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車主維權:好的社會治理,是讓老實人簡簡單單當個老實人!_風聞
长安剑-长安剑官方账号-2019-04-14 20:42
在什麼情況下,你願意將自己的狼狽,暴露在幾億人面前?
一位西安女奔馳車主,被迫選擇了這一道路。
今年3月27日,她在西安“利之星”4S店提走了其購買的新車。這輛花費了她60餘萬元的全新進口奔馳車,卻在還沒開出大門時,就發生了發動機漏油的故障。在之後的15天裏,該女士與4S店反覆交涉,4S店卻“處處被動”——方案從賠償到換車,最終,卻只同意更換髮動機。
明眼人都知道,這是欺負人——換了發動機,連一些“二手車”都不如了!
於是,她坐在奔馳車頂與4S店交涉,這一過程被拍成視頻上網,曝光在全國網民面前。
視頻中,該女士説了一句讓人心酸的話:“如果這事兒有的談,我不會做出這麼不要臉的事,我今天在這很丟人的你知道嗎?****”
講理不如鬧!一個有教養的人犧牲了尊嚴,得到了她想要得到的公平。不知這是該值得慶幸呢?還是悲哀?
目前,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4S店立案調查,並責成儘快退車退款。
又一次,網絡關注形成力量,聚沙成塔,並改變了一起公共事件的走向。
事情看起來已經有望解決,但長安君(微信ID:changan-j)卻不想放過每個人都可能面臨的一個深層拷問:
**講道理的老實人是不是就等同於“軟弱可欺”?**是不是隻有撕掉斯文,才能討回公道?是不是隻能靠“以鬧制惡”,讓自己成為自己鄙視的人,才能維護理應得到的權利?
這一拷問本不該出現。
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告訴我們:憑票乘車,對號入座,是每個人應盡的本分。坐錯了座位被別人提醒,要趕緊起身道歉,離開的時候臉還有些發熱,帶着一點羞慚。
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告訴我們:買到的東西剛剛交付就出了問題,是自己的產品辜負了顧客的信任,從來都該是賣家深感不安。
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告訴我們:“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但對方也應講基本的規則、有對等的意識,這本應是相互給予的美德,而不是一方被另一方“步步緊逼”的武器。
**這個“我們”,就是關注並支持着“車頂維權”的絕大多數人,是這個社會的絕大多數老實人。**我們曾經相信善良與公義,並仍然這樣相信下去。
但偏偏有一些人,一次又一次擊穿我們的“三觀”:
他們有的信口雌黃,將人家的見義勇為,污衊成了加害行為;
他們有的見座就佔,以“橫眉冷對千夫指”的臉皮厚度,將“霸座”進行到底;
他們有的見利忘義,只要消費者好説話、不糾纏,就怠於履行責任,誰讓自己碰上了“君子”?
……
這次“奔馳車主維權”事件中,有沒有這類人?在調查結果出來前,長安君暫不下斷言。但正如一篇微信文章所説:“世道變壞,是從老實人變潑婦開始的。”而長安君想説:好的社會治理,是讓老實人簡簡單單當個老實人!
“老實”不該被利用,善良更不應是該被淘汰的社會競爭“劣等品”。
(圖:在受到輿論關注後,奔馳公司發佈如上聲明。)
要阻止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現象,靠的從來不是口號,不是個案,也不是個人自覺,更不能靠絕望之中的私力救濟。我們唯一能指望的只有規則,只有法治。
只有在每一次規則被破壞時,法治能及時趕到、力挽狂瀾,才能讓規則破壞者,感受到“法律的牙齒”。
只有依法懲治違法失信行為,才能讓善良老實,不至於淪為生活的“隱形成本”。
好在,在一次次規則與案例的良性互動中,中國法律“好人法”的屬性,越來越突出。保護社會正義的特點,越來越鮮明:
《民法總則》專門將“見義勇為”規定為免責情形,江蘇《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刪除了見義勇為需“不顧個人安危”的認定規定;
曾經“前赴後繼”的霸座、車鬧者們,不但以行政拘留為自己的愚蠢“買單”,更上了各大機構的“失信黑名單”,充分彰顯了政府與社會對此類行為的零容忍;
……
法治是什麼?長安君很喜歡一個經典的比喻:社會是一座大橋,我們都走在橋上。社會一旦缺乏法治,就像大橋沒有了欄杆。平時,你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但某一天若欄杆消失,你走上去,就會忽然很不安心。
**因為規則的缺失,會讓欺軟怕硬、無視指責成了“本事”;**法治的失語,會讓顛倒黑白,強詞奪理成了“能力”。
而最好的狀態,就是每個老實人,都在安心坦然地過橋。
如果説,現在,還要讓一些車主不得不通過“鬧”來維護合法權益,説明我們社會治理的科學化、現代化、精細化程度都還有待提高。而法治作為社會治理的“最優模式”,不僅要以更細密的規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贏得更多“存在感”;也要通過常態化、長效化的機制建設,融入我們需要它的每個場景;更要在每個老實人有訴求時,展現一條清晰而暢通的道路,依法定分止爭。
如此,把一個個具體的維權行為,化作支撐社會發展進步的基石。
如此,讓規則意識融入每個人的血液,使法治成為全民信仰。
對於西安女車主的“維權”事件,長安君相信,會是一個契機。它提示所有人:這座橋並不完美,但我們都在橋上,也有義務讓欄杆更牢固、更緊密。希望未來,我們回顧整起事件,記起的不再是那位女士的狼狽不堪,而是這樣一個亙古不變的道理——
老實人,從來不可欺!
有句話説“善良的人也應有鋒芒”,法律才應該是保護善良人的鋒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