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維權案及後續—輿論的勝利_風聞
云端舞者-2019-04-21 18:59
奔馳維權女車主被催債:
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剛結束,她也緊接着被別人維權了。看報道,奔馳女車主參與的一個公司,貌似因為欠別人錢,被一堆商户追着討債。當然,目前雙方各執一詞。維權商户説,奔馳女車主欠他們錢,但奔馳女車主方則認為,對方是在蹭熱度,沒欠對方錢,而且與這些這些商户產生糾紛的不是個人,而是公司,讓他們走法律程序。
我看了某些號稱是維權商户的微博,有的微博中表示不是不想走法律程序,而是走不起。他們諮詢了律師,説打官司至少要拖一年半載,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還要支付律師費,能不能把錢要回來還是未知數。因此,這個法律武器實在是用不起。
所以,你用什麼方式從奔馳那兒維到的權,我現在也用什麼方式來跟你維權。
不管這個維權商户事件是真是假,都一再印證了我之前的觀點,即當法律維權成本明顯高於維權收益或者説違法成本時,大家不會去選擇法律維權,而是會選擇輿論維權。
所以,這兩天坐在汽車引擎蓋上的人,突然間就多起來了。有個車主還拉了橫幅,擺出了要跳樓的姿態。因為大家突然發現,如果你現場鬧一鬧,就能把錢要回來,那我為什麼要費勁吧啦去打官司呢?
讓人深感諷刺的是,奔馳女車主通過坐在引擎蓋上的一番演講,順利維權成功。但是當她面臨同樣處境時,她一再表示,希望維權商户走法律途徑。
為什麼?因為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話,明顯成本大於收益,對這些維權商户不利。
在這裏插一句。
很多人把奔馳維權女車主當作英雄,其實錯了,她只不過成功點燃了中產的焦慮和屌絲的憤怒。如果沒有大學生羣體近年來高失業率做背書,如果沒有大量的屌絲羣體在社會底層苦苦掙扎做鋪墊,而對手又恰好是跨國巨頭奔馳,某種程度上代表着“強權”和“公理”,則即便這位維權女車主把現場的那些話再講上一百遍,也不會引起共鳴。
所以,歸根結底,這些亂象都只反映了一個問題,即在我們當下社會,對於中小額爭議和糾紛,法律維權方式已經基本失靈。
這對於建設法治社會和增強每個個體在社會中的安全感,並沒有好處。提倡法治社會的根本原因在於,規則具有可預測性和客觀性,任何個體在規則社會中,都能準確預測到自己行為的後果,在發生糾紛時,也能預測到一定的處理結果。而如果法律維權失靈,回到叢林社會後,每個人都會感覺到極其不安全。
所以,我在之前的非公開微博問答中提到,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帶給我們最糟糕的一個結果是,這個案件是以和解方式結束的,不是執法或司法裁判方式結束的。也就是説,我們並沒有通過這個舉國矚目的事件,趁機建立執法和司法裁判規則,加深人們的規則意識,而是通過和稀泥方式和解結束。人們通過這個事件的處理,不但沒有受到法律維權方式的鼓勵,反而是受到了非法律維權方式的慫恿。
因此,奔馳女車主方現在讓人家走法律途徑,人家會聽你嗎?當然不會。你剛通過鬧騰的方式,成功維權,現在卻讓我通過不鬧騰、成本更高、效率更低的方式去維權,我不是成傻瓜了嗎?
這種法律維權失靈的現狀,也會體現到律師行業中。越來越多的律師同仁,會不願意去接這些中小額的訴訟案件,因為這類案件的當事方,非常容易和律師產生爭議。比如,一個車主為了60萬的車輛去維權,他在找律師時,內心是極其痛苦和糾結的。你作為律師,哪怕所有程序加起來,總共收他幾萬塊錢律師費,他都會感到貴。因為他的法律維權成本和收益,是不成比例的。你所收的每一分律師費,都是在加重他的成本。
而如果是一個6000萬標的的案件,他來找律師時,內心是不會糾結的。對於一個6000萬爭議的案件,鬧騰肯定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所以,他只有選擇法律,沒有其他路可選。而對於維權成本而言,即便他花了100萬律師費和一兩年訴訟時間,只要能把錢要回來,甚至要回來一部分,他的成本也是遠遠小於他的收益的。
所以,有些律師事務所開始限制甚至禁止律師接中小額訴訟案件。
這樣經過一段時間後,將會形成惡性循環。一方面,這些中小額爭議的當事人,遇到事情後都不太願意找律師打官司,另一方面,這些當事人也會慢慢發現,他們不太容易找着律師了。最後就會變成叢林法則,看誰更狠,更奇葩。
最終消費的是公眾的情緒和社會的穩定。#奔馳維權女車主被催債#(轉自微博@皇城根下刀筆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