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印第安人,西方文明歷史只能用道歉串聯_風聞
简单快乐-2019-04-18 22:16
作者 劉仰
從電影《辛德勒名單》開始,就對斯皮爾伯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部拿了眾多獎項的黑白電影,曾經引起全世界的轟動。斯皮爾伯格作為一個猶太人,從一個特殊的角度,真實再現了納粹集中營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徑。在娛樂電影充斥市場的局面下,斯皮爾伯格反其道而行之,也改變了自己過去拍娛樂片的經歷,將社會責任感和對歷史負責的嚴肅態度,融入到這部質樸而沉重的電影中。他所獲得的榮譽是當之無愧的。
2005年,由夢工場出品的一部史詩片《西部風雲》在美國播出。斯皮爾伯格在該片中擔任製片人,一些評論錯將斯皮爾伯格當成了導演。《西部風雲》(Into The West)從電視劇的角度看,篇幅不算大,6集,共9個小時(也有説12個小時,可能是播出版與碟版的不同,沒有仔細求證)。花了一天的時間,終於看完了。網上搜羅一下,發現影評大都很簡單,因此,寫一點我的體會。
《西部風雲》時間跨度約70年,基本上覆蓋了19世紀美國開發西部的整個過程。它通過原先住在美國南方的白人惠勒(Weeler)家族的經歷,把很多與美國西部開發的重大歷史事件串聯在一起,具有編年史的特徵。但是,有些重大事件也簡單略過,例如美國吞併德克薩斯州的歷史,只是簡單交待了一下。另有一些重大歷史事件,有明顯虛構痕跡。例如,美國從東海岸到西海岸的“太平洋鐵路”建設中,中國華工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這在影片中有所表現。但是,在真實的歷史中,東西雙向的接軌儀式上,並沒有華工的身影。然而在《西部風雲》中,華工出現在這一慶典上,也許導演是想提醒現在的人們,不要忘記那些對美國做出巨大貢獻,卻遭受不公正對待的華工。
《西部風雲》不同於以往關於西部開發的介紹,除了美國白人對西部開發的過程外,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平行線索,是在這一過程中,美國西部印第安人的遭遇。在歷史上,受美國西部開發影響最大的印第安人,是一個被稱之為蘇族的印第安部落聯盟。《西部開發》對其中一個叫做“拉科塔”的印第安部落的命運着墨較多。這兩條線索連接在一起的關鍵人物,是惠勒家族一個名叫雅各布-惠勒的人。他是惠勒家族第一個前往西部冒險的人,後來娶了拉科塔部落酋長的女兒“雷霆之心”,生下一女二男三個孩子。雅各布-惠勒夫婦,以及他們三個混血的孩子,成為連接美國西部開發重大歷史事件的重要紐帶。
《西部風雲》所有與印第安人蘇族部落聯盟有關的重大事件,基本上都嚴格參照真實的歷史,蘇族部落的一些重要人物,也大都用他們的真實姓名。同《辛德勒名單》一樣,《西部風雲》沒有避諱西方文明歷史上對其他民族的種族滅絕行為,“種族滅絕”這個詞,從一個美國曆史上確有其人的軍隊指揮官嘴裏説出來,並將其付諸行動的屠殺再現出來,對於該片的製作方來説,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雖然《西部風雲》中在好幾處地方都提到,這種大屠殺行為只是個別美國人的行為,多少有點為美國人辯解的意思,但是,美國政府在對待印第安人的手法和態度上,確實遭到了譴責。用印第安人的話説,美國從來沒有遵守過他們對印第安人的承諾。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印第安人的這番話也許有點過頭,但是,在印第安人的土地問題上,美國政府確實是一個背信棄義的、無恥撒謊的政府。
在這裏尤其要説一下北美地區的野牛。凱文-柯斯特納曾經主演過一部電影《與狼共舞》,獲得了奧斯卡獎,該影片中大羣狂奔的野牛,視覺效果令人印象深刻。歷史上,美國西部確實有大羣的野牛,它們是蘇族人主要的食物來源和生活必需品的來源。後來野牛大量減少,幾乎到了物種存亡的邊緣,一方面是白人為了野牛皮而大量捕殺,另一方面是公路、鐵路破壞了野牛的生存環境,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美國有意識針對蘇族人種族滅絕的政府行為。
野牛是蘇族人生活的主要依靠,它提供了食物,還提供了衣服,還提供蘇族人居住的帳篷等等。美國政府為印第安部落劃出土地範圍後,靠捕獵野牛為生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依然經常要追蹤野牛羣,這就使得印第安人的居所不能固定。而美國政府希望殘存的印第安人老老實實地住在固定的地方不動,根據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的人口統計數字,由美國政府提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甚至教這些印第安人種地,改變傳統的生活習慣。美國人將這些傳統習慣稱之為野蠻的陋習。但是,美國政府提供的食物裏,經常沒有肉,印第安人還是習慣於自己捕獵野牛。為了不讓印第安人炮來跑去、不好管理,美國政府下令大規模獵殺野牛,目的是讓不願受約束的印第安人徹底失去生活來源,不得不居住到“保留地”,靠美國政府的施捨為生。為此,美國政府在消滅野牛的宏偉計劃上,撥出鉅款。
美國在南北戰爭期間,北方聯盟為了獲得加利福尼亞等西部地區的支持,就開始派出正規軍,主動討伐印第安人。南北戰爭的英雄格蘭特將軍後來當上了美國總統,他在南北戰爭期間就宣佈:“有必要滅絕全體印第安人部落”。南北戰爭的另一個英雄謝爾曼將軍説:“我見過唯一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的印第安人”。南北戰爭後,獲勝的北方軍隊無事可幹,討伐印第安人就成為另一場戰爭。但是,分散在草原和羣山中的印第安部落,即便派出正規軍也難以迅速一一剿滅,並且還會遭遇抵抗,純粹武力清剿印第安人代價太大,因此,這一種族滅絕計劃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先滅絕野牛。在美國政府的主導下,不到20年的時間,北美野牛的數量從原先1300多萬頭,減少到不足1000頭。
