗教和種族路線同非洲內外保持着密切聯繫,這樣的聯繫潛在地擴大了衝突範圍。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在蘇丹北方看到了必須支持並已支持的認同。也正因為如此,蘇丹南方成了基督教界、西方國家的一個支持對象。反過來,這又給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同北方的團結提供了一個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黑非洲從蘇丹南方的困境中看到了必須反抗的屈辱的種族壓迫。蘇丹的確存在阿拉伯-伊斯蘭同非洲的潛在衝突。無疑,蘇丹既是不同認同之間的鏈接點,也是這些不同認同之間的對抗點。
北方的舉措與南方的應對從蘇丹北方人的角度看,南方是阿拉伯-伊斯蘭的合法勢力範圍,只是曾被基督教傳教士夥同英國殖民統治者所侵佔。蘇丹北方人相信,基督教和西方國家影響蘇丹南方的根源是膚淺的,可以被伊斯蘭和阿拉伯文化輕易取代。值得關注的是,為了使蘇丹南方失去其基督教特徵,獨立後僅一年政府就對南方的所有基督教教會學校實行了國有化,但同時卻在未改變其基督教信仰的情況下,允許蘇丹北方的教會學校繼續給大多數穆斯林學生提供教育。
1960年2月,蘇丹政府部長會議決定將官方休息日由星期日改為星期五。當南方學校以罷課抗議這一決定時,政府用起訴和判重刑來報復所謂的鬧事頭目。1962年,政府頒佈了傳教會法(the Missionary Societies Act) ,規定了傳教士的活動。除了依據部長會議准予的許可證條款外,任何傳教會或類似組織的成員都不許在南方傳教。許可證的准許可以附加部長會議認為合適的任何條件。部長會議可以拒絕准許或更新許可證,也可以自行決定廢除許可證。該法案強行做出地域限制,並禁止傳教士從事除許可證明確規定外的任何傳教活動。法案還規定:“未經其法定監護人的許可,傳教士不應對未滿18歲的任何人灌輸任何宗教信仰或讓其接受任何宗教規則。" 此外,“未經省級行政當局許可,任何傳教會不得收養、保護或供給遺棄兒。" 組成社團、建立協會、組織社會活動、募捐、免除饑荒水災、擁有土地以及報紙、書冊的出版發行等都要受制於部級規定。* {“The Expulsion of Foreign Missionaries and Priests from the Southern Provinces”, The Black Book of the Sudan on the Expulsion of the Missio-naries from the South Sudan, Verona, Italy: Verona Fathers, 1964, pp.16-17.}1964年3月,蘇丹政府採取最後措施,將所有外國傳教士驅逐出境。政府在關於其決定的一份政策聲明中解釋説:“外國傳教士已超出他們神聖使命的界限。" 政府辯稱,“外國傳教士利用宗教的名義,以鼓勵南方省份建立獨立政治地位為明確目標,在南方人的思想中傳播仇恨、灌輸恐懼和憎惡來反對他們的北方同胞,因而危及國家的完整和統一。"*{ Ibid., pp.16-17}.
