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上海非滬籍將可申請共有產權房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027-2019-04-23 09:20
作者:王小哼 來源:財經早餐(Femorning)
在國家大力發展租售並舉,強調住有所居的大方針下,2018年,全國各地再次掀起了樓市調控的大潮。
2019年一季度,樓市略有抬頭之勢,4月19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就用44字定調了房地產市場。
會議表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
住建部也對2019年一季度房價、地價波動幅度較大的城市進行了預警提示。
作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可以被稱為“中國樓市指向標”的上海,正是在此時宣佈,將在今年三季度起,面對非滬籍常住人口開放共有產權房屋供應!
三季度起,全面開展!
4月22日,據文匯報報道,上海市房管局局長鬍廣傑在做客2019“民生訪談”時介紹稱,2018年上海市政府出台相關政策,將共有產權保障房受益面擴大至部分非滬籍家庭的政策,今年三季度起這一政策舉措將在全市16個區全面開展實施。
胡廣傑表示,“我們先行試點了三個區——金山、松江、虹口,今年計劃通過二季度對政策試點以來評估的基礎上,三季度16個區要全面拉開。”
胡廣傑同時強調對非滬籍常住人口開放供應,是在保證本市户籍的情況下做增量。這意味着,這不會影響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申請的正常供應,也意味着在住有所居的大勢之下,上海共有產權房屋的數量將額外增加。
在定價方面,非滬籍購房與上海市户籍居民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採取同一標準,即實施政府定價,且購房人產權份額應當不少於50%。
此外,共有產權房在全市的16個區全面拉開,意味着即便是在上海市中心區域(例如黃浦、靜安等),也將出現共有產權房屋的身影。
這將大大提高共有產權房對剛需一族的吸引力——即便是共有產權房屋,購房者也可以根據工作需求購買,減少通勤時間,增加生活幸福度。
共有產權的奧妙
那麼,共有產權房為何能贏得“滿堂喝彩”?
這還要從它的“使命”説起。
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買房初期,房子由購房人與政府、住房協會或其它社會非盈利機構按出資份額共同享有產權。
買房之後,隨着收入的提高、財富的積累,購房人可逐步增購產權,直至最終完全佔有產權。
用最通俗的説法,共有產權能夠滿足人們“最低五折買房”的夢想——人們可以以最低50%的價格“買”下一套房。
當然,如果需要將房屋變現,購房者則需要在購房五年後並滿足相關規定才可以。
對於炒房者來説,利用共有產權房獲利,將困難重重;但是對於真正的剛需人羣而言,這將大大減輕購房壓力,真正地將“住有所居”落到實地!
看到這裏,想必大家都很關心,究竟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領上海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此前,上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准入標準按照“先緊後松”的原則確定,先後五次放寬准入標準。
根據2018年10月8日實施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非滬籍申請共有產權房需同時滿足5個條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
2、在本市無住房
3、已婚
4、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税滿5年
5、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准入標準,即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收入和財產標準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財產18萬元以下;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7200元以下、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以下。
總的來看,這是一個面對普羅大眾的政策,能讓更多人普通人在辛苦打拼的城市,真正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大勢所趨 未來已來
中國樓市發展到今天,國家對房價的調控,既是大勢所趨,更是民心所向。而上海就是一個縮影。
從上海16個區全面拉開非滬籍常住人口共有產權房屋供應,我們可以看出,國家不光在需求端通過政策調控,抑制房價上漲;如今更從供給端入手,讓“房住不炒”這句話更加擲地有聲!
讓人們住有所居,上海走在了前面,相信中國樓市會向着更好的方向前進,穩中向好、好中向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