《西部風雲》中有一個細節,從側面反映了這個事實。惠勒家族的一位良心不錯的年輕人,生意頭腦較差,他想通過販賣野牛皮發財。結果別人告訴他,野牛皮沒人要了,東部工業發達地區,加工野牛皮的機器都已經拆掉了,因為野牛皮來源越來越少,這門工業領域也隨之消失了。結果,這位羅伯特-惠勒,只好將野牛皮賠本送給飢寒交迫的印第安人。有人提醒他,可以販運死亡的野牛骨頭髮財,因為英國人發明了一種新的瓷器加工方法,用動物骨頭加工瓷器,即所謂骨瓷。這位生意頭腦較差的羅伯特-惠勒,因為反感白人瘋狂發財不顧一切的行為,沒有參與這個生意。
北美野牛的消失,使得美國政府的目的很快達到,失去食物來源和生活必需品來源的印第安部落,不得不放棄抵抗,搬遷到美國政府規定的“保留地”,最終,“保留地”越來越小,成為互不相連的幾小塊貧瘠的土地。美國政府看似好心地提供食物,但是,除了食物的數量和質量外,“協議”規定提供食物是有年限的。美國政府第一次答應的年限是10年。年限過去之後呢?印第安人必須在“保留地”自謀生路。美國政府派人教他們種地,但是,北美最肥沃的土地都被白人佔據了,草原本來就不適合農業,環境日益惡化,印第安人越來越貧窮,越來越成為乞丐。那個曾經在草原上自由生活的民族,變成了保留地中,被圈養的保留人種。
在《西部風雲》表現了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徑後,有人為美國政府辯護説,美國政府並沒有對印第安人實行“大屠殺”,只有小規模的屠殺。這種辯護首先糾纏於“大屠殺”、“小屠殺”的文字遊戲,其次這些辯護還稱,北美印第安人原先總數約為200多萬,最後減少到20多萬,其中美國政府殺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是得病死的,還有是印第安人自相殘殺的結果。這種為美國貼金、塗脂抹粉的行為,實在很無恥。從美國獵殺北美野牛的行為,就可以想象,這一行為將導致多少印第安人“自然死亡”。而且,一般歷史學家都認為,北美印第安人的總數超過1000萬,到19世紀末期,只剩下20多萬,怎麼辯護都難掩美國政府對待印第安人的野蠻滅絕行為。希特勒的集中營大約殺害了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猶太人,就毫無疑問地確定為種族滅絕,那麼,從印第安人殘留的人口數量上看,希特勒“只殺了”三分之一猶太人,比例上比“殺”印第安人少多了。
《西部風雲》中着重介紹的北美最大的蘇族部落聯盟,到20世紀後期,只剩下大約4萬人。2007年,《西部風雲》中最突出的拉科塔部落首領,向美國政府提出了一份申請,要求獨立建國,宣佈以前同美國政府簽訂的協議無效,因為美國政府從來沒有遵守過曾經與印第安人簽訂的任何協議。其實,早在1974年,拉科塔部落就效仿美國的《獨立宣言》,頒佈了自己的《獨立宣言》。按照美國的自由、民主精神,按照“主權在民”的“契約論”,美國政府沒有任何理由拒絕拉科塔部落的這一要求,就像美國在前南地區,單方面支持科索沃獨立一樣。那麼,美國可能會讓印第安人獨立建國嗎?
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早就開始了,在美國被稱為建國基礎的新教徒們,剛到北美不久,就忘了最初艱難時期印第安人給予他們的友好幫助,制定了對印第安人頭皮的懸賞制度。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懸賞印第安人頭皮的制度一直存在,並以英國女王陛下的名義頒佈。誰都知道,一塊頭皮根本沒有任何實用價值,高額懸賞頭皮的唯一目的就是屠殺印第安人。也許“美國人”會説,那是在美國建國之前的事情,其罪惡不該怪到美國頭上。那麼,看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吧,美國開國元勳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毫不掩飾地責怪英國兄弟對印第安人太好了,比對同樣是白人的美國兄弟要“好”。難道英國人割了“美國人”的頭皮,甚至還有更嚴厲的酷刑?
美國是一個現代國家,現代國家的三個基本要素就是:國土、人民和主權。對於美國這個新國家來説,國土都是別人的,從最初獨立的十三州,到現在的面積,美國的每一寸國土都是別人的。而這個新國家的“人民”卻不包括曾經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後來包括了,但印第安人已經所剩無幾。即便美國國民後來包括了印第安人,美國的主權也沒有印第安人的份。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為在開發西部時期達到高峯。開發西部本來就是擴張領土的行為,顯然會遭到原先居住在西部的印第安人的反抗。在東部印第安人早已毫無反抗能力,甚至毫無生存空間的情況下,美國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便成為美國最頭疼的麻煩。為了保證西部開發的順利實施,減少美國白人與印第安人的敵對行為,1851年9月,美國政府委派印第安事務官以及總統特派專員,與西部地區多個印第安人部落簽訂了一份條約,該條約以簽訂地點命名,被美國人稱為《拉勒米堡條約》,印第安人稱為“長草地條約”,這是美國曆史上關於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條約之一。
《拉勒米堡條約》不長,一共只有8款,摘錄幾條。條款2:上述各部落特此承認美國政府有權利在部落各自的領土上修建道路,成立軍隊和修建崗哨。條款3:考慮到在先前條款中得到的權利和特殊待遇,美國政府同意在該條約批准後保護上述部落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這兩個條款看起來像是平等的,但事實上卻極為不平等,它等於在説:我可以從你家前門後門自由通行,但不會給你家造成破壞。注意“條款3”的一個用詞,“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也就是説,印第安人不是美國人,因此,這份條約更像是一份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條約。那麼,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的目的又是什麼?
