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巴黎聖母院和圓明園,有三件事要澄清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36664-2019-04-17 09:19
來源 :微信號 短史記
説三件事情。
一、法國前總理2010年的致歉
巴黎聖母院失火,中文互聯網上出現了一種“想起圓明園”、“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的奇怪聲調,支持者甚眾(如下圖)。
將巴黎聖母院失火,與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聯繫在一起,是一種典型的邏輯錯亂。
冤有頭債有主,英法聯軍侵略中國犯下諸多罪行(比如焚燒了海淀的民房),譴責他們沒有任何問題;但巴黎聖母院作為人類珍貴的文化遺產是無辜的,將它的被燒視為“天道好輪迴”,不是一個文明人該有的立場。
圓明園當年是皇帝的私產,和國民沒有絲毫關係。不過,如果它沒有被燒,且建築及其中的文物存留到今天,也將是人類珍貴的文化遺產。我們痛心於圓明園及園內文物的不存,自當也以同理心、同情心,惋惜巴黎聖母院的遭遇祝融之災。
2010年,圓明園劫難發生150週年之際,法國前總理讓-皮埃爾·拉法蘭曾公開撰文致歉:
**“我非常願意……譴責英法聯軍當年對中國人民和人類文明犯下的野蠻罪行”,“我們都清楚地明白這次卑劣的(針對圓明園的)掠奪行為給中華民族帶來了不可磨滅的慘痛記憶”,“如何面對譴責,特別是這種在全中華民族面前犯下的可恥罪行,如何避免歷史悲劇的重演,……這應當是英法兩國有識之士深思反省的重大問題。”**①
在2019年,中國還有這麼多人為巴黎聖母院的失火叫好,我們也應該“深思反省”。
圖:圓明園遺址(部分)
二、法國人沒有參與燒圓明園?
與“想起圓明園”、“蒼天饒過誰”之説對立,還出現了一種説法,稱**“法國人沒有參與燒圓明園”**,“目前的資料表明,法國人和圓明園的燒燬不但無關,甚至他們還曾經企圖阻止這一行為。”
此説與事實不符。
略讀一下法軍統帥蒙託邦(又譯作孟鬥班)的回憶錄,就可以瞭解到,圓明園在1860年的被焚,實際上是分作兩次進行的。法軍參與了第一次行動,沒有參與第二次。
第一次始於1860年10月6日。
當時,英法聯軍追擊清軍來到圓明園。當天晚間,法軍開始劫掠;7日,英軍到達,也加入到瘋狂劫掠的行列;8日,在圓明園外供大臣居住的房間中,發現了此前被僧格林沁扣押的巴夏禮等37名英、法外交人員的物品,同時自村民處聽説《泰晤士報》記者波爾比的屍體“被豬給吃了”,劫掠也在這一天升級,大量園內物品或被搶或被毀,諸多建築遭焚。
法軍統帥蒙託邦將此次破壞,解釋為對清廷迫害俘虜的報復:
**“這些消息激怒了兩國士兵。他們怒不可遏。他們放火燒起了房子,要焚燒這個罪惡的地方。離圓明園最近的房子起火後,火勢蔓延到了圓明園,不過只有一個宮殿被燒燬。這一天是聯軍的復仇日。”**②
第二次始於1860年10月18日。堅持焚園的是英國公使額爾金,持反對意見的是法軍統帥蒙託邦與法國特使葛羅。
額爾金堅持焚燬圓明園的理由是:
“若單要求賠款,在這種擾亂的情形中,中國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筆款項。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壞和約的人們,一些可憐的屬員,也許要呈獻出來作替身了。假如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國政府大約不能答應,更決不能實行。只有毀壞圓明園,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這種責罰,僅降在清文宗本身,與人民無關。”③
葛羅的看法是:“圓明園只是一座不設防的鄉下景點,至少在我看來,摧毀它只是一種毫無意義的復仇”,他認為,摧毀紫禁城,搬走其中所有的檔案,“遠比燃起圓明園的大火更能引起人們的關注”。④
蒙託邦也表態拒絕參與行動。他回信給英軍統帥格蘭特:
“從早上起,我認真思考了您提出的建議,也就是説是否與你們一道燒燬皇家宮殿圓明園的問題。**這座宮殿已經於今年10月7日和8日被我們的部隊和中國人摧毀了四分之三。**我認為有必要向您解釋一下我拒絕配合這次戰鬥的理由(因原文過長,筆者在這裏略作總結,蒙託邦拒絕參與的理由有二:(1)報復行動無法達成什麼目的;(2)有可能讓恭親王產生恐懼,放棄談判)……出於以上考慮,我認為,司令先生,我無法以任何方式配合你們將要採取的摧毀行動,而且我認為這一行動將會損害法國政府的利益。”⑤
