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皆“法官”的年代,我們與惡愈行愈近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39670-2019-04-24 18:45
(轉自:界面文化 作者:一把青)
台灣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成為4月黑馬,以豆瓣9.4分的戰績席捲兩岸。
這部根據社會現實改編、以無差別殺人案中的加害人、受害者和他們周邊人物為線索的電視劇,不僅留下諸多金句,引發觀眾熱議,更以前所未有的格局和深度,探討了極為複雜的一系列社會問題。
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海報
如果説大陸熱播劇《都挺好》聚焦的是眼前生活之瑣碎與庸常,通過矛盾最大化來製造戲劇衝突,那麼《我們與惡的距離》則把焦點放在了“房間裏的大象”上——那些承受着身份標籤與刻板印象的人們,他們過得好嗎?那些心照不宣的規則,我們做的正確嗎?
非黑即白傷及無辜之惡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李曉明幾年前在電影院犯下轟動一時的隨機殺人案而入獄,他的父母於是搬家隱居,出門永遠要戴口罩,妹妹李曉文改名李大芝,與家庭切割。新聞台女上司是受害男童的母親,這讓她擔驚受怕,辭職從頭開始,卻仍難逃受害者家屬的圍攻。同時,李大芝房東應思悦的弟弟應思聰闖入幼兒園,被誤當成要挾持兒童的嫌疑犯,他繼而被確診思覺失調症。應思聰精神病患的身份成為了一則不光彩的標籤,時常被人與傷害、污穢、危險、罪惡畫上等號。
在經歷了無差別殺人的集體創傷之後,仇字當前,狂熱的輿論是最短平快的報復利器。那些站出來指責兇手妹妹李大芝的人,第一時間依照連坐法則,以安全與道德為名義,以家庭教育為藉口,把加害者親屬塑造成了眾矢之的。在集體的心照不宣之下,以懲惡揚善的姿態,完成了一場場基於自戀而非公義的道德表演,在對無辜的受害者家屬趕盡殺絕的過程中,衍生出了更多的惡。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政治理論家漢娜·阿倫特曾提出平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的概念,極端邪惡未必出於變態或狂熱分子,普通人在日常心理驅使下也會犯同樣罪行,“最邪惡的事情是那些沒想過自己能選擇善惡的人做的,”阿倫特説。人們把審判受害者家屬作為情緒的發泄口,殊不知眾聲喧譁中,這條愈扯愈大的裂縫恰是平庸之惡的温牀,隨時可能孕育出下一個李曉明。
除了受害者家屬,該劇所反映的另一個被污名的羣體是精神病患,應思聰治療及重新融入社會的過程展現了精神病人及其家庭的掙扎。他的姐姐退婚,醫生被政客約談,試圖強制患者住院集中管理,哪怕是善良的陌生主婦也對他避之不及。儘管編劇已借劇中醫生之口做出澄清——殺人犯只有5%患有精神疾病,且大多攻擊家人而非陌生人,社區醫療和家庭照顧的療效遠勝於強制住院——人們對事實依然視而不見,圍觀的路人恐懼地發問:“精神病滿街跑,我的日子還怎麼過?”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人們對於異己者的恐懼心理和隔離舉措從未消失,法國哲學家福柯在討論“瘋癲”概念的發展時指出,瘋癲不是自然現象,而是文明產物,中世紀人們將麻風病人送上愚人船放逐,到近代,瘋人院取代了麻風病院。在種種治療瘋狂的手段中,不變的是對異己者的禁閉、隔離、規訓、懲罰——這並不是人類理性的明證,反而是另一種瘋癲的表徵。