人們也許會説印第安人很傻,美國人在印第安人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除了針對印第安人之外,還能針對誰?印第安人就不該接受,不該簽署這個條約。《西部風雲》中有一段專門表現了印第安人商量是否簽署該條約的民主討論會。一些人的確不願接受,他們發表了很多看法,主要意思是説,美國人以前都説話不算話,這次也不可相信。後來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長説:我們顯示一點誠意,給白人一個機會,看他們這次會不會履行承諾,印第安人需要和平。老酋長的這番話,還有一個原因是,《拉勒米堡條約》的第5款規定了各個印第安人部落的領土區域。雖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領土面積已經大大縮小,但是,印第安人面對現實,決定做出讓步,接受美國的條件。這種行為頗為類似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接受“以土地換和平”的無奈選擇。但是,巴勒斯坦人讓出了土地,沒有換來和平,150年前,印第安人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
當然,《拉勒米堡條約》還規定了美國政府已經或可能對印第安人部落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8個印第安人部落,每年共可獲得5萬美元的補償,為期10年,共50萬美元。但不是現金,如果是現金,印第安人可能會用它來買武器,美國政府規定不得將武器賣給印第安人,甚至連鐵器都不行。雖然很多白人為了賺錢,並不聽從美國政府的法令,但是,賣給印第安人武器,的確是違法的。因此,美國政府每年提供的5萬美金,都是商品、家畜、農具,並由美國政府根據印第安人口數量分配,印第安人自己還不能分配。8個部落每年共5萬美金的商品,能起多大作用?印第安人當然還要靠自己謀生。
但是《拉勒米堡條約》還規定,如果印第安人對路過或“生活”在印第安人領土範圍內的白人產生錯誤舉動而造成損失,白人將要求賠償。這一條款的陷阱在於,它給了美國人在印第安人領土內“生活”的權力,印第安人的領土等於不受任何保護。同時,何為“錯誤舉動”,由於印第安人幾乎不瞭解美國的法律,因此,只要美國人説“錯誤”,那就是錯誤。更為惡劣的是,條款8規定:談判雙方均同意如果乙方(指各印第安人部落)的任何一個印第安部落違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條規定,美國有權扣留上條提及的對該部落的全部或部分物質補助,直到美國總統認為該印第安部落已經做出彌補。在執行這一條款的實踐中,幾乎可以理解為,任何個人的“違反規定”都將視為是整個部落“違反規定”,用今天的話來説就是“連坐法”、“株連法”,一人犯罪,全家受罰,直到美國總統滿意為止。
確實,善良淳樸的印第安人喜歡一諾千金,一言九鼎,他們無法在合同技巧上與美國人鬥心眼、玩花招。《西部風雲》中,有一個片斷,展現了美國政府如何兑現他們的合同約定。有一個摩門教的車隊路過印第安人的土地,由於有了條約的規定和酋長的約束,印第安人都站在那裏看。突然,摩門教車隊中一頭牛跑出了隊伍,闖入印第安人的營地,撞壞了好幾個帳篷,帳篷主人很生氣。但是,酋長還是命人將牛抓住,送回給摩門教徒。然而,摩門教徒害怕與印第安人打交道,沒有接過牛繮繩,回到了車隊,離開了。印第安人以為白人不要牛了,便將這頭牛作為被撞壞帳蓬的那名印第安人的賠償。
幾天後,一支美國軍隊來到印第安人營地,軍官宣佈説,有白人控告印第安人偷了他的牛,酋長必須賠償,並將小偷交給美國軍隊實施懲罰。被當成小偷是對印第安人的侮辱,印第安人私有財產很少,大多實行財產公有制,沒人會偷東西。酋長向軍官解釋説,沒有偷牛,牛是自己闖進來的,以為白人不要了,已經被吃掉了。如果一定要賠償,酋長願意賠5匹馬。然而,堅持法律,堅持條約規定的美國軍官不同意,一定要把偷牛賊帶走。酋長見談判不成,不談了,扭頭而去。於是,美國軍官下令開槍,酋長當場被打死。美國軍官又下令向印第安人的營地開槍、開炮射擊。
《西部風雲》中的這個片段,幾乎完全參照真實的歷史,在歷史上,美國人將這一事件稱為“格雷坦大屠殺”,但是,美國人所説的大屠殺,並不是承認美國在犯罪,而是説印第安人實行大屠殺。事件當時,酋長被打死後,營地遭到炮火轟炸,婦女兒童死傷無數,整個部落4000多人義憤填膺,他們拿起簡陋的武器,與美國軍隊發生了衝突。這支來抓“小偷”的美國軍隊人數不多,結果被印第安人全部消滅。格雷坦是帶領這支軍隊的美國少尉的名字,美國用他的名字命名了一次印第安人的“大屠殺”。事後,美國派軍隊實施了報復,殺死了86名印第安人,逮捕了70名婦女兒童。
順便説一下摩門教。摩門教原先在美國南方,因為有“邪教”嫌疑(一夫多妻制),被趕了出來,後來達到美國西部猶他州的鹽湖城居住,《西部風雲》中摩門教徒向西部遷徙,應該就是前往鹽湖城。在《拉勒米堡條約》簽訂6年後,摩門教徒得知,當年在美國南方告發他們的人,也在遷往美國西部的路上,於是,摩門教徒對這支前往西部的白人車隊實行了大屠殺,他們以上帝的名義處死120名成年人,只有17名10歲以下兒童倖免於難。這一慘案發生後,只有兩名摩門教首領被美國政府判處死刑。相比較而言,印第安人被栽贓偷了一頭牛,便要集體遭到槍炮轟擊,如果印第安人殺了120名白人,不被全部殺光才怪。
《西部風雲》中還有一段情節,更加鮮明地反映了美國人是如何執行他們的法律的。有一個印第安人部落是抵抗白人最堅決的部落,但是由於生存條件實在太艱苦,酋長最終決定放棄抵抗,與美國軍隊談判,遷到美國政府規定的保留區。美軍將軍要求首先交出全部武器,印第安人交了。美國將軍覺得交出的武器太少,印第安人都是騙子,便命令士兵搜查,結果士兵搜出一批打獵用的弓箭以及做飯用的刀具,都被當成是武器。最糟糕的是,一名印第安人身上還有一把搶,酋長來不及解釋這名印第安人是聾子,聽不到交出武器的命令,美國將軍已經下令開槍、開炮,這個印第安部落被徹底斬盡殺絕。這名印第安酋長,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坐牛”酋長,至今,他依然是印第安人心目的英雄。通過“坐牛”酋長及其部落的命運,我們就能理解,美國政府消滅野牛的行為,其實就是類似日本人的“三光”政策,目的是讓所有的抵抗力量失去生存的基礎。只有投降,同意到狹小的保留地居住,才能在沒有尊嚴的情況下,保住一條活命。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為,除了政府行為之外,還有一些其他方式也是不可忽視的,例如在美國建設橫跨美國的太平洋鐵路時,遭到印第安人的抵抗。從美國與印第安人簽訂的合同上看,印第安人同意了美國在他們領土上修建道路的權力。但是,印第安人認為,修建道路只是“路過”。事實上,美國的鐵路建到哪裏,沿路白人移民的城鎮便建到哪裏,美國政府絲毫沒有阻止這種侵佔印第安人土地的行為,反而以鐵路沿線的土地作獎勵,或者以低價賣給開發西部的移民,以鼓勵西部開發。由此遭到被“路過”的印第安人的反抗是必然的。
