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馬路被撞成植物人,替崗不影響責任認定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9-04-16 09:14
62歲的濮陽環衞工毛喜梅沒有想到,自己默默無聞一輩子,這兩天會成為新聞人物。去年12月27日,她在清掃路面時被撞飛,住進了ICU病房。當時,交警認定肇事司機負事故全責。沒有想到,肇事司機在一個月後提起了行政複議,理由是:毛喜梅不是環衞工,就不應該上路,要求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重新劃分。
肇事司機的訴求,無意中暴露了當地環衞行業大量替崗行為的秘密。原來,事發地的環衞工作早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委託給濮陽市富邦勞務公司負責,該段路面由公司僱用的環衞工李羣山負責打掃,而毛喜梅又和李羣山達成協議,替李羣山掃馬路。
毛喜梅的替崗,似乎讓肇事司機尋找到一絲責任解脱的機會:既然毛喜梅不是環衞工,就不應該出現在馬路上,既然她不應該上路,就不會出現事故,所以事故責任應該重新劃分。

這樣的邏輯演繹,犯了“滑坡推理”的謬誤。濮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第410901120180060821號)顯示,當事人王某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範安全行駛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換言之,毛喜梅究竟有沒有替崗,和事故發生的原因沒有任何關係。退一萬步講,哪怕毛喜梅只是過往的普通行人,只要對方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範安全行駛,即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就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欣慰的是,濮陽市交警支隊對行政複議做出了再次判定,重新做出了事故責任認定,結果仍然認定肇事車司機負事故全責。
不過,對於整天行走在車水馬龍之間的“毛喜梅們”來説,不出事則已,一出事就很危險。並且,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很可能引發複雜的法律問題。本案當中,替崗行為形成了一個崗位兩個勞動者的法律關係。對於工資,李羣山將工資直接向毛喜梅支付,兩個人共用一份工資不存在爭議。但是,替崗行為會形成一個普遍的問題,就是“毛喜梅們”沒有任何保險,這個名額被“李羣山們”佔用了。
從法律上講,因為發生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隨時認可替崗者是自己的員工,並給予員工的待遇,包括各種保險,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等。一旦“毛喜梅們”出現工傷或生病,用人單位必須自行承擔醫療、傷殘補償金等。令人擔憂的是,現實中的“毛喜梅們”,估計很難享受相關待遇。
但不論如何,事實和法律很明確,用人單位的不負責任,不應變成法律層面的責任推卸。
□新京報 蔡斐(媒體人)
媒體早前報道:
62歲女子替崗環衞工掃5年馬路 被撞成植物人後卻難追責
來源:河南日報