自1964年以來,從短暫的關係改善到重新對抗,北方從不斷做出承諾到重新回到伊斯蘭主張,使情況一直搖擺不定。1964年易卜拉欣·阿布德專制政權被推翻,繼任政權是以希爾·哈特姆·哈里法(Sirr al-Khatim al-Khalifa)為總理的過渡政府。過渡政府一年內便引導國家恢復了民主,南方衝突的解決似乎也有了希望。哈里法是一位教育家,有豐富的南方經驗和對南方問題的同情心,他的政府(有南方人成員參加)於1965年召開了南北方圓桌會議。儘管會議未取得實質性成果,但它為以後的南方自治奠定了基礎。然而,哈里法政府恢復民主的努力和恢復傳統政黨作用延緩了和平進程,並使國家又陷入了緊張局面。1965年6月大選上台的穆罕默德·艾哈邁德·馬哈古卜聯合政府以及其後的薩迪克·馬赫迪、馬哈古卜和賽義德·巴比克爾·阿瓦達拉等3屆政府仍奉行阿布德政權對南方的歧視和高壓政策,決心徹底消滅南方“叛亂分子”. 1969年5月,北方政黨關於蘇丹永久憲法即伊斯蘭教法將於6個月內頒佈的聯合聲明激起民怨,為尼邁裏發動政變創造了條件。*{參見楊灝城、朱克柔主編:前引書,第334~335頁。}政變上台的尼邁裏軍事統治雖准予南方地區自治,但只保證了蘇丹11年的不穩定和平。1983年尼邁裏單方面廢除和平協議,廢除自治政府、把南部一分為三、重劃南北分界,以把1981年發現儲有豐富石油的本提烏地區併入北方,並在全國強制實施《沙里亞法》。尼邁裏採取的這些舉措導致了地區衝突的擴大,並最終引發了新的內戰。1985年尼邁裏倒台後教派勢力重新掌權,使內戰不斷升級。的確,隨着1989年全國伊斯蘭陣線的奪權和伊斯蘭主義的強化,這場不同宗教認同間的內戰也達到了高潮。
北方對南方的“恩賜”態度令南方政治家和知識分子難以忍受,其中有一位作了下列描述:許多蘇丹北方人有這樣的觀點,那就是南方只是一幫未開化的部落,北方人非常恩賜地把自己當做南方落後同胞的保護者。發現他們自己主管獨立蘇丹的政府後,北方的政治家和管理者開始尋求用自己的方式取代南方的殖民體制。阿拉伯語自然要取代英語。難道還有比伊斯蘭教更好的宗教可以取代基督教嗎?*{Bona Malwal, People and Power in Sudan, London: Ithaca Press, 1981, p. 17.}
北方推動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要確立全國的文化統一,而事實上其結果卻是擴大了南北差別,加劇了雙方衝突,給衝突灌注了種族和宗教因素,以致於最終到了種族屠殺的地步。傳統上,北方認為南方是軟弱和不發達的,因此要使南方成為按照北方阿拉伯-伊斯蘭模式進行塑造的原材料。因此,南方越強大,北方就感到威脅越大,其依附於阿拉伯-伊斯蘭的認同也就變得越強烈。面對南方的挑戰,尤其是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和蘇丹人民解放軍制造的世俗挑戰,全國伊斯蘭陣線通常都會做出極端反應。
不像第一次內戰中的阿尼亞尼亞運動,蘇丹人民解放運動或蘇丹人民解放軍宣稱自己並不為南方的獨立而戰:其公開的目標是建立一個統一的世俗化和民主化蘇丹。約翰·加朗曾多次呼籲召開全國憲法會議,以達成給全國制訂一部世俗和民主憲法的協議。蘇丹人民解放軍還把自己看做南方所有被邊緣化的包括努巴人(Nuba) 、因吉散那人(Ingessana)和西部蘇丹人在內的民族鬥爭的主要組成部分,尤為重要的是其大多數成員是以宗教和種族原因作為戰鬥動機的。*{Mohamed Suliman, “18 Years of Civil War in the Sudan”, http://home.planet.nl/~ende 0098/pages/information/18_years.htm }