然而,印第安人的反抗遭到來自幾方面的鎮壓和屠殺,美國軍隊不用説了,擁有鐵路沿線土地的白人移民也毫不猶豫地屠殺印第安人,以保衞“自己的土地”。與此同時,為了保證鐵路建設的進度,鐵路公司獲得授權,可以組建自己的“軍隊”,可以稱之為“保安”,也可以稱之為“私家軍隊”。與正規軍不同的是,這些“軍隊”不穿美軍軍裝,不領國家軍餉,一切費用由鐵路公司支付,目的就是替鐵路公司維護沿線的治安秩序。這些私家軍隊對印第安人的屠殺,一般是不會列入政府統計的。
不管上述哪一種屠殺行為,他們幾乎都把印第安人描述為殘暴的、野蠻的嗜血者,他們有時候還會展覽白人死亡者的屍體,以激起全體白人對印第安人的仇恨。至於被展覽的白人屍體,其慘不忍睹的狀態是否有造假的成分,已經被歷史湮沒了。因此,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方針大致可以分為幾個層次:凡是有任何不滿或反抗行為的,格殺勿論;凡是老老實實聽話不反抗的,遷到保留區圈養起來。
上述行為的背後,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印第安人的土地。雖然美國政府也曾經在與印第安人簽訂的其他條約中規定,沒有印第安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在印第安人土地上逗留或定居,但是,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違約處罰是嚴厲和加倍的,對於白人的違約,幾乎不管不顧,反而變相鼓勵。例如,在某個印第安人保護區發現有金礦,雖然金礦成色不高,但是白人立即蜂擁而入,並得到美國軍隊的保護。印第安人對“黃色的石頭”興趣不大,反抗也沒有絲毫作用。美國政府便強令印第安人將有金礦的土地“出售”,從此,這片土地上,印第安人不得再涉足。
除了針對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奪導致一系列屠殺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人或者説白人認為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蠻落後。因此,在種族滅絕的同時,對殘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極為徹底地進行。斯皮爾伯格擔任製片的《西部風雲》最後一集講到,19世紀末期,在印第安人中開始流行一種“鬼舞”,美國人認為這種“鬼舞”是野蠻的迷信,同時還是戰鬥之前鼓舞士氣的儀式等,總之,美國人認為這種“鬼舞”對美國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從的都將受到嚴厲懲罰。
其實,這種“鬼舞”來自於印第安人古老的傳統,印第安人自己稱為“太陽舞”。所謂“鬼舞”其實加進了很多白人的文化,尤其是當白人向印第安人傳播基督教後,它加入了基督教著名的“彌賽亞”信仰,也就是救世主信仰。對於美國人來説,他們自己信仰救世主沒問題,而不接受美國文化的印第安人崇拜他們自己的救世主,等待“彌賽亞”降臨,不是造反是什麼?直到20世紀中期,印第安人的“太陽舞”才重新悄悄恢復,也沒見美國政府取消當年的禁令,只是現在懶得再管了。
美國對於印第安人還採取了一種措施,成為改造印第安人、對殘存的印第安人實施徹底文化清洗的主要手段。由於印第安人難以徹底消滅,美國一部分人提出,培養一批印第安人的兒童,讓這些印第安人的下一代徹底接受美國文化,將來讓他們回到部落,成為部落領導,他們就不會再與美國作對。主導這一措施的美國人説:要讓他們的腦子裏完全是同我們一樣的思想。在這裏我們也看到,民主、自由,同時也是一種思想暴力,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印第安人那裏,這種思想暴力表現得非常明顯。印第安人曾經是自由的,並且一直延續民主的習慣,只因為印第安人的自由民主方式與美國人不同,他們便成為美國人眼中的野蠻人。
《西部風雲》中有一集專門講到這個問題。一位酋長的孫子和很多兒童一起,離開家人,到了白人的寄宿學校。在那裏,他們換掉自己的服裝,穿上白人的服裝;剪掉自己的髮型,留成白人的髮型;不許説自己民族的語言,必須只説英語;忘記自己的印第安名字,每人隨機選一個白人的名字;新名字記不住,每個人胸前掛一個名牌,簡直就像猶太人胸前的黃六角星;身上所有的本民族紀念物都必須交出來……,總之,除了皮膚和麪孔沒法改變之外,一切都必須按照白人的要求改變,包括思想。
那個酋長的孫子,不願放棄自己的最後一點文化,他逃離了白人教師的剪刀,坐在學校草地上,對着天空不斷地念叨:大靈(印第安人信仰的神)保佑我,大靈保佑我。但是,他想到自己同胞的命運,想到一些人説,只有像白人一樣,才能保存自己,他最終流着淚,自己用剪刀剪去了自己的辮子,這一幕看着讓人流淚。一個民族如果只有被徹底洗腦,才能生存下去,到底是文明的進步還是悲哀?影片最後,這個孩子經過白人10年的教育,成為美國東部的“紳士”。他回到印第安人保留區,找到自己的哥哥,要留在保留區,幫助印第安人。但是很快他就發現,一點用處都沒有,他不得不拿起槍,對付那些曾經給他洗腦的白人。
有人説,美國人為印第安人兒童提供的這種教育,其實是普及義務教育。這個説法有幾方面不妥。第一,強迫孩子離開父母,10年之內不與家人、親人接觸,目的是斷絕他們與過去文化的一切聯繫,這種“普及教育”是否符合人性?是否符合美國人時常掛在嘴邊的“人權”?第二,如果是普及義務教育,為何不在印第安人居住區辦學校?顯然沒把印第安人當成是“美國人”,因此,普及義務教育不會普及到印第安人頭上,培養少數徹底白人化的印第安兒童,完全是想把他們培養成美國在印第安人那裏的代理人;第三,普及義務教育的權利,尤其是教育內容應該由誰來定?印第安人為何不能傳授他們延續了多年的文化?