美國堪薩斯大學教授Chris Crandall曾列出心理疾病污名化的三大因素——責任度、危險度、罕見度,其中責任度是指大眾普遍認為患者應為自己罹患的精神疾病承擔責任。映照在劇情中,姐姐自責沒照顧好應思聰,爸爸則歸咎於兒子挫折容忍力不夠,而無人願意承認精神疾病與身體疾病一樣需要正視與治療,在此處精神疾病彷彿象徵着某種道德瑕疵。
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這不是一道是非對錯的選擇題。相反,當社會急於把善惡區分成涇渭分明的兩極,在這場輿論狂歡中,為了證明自己站在惡的對立面,在以污名化的手段為灰色地帶的邊緣人羣迅速貼上歸類標籤之時,人人都是劊子手。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從這部電視劇的大結局中我們可以看到,創作者回歸到了“真善美”的老路上,提出包容、善良、體諒作為解決策略,受害者與加害者家屬坐下和談,互相勉勵“希望就在雲的後面”……但事實真的那麼簡單嗎?“釋放無限光明的是人心,製造無邊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彼此廝殺,這是我們為之眷戀有萬般無奈的人世間。”雨果在《悲慘世界》裏是這樣説的。
罔顧事實喪失公信之惡
作為社會公器,不負責任的媒體在輿論浪潮之中更難逃其咎。在劇中,賈靜雯飾演的受害人母親宋喬安,正是電視台新聞節目的一位女上司。
近年來影視作品裏不乏新聞媒體的身影,但以負面形象居多。比如在陳凱歌2012年的電影《搜索》裏,一樁公交車“不讓座”事件在媒體的誇大之下,引發了全民人肉當事人的蝴蝶效應;在2017年張艾嘉導演的電影《相愛相親》中,電視台為迎合觀眾獵奇心理,炒作鄉村老婦為亡夫守墓、負心人卻早早另娶的故事;在韓國電影《恐怖直播》中,聽眾打電話給電台稱要炸掉大橋,主持人將之當成惡作劇玩笑,去到炸橋現場之後他又費盡心機搶佔獨家線索,只為重拾電視台主播的身份……與這些媒體工作者公器私用、職業道德淪喪不同,宋喬安作為一位傳統媒體領導者,置身新媒體的洪流之中,她的工作日常卻為觀眾呈現了看似唾手可得的新聞輸出背後工作人員要做出的抉擇與經歷的甘苦。
賈靜雯飾演宋喬安既是一位新聞工作者,也是無差別殺人案中的受害者的母親。
面對“應思聰案”,為了拼速度贏收視率,有媒體未經警方核實,就把拿着兩袋攝影器材喃喃自語的他,渲染成了拿着槍袋企圖挾持兒童的變態。宋喬安採取的策略則是適時按兵不動,以一條兒童綁架的頭條,搭配精神病患犯案的盤點、醫生的專業意見,並連線採訪康復之家,緊貼邏輯線做出新聞事實和觀點的整合。另一部劇集、HBO的《新聞編輯室》(The Newsroom)也曾聚焦新聞如何被呈現的過程,在此處,宋喬安這種全面準確、客觀中立得近乎理想主義的流程操作,專業古樸亦耗時耗心,在如今更顯難能可貴。
如今是個怎樣的時代呢?網絡資訊蓬勃甚至爆炸,自媒體無門檻,人人皆可發聲,大眾傳媒走向分眾,一張照片一段文字就能撬動輿論風向,最重要夠快,亦無需求證,真假相雜、良莠不齊的內容時刻考驗着受眾的篩選判斷能力。故此我們可見,東拼西湊的內容、博人眼球的標題、偏頗偏激的觀點,以及反轉又反轉的事實,都是10萬+當道、蹭熱點為王的信息氾濫時代的(副)產品。
新聞閲覽量與公信力不成正比所帶來的惡果之一,是讓討伐媒體成為了一項全民運動。就連港星許志安出租車視頻流出,網友吃瓜之餘也不忘來一句“無良媒體泄露隱私”的指控。媒體甚至被直接與狗仔劃等號,成為八卦花邊與小道消息的代名詞。弔詭的是,人們一邊罵媒體“吃人血饅頭”,一邊為閲讀量和收視率做出積極貢獻,傳播的外溢效應在兩邊的推波助瀾之下不斷疊加,媒體公信力日益脆弱,混亂的信息與混亂的情緒或許會成為更多悲劇的導火索。