即便曾是蘇丹南北交界和平共處與合作典範的恩哥克-丁卡人(Ngok Dinka)和郝姆爾-阿拉伯人(Homr Arabs)也在這場“零和”認同戰中變得互不和睦了。恩哥克-丁卡人約有1萬人口,是蘇丹南方丁卡族的一個分支。由於歷史原因,恩哥克-丁卡人是惟一由北方管轄的丁卡族羣。郝姆爾人在人數上多於恩哥克人,主要由於雙方統治家族間的真誠友好關係,過去一直在相互合作。然而,近年來他們的關係惡化,因為恩哥克-丁卡青年,尤其是在南方接受教育的和信仰基督教的青年在這場認同戰爭中站在了他們南方同族的一邊。喀土穆政府在郝姆爾人中徵兵,對他們進行組織和訓練,並把他們裝備成民兵。喀土穆政府原想讓他們對抗南方的反叛運動,可事實上卻發動他們對抗他們的恩哥克-丁卡鄰居。他們濫殺無辜,掠奪牲畜,將村莊夷為平地,掠取婦女兒童作為奴隸。*{See Francis Mading Deng, The Man Called Deng Majok: A Biography of Power, Polygyny, and Change, New Haven &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40-50, 223-243, 247-281.}
環境的劇變,戰爭的痛苦以及暴力屠殺的威脅已日益使南方人把宗教,特別是基督教視為拯救之源。蘇丹南方人在災難臨頭之際總是以上帝和靈魂為保護。但是當戰爭和接二連三的饑荒大規模地瓦解社會時,更普遍化的宗教觀念將會填補心靈空白。基督教因其既可提供普遍觀念,又可創造寬泛認同,而在滿足這一需求上發揮了作用。例如,基督教傳教組織在北方為流離失所的南方人創辦會社。雖然要經過仔細審查並受到抑制,但南方人在這些會社裏被允許勞作和接受宗教指導。傳教組織還為南方人提供學習文化的班級及其他一些社會服務。*{Country Report:Sudan, p.65.}
蘇丹南方基督教精英們現有這樣的主張:基督教應該被有意識地作為南方現代認同對抗北方阿拉伯-伊斯蘭模式的關鍵成分加以培養。儘管有教育素養的基督徒有理由懷疑基督教傳教士的工作方式破壞了他們本土的精神和宗教價值及習慣,但他們現在還是傾向於把自己的認同完全歸於基督教。去教堂做禮拜被作為虔誠行為和政治態度而加以鼓勵。對南方人而言,基督教是他們反對伊斯蘭化和阿拉伯化的宗教與政治武器,而全國伊斯蘭陣線的宗教主張則是蘇丹和平的主要挑戰。
就南方的未來地位而言,埃塞俄比亞的門格斯圖1991年5月28日倒台之前,蘇丹南方的領導層在言辭中大多贊成南北統一,但大多數蘇丹南方人卻希望南方自治,甚或最終分離。門格斯圖倒台後,因失去支持而遭受重挫的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在南方的未來問題上出現了嚴重分歧,並最終導致了分裂。以裏耶克·米夏爾和希盧克人拉姆·阿克爾為首的納綏爾派認為南方應該重新要求自治權,而不是去追求建立統一、世俗和民主蘇丹的目標。而以約翰·加朗為首的托里特派(Torit)則主張統一的世俗、民主蘇丹。如果在第一次內戰中阿尼亞尼亞曾主張南方自治或分離的話,那麼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和蘇丹人民解放軍尋求的是推翻喀土穆的統治權。加朗認為,南方獲得自治的最佳途徑是切實解放土地、加強控制、推進重建和發展,而不是指望北方給予自治權。在他看來,北方領導人在自治問題上只是耍嘴皮子,從不會在南方分離權上做出讓步。只有軍事壓力和自我保存才會迫使北方做出讓步。當然,也只有通過以統一的蘇丹為目標,而不是過分強調南方自治,北方的讓步才會成為可能。*{See Francis Mading Deng, “The Identity Factor in the Sudanese Factor”, in Joseph V. Montville(ed.), Conflict and Peacemaking in Multiethnic Societies, Lexington, Mass: Lexington Books, 1990, pp. 354-356.}