文化清洗與種族滅絕一樣是一種罪惡。當一個民族自己的文化被徹底斬草除根,這個民族毫無疑問將永遠寄人籬下,不管是被迫還是無奈,與自己的歷史和文化徹底揮手告別之後,在別人的文化氛圍中,一個民族留下的只有恥辱,文化清洗的成果,只有生不如死的苦難靈魂,因此,這種文化清洗的後果,甚至比種族滅絕更加殘忍。種族滅絕的倖存者還能以自己的傷疤,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而文化清洗的倖存者,將永遠孤立無助。當他們終有一天意識到,自己永遠不可能漂白、不可能變得像白人一樣時,他幾乎只能成為一個現代野蠻人。而那些實施文化清洗的人,在文明、進步的名義下,甚至試圖抹去那段文化暴力、思想暴力的歷史。我們説,文化的交融、借鑑、學習、模仿都是應該存在的,但是,前提條件必須是自願。在文明的名義下,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強迫他人改變,本身就絕不是文明,而是野蠻的暴力。這種文明的暴力,藉着對財富的瘋狂追逐,以佔據財富的能力來判定所謂文明的高低,是現代文明最嚴重的病態。
2008年6月,加拿大總理向印第安人發表了一個道歉。道歉的原因就是前面説到的,白人為印第安人兒童強行開辦的寄宿制學校。加拿大的這一政策起始時間與美國差不多。100年來,加拿大這種強行推廣的寄宿制學校,共培養了15萬名印第安兒童,平均每年1500名左右。加拿大總理前不久的道歉指出:他們對土著居民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請求他們原諒。具體的傷害包括:強迫兒童離開父母,離開保留區,不允許兒童講自己的語言,很多兒童遭到身心虐待,很多受過此種教育的兒童,為自己的印第安人血統而感到羞愧,還有很多兒童在寄宿制學校遭到性侵害。但是,加拿大總理的道歉並沒有被印第安人接受,他們説,白人這一政策的目的是要剝奪印第安人與生俱來的身份,這種剝奪行為,傷害了加拿大的國家品質,這種強迫的文化清洗、文化同化政策是加拿大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一個總理的道歉就能化解100多年的悲傷和屈辱嗎?即便將加拿大總理的個人道歉行為發展成為政府道歉行為,也無法彌補印第安人曾經遭受的苦難。
100多年來美國強行同化了多少印第安兒童,我沒有具體數字,相信只會比加拿大多。美國強行同化的野蠻程度,也絲毫不比加拿大差。但是,我們沒有見到美國有道歉的表示。其實,歷史發展到今天,所有的道歉都沒有意義,包括白人對黑人奴隸的野蠻行為,包括對全世界各地殖民地的行為,確實如歐盟官員説得那樣:道歉和賠償不能改變歷史。但是,不能改變歷史不代表歷史上發生的行為就是對的。西方文明真正需要的是,對自己的文明徹底反思,而不是依然像幾百年前一樣,還是擺出一付自己永遠正確的樣子,高高在上,指手畫腳地對待非西方文明。否則,歷史還將重演。難道西方文明的歷史將成為一個被道歉串聯的歷史嗎?
應該把美國的《獨立宣言》找出來再看看,很久以前讀過這篇著名的文章,只記得文章前面部分寫道:“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其它已經記不太清了。
再次讀完這篇不算長的文章,覺得有點話要説。
《獨立宣言》發表於1776年7月4日,這一天成為美國的國慶日,也叫獨立日。
《獨立宣言》開篇不長的部分講到了人權,講到了政權和人民的關係,然後直奔主題:為什麼要脱離英國而獨立,籠統原因如下——《獨立宣言》寫道——“當今大不列顛王國的歷史,是接連不斷的傷天害理和強取豪奪的歷史,這些暴行的唯一目標,就是想在這些州建立專制的暴政。”(不同的翻譯版本,文字有所不同,但含義完全一樣。)
為了證明這個結論,文章後面的主要篇幅被用來一一羅列英國的種種不是和罪行,其中一段寫道:“他此時正在運送大批外國傭兵來完成屠殺、破壞和肆虐的勾當,這種勾當早就開始,其殘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蠻的時代都難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為一個文明國家的元首。”
讀完文章,彷彿真切感受到33歲的文章起草者托馬斯"傑弗遜的熱血沸騰,感情全部站到了美國人一邊。但是,理性思考後,不禁產生很多聯想。
按照《獨立宣言》的觀點,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現代資本主義發祥地之一的英國至少在1776年之前,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卑劣”的政府?這應該是美國人的觀點。那麼,是不是還可以説:至少1776年以前的資本主義歷史是一段毫無人權、毫無道義的歷史?