馬克思主義哲學家阿圖塞的意識形態理論認為,媒介文本召喚閲聽人成為主體,閲聽人的主體被文本構成,所以媒介權力主要在於對主體的定位。換言之,媒體作為輿論的推手與事實的橋樑,本應與受眾相輔相成、互相建構。而近幾年來,媒體與受眾之間的立場卻愈發對立,每當有關於罪案加害者成長背景的報道出現,總有一羣人會發出怒吼——“別再為罪犯洗地!”“沒有人想知道殺人者的故事!”——因為受眾已自主選擇了所謂的“真相”,並只接受自己願意相信的部分,他們抗拒或隔絕掉了可能包含着重要信息的其他聲音,並以此突顯自身選擇的正確性。
《我們與惡的距離》難得的一點在於,宋喬安和她的同事告訴我們,盡責的媒體報道的是動機,是犯罪者為何走到今天這步,是複雜而模糊的事實的另一個面向,它可能沒有迎合羣情激昂的憤怒,或者與大眾期望值存在落差,但這種不帶温度的真相中才有着面對惡的勇氣與解除惡的路徑。
不問來由除之後快之惡
劇中真正與那些“罪惡”的個體距離最近的,是法扶律師王赦。他本着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為應思聰、李曉明等人辯護,被誤解最多,卻仍然堅持。“就算被社會討厭的人,也應該有一樣的人權,這是人人生而平等的權利”、“政府要靠殺人才能撫慰人心保障安全,這個我沒有聽過”,一句句如宣言般擲地有聲。相較於死刑這種“爆炸後清理現場”的手段,王赦説,我們更需要“拆彈人員”,關注犯罪者的成長曆程、人格發展、重大轉機以及心理動機,培養個人、家庭和社會的病識感,找到源頭並消滅,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惡所帶來的對立和憤怒。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劇中這位律師不禁讓人想起另一位新聞主角——小燈泡的媽媽。2016年,她在台北街頭目睹自己3歲的女兒小燈泡被割喉身亡。作為無差別殺人案中年齡最小的受害者的母親,她卻説,“我不是反對死刑,而是反對大眾除之而後快的心態。”一位尚未從悲痛中走出、或許永遠無法走出悲痛的母親講出這番話,不免令人震驚與深思,她有着怎樣不可動搖的理性和包容?又是如何做到放下當前的仇恨,放眼更遠大的社會信念問題的?
近年來死刑問題在兩岸都備受爭議。有支持死刑者引用德意志哲學家康德的觀點——法律的原則,亦即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來自先驗的純粹理性,犯罪是對理性人的先天自由的背離和否定,也是對他人自由權利的否定,所以刑罰是“對此否定的否定”,以滿足罪與刑的平等關係,從而“謀殺者只有處死”;也有主張廢除死刑者認為,人權核心是生存問題,國家機制只能維護人權的功能性存在,無論是基於對加害者的憎恨、對受害人的憐憫、對治安的期待,以公權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都是手段凌駕目的的表現,也是民主社會的冷漠。就像作家加繆在《思索死刑》一書中所言,死刑的威懾力並不存在,甚至對一些極端犯罪者有吸引作用,它的功效不過是將這些“被社會討厭的人”驅逐消滅掉,讓社會重新沉浸在完美良善的想象之中……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在重重刻板印象的交疊之下,有時我們大概已經忘了,正義的前提之一是公平,它未必是多數人站的那一邊,也並非越有仇必報越大快人心。喊打喊殺、除之後快簡單,但拋開成見、吸收教訓、以善後和預防來解決傷害要困難得多。在一次次的叩問反思之間,我們將慢慢看清自己與惡的距離。