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叔説】“羣眾無感,幹部不滿”,基層這現象值得警惕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2019-04-14 21:05
先説一件島叔老家的事。
這幾年,島叔的家鄉變化很大。村幹部花了大力氣,高標準地把十公里的通村公路修好了,還把河道修葺一新,新建了幾個小公園,儼然是個美麗鄉村。島叔每次回家,對比過去,甚是感慨。
滿以為鄉親們會和島叔的感受一樣,可結果讓人意外。**對村莊的變化,老鄉似乎並不領情,對村幹部所為很不屑,甚至還滿腹怨氣。****村幹部呢?**也很氣憤,累死累活卻得不到鄉親的承認。
一句話,“羣眾無感、幹部不滿”。
現象
島叔在基層調研時發現,這種情況很普遍。
有一次,扶貧幹部陪島叔訪談當地一家貧困户(單身漢),到了後,貧困户家中之髒亂令人震驚,幾乎沒有落腳之處。旁邊的扶貧幹部很不好意思,拿起掃把幫貧困户打掃,邊掃邊發牢騷:“你怎麼能這樣呢,政府幫你,你也要爭氣啊。”但他只在一邊笑,很是無所謂的樣子。
説實話,島叔在調研中發現,絕大多數扶貧幹部幹工作可真是任勞任怨,但也幾乎每一個都或多或少體會過“寒心”的滋味。
類似的情況還很多。前幾年某地發生水災,當時就出現了幹部救災、羣眾在一邊看的情況。**曾幾何時,動員羣眾參與是基層治理的“常規”,為什麼現在變成了政府包辦?**大家都在感慨,如今的基層治理怎麼了?
按常規,正常的基層治理行為,要麼是羣眾和幹部都滿意,比如福利分配;要麼頂多羣眾和幹部一方不滿意。現如今,幹部和羣眾都不滿意的情況為何如此普遍?
不少基層幹部感嘆,現如今,政府連做好事都會做出矛盾來,真是令人費解。
基層調研一幕:扶貧幹部幫貧困户打掃衞生
羣眾
費解之後呢,能怪羣眾麼?
似乎是怪不上的。
毛主席早就説過,做任何工作,羣眾都有先進的、中間的和落後的三部分。這本是規律。那時候,還可以通過“抓兩頭帶中間”的辦法,把羣眾團結起來。
現在的問題在於,經過20年的高速城市化後,很多村莊都已是空心村,羣眾之間的社會關聯已經大大弱化。再加上隨着市場轉型的快速推進,客觀上農村也出現了羣體、利益乃至於階層的分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經成了社會的主要矛盾。
這時候,想像以前一樣,村民羣眾自己組織起來做自己的事,其實已經很困難了。
現在,羣眾不再是簡單的政治標籤,也不是一個單一身份的羣體,而是能動者的集合體。**這幾年最明顯的變化是,人們的權利意識越來越強,每一個人都想自己的權益得到尊重,與此同時,義務意識卻不見得增強。**據島叔觀察,甚至還有明顯弱化。
怎麼會出現這種情況?自從農業税費免除以後,農民基本上不再承擔對國家的義務,各種權利也在不斷增加。這當然是國家的進步,讓農民享受改革紅利。但在基層治理過程中,治理者很難用單一的話語和框架展開行動。直白一點就是,試圖用“顧大局”來説服羣眾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這些因素造成了現在的局面:人們很難再形成集體行動。這又反過來增加了基層幹部組織動員羣眾的難度,基層幹部甚至不知道“羣眾”在哪裏了……
家鄉修路的時候,島叔就曾親身經歷過一次。為了重新規劃村莊,也為了降低工程量,村幹部想讓公路改線,從島叔家族的祖屋門口過。這涉及到幾十户,各家有各家的想法:大部分在家的老人都不同意,或是怕破壞風水,或是怕地盤被佔;少部分中年人同意,覺得這樣可以順便改善祖屋的環境,未嘗不可。
但麻煩的是,大多數年輕人都不在村,老人又做不了主,家族裏根本就沒有“主事”的,村幹部找誰去商量呢?結果,開户主會的時候,參加會議的都是老人,並且還不齊全。**雖然私底下大家都不同意,但沒人願意公開出頭反對。**不同意當然就是默許了——那就簽字吧……
結果可想而知,路是修通了,羣眾卻不滿意,後續還有無盡的麻煩,比如補償問題。
家族不斷有長輩打來電話問:“德文,村裏是不是拿了錢放你這裏了?”我説沒有啊。但家族裏的很多人都不信,説“怎麼會呢?地都被他們佔了,哪有那麼傻的?”天地良心,家族裏有幾家豬欄被拆了,是補償了一些錢的;至於公地,村裏確實沒説法啊。
圖片來源於網絡
幹部
這能怪村幹部嗎?