蒙託邦這封信中提到,聯軍共同參與的第一次焚燒過後,圓明園已經“被我們的部隊和中國人摧毀了四分之三”,同期他給法國特使葛羅的信中也提到,此時的圓明園“只是已經被部分摧毀的斷壁殘垣”,這與他之前所説的“火勢蔓延到了圓明園,不過只有一個宮殿被燒燬”的説法,是存在一些差距的(雖然他提及“四分之三”這個比例時增入了“中國人”這個因素)。
圖:法軍統帥蒙託邦
10月18日下午,在公開張貼了燒燬圓明園以報復清廷的告示(據説是用蹩腳的中文書寫的)後,英軍點燃了熊熊大火,並將徹底燒燬圓明園一事正式通知法軍,蒙託邦在回覆中寫道:“我們只能請各自的政府來評判我們的行動,我希望法國政府會同意我在這種形勢下所採取的立場。”⑥
以上,是法軍在圓明園被劫掠焚燬一事中的大致作為。
據法國曆史學家伯納·布立塞(《1860:圓明園大劫難》一書作者)披露,蒙託邦雖然反對焚燬圓明園,但他回國後,仍“因法軍官兵的惡劣行徑遭到輿論界的強烈譴責”,他的回憶錄直到1932年才由後人整理出版,“遲遲不能出版的原因就在於法國人對法軍官兵的劫掠行為始終無法釋懷。法國輿論界認為,法軍官兵犯下如此滔天罪行罪在蒙託邦,其本人和家人也因此在法國民眾面前威信掃地。”⑦
三、被遺忘的另一種國恥
儘管圓明園從來不屬於“清朝人民”,而是愛新覺羅皇室的私產,但1860年北京城的淪陷與圓明園的焚燬,對清朝而言仍可算作一種“國恥”。侵略者應該被譴責,執政的清廷腐朽無能,外交一團漿糊,軍事漿糊一團,也需要反思。
可惜的是,沒有任何反思。
英法聯軍退走後,民眾等來的不是咸豐皇帝的罪己詔,而是針對入園民眾的殘酷報復。****
比如,內務府總管明善在奏摺裏説:
“自二十三日(10月7日)以後,時有土匪進園,後被獲正法,略見稍息。”⑧
步軍統領瑞常在奏摺裏説:
“附近土匪,乘間搶奪,奴才等前經飭派員弁查拿,分別正法。”⑨
恭親王奕訢在奏摺裏説:
“因夷兵退出,旋有匪徒乘勢聚眾搶劫……現已飛諮綿勳派兵一千名,屯紮圓明園剿辦土匪。”⑩
圓明園是皇家園林,是皇帝居住的地方,附近治安是重中之重,上述奏摺裏所謂的“附近土匪”,斷不可能存在(其實,按清廷思維,凡入園拿取物品者,皆已由“良民”入“土匪”)。這些被清廷派兵“剿辦”、“正法”的所謂“土匪”,其實只是普通民眾。
1860年奉命襄助恭親王辦理交涉、留在北京城的官員**鮑源深,曾親眼見到“附近村民”進入圓明園拿取物品。**他在《補竹軒文集》中留有這樣一段記載:
“八月二十四日,聞夷人已退,乘車回園寓一顧,……至(圓明園)大宮門,則閒人出入無禁,附近村民攜取珍玩文綺,紛紛出入不定。”⑪
鮑源深的私人記錄,提到了一個具體的時間點,“八月二十四日”(公曆10月8日);內務府總管明善的奏摺,也提到了一個具體的時間點,“自二十三日(10月7日)以後”。可見二人所指都是英法聯軍第一次劫掠圓明園之後。鮑源深在私人記錄裏説那些進園子拿東西的是“附近村民”,明善在作為公文的奏摺裏説進園子拿東西的是“土匪”,哪個説法是真,哪個説法是假,一目瞭然(明善在奏摺裏還提到,這些所謂的“土匪”進園子後拿走了很多門扇,這顯然是底層普通民眾才會乾的事情,非佔山為王的土匪行徑)。
以“殺土匪”的名義,摘掉一批入園民眾的腦袋,其實質目的有二:
(1)重申皇權的不可侵犯之威;
(2)殺雞儆猴,恐嚇民眾交出手中留存的園內物品。⑫
圖:咸豐皇帝像
**相比毫無反思之意,在舉刀誅殺膽敢入園拿取自己私產的所謂“土匪”這件事情上,咸豐皇帝可以説是急不可耐。**1860年10月15日,英法聯軍尚未退走(三天後,英軍第二次放火徹底焚燬了圓明園),誤判形勢以為和議將成的咸豐,即下達諭旨,命令文祥率軍將圓明園周邊的所謂土匪“嚴行捕拿,立即正法”。文祥接到諭旨後,不得不回奏説:
夷人還沒有退走,現在大張旗鼓去捉拿“土匪”,恐怕會引來干涉,為今之計,必須先趕緊簽訂和約。和約簽完後**,“夷兵退扎較遠,即可督兵前往搜捕”——英法聯軍前腳拔腿走人,臣我後腳就發兵去抓那些敢入園子拿皇上東西的“土匪”。**⑬
當年究竟有多少民眾因圓明園焚燬事件而被殺,有多少家庭因搜查圓明園流失物品而遭到官吏的勒索以至破產,沒有留下統計數據。但今人尚可從清軍將領勝保給咸豐皇帝的兩件奏摺裏,看到這樣一串名字:
安河橋人戴三,就地梟首示眾。
西山北新庵僧人敬如,就地梟首示眾。
馬六,就地梟首示眾。
張永祿,就地梟首示眾。
姚成永,就地梟首示眾。
昌平人白七、蘇正平等三名,就地梟首示眾。
昌平官牛房村村民田永長、田仲才,斬立決。⑭
……
勝保號稱名將,曾率軍在通州八里橋抵禦英法聯軍,結果慘敗而歸。顯然,在誅殺本國百姓方面,他更有經驗。
圓明園被焚燬是國恥;咸豐與勝保們這種不做自我反省、反孜孜於殺戮民眾重塑權威的做法,也是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