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破比特幣竊電大案:日均竊電4萬度,可供三口之家用40年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19-04-15 11:47
對於比特幣挖礦產業而言,挖礦機持續工作已經是常態,面對高昂的電費壓力,很多挖礦者打起了“偷電”的主意。

據國網平頂山供電公司表述,近段時期數據分析顯示,該市用電户名為常盛文具商行報裝的200千伏安變壓器台區可能存在竊電行為。當場查實其竊電行為,現場控制嫌疑人2名。
近日,平頂山警方就破獲又一起“比特幣挖礦機”竊電案件。當場繳獲比特幣挖礦機1700餘台、變壓器1台、配電櫃、配電箱若干。據悉,這是平頂山供電公司供電區域內查獲的最大一起礦機竊電案。
初步測算,該竊電窩點一天竊電量近4萬度,這相當於一個三口之家()年用電量1000度計算)40年的用電量。

比特幣挖礦機是通過運行算法賺取比特幣的特殊電腦,多采用羅列大量顯卡的方式工作,耗電量較大
據相關人員介紹,,1700多台礦機的耗電量相當於數個大型社區,竊電行為影響巨大。而嫌疑人居住處就運行着比特幣交易軟件,挖出的比特幣在此實時變現。
從各項指標來看,此案件是同類案件中規模較大、影響較惡劣的。
平頂山供電公司表示,2018年以來,該公司聯合公安部門已經查獲21起類似“礦機”竊電案。

伴隨着利潤空間和利潤前景的下降,“偷電挖礦”的行為越來越常見。
但是依然要奉勸很多挖礦者們,不可以肆意妄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發改委在4月8日發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中,已經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列在了淘汰類之中。
目前這一指導目錄還處於意見徵詢階段。該目錄指出,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這一條沒有標上“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因此“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屬於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