他們也冤枉,也身不由己。村裏修路,資金本來就是個問題,況且佔的又不是私人的地。不過村裏還是承諾了,會在祖屋修繕的時候爭取項目作為補償。
税費改革後,作為基層治理主體的鄉村兩級組織開始轉型,其中根本的變化是失去了財政自主性,主要依靠財政轉移支付來維持運轉。並且,上級政府通過鄉財縣管和村財鄉管等制度設計,剝奪了鄉村兩級組織的財政權。
自此以後,基層組織逐步“懸浮”於鄉村社會,治理行為具有鮮明的“眼光向上”的特徵。簡言之,基層治理者失去了自主性,成了單純的政策執行者。
雪上加霜的是,基層組織不僅喪失了財政等治理資源,還在響應上級“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建設中,進一步弱化了治理職能。基層政府和村級組織很難再説自己是“治理者”,而是“服務者”。
結果就是,不僅是上級,羣眾對基層幹部的要求也越來越多。這還是在基層自由裁量權逐漸弱化的情況下出現的。
其次,幹部其實已經不知道怎麼跟羣眾打交道了。熟悉基層的人都知道,羣眾工作是一項實踐藝術,得長期浸淫其中才行。但客觀上,當前已經失去了讓幹部真正下沉和羣眾打成一片的條件。
一方面,沒什麼事需要幹部和羣眾打成一片了。過去,税費徵收、計劃生育,哪一件事不得跟羣眾打交道。**而今,即便有了“硬槓槓”的行政任務,也無需和所有羣眾打交道。**一旦這種“可選擇性”出現,基層工作就會向講策略、講特殊等角度去考量。
比如,有上訪户,那就想盡辦法解決其特殊情況;有“釘子户”,那就想盡辦法找“突破口”擺平;哪怕是對待貧困户,那也是一項個別的、階段性的工作,犯不着建立長期關聯。
另一方面,上級的各種要求,實際上也增加了基層幹部接觸羣眾的難度。這些年基層行政的“規範化”過程,催生了大量的辦公室業務,很多鄉鎮幹部坦言“下不去了”。甚至於,很多地方連村幹部也捲入其中。
比如,很多地方搞一個便民服務中心,讓村幹部坐班,以為這才是“服務”。殊不知,很多中西部地區的村幹部反應,坐班以後反而和羣眾生分了——連羣眾都説,坐在哪裏,還真把自己當幹部了,何必呢?
癥結
問題的癥結在哪裏?恐怕是我們對基層治理存在太多的誤解。
誤解一:庸俗化理解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和政府的宗旨,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我們的政府從來沒有將為人民服務庸俗化地理解為市場關係中的“服務”。**這兩種“服務”的意義是不同的。
為人民服務是一項政治原則,並不能等同於具體的行政過程。我們説幹部是人民的公僕,主要是從政治要求來説的;而行政過程有其科學性,不能簡單地用政治原則和行政價值來代替。
再有,人民羣眾是一個需要分析的複數,不是任人擺佈的單一“符號”。尤其是在當前的基層治理環境中,為人民服務應是為羣眾的整體利益服務。
但很奇妙的是,過去一些年來的公共服務型政府改革,將這兩種不同意義的“服務”融合,進而出現了“羣眾”以服務對象自居,要求基層幹部按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提供“無私服務”的畫面。這種錯位,造成了幹羣關係的扭曲:**幹部是可以無私,可那是為“人民”服務啊;**一旦羣眾以“僱主”的心態要求幹部時,不僅羣眾會面臨期望過高的窘境,幹部也會覺得很是不適。
誤解二:基層治理中老好人主義氾濫。只要羣眾有要求,一些地方的黨委政府總是無原則地滿足,什麼都“兜底”。這會出現什麼問題?
島叔前段時間受某市房管部門的邀請,調研了該市的物業管理情況。有一個數據令人吃驚:全市三分之一的小區物業費是政府兜底的,尤其是還建房小區和老舊小區。該市準備制定一個包括還建小區在內的物業管理辦法,島叔建議既然是物業費,“收不收是一回事,收多收少又是另一回事”,結果受到絕大多數區級物業管理部門的反對,覺得根本不可能,也不應該。言下之意,政府還是得承擔這些小區的物業費。
在跟一個還建小區的社區書記訪談,島叔問,要是開始收物業費得等多長時間?這位書記不假思索地説,至少20年。也就是説,政府至少得兜底一代人。
這種老好人主義,甚至還在脱貧攻堅等工作中體現得淋漓盡致。為什麼那麼多羣眾爭當貧困户?就是因為貧困户的一切都被兜底了,利益實在太大。
**本質上來説,老好人主義就是不擔當、不作為的形式主義的表現——遇到問題不想辦法解決,而總是想着通過“收買”來化解矛盾。**殊不知,越是如此,矛盾積累得就越多。貧困户的訴求是解決了,那還有更多的非貧困户呢?
誤解三:泛政治化。現如今,上級各部門在下達任務時,都要上升到講政治的高度,要求基層配備足夠的力量去完成任務。但問題是,基層哪來的三頭六臂?如果所有事情都是政治任務,那不形式主義還能怎麼辦?
事實上,絕大多數任務對於基層而言,應該是常規性的,犯不着短、平、快,否則治理效果會適得其反。從政策執行的科學性來説,沒有差別就沒有政策,當事事都重大時,也就意味着事事都不重要。
久而久之,基層幹部逐漸變得疲憊不堪,羣眾看在眼裏也只會“無感”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