自從新大陸被“發現”後,歐洲各國經歷了一個此起彼伏的霸權時代,西班牙、葡萄牙、荷蘭、英國、法國(德國的擴張還要晚一點)。18世紀末,也就是美國獨立前後,英國已經成為一個幅員遼闊的世界帝國的中心,但是,這麼一個領導世界潮流的君主立憲政府,在美國人眼裏,居然是一個“在最野蠻時代都難以找到先例”的暴政!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美國人的《獨立宣言》説了真話,所以,這篇文章才會在世界各地受壓迫的民族那裏產生共鳴。如果是其它民族來批判大英帝國,還容易背上文明衝突論的嫌疑,現在,這話是美國人説的,我們是不是可以藉機發揮一下?
順着美國人的這番話,我們很容易知道,當時世界各個英國殖民地的人民其實遭受的苦難與美國人至少是完全一樣的。但是,為什麼只有美國人受不了?為什麼只有北美殖民地這麼早就獨立了?比美國人更早遭受奴役的印度人,卻在美國獨立170年後才被英國允許獨立,是印度人不想獨立嗎?既然美國人也是“苦出生”,被奴役之後比較早地翻了身,那麼,翻身後的美國人看到英國人還在奴役其他民族(例如中國)的時候,為什麼不幫着其它民族獨立,反而幫着英國人一起奴役呢?菲律賓可以算作最早的殖民地之一,被西班牙統治了300多年。1898年,美國打敗了西班牙,獲得了菲律賓的統治權,美國這個昔日的被奴役者,現在變成奴役他人者,成為菲律賓的宗主國,成了殖民者。為什麼反抗英國的暴政成功後,卻做出和英國一樣的事情呢?《獨立宣言》給了我們答案。
托馬斯"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寫道:“我們不是沒有顧念我們英國的兄弟。……”原來人家是親兄弟!《獨立宣言》的大氣磅礴、理直氣壯的根源原來在這裏!奴役別人沒關係,怎麼可以奴役自己的兄弟!所以,為了富饒的美洲,兄弟反目,同室操戈,最終英王不得不同意美國獨立,讓人感覺是英國在偷偷放水,開了一個後門。
《獨立宣言》後面有一段話讓我產生更多的疑惑,文章寫道:“我們(即將獨立的美國人,本人注)曾經向他們(英國人,本人注)天生的正義感和雅量呼籲,我們懇求他們念在同種同宗的份上,棄絕這些掠奪行為,以免影響彼此的關係和往來。但是他們對於這種正義和血緣的呼聲,也同樣充耳不聞。”我的疑惑是:英國人到底有沒有“正義感”和“雅量”?如果他們“天生”就有正義感,為什麼會對同樣是正義的呼聲“充耳不聞”呢?我只能理解美國人在説假話,目的是給“同種同宗”的兄弟一點面子。
(2006年4月6日,英國媒體報道美國國務卿賴斯和英國外交大臣斯特勞的親密接觸,甚至有人説他們已經互相暗戀。其實不過是為了表現兩國之間的友好而作的秀。想想傑弗遜當年毫不留情的猛烈抨擊,真是無話可説。)
《獨立宣言》用代表全人類的語氣,正義凜然地表達了美國人反抗暴政、要求獨立的充足理由。那麼他們獨立以後又怎麼樣呢?在我看來,他們並沒有比英國人好多少,甚至比英國人還要會奴役他人。《獨立宣言》在數落英國人時,還有一段寫道:“他在我們中間煽動內亂,並且竭力挑唆那些殘酷無情、沒有開化的印第安人來殺掠我們邊疆的居民;而眾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戰規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殺勿論的。”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到,美國人在建國的第一天就已經宣佈,印第安人是“沒有開化的”、“殘酷無情”的野蠻人,就已經表明了他們對印第安人天生的敵意。因此,美國建國後,對於印第安人的暴政,比英國人有過之而無不及。英國在某種程度上還尊重印第安人在阿巴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但是,美國人最為自豪的西部大開發,基本上全部剝奪了西部印第安人的財富。
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態度也表現出兩面性。1789年華盛頓總統在就職演説中宣佈,11月26日星期四為感恩節。感恩節的來歷與印第安人有着密切的關係。1620年,“五月花”號載着100多名英國清教徒來到現在的美國,由於天氣嚴寒,僅50多人存活。是當地的印第安人給他們送來了食物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才使他們度過了冬天,否則,還不知會有什麼後果。第二年春天,印第安人又主動教會這些英國人狩獵、捕魚和種植。因此,美國建國後將感恩節定為國家法定節日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感恩”的心態更多是針對上帝,在那個時候,對於印第安人的“感恩”大多隻停留在口頭上。1863年林肯總統宣佈每年11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為感恩節,但是,就在這個時期,南北戰爭期間著名的北方將領菲利普-謝里登將軍留下了一句著名的話:“我唯一見過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的印第安人”。如今,美國的印第安人只生活在狹小的保留地裏,美洲最富饒的土地已經永遠不再屬於他們。
下面我要完整抄錄《獨立宣言》中最令人難忘、最激動人心的那段文字: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那麼,印第安人有沒有這些權利呢?當年《獨立宣言》的起草者和簽署者們顯然不認為印第安人也擁有這樣的權利。凱文"柯斯特納的一部電影《與狼共舞》獲得了奧斯卡獎,算是對印第安人的道歉嗎?《獨立宣言》只強調了自己應該擁有的權利,為什麼一點也沒有提到每個人同樣也必須承擔的義務呢?是不是就因為這個原因,才使美國成為很少考慮義務的最自由的國家呢?
