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劉強東案的最新視頻,我覺得女方在説謊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9-04-23 12:06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01
從去年11月就開始的劉強東強姦案大戲,眼看着是要大結局了。
在明尼蘇達警方最終決定不起訴劉強東後,女方liujingyao決定對劉強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萬美元,然後還在起訴書中,公佈了許多劉強東案的細節。
比如:
這些細節讓人髮指,如果這些是真的,很難想象明尼蘇達警方會不起訴劉強東,然而剛剛曝出來的公寓監控視頻,卻和上述説法完全不一致:
倒不是説劉女士邀請劉強東進入屋子,就是允許劉強東“強姦”她,但視頻中顯示出的一系列舉動,和她在起訴書中所説的當時她的狀態,完全對不上。
比如起訴書中説她被灌了很多酒,喝醉了,然而視頻中她主動按電梯,主動開門,點頭哈腰,一點不像喝醉的樣子。
起訴書中説她在車中被劉強東多次“強行猥褻”,理應是非常生氣的,然而監控視頻中的她,一點看不出生氣的樣子,反而一直依偎着劉強東,挽着他的手,就像一對情侶。
除非這視頻是假的,裏面這位女士不是她,否則就是劉女士在説謊。
但現在視頻已經被劉強東的律師證實是真的了:
今天早上,女方律師也證明視頻是真的:
要不是我真的看過視頻,我就要被這“禮貌和尊重”給騙了。
所以女方是出於“禮貌和尊重”,才在劉強東女助理離開後,電梯裏主動挽起劉強東的手。
也是出於“禮貌和尊重”,才去房間門口給劉強東開門的嗎?
劉強東是出軌沒得洗,所有拿出劉強東過去的事業來洗他渣男身份的都是邏輯有問題,但他去年就承認自己出軌了,已經沒啥好討論的了。
我好奇的是,女方這樣的行為,在明知有監控錄像的情況下,到底是怎樣的心態,才會一張嘴就説劉強東強姦,才會起草那樣一段起訴書。
要知道按照美國的法律體系,一個被證明在法庭上説謊的人是很難獲得由普通人組成的陪審團的信任的——因為現在大家只知道劉強東和劉女士發生了關係,至於是不是強迫的,警方的答案是“證據不足”,劉強東的答案是“絕對沒有”,只有女方自己的證詞是這樣。
02
每次遇到強姦案,總會有人説“強姦案不需要證據,不用詢問細節,這都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還有人會説“有哪個女孩會用自己的清白,來誣告別人呢?”。
事實是這樣的女孩有很多,非常非常多。
請再允許我説個故事。
1966年,當時只有24歲的鄉村教師汪康夫,從蓮花中學畢業,被安排到了距離老家吉安市永新縣幾十公里遠的蓮花縣琴水小學,當小學五年級語文教師。沒多久,這個熱愛文學的小夥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們的歡迎,課講得有趣好聽。
但他心底,還是有一些隱隱的不安。“因為我家庭出身不好,對學生不敢罵,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與低調,並不能讓汪康夫躲過一場風暴。1966年5月的一天,當地社教工作隊派來工作人員,從學校帶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組織上已經接到了學生的舉報,反映他多次強姦猥褻女學生。
24歲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當時,他已在學校工作了7年。
當晚10時,他被帶到了公安局。
在被逮捕一週後,《關於汪康夫犯罪行為的調查情況》等三份由學生具名畫押的調查材料,擺在了他面前。蓮花縣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強姦女學生兩名,猥褻女學生十名的犯罪事實,對汪康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訴至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從此,汪康夫開始了在鄱陽湖成新農場的10年勞改生活。
在他剛剛被指控的時候,包括他所有朋友,親戚都不相信他是這樣一個人。但十年勞改出來,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又都變了。
用他的話來説,是:
“在農村生活,大家都認識,信譽比什麼都重要。我身敗名裂了,出獄以後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我把自己關在家裏,也不敢外出,也不敢和別人説話。”
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頂大草帽遮住臉,也不敢和村民們説話。
時隔五十年之後,老人講起當年的經歷依然老淚縱橫。
當然,他是被冤枉的。
74歲的汪康夫老人
事情是這樣的。
1966年局勢正緊張,就連小學也不例外,人整人,人鬥人的事情經常發生。50年後,據當時簽名畫押,指控汪康夫強姦她的李蓮欣回憶説:
那天,教師曹靜安在放學後把她叫到一個房間裏,讓她寫出汪康夫對她做了什麼。