毛喜梅在病牀上躺着

李羣山的請假條和毛喜梅的保證書
一場交通事故,讓“環衞工”毛喜梅成了植物人。已經不能説話的她,卻實在有太多的話要説。
事故責任的劃分原本對方負全責,但對方提起行政複議,指出毛喜梅不是環衞工人。這個問題很關鍵:如果毛喜梅不是環衞工,那麼她就不應該出現在馬路上,相應的肇事車承擔的責任就或多或少地減輕,甚至無責。
至今,毛喜梅已經掃了5年馬路,但在環衞隊的名單上,她清掃的路段,卻是另一個人的名字,毛喜梅其實是在替崗。
濮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以下簡稱“濮陽市示範區”)環衞隊負責人直言,他們隊380多名環衞工裏,有很多人都在替崗。
環衞工遇車禍,肇事方:她不是環衞工
4月4日上午,62歲的毛喜梅從濮陽市中醫院的ICU病房出來,住進了外科普通病房,手指輕微能動,眼睛也會轉動了。此前,她已經昏迷了3個多月。
悲劇始於2018年12月27日早晨7時許。當時,毛喜梅在濮陽市綠城路與歷山路交叉口西500米處打掃馬路,一輛銀灰色轎車駛來,撞在毛喜梅身上,將她撞飛20多米遠。毛喜梅的女兒劉瑞娟接到電話趕到醫院時,毛喜梅已被拉進ICU病房搶救。醫生告訴她,毛喜梅處於深昏迷狀態,全身包括顱腦還有肋骨,從上往下多發骨折,生命垂危。
2月15日,濮陽市交警支隊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肇事司機負事故全責。劉瑞娟本以為有了這個認定書,母親後續的治療費用就有了着落。但一個月後,肇事司機提起了行政複議,理由是:毛喜梅不是環衞工人,就不應該上路,要求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重新劃分。
“假”環衞工替崗五年多,環衞處稱與其無關
“我姐姐掃了5年多的馬路了,怎麼會説她是個假環衞工呢?”毛喜梅的弟弟毛重任最先得知對方提起行政複議的消息,他完全無法接受。
劉瑞娟在家裏翻找了一遍,找到了毛喜梅每年一次的體檢報告和團體意外保險,上面清清楚楚地顯示:毛喜梅的單位是濮陽市示範區環衞隊。
但在濮陽市示範區環衞隊的職工名冊上,負責清掃該路段的,不是毛喜梅,而是一個叫李羣山的人。
“我們沒和她(毛喜梅)籤合同,也沒有給她發工資,她跟我們環衞隊沒關係。”4月9日上午,濮陽市示範區環衞隊的負責人黃亞峯告訴記者,示範區的環衞工作,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委託給濮陽市富邦勞務公司負責,由勞務公司負責聘用環衞工。在毛喜梅的事故發生後,富邦勞務公司曾給環衞隊做過書面解釋:該路段的環衞工是李羣山,毛喜梅是李羣山個人僱用,替李羣山掃馬路。
記者在富邦勞務公司,見到了一份請假條,主要內容為李羣山因家中有事,從2018年11月4日到2019年11月3日,請假360天,其間由毛喜梅替崗,發生一切問題與示範區環衞隊無關。
請假條下方,還有一份毛喜梅的保證書。記者注意到,這份請假條和保證書不是手寫,而是機打的統一格式,當事人只需填上名字和日期即可。
事實上,這樣的請假條和保證書是一年一簽,毛喜梅已經簽了5年。毛喜梅的多位工友也證實,毛喜梅已經在該路段掃了5年的馬路。
“她其實是在替李羣山掃馬路,而不是我們安排她去掃馬路,是李羣山給她發的工資。”黃亞峯説。
李羣山是什麼人?為什麼他在環衞工的名冊上,卻長達5年不在崗位?富邦勞務公司給記者提供了李羣山的聯繫方式,但是已經停機。4月10日上午,記者輾轉獲得了李羣山愛人的電話號碼。電話接通後,李羣山的愛人解釋説,李羣山最早確實是環衞工,但後來因為家裏忙着裝修,另外每個月1000多塊錢,也實在顧不住家,李羣山就讓愛人頂替他去掃馬路。
“毛喜梅主動找到我,説要幹這個工作,本身就是你情我願的。”對於毛喜梅的遭遇,李羣山的愛人表示“很同情,但是也沒辦法,因為協議上寫得很清楚,出了事兒之後,誰也不管誰”。
不少環衞工是“替崗”
事實上,在毛喜梅所在的環衞隊裏,類似的“替崗”現象普遍存在。環衞工人程榮芝就是替自己的兒媳婦掃馬路,她説自己其實和毛喜梅一樣,除了每年一次的體檢和意外保險之外,每個月收入1400元左右,社會保險什麼的都沒有。
而毛喜梅領工資的工資卡,也是李羣山的名字。事故發生後,李羣山的愛人曾經找過劉瑞娟想要回這個工資卡,但是劉瑞娟沒有同意。
為什麼會有替崗現象呢?黃亞峯解釋説,早在示範區建設之初,因為拆遷徵用了一些村莊的土地。環衞隊成立後,就要求勞務公司在聘用環衞工時,要選用附近的村民,當地人稱之為“佔地工”,本意是為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
富邦勞務公司總經理張官偉介紹,勞務公司直接將每個路段的環衞工名額委託給各村村委會,由村委會推薦村民上崗。村民直接和勞務公司籤合同,勞務公司為他們繳納保險,支付工資。當然,這些錢都出自示範區政府打包購買服務的費用中。
那麼為什麼這些在冊的環衞工卻不在崗,不掃路呢?示範區環衞隊的一名工作人員直言:示範區建設範圍內的動遷户,幾乎都得到了豐厚的補償款,其實他們都不需要,也不願意幹環衞工,工資少,活又累。“他們之所以要佔着這個名額又不幹活,是因為環衞工是有社保的,特別是養老金,這樣他們老了以後,可以有一份退休工資。”
對於替崗現象,張官偉稱他們很早就發現了,公司也有明確規定不許替崗,但事實上無法禁止。“有些是家屬替崗,同村村民替崗,這都沒法仔細追究”,而且“(環衞工人)不打卡不簽到,每天凌晨掃路,不好監督和管理”。勞務公司對環衞工的唯一約束就是:檢查路面的時候,發現衞生不達標,會相應扣除在冊環衞工的工資。
而示範區環衞隊也不干預替崗現象。黃亞峯説,環衞隊只考核路面環境,只要環境達標了,至於是誰在掃、幾個人掃,他們並不干預。
對於毛喜梅唯一用來證明自己身份的體檢報告和保險單,張官偉解釋説,體檢和保險是公司給環衞工的一種福利,發給職工後,職工可以自己用,也可以給家人和朋友,這不能證明毛喜梅就是環衞工的身份。
真正掃馬路的人,沒有環衞工的身份。有環衞工身份的人,卻不掃馬路。對這種現象,黃亞峯也直言“不合理”,但是他們卻無力改變,畢竟他們“示範區環衞隊”目前連個正式機構的身份都不具備,只是掛靠在示範區建設局下面。黃亞峯稱,下一步他們會向上級打報告,推動解決這一問題。但是他同時也直言:解決這個問題很難,因為在濮陽市其他區,甚至包括省內的其他地市,都普遍存在替崗的情況。
4月4日下午,就在毛喜梅轉入普通病房的當天,濮陽市交警支隊對行政複議做出了再次判定,重新做出了事故責任認定,結果仍然認定肇事車司機負事故全責。這對毛喜梅的家人是一個極大的安慰。
隱患>>>
替崗行為背後存在許多隱患:
對於富邦勞務公司而言,就像環衞隊一位負責人所説,替崗如果不出事,則相安無事,一出事,就是扯不清的麻煩事兒。
“替崗在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許的,儘管這種行為並不會有行政法意義上的後果,但如果發生事故,公司和被替崗人都有可能承擔補充責任。”河南繼春律師事務所的於繼春律師認為,就以毛喜梅的遭遇而言,如果因為客觀方面的原因,肇事方存在能力不足,無法承擔全部賠償後果的話,法院會通過釐定過錯來劃分補充責任。這樣的話,在事件中,富邦公司和李羣山都存在有過錯,都有可能承擔補充責任。
替崗的另一個隱患則是:替崗的環衞工是沒有經過崗前培訓的。在馬路上作業,交通安全的培訓尤為重要。“快車道上的垃圾應該怎麼掃?雨天、霧天該怎樣上路?如果沒有路燈的情況下,該怎樣清掃?”在毛重任看來,這些情況非常現實。但是,對眾多的“毛喜梅們”來説,他們只能用一次次的“有驚無險”來自我揣度,直到某一天,事故真的發生。
(大河報·大河客户端 記者丁豐林 實習生阮雷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