最早從英國前往美洲的人分成幾類,一類是被判罰流放的罪犯;一類是出於各種原因在英國呆不下去的人;再有一類是一心到美國來發財冒險的人。從1585年起,英國女皇開始頒發開發美洲的《特許狀》:只要在北美洲發現土地,這塊土地就可以成為發現者的私有財產,並且可以由後裔繼承。英國人只要拿到了這份《特許狀》基本上就可以在北美洲為所欲為。還有一部分是從歐洲別的國家前往美洲的。上述幾類人就是後來美國人的祖先,所以,他們是兄弟,沒錯。但是,誰賦予了英國女皇這個權利呢?不是你的東西,你怎麼可以拿來送人呢?(這個行為背後的法理都是西方人為自己定的)。美國號稱是自由的土地(Free Land),我還知道這個英文單詞也可以解釋為“免費的土地”。在英語中,“自由”和“免費”是同一個詞。所以,當初來到北美洲的英國人大多抱着免費獲得富饒的土地和財富的夢想,但是,英國女王頒發《特許狀》是有條件的:必須給英國繳税。換句話説,英國女王要自己的臣民到別人家去隨便拿東西,拿了之後,英國女王要抽頭。多麼旱澇保收、只賺不賠的生意!這個世界上還有這種生意嗎?我也要去!
美國人為什麼最後要獨立?就是因為英國要求他們交很多税!這個情節彷彿就是有一個人招募了強盜或者小偷,指點強盜小偷去偷去搶,自己坐地分贓。結果,強盜小偷覺得自己很辛苦,很冒風險,不願再分給他了,所以,強盜小偷獨立了。武裝起來的先進文明就是這麼牛叉!
今夜我終於懂了,《獨立宣言》裏有真話,也有假話。真話是為美國人自己説的。假話是騙其他人的。《獨立宣言》第一行就寫道:“……在世界各國之間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獨立和平等的地位……”《獨立宣言》最後一行寫道:“為了支持這篇宣言,我們堅決信賴上帝的庇佑,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財產和我們神聖的名譽,彼此宣誓。”以上帝開頭,以上帝結束,一切都在上帝的名義下毫無愧疚地進行。
上帝可能年紀大了,眼神不好了,沒有看到諾大的美洲土地上,還有一大羣印第安人,上帝把他們忘了。誰讓印第安人的皮膚像泥土一樣的顏色,讓上帝分不清呢?誰讓他們沒有雪白的皮膚,可以讓上帝時刻很容易地看到呢?
時間再往前推,1492年10月12日,哥倫布在他的日記中記載了他在新大陸遇到的第一批當地人:“他們沒有帶武器,也不知道武器是什麼。當我給他們看劍,他們竟無知地抓住劍刃,割破了手指。他們沒有任何鐵器。”哥倫布為了炫耀自己的力量,在根本還沒有產生反抗和抵抗意識的土著人面前演示發射大炮。大炮的威力使得土著人匍匐在地,印第安頭領送給了哥倫布一個很大的黃金飾品。先進武器在野蠻人面前的作用由此可見。其實,西班牙人在以後的很長時間內,對待印第安人的不滿和反抗,幾乎用不到槍炮,刀就足夠了。
500年前,當印第安人遇到西方人時,他們大多都處於石器時代,武器非常簡陋。只有少數印第安部落使用青銅武器。印第安人有一類武器是西方殖民者最害怕的,就是毒鏢和毒箭。但是,印第安人的這類武器原先主要都是生產工具,用於捕獵大型動物或者魚。直到歐洲人在新大陸大開殺戒後,印第安人的毒鏢、毒箭才對準了人類這個新獵物。
1536年,190名穿戴盔甲的西班牙士兵打敗了2萬多名用石頭武裝起來的印加帝國勇士,西班牙方面只有一個士兵因沒有帶頭盔而死亡。一名參加戰鬥的西班牙士兵後來説,在這場戰鬥中的某一個下午,他一個人就砍下了200名印加勇士的手。
西班牙人在後來相當長的時間內,一直在軍事上保持着針對印第安人的絕對優勢。其中一個原因是,最早的一批西班牙殖民者在到達新大陸不久,就制訂了一條法令:禁止印第安人擁有鐵器。這可能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第一個武器禁令。(也許還不能算是武器禁令,因為它禁止的不是武器,而是鐵器。)
人類歷史上,在地球的每個地方,大大小小的戰爭時有發生。對於戰敗者實行武器管制也是很常見的現象。但是,西班牙人到達美洲大陸後,將武器管制的範圍擴大到非戰敗對象身上,擴大到所有的印第安人,擴大到所有非我族類的範圍。要知道,當時的印第安人對西方人是很友好的,他們向最早達到美洲的西方人提供食物,甚至黃金,雙方並沒有處於戰爭狀態。因此,西班牙在美洲實行的這條法令,結合後來發生的一系列屠殺,無疑是在説:印第安人必須讓我西班牙人隨時輕易地殺掉!這種對非戰爭對象、非戰爭失敗者實施武器禁運的擴大化行為,今天依然存在。直到19世紀,西班牙殖民統治進入尾聲,即將被其他後來的殖民者取代時,西班牙的法律依然禁止印第安人使用槍炮。
正是由於這條法令,使得西班牙人在美洲大陸輕而易舉地,以極小的代價獲得了大量的財富。西班牙殖民者的殘暴行為終於引起了土著人的抵抗。但是,他們的抵抗是非常有限的。在那個階段,大肆掠奪財富的殖民者的重大傷亡(10人以上)幾乎全部都是由於地形不熟,在崇山峻嶺的崎嶇山路上遭遇印第安人的埋伏。為了獲得對頑強抵抗的印第安部落的勝利,西方殖民者除了充分運用武器優勢外,還極力挑撥個部落之間的矛盾,例如,他們收買情報,打聽不同部落之間的新仇舊恨,然後挑動土著部落彼此殘殺。