事實上,自治並不等於分離,自治的主張至少可以給雙方領導人提供創造、贏得並保持國家統一的機會。如今看來,政府間發展組織1994年給各方提出的以自治為基礎的《原則宣言》仍是解決蘇丹衝突的重要原則規範。*{政府間發展組織的《原則宣言》由3個主要部分組成:自治是基本的和不可剝奪的權利,國家統一是合乎需要的目標,過渡安排由公民投票確定。}2002年7月,蘇丹政府和蘇丹人民解放軍就是在該《原則宣言》的基礎上達成了一個突破性的框架協議--《馬查科斯協議》 (Machakos Protocol) 。該協議准予南方在6年過渡期後舉行全民公決,決定其是否獨立,協議還免除了伊斯蘭法在南方的施行。此後,經過一年多時斷時續的談判,雙方於2003年8月在權力和資源分配問題上打破了僵局。9月25日,在蘇丹副總統塔哈(Ali Uthman Taha)同約翰·加朗進行了為期3周的談判後,過渡時期安全問題協議終於在肯尼亞的奈瓦沙(Naivasha)簽署。時至今年初,塔哈同加朗在奈瓦沙的談判已解決大多數與安全協議和財富分配相關的問題。權力分配、喀土穆的地位及青尼羅河南部、努巴山區和阿巴伊3個爭端地區的前途等問題的談判仍在進行中。
如果蘇丹真的得以保持統一,國家和伊斯蘭之間的關係將是需要解決的至關重要的問題。若解決不好(因為伊斯蘭本質上並不允許非穆斯林享有同等的權利),南方基督教徒及傳統宗教信徒將會繼續同北方的伊斯蘭秩序做鬥爭。實際上,伊斯蘭學者阿布杜拉希·艾赫默德·納伊姆已經觀察到,在目前情況下最多允許非穆斯林在對公民和政治權利做了嚴格限制的特別契約中的有關條款範圍內活動,只允許那些非穆斯林信徒,大多是基督徒,在伊斯蘭法律下享有部分公民權。*{Abdullahi A. Na’im, “National Unity and the Diversity of Identities,” in Francis Deng and Prosser Gifford (ed.) The Search for Peace and Unity in the Sudan, Washington D.C.: The Wilson Center Press, 1987, p. 76.}
由於南方的自身地位是通過認同、基督教和西方文化的教育,以及軍事力量的強化而得到鞏固的,所以南北對等使南方較少受到北方的漠視和操縱的影響。南方認為自己的冤屈越嚴重,其無法在北方提供的阿拉伯-穆斯林框架內矯正這些冤屈的思想就越清楚。這意味着國家結構必須從根本上進行調整以使南北平等,否則國家仍將面臨分裂的危險。南方問題的最終解決將要麼需要重新界定國家認同以達到真正聯合,要麼不得不承認國家統一的障礙也許是無法克服的,並接受人們忌諱的分裂選擇。儘管蘇丹在這些選擇面前似乎泰然自若,但有一點很清楚:南方已毫無疑問地把自己確定為基督教領域,這意味着統一的蘇丹將不得不認可宗教的多元化。可是如果南方從蘇丹分離出來,基督教必將是南方佔支配地位的宗教。
結 論
蘇丹的伊斯蘭-基督教衝突在本質上是政治的,宗教信仰是內戰雙方為了國家權力、各自的威信和經濟利益而爭奪社會稀缺物資的分界線。兩種宗教有根本不同政治的觀念:伊斯蘭教作為一種生活方式,超越並結合了宗教和政治,而基督教則持有政教分離的觀念, *{參見塞繆爾·亨廷頓著;周琪等譯:《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新華出版社2002年版,第232頁。}這決定了南北衝突難以調和。至關重要的問題不僅是蘇丹是否伊斯蘭教國家,而且是與此相關的蘇丹是否文化上和種族上的阿拉伯國家的問題。南方早已對這兩個問題表明了它對比鮮明的認同:文化和種族上的黑非洲及宗教傳統上的基督教。因此,宗教是這場戰爭中的關鍵因素和多元化認同的象徵,蘇丹不得不承受這場折磨國家達半個世紀的信仰之戰的過程和結果。現在去設想南方是一個宗教和精神真空,需要引進外部宗教來填補(如基督教傳教士所為)已不再現實,因為基督教已成為其認同的確定要素和這場肆虐蘇丹的認同之戰的主要因素。接下來的問題應該是如何徹底結束這場戰爭,並使國家保持統一。從目前的態勢來看,不管內戰能否結束,作為南方認同樞軸元素和蘇丹歷史文化重要遺產的基督教都必將在蘇丹復興。這個曾盛行於北方的宗教理應享有在歷史及現代蘇丹宗教文化結構中佔據重要位置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