“當時不知道該寫什麼,汪老師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師。我們班一整面牆,全是流動紅旗。學習好,體育好,文藝也好。”
“可是不寫就不讓回家。”
“然後寫的就是什麼硬邦邦的東西,我不知道她在説什麼,是棍子嗎,什麼塞進了你的陰部。”
“當時我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反正寫了一份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簽了字,然後才被放走。”
“後來我才知道是我害了汪老師,但我又想,就算是害也是曹老師害的,就安慰自己過去了。”
很多當時的其它同學,時隔五十年説起這事的時候,基本也都是同樣的説辭。其中尹福珍這樣説:
當時賀恩蓮老師找到我們。她説汪老師有什麼問題,大家都講出來。我説沒有問題。她説‘汪強姦了你們’,我説沒有,她説‘你們不告訴我們,你們就別想畢業’,就這樣誣衊我們,我們沒有那種關係。然後,他們手裏拿着一份材料,讓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當時12歲,很緊張,就摁了,然後走了。我不知道這件事竟然會導致汪老師被抓。
**汪老師是個正派人。如果説他強姦我們,當時可以帶我們到醫院去檢查啊,沒有。**你可以看看,當時沒有醫院的體檢報告證明他強姦過我們。所有的證據都是嘴上説的。材料都是他們提前寫好的。
但當汪康夫拿着“被害人”的説辭,整理好材料,準備申訴給法院,讓法院給他平反時,得到的卻是一次又一次被拒絕。
1980年的時候,雖然有疑點,但法院還是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駁回了判決。
1987年的時候,申訴到吉安中院,法院駁回申訴,稱原一、二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是經過反覆查證核實的,並稱汪康夫提供的兩位被害人否認原檢舉的信件是經過串通取得,不能作為證據。
2004年的時候,申訴到萍鄉中院,法院回覆:“本院不是終審法院,無該案的管轄權。為此,本院已將你的申訴材料移送吉安中院處理。”
一直到2016年,在那些“被強姦”的女學生集體表示其實是弄錯了,取證有問題的情況下,加上媒體,律師的多方助力下,事情才有所轉機。
但又有什麼意義呢?
汪康夫老人已經74歲了,他從24歲到74歲,五十年最好的時光都必須頂着一頂強姦犯的帽子度過。末了,還需要去安慰當年那些“被強姦”的女學生。
他説給自己的棺材都準備好了,能在死前還自己一個清白已經足夠了。話語裏帶着滿滿的無奈。
怎麼辦呢。也只能這麼辦了吧。
汪康夫在安慰尹福珍
03
當然,這個故事還算好的,畢竟故事裏誣告作證的學生是被逼的。
如果這些學生是自願的呢?那想還個清白可能比登天更難了。
再説個故事,這次説得簡單一點。
1962年的時候,符福山從師範學校畢業,分配到文昌縣梅桂山小學任教,負責學校的文藝、思想宣傳,但在1973年,卻被稱姦污三名女生。
而這三名女生的動機很單純,是為了獲得推薦上高中的資格。
後來他們上高中的資格是獲得了,四十年後她們才良心發現,要給曾經誣告過的老師平反,還他一個清白。
而那老師已經八十高齡了。
其實就是大半輩子。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多到我一個在做警察的小學同學説,他剛工作兩年,就見過六起用”強姦“敲詐的案件。
而在國外,也有很多很多類似的事情。
科比在鷹郡到底有沒有性侵?雖然很多證據都指向他沒有,但至今“鷹郡強姦犯”的名頭依然是討厭科比的人黑他最有力的名號。
邁克爾傑克遜到底有沒有侵犯幼童?
為了這個“孌童指控”,邁克爾傑克遜受到了徹底的裸體檢查,包括多人一起,對他生殖器的全方位拍照:
這次裸體檢查給邁克爾·傑克遜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醫生和警方對着他的身體各個部位進行了詳細的檢查,並且對其生殖器、肛門、臀部等所有部位進行了拍照、錄像。這次裸體檢查從此成為了他心理的一塊陰影,並且直到去世這種陰影都從未消除。
在被罵作“孌童”16年後,邁克爾傑克遜死於急性丙泊酚和苯二氮平類藥物中毒,結果他去世後不久,當年那個小男孩站出來,道歉了:
“我對邁克爾感到無比的內疚,不知他是否會原諒我。現在我頭一次感到不敢再説謊了,邁克爾·傑克遜沒對我做任何事,而我父親為了擺脱貧困説了謊話。”
他是道歉了,解除了自己多年的心結。
但天知道邁克爾這些年因為這一樁誣告,經歷了什麼呢?
之前國內發起過一個運動,説要學習美國,讓強姦案從”無罪推定“變成”有罪推定“。
即只要有女性告男性強姦,女性不需要提供證據,不需要講述當時的具體情況,不需要接受質詢,只要男性不能證明自己”沒有強姦“,那就可以立案。説此舉是為了保護女性,讓女性可以更大膽的指控兇手。
這個想法是很好的,但我當時就一個問題,即如果有女性誣告強姦怎麼辦?
別再説什麼”哪個女孩會拿自己清白來誣告“這樣的話解釋了,大多數好人當然不會,但壞人呢?
劉強東案告訴我們,就算是一個在美國留學,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女孩,只要受到的誘惑足夠大,也有可能是誣告的嫌疑犯。
這劉強東還是個大佬呢,都會這樣,換普通人會怎麼樣?
無法可想。
真是對這個世界之複雜,人心之險惡的認知,又多了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