西班牙人對於印第安人的武器禁令並不是孤立現象。
當羅馬教皇出面為不同的殖民者劃分了新大陸的勢力範圍後,今天的巴西被納入葡萄牙的懷中。森林是巴西的主要資源之一,為了提高砍伐森林的效率,葡萄牙人最初向土著人提供了鐵刀、鐵斧等工具,但是,這個行為只延續了20年左右,葡萄牙人很快發現自己錯了,因殖民者的殘暴而反抗的土著人,使用了殖民者給他們的鐵製工具。新的葡萄牙總督立即制訂了嚴酷的法令:凡是將鐵製刀具賣給印第安人者,將被處以死刑;凡是告發某人向當地人販賣違禁武器的,可獲得被告發者的一半財產。
雖然印第安人在西方人剛剛到來的時候還處於石器時代,但是印第安人並不笨。大約在哥倫布達到美洲50年後,部分印第安人就開始掌握了制鐵、制鋼技術。西方人在美洲大陸的傷亡數量也就開始增加。從此以後,歐洲各國殖民者或早或晚地採取了相同的政策:對印第安人實施武器禁運。
在殖民者針對印第安人的武器禁運中,有一項內容在今天看來有點不可思議。美洲大陸原先沒有馬匹,西方人騎着馬出現在美洲時,土著人對這種動物毫無瞭解。但是,他們很快發現,在西方人發動的征服戰鬥中,馬匹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大約從17世紀中葉起,部分印第安人開始騎在馬上與殖民者戰鬥,這種現象隨即引起了西方殖民者的警惕。如今的紐約,最早是荷蘭的殖民地。荷蘭殖民者最初認為:防止印第安人擁有馬匹比防止他們擁有槍炮或鐵製武器更重要。在紐約的第一批荷蘭人可以賣給印第安人鐵製武器和槍炮,但絕對不能賣給印第安人馬匹,甚至不能教他們騎馬。違令者將被剝奪財產並逐出殖民地。當荷蘭人後來意識到還是武器比馬匹重要時,已經太晚了,印第安人已經用歐洲人的武器武裝起來了。
17世紀60年代,位於現在美國境內馬薩諸塞州的印第安人甚至學會了製造火藥和修理滑膛槍。1675-1676年間,繼西班牙人之後來到美洲的英國人在與印第安人的作戰中,傷亡3000多人。英國與荷蘭殖民者迅速制訂了嚴格的法令,禁止與印第安人進行武器交易。由於那個時候還沒有美國這個國家,因此,到17世紀中期,幾乎所有的西方殖民者已經聯合起來,共同實行針對印第安人的武器禁運,包括馬匹禁運。這種現象與今天聯合國或者北約等組織共同針對某個國家的武器禁運或者核技術禁運幾乎一模一樣。
武器禁令與武器禁運有點不同,前者是不允許擁有武器,多出現於古代。後來,殖民者知道禁止持有武器很難落實,便採取禁止武器交易的手段,也就是斷掉武器來源,稱之為武器禁運。
尼古拉斯-凱奇最近有一部新電影,叫做《戰爭之王》,內容是説,非洲某獨裁者很不象話(其原型就是不久前引起全世界和非洲各國高度關注的利比里亞前總統泰勒,他逃出了流亡地,很快又被抓了回來),西方國家共同對其實施了武器禁運。尼古拉斯-凱奇在《戰爭之王》中扮演的是一個美國軍火商,為了賺取暴利,賺取血腥鑽石,違反武器禁運原則,偷偷向這個獨裁者提供大量的西方武器,結果被國際刑警組織抓獲。
凱奇扮演的這個角色並不是今天才有。在17世紀歐洲各國共同對印第安人實施武器禁運時,這種人就已經存在。原因很簡單,越是禁運,利潤就越高,就越是有人鋌而走險。就像當年美國實施禁酒令時,黑社會的主要財源之一就是制販私酒。因此,雖然針對印第安人的武器禁運極其嚴厲,還是有一些西方人為了牟利,私下將武器賣給印第安人。
此外,西方殖民者的一個自相矛盾的做法,也導致印第安人能夠獲得武器。在美洲大陸掠奪財富的各國殖民者之間經常發生戰爭,為了保證軍力的優勢,有時候殖民者會僱傭印第安人幫自己打仗。最早的西班牙人僱俑印第安人打仗時,規定印第安人只能使用他們的石器、棍棒等原始武器,這種做法無異於是叫印第安人到戰場上送死。而且,只要戰爭的另一方給印第安僱傭軍提供先進一點的武器,西班牙人的這種規定便成為一個笑話。因此,西方武器也通過殖民者這個自相矛盾的做法流入印第安人的手中,最終又成為與西方殖民者作戰的武器。前蘇聯當年入侵阿富汗時,美國人為了對抗前蘇聯,向阿富汗的抵抗組織提供了大量武器和經費,這些抵抗組織中包括後來與美國為敵的拉登、塔利班。歷史就是這樣重複着驚人相似的一幕。
當印第安人有了西方的武器並用來反抗西方殖民者的暴政時,西方殖民者採取的方式就是殘酷鎮壓,殺無赦。對美洲土著人的不分老幼的瘋狂屠殺一直延續到美國這個號稱最民主的國家建國之後很多年。
後來屠殺印第安人的行為越來越少了,是因為印第安人被殺得差不多了,剩下為數不多的土著人也失去了抵抗的能力和信心。當然,有些西方學者指出,印第安人的人口鋭減,與西方人帶去的傳染病有關。這當然也是一個事實,但是,這個事實絲毫不能掩蓋西方殖民者屠殺土著人的另一個事實。黑奴制度為什麼會大行其道?原因之一是印第安人已經被殺得所剩無幾,殖民者嚴重缺乏廉價勞動力。奴隸制後來為什麼取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靠廉價勞動力獲得的競爭優勢已經被機器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